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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我们平常应当加强读书,全部的好书,都将给我们的骨骼补钙,给心脏输血,教会我们怎样靠近本真生活。这种美,源于广袤的自然,成熟于和谐.,浸润了思索的才智,所以它的力气得以永恒传承。你是否在找正预备撰写“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下面我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1 许三观卖血记叙述的同样是一个一般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旧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旧要坚韧地活下来;而
2、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头了漫长的救赎。 对许三观来说,他应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挽救和敬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受,除了开头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 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
3、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连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挽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非常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丢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给“别人的儿子”,明显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 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洁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气。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2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
4、而不断成瘾,致使最终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受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由于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的一个一般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牵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遇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其次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困、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由于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
5、家大儿子疗伤,是贫困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芳香,由于自己强奸了她,好像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由于文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由于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终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一般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赐予光环。 而最终一次卖血是故事的.,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终一次卖血
6、,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终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全部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现实,贫困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当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
7、了。可仍旧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一般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受打算了他们仍旧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全部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妙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怜悯,会替他担忧,怕他最终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夫,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赞扬他狡猾厚道的。由于种.种缘由,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
8、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忧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忧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经常担忧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由于精神上的缘由,五爷爷精神很简单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始终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全部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
9、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遗忘那个总是笑呵呵的狡猾忠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行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专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3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好像简洁,但是又如此的冲突,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或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由于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由于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
10、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非常简单,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究竟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仆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选择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或许她的圆满就是她常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究竟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或许当时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消失,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隐
11、秘,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愿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或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爱一乐的,是长子的缘由吧,他特殊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假如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爱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头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成功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
12、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难过难受,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哺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识,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或许是那种年龄,他特地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牢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
13、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4 许三观卖血记叙述的同样是一个一般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旧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旧要坚韧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头了漫长的救赎。 对许三观来说,他应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
14、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挽救和敬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受,除了开头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连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挽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在中 国这个非常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丢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给“别人
15、的儿子”,明显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 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洁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气。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5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鄙视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很多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许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仆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
16、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非常紧缺,很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每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其次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熬煎。在饥荒面前,仆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其次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
17、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摆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予了盼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宏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连续生存表现出来的坚韧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很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怜悯。许三观有着刚毅、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坚韧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很多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连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赐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嬉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