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训练试卷(附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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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训练试卷(附 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那么之一为秘密投票原那么,即全国和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如果选民是文 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代为填写。A、选举工作人员B、其信任的人C、其直系亲属D、其父母或者配偶【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的是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那么。根据有关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的选举,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其信任 的人代为填写。2、亚金索地区是位于甲乙两

2、国之间的一条山谷。18世纪甲国公主 出嫁乙国王子时,该山谷由甲国通过条约自愿割让给乙国。乙国将其纳 入本国幅员一直统治至今。2001年,乙国发生内乱,反政府武装控制该 山谷并宣布脱离乙国建立“亚金索国”。该主张遭到乙国政府的强烈反 对,但得到甲国政府的支持和成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那么,以下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A、国际法中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那么要求乙国政府在解决“亚金索 国”问题时必须采取非武力的方式B、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原那么为“亚金索国”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的法 律根据C、可以自由地行使罚款权D、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地承当法律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涉及被授权组织的条件。行政处

3、分法第17. 18、19条规定的“授权”, 必须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规章不能规定;如果行政规章规定了 “授权”二字,也应视为是“委 托”。所以,该组织是受委托而行使行政处分权的,所以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分。17、中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在中国某 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公司败诉。中国公 司试图通过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据此,以下选项中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中国公司可以向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B、人民法院可依“裁决所根据的证据不充分”这一理由撤销该裁决C、如有权受理该撤销仲裁裁决请求的法院作出了驳回该请求的裁定, 中国公司可

4、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D、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前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 审查【参考答案】:D【解析】:仲裁裁决的撤销答案及解析D。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中国的 涉外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故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70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的规定, “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不充分”不是撤销裁决的法定情形,故B项错 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 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 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元权上诉,故c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

5、定,人民法院在裁 定撤销涉外仲裁裁决之前,须报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故 D项正确。1018、以下哪些选项说法不正确?A、张三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其自动投案B、李四被抓获归案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李四不成 立自首,不可以从轻处分C、王五在故意杀人后,逃亡的过程中因难以忍受良心的谴责,到公 安机关主动投案,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交代了他所知晓的范某抢劫银 行的事实,协助将范某抓获归案,范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于王五不应 当减轻或者免除处分D、某商贸公司因连年亏损,经总经理赵六、副经理田七等人决定, 开始从事走私活动,后田七与公司其他领导经协商,一同到公安机关自

6、首,但赵六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该商贸公司成立自首,赵六不成立自首【参考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犯 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 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觉察,仅因形迹可 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 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 动投案。故A选项正确,不中选。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8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

7、前两 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分;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防止特别严 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分。由此可见,坦白的犯罪人,可以从轻处分。B选项,李四的行为属于 坦白,因此可以从轻处分。B选项说法错误,中选。C选项,王五主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成立自 首。其揭发范某的犯罪行为,且范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五还成立重大立功。但是应注意,刑法修 正案(八)删除了自首又重大立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分的规定。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不中选。 D选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假设 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

8、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 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 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 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因 此D选项情形,商贸公司成立自首,而直接责任人赵六因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不成立自首。因此D选 项正确,不中选。19、甲国分立为乙国和丙国,甲国原加入的对其全部领土生效的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对乙国和丙国是否有效?以下正确的选项是()A、无效,该条约只约束甲国,而现在甲国已不存在11B、无效,除非经过乙国和丙国

9、成认C、有效,因为该条约原来在全国领土都有效D、局部有效,对乙国和丙国的局部有效【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国家继承【解析】别离或分立的情况下,不管被继承国是否存在,原来对被继承国全部领土有效的条约, 对于所有继承国有效。20、甲乙两国都是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其中甲国对版权产品 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死后50年,乙国为作者终身加死后70年。下 列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如果作品首先在乙国发表,在甲国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死后 70年B、如果作品首先在乙国发表,在甲国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死后 50年C、如果作品同时在甲乙两国发表,作品的起源国是乙国D、如果作品的起源国是乙国,表示该作品的作

