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巩固阶段常见题(附答案及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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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巩固阶段常见题(附答案及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甲是某搬运场司机,在搬运场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不慎将 另一职工轧死。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A、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B、按交通肇事罪处理C、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理D、按意外事件处理【参考答案】:C2、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 书。责令其在10日内撤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 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以下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B

2、、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C、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 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撤除陈某所建房屋【参考答案】:D【考点】行政处分,行政诉讼期限16、根据华盛顿公约的规定,以下将投资争端提交国际中心调 解或仲裁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A、争议当事人一方是缔约国的某企业,另一方是缔约国B、争议双方必须书面提交申请同意接受中心管辖C、争议的缔约国必须自动接受中心的强制管辖D、争议必须是直接产生于投资的法律争议【参考答案】:C【解析】:争议的缔约国接受中心的任意强制管辖,而非强制管辖。17、三家

3、企业欲发起设立一家股份,以下为某律师给出的 法律意见,正确的选项是:A、由于我国采取法定资本制,所以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 时缴足B、股份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C、股东可以用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出资D、股东可以用土地所有权作为出资【参考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81条第1款规定,股份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 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 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局部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 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说法错误。第81条第3款规

4、定,股 份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注册资本的最低 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该款规定,股份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人民币500万元, 故B选项说法错误。第83条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27条第1款 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 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因为著作权中的财 产权属于知识产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所以股东可以用其出资,C选项说法正确。土 地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不能转让,故股东不可以用其出资,D选项说法错误。1

5、8、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那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0A、是权责统一原那么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参考答案】:D19、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以下 哪项所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A、被诉人所在地B、申请人所在地C、证据所在地D、仲裁机构所在地【参考答案】:D【解析】:仲裁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 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

6、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 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20、依照婚姻法的规定,有以下哪个情形不属于经调解无效,应准 许离婚?A、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B、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C、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D、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婚姻法第32条。1121、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应当在开庭前()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日以前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辩护人、证人、鉴定人以及翻译人员,至 少提前()日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地点等。以

7、上括号中 分别应填入:()03; 5; 3A、 3; 3; 33; 7; 3B、 5; 7; 3【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以下工 作:(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五)公开审判的案 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据此,此题正确答案为B。22、王某去日本留学,在日本准备与其韩国女友结婚。根据我国法 律,该婚姻应适用以下哪国法律?A、中国法律B、日本法律C、韩国法律D、中国法律和日

8、本法律【参考答案】:B【解析】:见民法通那么第147条。该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 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23、在商标权人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以下说法哪 个是正确的?A、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商标异议B、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注册商标争议12C、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申请商标局予以撤销D、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直接向商标局提出相同或类似商标的 注册申请【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考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商标法第44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 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

9、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24、以下关于刑事拘留的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A、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适用刑事拘留,但人民法院没有B、无论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作出拘留的决定,都由公安机关开出拘 留证C、拘留的执行机关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把拘留的原因及关押处 所通知其家属或所在单位D、拘留后应在24小时内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第76条,公安机关和人 民检察院有权适用刑事拘留,但法律并未赋予人民法院适用刑事拘留的权力。故A正确。人民

10、检察 院刑事诉讼规那么第7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 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可见公安机关是拘留的法定执行机关,B正确。人民检 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第80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 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由此可见,通知义务由拘留的 决定机关来履行。故C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第81条规 定,D是正确的。25、依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 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当以以下哪一项为准据法?A、婚姻缔结地法13B、当事

11、人本国法C、当事人住所地法D、法院地【参考答案】:A【解析】:特别说明:司法部当年公布的答案为A,可根据最新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的规定,此题没有可选答案,但是为了保证真题题型的原貌和完整性,题库中仍然以答案A给出, 特做提醒!以下为旧法解析与新法解析的完整说明:民法通那么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原答案选Ao 而根据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有效成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二十一条关于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是:“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 居所地的,适用共同

12、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 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共同国籍国法律婚姻缔结地法律);第二十二条是关 于形式要件的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的,均为有效。”(形式要件:灵活,有效原那么)。新法对于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规定不同, 所以,根据新法没有可选答案,但是为了保证真题题型的原貌和完整性,题库中仍然以A为正确答案 给出,特做提醒!26、创造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以以下哪项所述的内容为准?A、图片或照片B、侵权行为人侵权C、要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申请书D、该项专利的权利请求

13、书【参考答案】:D【解析】:见专利法第56条第1款。该条款规定:“创造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 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27、公务员进行申诉的时间限制是:自接到该人事处理之日起() 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应当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 起()内进行申诉。A、15 日,15 日B、15 日,30 日14C、30 日,30 日D、30 日,15 日【参考答案】:D【考点】公务员申诉【解析】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以下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 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

