脱贫攻坚贫困村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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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脱贫攻坚贫困村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村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贫困村领取补贴的村“两委”干部。 第三条 贫困村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三)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奖惩;(四)坚持公开民主、科学准确。 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四条 贫困村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五条 县扶贫、农业、民政、财政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指导镇党委做好考核工作。 第六条 考核

2、工作按照考评细则结合村干部述职自评、考核组实地查看等程序进行。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 第三章 内容及分值第七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完成脱贫任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干部个人日常表现等四个方面。 (一)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方面(30 分)重点考核“千村示范、万村达标”活动创建情况。 1、组织设置合理。着力推动村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不断调整和完善村级党组织设置,实现组织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制度明晰。 2、班子队伍健全。大力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素质,创新选拔任用方式,配优配强班子队伍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做到班子配备合理、队伍素质

3、优良、任务分工明确、管理考核严格。 3、党员管理严格。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创新党员日常监督管理方式,妥善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做到党员队伍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4、组织生活正常。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民主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做到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党员参与、严肃认真、规范有序、效果明显。 5、工作运行规范。推动村级党组织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 6、经费保障有力。村级党组织工作基

4、本保障落实到位,办公经费、党建活动经费及时到位、使用合理、管理规范。 7、场所建设达标。建好用好管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达到规定标准,功能设施齐全,标识统一规范,管理使用制度健全,能满足党员、群众活动需求。 (二)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40 分)重点考核“八个一批”落实、“四率一度”提升情况。 1、产业发展脱贫一批。制定符合实际的产业发展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2017-2020),至少建成一户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选择完成两类“产业发展脱贫一批”帮扶模式,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率达到80%以上。扶贫产业切块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户100%,准确率100%。 2、医疗救助脱贫一批。贫困群众新农合参合率达

5、到100%,参加大病保险率100%,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100%;因病致贫群众病因查找精准,结合病情实施救助;签约服务措施有效落实,村卫生室建设规范,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3、教育资助脱贫一批。积极宣传教育资助政策,适龄儿童辍学率为零,帮助贫困户落实政府减免政策全面,建立享受教育资助对象名册台账,减免对象情况掌握准确。 4、培训就业脱贫一批。定期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用人信息,农村贫困劳力每年至少得到一次创业培训和就业培训,在外输出的劳动力得到稳定就业,村级公益岗位全部留给贫困人口。 5、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落实聘用贫困户为生态护林员政策,支持贫困户发

6、展林下经济,推广复合经营模式,补助资金得到全面落实。 6、异地搬迁脱贫一批。异地搬迁对象确定精准,名册台账健全,条件符合要求,安置方式明确,结合村上实际,着眼“四化同步”,按照搬迁步骤要求,按时稳步推进。建房面积达到政策要求,搬迁安置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实施。 7、社会兜底脱贫一批。建档立卡的五保户、孤儿、低保户对象确定精准,符合政策要求。五保(孤儿)达到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大病医疗救助等各类补助得到有效落实。 8、金融支持脱贫一批。宣传相关金融扶贫政策,做好金融政策和贫困户的衔接和落实,以及贫困户评级授信,实现有发展产业愿望的贫困户达到100%,获

7、得贷款群众达到90%以上。 (三)发展村集体经济方面(10 分)重点考核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包括村集体整合自身资源优势,争取各方面扶贫政策支持,利用市场运作模式,成立村级产业发展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变群众的资源优势、资金为股份进行分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发展产业,拓宽贫困户致富门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较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四)干部履职方面(10 分)重点考核村干部管理“八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1、村干部上班制度。工作日村干部原则上都要在村上工作,至少有一名“两委”正职和其他村干部在活动场所办理日常事务,接待群众来访;节假日至少有一名“两委”正

8、职带班,其他干部轮流值班,做到24小时为群众服务。 2、办公纪实制度。坐班干部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如实记录接待事项、群众诉求、办理结果等,未办结的要做好移交工作。 3、请销假制度。村干部凡离开本镇区域,均需履行请假手续。村“两委”正职请假需经镇党委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需经村党组织批准,请假情况由村级组织如实登记,期满须及时销假。 4、谈心谈话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与村“两委”正职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党组织书记每季度与其他干部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对工作思路不清、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诫勉谈话。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两委”正职及其亲属婚丧嫁娶的办理情况、配偶及子女出国(境)情况、住房新盖等

9、,应在事前3天向镇党委报告;家庭生产经营、家庭财产情况等,每年春节后1个月前向镇党委报告。村其他干部以上情况应向村党组织报告。 6、工作承诺制度。村“两委”正职要在上任1个月内,结合岗位实际,提出任期工作目标,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做出承诺;任期每年春节后1个月,要结合承诺事项,提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向党员和群众公示。 7、工作审计制度。镇党委每年要对村“两委”正职进行一次定期审计,任期满时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8、述职评议制度。村“两委”正职每年要向镇党委进行述职述廉,接受镇领导班子和包村干部评议;向全体党员、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述廉,开展民主测评。 (五)群众评

10、价情况(10 分)重点考核党员群众对村干部工作的满意程度。主要包括为民代办事务高效,民情走访经常,分管工作进展顺利,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中表现良好。 第八条 考核实行加减分制。 (一)有下列情况的绩效考核予以加分。 1、在工作检查验收中,获得好评的分别加10、7、4、2分;2、脱贫攻坚工作中获得推广的,分别加20、15、10、5分;3、村干部个人因脱贫攻坚受到表彰的,分别加10、7、4、2分。 (二)有下列情况的绩效考核予以扣分。 1、在工作检查验收中,被通报的分别扣10、7、4、2分;2、脱贫攻坚工作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扣10分。 第四章 结果运用第九条 村干部个

11、人考核结果得分依据工作实际计算,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第十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同一序列村干部优秀比例最多不超过20%。 第十一条 将贫困村村干部补贴的20%作为基础补贴,按月发放;补贴的80%作为绩效补贴,每季度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优秀的,加发绩效补贴总额的30-50%,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考试和评选先进典型;考核结果合格的,足额发放绩效补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扣除绩效补贴的30-50%,镇党委或村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免职。 第十二条 对按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村集体和村干部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三条 县、镇党

12、委每年表彰一批脱贫攻坚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村干部,给予物质奖励,并通过各级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组织关心、支持奋战在脱贫一线干部的舆论氛围。 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十四条 注重日常管理。定期督查村干部档案资料整理、脱贫政策掌握、扶贫措施推进、产业规划实施等工作,将日常督查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考核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第十五条 建好“两个档案”。建立村干部工作档案和健康档案,将每名村干部的基本情况、考核结果、表彰奖惩记入工作档案,动态管理。每年定期为村干部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结果存入村干部健康档案。 第十六条 落实“两项措施”。建立健全村干部抚恤制度,对在岗的因公、因灾去世的村“两委”干部,参照相关标准,给予其家属一定的抚恤金补助。 第十七条 强化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明确发放形式,足额拨付各类补助资金,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六章 附则第十八条 各镇要按照本办法结合考核细则贯彻落实,非贫困村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也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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