10、者具有乙国国籍【参考答案】:B【解析】:伯尔尼公约中的国民待遇伯尔尼公约确立了独立保护原那么和国民待遇原那么。各国的版权 保护依其国内法。因此,B项正确。C项涉及起源国确定问题,保护期限 较短的国家为起源国。起源国有两种确立方法:作者国籍;作品国 籍。故D项中作者不一定具有乙国国籍。21、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 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 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丧失之事告诉 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12赔吧。”王某于是给付李某摩托车款4000元。后李某

11、恐事情败露,又将 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盗窃罪B、诈骗罪C、销售赃物罪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参考答案】:AA此题涉及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诈骗罪(既遂)在客观上必须 表现为一个特定的行为开展过程: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一一对方产生或 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一一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产一一行 为人获得或者使第三者获得财产一一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取得财产的 犯罪分为:违反被害人意志取得财产的犯罪与基于被害人有瑕疵的意志 而取得财产的犯罪。盗窃罪属于前者;诈骗罪属于后者。诈骗罪与盗窃 罪的关键区别在于:受骗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处分(交付)财产。本案 中

12、受损的法益是王某的4000元钱,而王某遭受损失是李某“盗窃”自己 摩托车的行为造成的,并不是实施欺骗行为造成的,因为对于王某而言, 摩托车是真的丢了,不存在认识错误的问题。所以没有成立诈骗罪。李 某的行为应定为盗窃罪。事实上这里盗窃的是对方的“赔偿”。应选A.22、关于罗马法的法律分类,以下哪一类是以法律的适用范围为根 据划分的?A、公法和私法B、人法、物法和诉讼法C、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D、市民法与长官法【参考答案】:C【解析】:罗马法的法律分类13法学家依据不同标准,对罗马法作了不同的分类:按照法律所调整的对象不同,乌尔比安(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提出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公法是有关宗教祭祀

13、、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规范。 私法是有关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以及继承关系等方面的规范。公私 法的划分是罗马法的首创。A项不中选。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内容的不同,将罗马法分先人法、 物法、诉讼法。人法规定人格与身份,包括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婚姻 与亲属关系等。物法涉及财产关系,包括物权、继承和债等。诉讼法是 规定私叔保护的方法,主要包括诉讼程序与法官职权等。显见,B项错 误,不中选。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将罗马法分为长官法和市民法。长官法又称裁判 官法,是指由罗马国家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构成的法律。市民 法是通过罗马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可见,D项也不中选。正确答案为C项。自然法、市民

14、法和万民法是按照法律的适用范围 划分的结果。虽然很难给自然法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一般认为。此处 的自然法是以自然为基础。来源于自然理性,不仅适用于全人类,而且 适用于一般的动物。是生物间的规那么。市民法专指罗马固有的、仅适用 于罗马市民的法律,包括罗马的习惯法、十二表铜法、民众大会通 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和法学家的解答等。市民法是罗马国家调整公 民内部法律关系的一种特权法。万民法是市民法的对称,是调整外来人 之间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公民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难度系数*23、以下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oA、苟子曾经说过: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那么存,失其人 那么亡。这说明人是最关键的,法既

15、然不能独立于人存在,法的存在是无 用的B、法律并非无所不能,它也有其局限性14C、在法治社会中,法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D、法律仅调整人的行为,不能涉及人的思想【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法的作用解析对法的作用应当辨证的认识,既要看到法的作用的重要 性,又要看到其局限性,反对法律无用论、法律万能论.A中荀子的话反映了法的作用受人的因素的 影响,但是不能因此而否认法的作用的存在。24、以下选项中的哪一组情形导致行政处分决定不能成立?行政 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未依法向当事人告知应予处分的事实、理由和依 据;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分没有法定依 据;行政处分不遵守法定程序。A、B、C

16、、D、【解析】:行政处分的成立要件。行政处分法第31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 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亭有的权利。”第 32条第1款:“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 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 纳。”第41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行政处分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虽然从行政处

