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0字(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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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0字(9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确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识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0字篇一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望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当心翼翼使步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

2、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假如是今日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接着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同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起先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忧,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爱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看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焦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生疏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

3、观还是看着一乐一每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忧,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慢慢走回了成功饭店。 整体 小说围围着卖血的经验,绽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担当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验,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惊奇想法特别多。 卖血,好像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其次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难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

4、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验,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

5、集责任与和善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胜利,许三观的确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同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志向,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苦痛。 良心观 “做人肯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

6、,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过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足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洁!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紧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或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确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起先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

7、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暖和,在那个饥荒年头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许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或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受的,而且我信任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实。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

8、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信任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将来美妙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切照看,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须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同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同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始终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同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了林芳香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同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

9、纺的线衣,与邻居们闲聊,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峻,又不同等了。 大时代 在文化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字报等等。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毛主席说的就是真理,反对毛主席的就应当被。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许多无辜的人因此遭遇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过,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她的

10、样子,事实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或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0字篇二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头,它对我们来说是非常生疏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溢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头。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很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成功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芳香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

11、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需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起先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照旧没方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方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平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

12、支了,他还在接着,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难过。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实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或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欢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宝贵、珍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宝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0字篇三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子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验来折射出那个年头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

13、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困和愚昧;其次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困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芳香,因为自己了她,好像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困,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一般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终一次卖血

14、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终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许多种相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始终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终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熬煎,倍感煎熬。最终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来,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子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冲突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切。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

15、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微环节描写也是相当的精彩,如最终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起先哭了,他放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颈项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毅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溢了哀痛。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犬牙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裂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

16、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终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子公简洁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终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白余华作为一个胜利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0字篇四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终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受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

17、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一般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牵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遇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其次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困、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困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芳香,因为自己了她,好像是有一种

18、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文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终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一般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赐予光环。 而最终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终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

19、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终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全部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困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当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旧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一般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验确定了他们仍

20、旧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全部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妙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怜悯,会替他担忧,怕他最终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夫,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赞扬他醇厚厚道的。因为种.种缘由,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忧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忧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

21、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经常担忧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缘由,五爷爷精神很简单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始终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全部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遗忘那个总是笑呵呵的醇厚忠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行知,何不

22、尽情挥洒热血,专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0字篇五 起初,我只是为了凑够书券面额而买了这本书,我贪欲地读着那些我的“初恋”。因为我不太喜爱外国书,它自然被我搁在了角落。直到几天前,闲来无聊,翻开了它,刚起先那些关于乡村画面的描写令我乏味,直到安妮对她的养母大讲特讲时,书中描写此时养母表情为“惊呆”,我才觉得好玩起来。于是,就这样痴痴地看了下去 住在绿山墙的马修兄妹准备收养一个十一岁左右的小男孩来帮助他们干农活,可是因为传话人的一个错误导致了安妮的到来,一个女孩的到来!安妮并不美丽,脸又小又白、又瘦,布满雀斑;嘴巴很大,眼睛也

23、是。马修是个羞涩的人,更厌烦女性,因此安妮的到来令他大吃一惊,但是安妮的“特别”让他最终欣然接受:女孩喜爱坐在车站外,因为那里有更适合的想象空间,女孩很喜爱想象,她把林荫大道叫做“喜悦的雪白之路”,她把巴里的池塘叫做“闪光之湖”,她把她并不美丽的形象想象成是长的漂美丽亮,胖乎乎的,胳膊浅浅的凹下去的并且女孩总爱把她的想象滔滔不绝的共享给大家 透过安妮的想象,让我茅塞顿开原来一成不变的一些东西有它的“另一个”画面。在我的印象中安妮无时无刻不在想象,把好的动人的事物想象的更有诗意,把她自己觉得美的事情想象也能发生在身世凄惨的自己身上,能够通过努力获得的绝不放弃,而对求之不能得的事从不埋怨,这使我对

24、安妮的乐观心生钦佩。 是啊,一些不必需拥有的,何必为他们而感到苦恼呢?想象着你拥有,不必在意别人的看法。安妮虽然并不是一个长得美丽的女孩,但她那在我看来既纯真也无聊的举动也或多或少地打动了我。时常在想,假如我也有这样的想象力是不是对于一些事情也能一笑了之了呢? 当然,安妮也是一个一般女孩,她也跟我们全部的女孩一样喜爱美丽,当她望见别的女孩穿泡泡袖,而她的养母不同意给她做泡泡袖时,我想象着她那懊丧的样子,不禁莞尔。 因为在她身上发生的跟我一样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和她惊奇的想象,让我喜爱上了她。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0字篇六 同样是离别,同样是子去父送,而不一样的是父亲微