14、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 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28、依我国法律,保险人在以下哪些情况中可以解除合同?A、甲和保险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 公司发现该保险风险过大B、乙以自己的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后保险公司发现乙经常酒后驾 车,导致投保的汽车常常发生损坏C、丙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健康保险合同,双方约定采取分期支付保费 的方式。丙在支付了首期保费后,超过规定期限的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D、丁为自己投了死亡保险,指定其女丁某某为受益人,后丁某因故 意犯罪而自杀【参考答案】:B【解

15、析】:保险法第35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 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选项A错误。第37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 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 合同。”选项B中乙的行为显然增加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故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故该选项正确。 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 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 保险金额。”选项C错误。第67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

16、者死亡的,保险人 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 值。”保险人不承当支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等同于保险人解除合同,这条规定是对保险人责任的免除, 选项D错误。29、在诉讼中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以下情况中法院不应当解除保全的是:15A、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B、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出走,下落不明的C、被告提出复议意见并经法院同意的D、原告在财产保全期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参考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 全。”所以A选项的情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不应中选。被告下落不明,并

17、不是撤销财产保全的事由, 财产保全是为了保证判决能够执行,跟被告人去向无关。所以,B选项的情形,不应当撤销财产保全, 应中选。民诉意见第110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 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 原裁定。”所以,C选项的情形应当裁定变更或者撤销,所以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不应中选。原告在 财产保全期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这就说明没有了财产保全的必要,所以,人民法院 应当解除保全。所以,D选项不应中选。30、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 的排列,以下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

18、确的?宣读勘验笔录;公诉人发 表公诉词;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被告 人最后陈述。A、B、C、D、【参考答案】:B31、农民甲向该县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本村农民乙将其占有的 300棵果树退还给生产队。法院受理后,认为甲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 应如何处理?A、判决驳回起诉B、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6C、裁定驳回起诉D、裁定驳回诉讼请求【参考答案】:C【解析】:详见民事诉讼法第108条32、以下法律法规中,属于行政应急方面的有:防震减灾法行政许可法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 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商业银行法治安管理 处分法()A、B、C、D、【参考答案】:C【解析】1997年公布的防

19、震减灾法,该法规定了在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 指挥机构的设立、信息的报告和紧急应急措施的采取等重要事项,属于应对自然灾害的行政应急类型。 1993年发布的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属于应对平安事故的行政应急类型。2003年发布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属于应对公共平安的行政应急类型。1995年公布、2003年修订的 商业银行法第七章关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接管商业银行的规定,属于应对经济危机的行 政应急类型。而行政许可法和治安管理处分法不属于行政应急的法律法规。故答案为C。33、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的, 税务机关可以按以下哪项去做?A、在3年内要

20、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B、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C、在10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 金D、在10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17【参考答案】:A【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34、关于可撤销婚姻,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撤销权仅归受胁迫方享有;B、受胁迫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C、受胁迫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可由其近亲属向法院提出撤销 其婚

21、姻;D、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参考答案】:C【解析】:解析:此题考察可撤销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 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 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 年内提出。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据此,C错误。35、以下哪些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A、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3个月内归还的B、挪用公款供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C、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D、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参考

22、答案】:A【考点】挪用公款罪【解析】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384条所做的立法解释明确规定了 BCD三种情况,因此,A 项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况。36、张三和李四是邻居。1998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 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18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引 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 案件如何处理A、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

23、次日起计算【参考答案】:D【解析】: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在审限上的关系.民诉意见第170条:“适用简易程序审 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 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计算。”根据题干要 求,应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故此题应选D项。37、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 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对于刘某 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A、公安局局长B、检察院检察长C、法院院长D、检察委员会【参考答案】:B38、某甲是间歇性

24、精神病人。一日,甲某醉酒后把酒店老板打成重 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那么某甲:()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分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处分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19【解析】关于A项,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限期撤除自建 房屋决定书的行为,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法第39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应当制作行政处分决定书。行政处分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五)不服 行政处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据此,A项正确,关于B项,行政法理论根据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给予利益或给予 不利益为

25、标准,将行政行为区分为负担行政行为和授益行政行为。负担 行政行为要求行政相对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和对其权利进行限制,如命令、 禁止、授益性行政行为的撤销即属负担行政行为。授益行政行为,即授 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权利或者利益,或者免除其义务的行为,如许可、 认可、特许或负担行政行为的撤销等。此题中,某地土地资源局的决定 要求陈某承当撤除房屋并恢复土地原状的负担,属于负担行政行为,B 项正确。关于C项,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 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间一般 为3个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从