17、分法第31条、 第32条和第41条清晰的逻辑关系中我们可以轻易地推定D为答案。此题的难度在于题干所列的四种 情形均不同程度地构成行政违法,很容易对考生造成迷惑。分析题干中4种情形,题干中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 法院可以作出撤销判决的情形,既然是撤销判决,那么不存在行政行为不 成立的可能,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行为,才涉及撤销的问题,按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的 规定,对不成立的行为,法院应采取无效判决的方式。由此,、被 排除,所以所有包含、的选项均被排除,只有D是正确答案。1525、中国某大学教授田某携其十岁的女儿移民甲国,其丈夫刘先生 继续留在中国做生

18、意。两年后,甲国政府告知田某可以申请加入甲国国 籍,但田某未提出该申请。八年后,田某回国与其丈夫团聚,临走时为 其女儿办理了加入甲国国籍的申请。其女儿继续留在甲国读书。根据中 国国籍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由于田某及其女儿长期定居国外,因此两人的中国国籍已自动丧 失B、田某回国后,其已经丧失的中国国籍可以申请恢复C、田某目前仍是中国人,但其女儿的中国国籍已经丧失D、田某的女儿假设已经获得甲国国籍,那么田某的女儿的中国国籍将自 动丧失【参考答案】:D【解析】:国籍的取得答案及解析D。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我国国籍的原始取得原那么 是血统主义兼采出生地主义,即父母双/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

19、生即具 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除外。 根据此题中的条件可知,田某的女儿出生在中国,父母为中国人,因此 田某女儿具有中国国籍。而我国国籍可以自动丧失,但是要满足如下条 件:(1)定居外国;(2)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田某虽然定居在国外, 可她没有加入其他国籍,因此中国国籍不会自动丧失,所以也不存在恢 复的问题。因此选项A、B均错误。而田某的女儿已经递交了加入甲国籍 的申请,但并未提示是否获得批准。因此不宜认为田某女儿的国籍已经 丧失,但如果获得甲国国籍,就会丧失我国国籍。因此C项错误,D 项正确。26、A村与B村相邻,A村认为B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

20、 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B村所有,A村 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A村寻求救济 的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16A、只能申请行政复议B、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一也可提起行政诉讼C、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D、只能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中争议土地的权属状态尚不确定,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30条所说的“已 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的状态,不适用该条的规定,不以复议前置为前提,所以C错误。对于省林 业局的裁决行为,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所以AD错误。27、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可提起。A、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1、B、行政侵权赔偿诉讼C、同时提起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D、以上都不对【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可能发生冲突的,原那么上不同时进行,当事人也不得同时提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致人死亡构成犯罪的赔偿诉讼程序的批复(2002年8 月30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死亡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受害人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 讼,而应当告知受害人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行政侵权赔偿诉讼。在该解释发布之前已经 按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的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所以,B选项正确28、甲国公民杰克在我国天津有一处房产,在其变卖该房产给乙国 人史某时双方产生纠

22、纷诉至丙国法院,关于杰克处置该房产的能力问题, 应当适用以下哪项法律?()A、甲国法B、中国法C、乙国法D、丙国法17【参考答案】:B【解析】: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当事人属人法,但是也有例外。其在处 理不动产时的行为能力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29、以下选项中正确的表述是:A、张强与李玉是男女朋友关系,因李玉家人极力反对二人交往,李 玉提出分手。张强怀恨在心将李玉骗至市郊树林杀害,后又于第二日晚 将李玉之母砍伤。张强的行为属于连续犯B、王刚以介绍工作为名将找工作的乡下女赵艳从A市骗至B市,在 寻求买主的同时强迫其卖淫。王刚的行为属于结果加重犯C、宋小文抢夺李老太钱包

23、(内有人民币2000元),因用力过猛致其 摔倒在地身亡。宋小文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D、冯某盗掘古墓葬后为湮灭罪迹毁坏文物,对冯某的行为应予以数 罪并罚【参考答案】:C【解析】:想象竞合犯的理解。A项不属于连续犯,因为连续犯所触犯的必须是同一个罪名。B 项属于包容犯。D项属于盗掘古墓葬罪的加重情形。30、商业银行有以下哪些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 产损害的,应当承当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OA、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B、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息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C、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 同类贷款的条件的D、非