25、笑地对我摆手。题记 烈日炎炎的酷暑,暑假也如期而至了,离开了学校惊慌的生活,回到安静的家中,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望着家里一贫如洗,悄然无声,思念之情涌上心头。父母半年前,为家庭的生计就远赴广州打工,可父母对我感人肺腑的教育,对我至深至真的爱却久久萦绕在我心。 模模糊糊的在家呆了三天,正值按捺不住思念之情的时候,心有灵犀的父亲从远方打来电话问我和弟弟想不想来广州住几天。听到这个消息,我激烈不已,立马奔向房间,脑子里不停地想着和爸妈见面的场景,当然还有一睹沿海发达城市广州的芳容。 在舅舅的帮助下,我们顺当地抵达了广州,四周矗立着的高楼大厦对我们这些乡村来的孩子是如此的簇新与艳羡,两边的参天大树像威猛

26、的哨兵整齐划一的依次排开,不远处的工厂发出响彻云霄的声音,人潮拥挤的小道上,大家行色匆忙,象总是有着忙不完的事一样。 经过一天的奔波,我们最终在异乡和父母其乐融融地住下了。我的爸爸是一个打工者,所挣的钱很微薄,但经过努力终于租了一间还算阔气的房子,作为我们其次个家,就这样看着多日不见的父母亲,我们促膝而谈着。在那儿,我带去了暑假作业,严厉的父亲虽然每天拖着乏累的身体上班,可是出门时总是不忘嘱咐我仔细完成作业。但生性贪玩的我,每次都把父亲的话当作耳边风。最终,迎来的父亲暴风雨般的斥责。每次看到父亲火冒三丈的样子,心理总有种愧疚感。这种感觉始终持续到现在。 那一天,父母最终都放假了,母亲见地上堆满

27、了书和作业本,妈妈随意翻开一本,恰巧是我投机取巧的,漏做许多,妈妈两眼刹时瞪圆了,当即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严厉地对我说:“这样还得了,两个人学习越来越差,说话也变得如此猖狂,我们在外面辛辛苦苦打拼,到头来换来的是如此无所谓。”她叹了叹口气:“我不打工了,回家去。”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瑟瑟颤抖了,妈妈的这种语气和腔调是如此的生疏,让我有些胆怯,一种难以启齿的哀痛涌上心头,我究竟怎么了,一个声音在我的心底呼喊。只望见满脸愁容的父亲无奈地发话了:“假如你现在回去的话,一切家中用的东西都得去买,不如过年陪我一起回去,可以吗?”央求的声音如此无力,无法抗拒母亲的义愤填膺。妈妈饭也没吃就离开家,奔向工厂去

28、。 我望着父亲,他没有吭声,总是静默地深思着。无声的宁静,望着父亲憔悴的面容,我突然想到,妈妈若回家了,家里全部的开支都落在了父亲身上,这怎么可以,我凑上前去,请求着爸爸让他劝劝妈妈,可是一向倔强的父亲坚决地说:“什么也别说了,你妈在这也有五、六年了,是该回家休息了,也好照看你们,你们正是关键时期,耽搁不得,爸只希望你们好好珍惜时间,给咱争口气。”说完,就端起碗筷吃起来,双眉紧皱着。 始终满心歉疚的我,紧跟着父亲,直到他上床睡觉的时候,我才发觉他的腿上已经贴满了止痛膏药,此时的我,一种钻心的难受传遍全身。眼泪在眼眶中打转,父亲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却笑着说:“这算什么,没事,咱是男人。”看到父亲

29、那一脸的镇静自若,毫无怨言,我心虚,我又为这个家做了什么,连最简洁的学习还偷懒,马虎,躲避。我又算什么男子汉。 母亲的辞工书拿了回来,暑假就这样,在一天一天和爸妈的磨合中度过。爸爸忙得乐此不疲,而的希望就是我们能欢乐地学习和生活。 开学的前一个星期,父亲陪我们到了火车站,进站时,父亲给我们留下的依旧是一抹淡淡的微笑。直到今日看到背影这一刻,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在广州,我们的其次个家被我们的不懂事给抹杀了,父亲却依旧面容暗淡,坚决地摆手和我们说再见,可谁知道,他转身的那一刻是否眼睛含着不屈的泪水。离别了,意味着他往后没有母亲的分担忧愁和精神劝慰,陪伴他的或许更多的是相思、孤独之苦。懊悔自