26、其规定。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撤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撤除;对继续施 工的,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 除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撤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撤除的,由作出处分决定的 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当。”因此,土地 管理法有关“十五日”起诉期间的特别规定排除行政诉讼法“三 个月”的适用,C项正确。关予D项,根据上述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可知,如陈某不履 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

27、资源局只能“依法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自行撤除陈某所建房屋,D项错误。3、以下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授权行为B、遗嘱行为D、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考点】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的刑事责任问题【解析】刑法第18条分别对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作了明确的 规定。此题中,某甲喝酒时精神病并未发作,因喝醉酒而伤害他人,实施伤害行为之后精神病才发作, 但这不影响其刑事责任的承当。行为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实施的犯罪行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可以减轻 或从轻处分。是否属于精神病应当以实施犯罪行为之时为标准,不能因为犯罪之后精神病发作而减免 处分。39、依票据法的规定,以下

28、有关汇票记载事项的哪一表述是正 确的?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为付款地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参考答案】:D【解析】:票据法第22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一)说明汇票的宇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 日期;(七)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因此,收款人名称 是必须记载的事项,未记载的汇票无效,C不正确。出票日期也是必须记载的事项,未记载的汇票无 效,D

29、正确。票据法第23条规定:“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 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 付。”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 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 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据此,A和B不正确40、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局部变更事项,应当 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否那么该变更不发生法律效力。作20为银行的法律顾问,你认为以下哪些事项是银行的自主权,无须报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A、变更银行注册名称、变更注册资本B、变更银行总行和分支机构所在地C、变更持有

30、股份总额4%的股东D、调整业务范围、修改银行章程【参考答案】:C【解析】: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以下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 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 章程;(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学法网|由此可知,ABD选项均须报经国务院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中选。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才须报批, 而变更

31、持有股份总额4%的股东无须报批,故C选项中选。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以下是关于证据交换的表述,其中不正确的选项是:A、律师可以在律师事务所组织进行证据交换B、证据交换的次数一般不超过两次C、证据交换可以由书记员主持D、证据交换只能依申请启动【参考答案】A,C,D【考点】证据交换答案及解析ACD。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39条规定,证据交换 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 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21 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 事

32、人争议的主要问题。因此A项说证据交换在律所,不正确。而C项中 由书记员主持证据交换,由于书记员不属于审判人员所以C项不正确。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40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 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 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所以B项正确。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38条规定,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 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 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 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由上可知

33、,证据交换是由法院 组织的,据此D项错误。综上,此题答案选ACD。3、甲、乙二公司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依双方的仲 裁条款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第6日,书面通知甲予 以受理,并将有关文书、文件送达乙公司。乙未提交辩论书,后甲方根 据仲裁条款选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约定,委托本公司的常年法律 顾问A担任仲裁员(A为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审理过程中,虽经 屡次书面通知,乙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于是A作出了仲裁裁决。本案 中仲裁程序存在哪些问题?A、书面通知甲予以受理,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5日 内B、仲裁员的选定违反了法律规定C、A作为甲的常年法律顾问,与本案

34、有利害关系,应当自行回避D、由于乙未出庭,仲裁庭无权作出裁决【参考答案】:a,b,c【解析】:此题涉及仲裁程序问题。依照仲裁法第24条、第31条、第34条、第42条规 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22 员的,应当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 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仲裁

35、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 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可能 影响公正裁决的,或者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仲裁员必须 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 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故此题选项为ABC。4、二审法院审理继承纠纷上诉案时,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 甲。关于本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OA、为防止诉讼拖延,二审法院可依职权直接改判B、二审法院可根据自愿原那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决 发回重审C、甲应列为本案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

36、甲应是本案的共同原告【参考答案】B,D5、以下关于管理人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确定B、管理人对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受人民法院监督C、管理人可以由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 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D、在重整期间,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将尚未成为担保 权标的物的财产作为该债权的担保【参考答案】C,D【考点】管理人职权【解析】企业破产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故A错误。企业破 产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 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故B项错误。企业破产法第24条第1

37、款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 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23介机构担任。故C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75条第2款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 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故D项正确6、甲工厂为扩大生产,欲从德国引进一条生产线,因资金缺乏,向 乙银行申请贷款,并由丙厂提供担保,甲厂生产产品因销路不畅,造成 货物严重积压,到期无力归还银行贷款,乙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保 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B、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如果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

38、证人承当连带 责任,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C、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D、债权人可以自由选择起诉债务人还是保证人【参考答案】:B,C,D【解析】:民诉意见第53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 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 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当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 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A选项中人民法院是应当而非可以将保证人和被保 证人列为共同被告,此种情况下,法院没有自由裁量权,所以,A选项错误。B