24、法查询、冻结、划拨个人储蓄或单位存款的【参考答案】:a,d18【解析】:商业银行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的民事责任【解析】商业银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有以下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 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当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 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 者违反规定退票的;(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四)违反本法规 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故此题应选AD31、某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 合资,国有公司占10%

25、的股份,某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 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5万元 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A、侵占罪B、职务侵占罪C、盗窃罪D、贪污罪【参考答案】:D【解析】: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反贪污罪与相关犯罪之间的区别、刑法第93条。此题主要考察刑法对贪污罪的主体规定。甲原本被聘在国有公司中 任职,现被国有公司委派到该国有公司参股的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 属于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所 在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数额较大,应构成贪污罪。解答本 题的关键是判断甲的主体身份,只要明确甲的身份为国家工作人员,即 可

26、排除所有错误选项。因此最大的干扰是在合资企业中该国有公司只占 10%的股份。这很容易将考生引人考虑该合资企业能否认定是国有公司 的歧途。32、我国法律的制定程序中的最后一个步骤是A、法律草案的公布B、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19C、上述18世纪对该地区的割让行为在国际法上是有效的,该地区 的领土主权目前应属于乙国D、甲国的成认,使得“亚金索国”满足了国际法上构成国家的各项 要件【参考答案】:C【解析】:国际法的基本原那么;领土的取得方式;国际法上的成认关于A,国际法中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那么是指国家间发生争端时, 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禁止将武力或武力威胁的方式诉诸 于任何争端的解决过程

27、。该原那么是适用于国家之间的,乙国政府在解决 “亚金索国”问题时,由于是本国的内政问题,并非国际争端,不适用 国际法中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那么。关于8,民族自决原那么是指在帝国 主义殖民统治和奴役下的被压迫民族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 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由于乙国统治亚金索地区并不是帝 国主义的统治该地区的人民本身就是乙国的人民,不存在民族自决问题。 因此8错误。关于C,在国际法中,领土可以通过割让的方式取得。割 让是一国根据条约将局部领土转移给另一国。割让分为强制割让和非强 制割让,非强制割让在现代仍然是合法的。因此C项正确。关于D,国 际法中,对新国家的成认是既存国家对新

28、国家出现这一事实的单方面宣 告和认定。这种成认本身并不是新国家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条件。因此D 项错误。3、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处分案件中,被告提供了当事人闯红灯 的现场笔录。该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人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 的情况,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证人签名。原告主张当时不 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 应如何认定?A、法院可以认定原告闯红灯B、法院可以认定原告没有闯红灯C、法院对原告是否闯红灯无法认定C、法律的公布D、法律草案的审议【参考答案】:C【解析】:所考知识点为法律的制定程序。法律的公布指立法机关或国家元首将已通过的法律 以一定形式予以

29、公布,以利于全社会遵守执行。法律草案的通过并非是立法程序的终结,法律草案通 过后,但凡未公布的,都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不是真正的法律。法律公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33、元代设置多重司法机构不相统摄,其中专门审理僧侣狱讼的机 构是以下哪个机构? () OA、大宗正府B、刑部C、宜政院D、枢密院【参考答案】:C【解析】:元朝司法机构元朝设置多重司法机构,并且不相统摄,在历史上是很有名的,其 中,刑部职掌死刑案件的复核、系囚的审录、冤讼疑罪的审辨等事宜, 并且在其下设有监狱,开一代之先河,为明清所承袭。大宗正府是元朝 专门审理蒙古王公贵族以及京师地区蒙古、色目人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 枢密院专门审理军官、

30、官人的犯罪。而宜政院才是专门审理僧侣狱讼的 机构。因此此题中选C。3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就行政赔偿提出请求的,()A、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B、只能由行政机关解决C、可以先由行政机关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D、应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参考答案】:D【解析】:参见行政诉讼法第67条35、2007年11月28日,上海市政府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 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的决定)实施方案的修改内容的议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 讨论,以投票方式决定本次常委会不对城镇医保修改方案进行表决。下