30、己当时的天真和不负责任。 事已至此,感谢朱自清先生用质朴的语言让我再依次感受 到了父爱深深,我的父亲给我留下不管是蹒跚的背影还是坚决的微笑,我都将牢记于心,永生难忘,用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0字篇七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化性的文章。 读朱自清的背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读背影的时候,只是由于它是朱自清的作品,所以草草看过,并未当真体会其中的深意。可当这一次细细读来,却独创这篇短短的散文竟贮存着作者对父亲无穷的悼念与打动。同时这份感动也涉及着每位读者心灵最深处的软部。 散文一开头,便被祖母辞世,父亲赋闲的灰色氛围所覆盖。正如作者自己说的:“恰是灾患

31、丛生的日子。”繁重的负债和混乱的庭院,在冬日清冷的阳光下,无不流露着无奈与哀痛。可当父亲在萧瑟寒风中对哽咽的儿子说出:“事已如斯,不用难受,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的时候,一个富有责任感,刚毅,成熟的眼神,赫然呈现在读者面前。 最终、在忙完家中事务之后,要到南京某事的父亲与在北京上学的儿子踏上统一段旅程。到了南京,父亲迟疑着是否要亲身送儿子上火车,父亲晓得二十岁的儿子完整可以照看好自己,可是父亲仍是决议自己去送,因为他想再多陪陪儿子,亲眼看儿子登上火车,平安离去。 到了车站,年青的儿子总想显示自己的口才,讥笑父亲的对茶房的嘱托,感到父亲脑慢口拙。当时间飞逝,已至中年的作者再回想去看那个时候,一句“

32、我那时真聪慧的过火“,道出当时自己的成熟和对父亲的歉疚。 父亲送上自己亲自做的紫毛外套,让儿子在座位上铺好。而后让儿子待着别动,自己去给他买些橘子。买橘子的这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极为过细且感人至深。肥胖的父亲,迟缓,吃力的凹凸于铁道之间,但却乐此不疲。因为父亲自里拎着的不是一袋橘子,而是对儿子丰满的密意与忘我的爱。儿子在这时流下了热泪,但却极快的擦去了,当时的他还不愿也不太会英勇的向父亲流露炙热的蜜意。而当眼泪再次流下,感动达到极点时,父亲的背影又已消散在交往的人群。 当父亲的身材匆忙朽迈,性情也日渐孤僻,火暴,时常为琐事对家人发怒。但即便性格变得再怪异,难处,也转变不了对儿子的那份深深的挂念。树

33、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面对着父亲说大限之期将至的来信,再多晶莹的眼泪也换不来与父亲相伴的半点时间。 看完背影,除了激烈之余,还要深思本人与父母的关联。别将叮嘱当做絮叨,别将宽跟当做无能,更别将工作当借口而不去经常的探望照看父母。 这就是我这次读背影所得出的感悟,跟着年纪的增加,经验的增加,我还会再读这篇散文,盼望那时我能够得出更多更深的感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0字篇八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起先对余华有点产生爱好,活着读后感。课间同学还不停的探讨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新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

34、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许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当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一般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别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一般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静静地潜入

35、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娴熟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验,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终,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始终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惊经验。而还又人说:事实上,这又示意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假如肯定要给

36、予意义的话,那么可以算作意义的,唯恐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宏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知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华蜜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终写到过了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尽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叫卖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全部死去亲人的名字,似乎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须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渐渐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尝自己的苦难。

37、最终等待来年接着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颈项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缘由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害!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

38、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夫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夫却只有5000!莫非工程师的命是命,农夫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同等公允,而一边又做出违反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很多方面我们的确应当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须要胆识和志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担当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熬煎!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

39、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志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当、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志气、才是成功!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自安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殊眷顾或是另一种惩处,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不可思议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5000字篇九 我经常自矜自己喜爱读书,爱好书籍,却又经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

40、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困难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劲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经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似乎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己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其次遍。这一遍,我照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行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行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

41、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孤独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惊奇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惊奇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老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旺盛;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旺盛。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埋怨说:“世界上正

42、在发生不行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很多各种各样奇妙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拓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宏大独创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斗争,他甚至已经遗忘了当时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奇妙,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其次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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