39、C选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所以BC选项正确。债权人有选择起诉保证人还是债务人的自由,起诉债务人的,只列其为被告;起 诉保证人的,应当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所以D选项正确。7、某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更换管理人的申请。申请书中 指出了如下事实,其中哪些属于主张更换管理人的正当事由?()。A、管理人列席债权人会议时,未如实报告债务人财产接管情况,并 拒绝回答局部债权人询问B、管理人将债务人的一处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未报告债权人委员会C、债权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曾以还债为名向关联企业划转大笔 资金的情况屡次要求调查,但管理人一再拖延24D、管理人将对外追收债款的诉讼业务交给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

40、 并单独计收代理费【参考答案】A,B,C8、甲幼年时为赵某夫妇收养,甲成年后与赵某夫妇不和,赵某夫妇 于是向法院起诉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现赵某夫妇年老缺乏劳动能力 和生活来源而陷入生活困难。那么以下表述不正确的选项是?()A、甲无需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甲与赵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 解除B、甲无需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是收养关系是赵某夫妇主动要 求解除的C、甲应当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甲是赵某夫妇抚养成年,且赵 某夫妇现在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D、甲应当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收养关系的解除并不导致养子 女与养父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参考答案】A,B,D【解析】参见收养法第30条。9、

41、关于送达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受送达人不在,交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属于间接送达B、送达回证是送达人完成任务以及受送达人接受或拒绝文书的证明, 也是衡量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的依据C、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法院可以委托快递公司代为送达D、转交送达中,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的日期为送达 日期【参考答案】A,C,D25【解析】A属于直接送达,而不是间接送达;C不对,是因为委托送达的只能委托其他的人民 法院代为送达,而不能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D不对,转交送达中,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 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10、华美公司为破产债务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在以下哪些情况下, 人民法院

42、应裁定终结破产程序()A、在破产宣告前,华美公司已经清偿了全部到期债务B、在破产宣告前,日东公司为华美公司的全部外债提供了连带保证C、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华美公司与全体债权人就处理债权债务 的事宜达成了协议D、华美公司确实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 产程序时【参考答案】A,B,C,D【解析】企业破产法第108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 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 的;(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故AB中选。”企业破产法第10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 人与全体债权人

43、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因此C中选。企业破产法第120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 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 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 产程序。人民法院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 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可知D项中选。此题应全选。11、依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以下哪些说法正确?A、经过登记的机动车的物权变动,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26B、未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的变动,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C、个体工商户、

44、农业生产者抵押现有以及将有的生活设备,应当办 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宅基地使用权应当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参考答案】A,B,c【考点】物权登记制度答案及解析ABC。物权法规定了假设干个具有对抗效力的登记情 形。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 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 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第189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 第181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

45、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 三人。宅基地使用权未经登记也可以对抗第三人,因为它是以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的特定身份而取得的,无须登记。A、B、C三项分别的依据是 第24、129、189条的规定。特别要注意的是,第189条规定的是动产浮 动抵押制度,要求“应当”办理抵押登记。12、甲公司遗失一张可背书转让的汇票。该公司会计未经领导同意 便以个人名义向票据支付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申请公示催 告,该中级人民法院经公示催告,无人申报权利。后该法院未经甲公司 申请便依职权直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该公示催告程序在 哪些地

46、方违反法定程序?()A、该汇票的持有人为甲公司,该公司会计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B、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书27C、管辖法院应为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不适用 公示催告程序D、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除权判决,应依申请人申请作出【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依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公示催告首先应由汇票持有人申请,公司会 计并不能代表甲公司。因此A项中做法违反了法定程序,符合题意。另外,公示催告需书面向票据支 付地的基层法院提出,所以8、C项说法符合题意。依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的规定可知D项说法 也符合题意。13、以下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

47、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 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 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参考答案】B,C14、中国某电器公司要出口一批空调给美国多家超市,与中国银行 北京分行签订了保理合同,委托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调查美国多家超市的 资信状况,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通过再保理协议委托花旗银行纽约分行进 行调查。试问以下有关各方在合同中的地位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是出口保理商B、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是进口保理商C、花旗银行纽约分行是出口保理商D、花旗银行纽约分行是进口保理商【参考答案】:a,d28【解析】:双保理方式主要涉及四方当事人: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以及进口保理商。 出口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签订国际保理协议,出口保理商一般委托进口保理商负责对进口商进行信用 评估。15、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张某在对某企 业进行资产评估时收受贿赂,提供了虚假评估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 50万元的损失,合伙人王某在为某企业提供的验资报告有不实记载,给 利害关系人造成20万元的损失,经查,王某对不实记载不具有故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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