31、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A、地方人大及其常设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地方政府及其决策 行使监督权,对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议案不予通过,是履行其法定职 权B、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 要职权C、人大常委会拒绝对本议案进行表决,不利于政府工作的展开D、人大常委会拒绝对本议案进行表决,不违反我国宪法的规定【参考答案】:C36、某企业由于生产假冒伪劣商品,被县工商局决定责令停产停业, 该企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县工 商局并没有依照行政处分法的规定告知该企业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据此, 受诉人民法院应当作何判决?A、维持判决B、撤销判决C、确

32、认无效判决D、变更判决21【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处分法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 罚无效。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撤消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根据上述规定,县工商局没有告知某企业听证的权利,违反了行政处分法规定的法定程序,该行政处 罚无效。又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 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故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无效的判决,

33、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37、罗某犯放火罪应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时人民法院对罗某还 可以适用的附加刑是:A、罚金B、剥夺政治权利C、没收财产D、赔偿经济损失【参考答案】:B【解析】: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即投放危险物质一一引者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B对。刑法第114、 115条的规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 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AC错,赔偿经济损失 不属于附加刑。故D错。38、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某大学教授在20

34、07年6月份的下 列哪些收入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A、工资5000元B、在外兼课取得报酬6000元C、出版教材一部,获稿酬1.2万元D、被评为优秀教师,获奖金5000元【参考答案】:D【解析】: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22【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 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故,该教授的ABC项收入均应纳税。而根据第4条第1款规定,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故D项不应缴 纳所得税。39、32.明代的特

35、务机构“厂卫”不包括:()。A、锦衣卫B、东厂C、北厂D、西厂【参考答案】:C【解析】:【答案解析】此题考查的是明代时期的特务司法机关。“厂”、“卫”是明代时期 的特务司法机关。“厂”是直属皇帝的特务机关。“卫”是指皇帝亲军十二卫中的“锦衣卫”,下设 镇抚司,由皇帝任命亲信“提督”厂卫,多由宦官充当。厂卫干预司法始于太祖时期,洪武十五年 (公元I382年)太祖始令锦衣卫负责刑狱与缉察逮捕。锦衣卫下设南、北镇抚司,其北镇抚司“专理 诏狱”,按旨行事,并设法庭监狱。尽管太祖后期曾加禁止,但成祖很快恢复,成祖时“恐外官徇情” 设宦官特务机构“东厂”,专司“缉访谋逆,大奸恶”,其权超过锦衣卫。宪宗时又

36、为监督厂、卫而 设“西厂”,至武宗为监督东西厂,又设“内行厂”。到明后期,厂卫特务多达十余万,严重地干扰 了司法工作。其一,奉旨行事,厂卫作出的裁决,三法司无权更改,有时还得执行。其二,非法逮捕 行刑,不受法律约束。【该题针对“唐宋元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40、北魏首先确立了以下哪些制度或原那么?A、官当B、准五服以制罪C、秋冬行刑制D、重罪十条【参考答案】:A【解析】:正确答案:A23评析:官当之制最先由北魏和南朝陈的律予以规定。准五服以制罪 首次出现于晋律;秋冬行刑制在汉朝确立;重罪十条首次出现于 北齐律。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37、的符合题意)。2、王检察官在市检察院任职,今年他哥哥的儿子从国外留学回来, 并进入检察院工作,那么他们俩不得同时担任以下哪项职务? () OA、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B、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C、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D、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参考答案】:A,B,C,D【考点】任职回避【解析】检察官法第19条(略)3、关于我国的两审终审制度,理解正确的选项是()A、一般而言,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B、所有的一审判决或裁定都不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C、任何案件都要经过上诉程序D、判处死刑的案件

38、实行“三审终审”【参考答案】:A,D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宣告终结 的制度。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 两审终审制。”同时还规定了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 当事人可以上诉、检察院可以抗诉,允许当事人通过二审获得救济。A24项正确。但是,作为两审终审的例外,我国还有“一审终审”和“三审 终审”的情形。如果一个案件一审作出判决后,在一定期间内,当事人 不上诉或检察院不抗诉,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另外,由最 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和法律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 审,没有上诉程序。所以B、C两项错误。由于死刑案件涉及人

39、的生命, 所以必须慎之又慎。判处死刑的案件,即使经过了 一审、二审,其判决 或裁定仍未发生效力,必须经过“第三审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的审判, 其判决和裁定才发生效力,才能交付执行。D项正确。4、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任免以下哪些人员? () oA、副县长B、县财政局长C、县委主任D、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参考答案】:a,b,d【考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权【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 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

40、、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 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 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备案;(十)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 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5、曹某是A市造纸厂厂长,在其经营期间向该市环保协会借款10 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书,但未能按时归还。A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 称曹某有诈骗行为,遂于当天以曹某“涉嫌合同诈骗”,对其采取刑事 拘留强制措施,其后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

41、”证据缺乏将曹某释放, 那么以下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A、曹某应领先向A市公安局申请确认违法行为的存在25B、曹某应领先向市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市公安局逾期未作决 定,曹某既可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向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同级人 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C、如果A市公安局逾期未作决定,曹某只能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D、如果曹某提出赔偿其交通费、复印材料费、伙食费和工厂无法正 常经营的损失,市公安局应当赔偿【参考答案】:A,B,D【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2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该条规定取消了原国赔法第20条规定确实认程序,因此

42、选项A 错误,中选。国家赔偿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领先向赔偿义务机关 提出。”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工程、数 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 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 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此案中,赔偿义 务机关并不是人民法院,不能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

43、赔偿决定。因此,曹某只能向上一级机 关申请复议,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的规定,财产损失国家只赔偿 “经常性费用开支”和“直接损失”。工厂无法正常经营的损失属于潜在利益,是间接损失,国家不 予赔偿。故D选项错误,此题答案为选项ABD。6、某商业银行业务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从储户存款中提出20 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走私犯罪活动,挪用时间达2个月,事发前,李某已 将挪用款项全额退回,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以下哪些罪?A、挪用公款罪B、职务侵占罪C、走私罪D、挪用单位资金罪【参考答案】:A,B【解析】:借钱给走私犯属于走私罪中的帮助走私行为,挪用单位资金进行犯罪活动,以挪用 单位资金罪

44、与用该资金所进行的犯罪实行并罚。26附挪用单位资金罪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 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 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 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7、以下行为人的哪种行为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A、孙某在某家经营通讯器材设备的国有公司里担任董事,为了增加 自己的收入,自已亲自办照经营了一家通讯器材设备厂。孙某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条件,在短

45、期内获取巨额非法利益。B、陈某在开办了一家计算机系统与软件公司之后,便聘任自己以前 的好友陆某到其公司任副总经理。因陆某现在某国有计算机系统与软件 企业任经理职务,陆某便利用该职务上的便利,在二年内为陈某公司经 营营利500万元,自己分红30%。C、私企老板梁某在开办了一家啤酒厂后又开办了 一家修理厂,梁某 在这两厂中均担任经理职务。D、霍某系某国有汽车公司的技术人员,其利用其技术开办了一家汽 车修理厂。【参考答案】:A,B【解析】:答案AB考察知识点:解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要求特殊主体: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 经理,故CD不符。8、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

46、 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 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 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27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 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分又偷税的行为。以下选项中,属于经税务机 关通知申报的情形包括?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税款登记B、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 申报C、尚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D、经税务机关依法口头通知其申报【参考答

47、案】:A,B,C【解析】:此题考点是逃税罪中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 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办理税 务登记或者扣缴税款登记的;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 尚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的纳税人、扣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 应选ABC。【说明: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刑法第201条进行了修正。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48、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取消 “偷税罪”罪名,改为“逃税罪”。】9、以下行政行为中哪些是依职权行政行为A、行政处分B、行政许可C、行政征收D、行政指导【参考答案】:A,C,D【解析】:根据行政法的相关理论,行政处分、行政征收、行政指导都是依职权行政行为。而 行政许可属于应申请的行政行为。10、检察官违纪违法的纪律处分包括以下哪些?28A、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B、降级、撤职C、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D、调出检察机关或辞退【参考答案】:A,B【解析】: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复习指南第35页,目前,对检察官违纪违法的纪律 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n、根据联合国宪章的第2条规定,会员国除遵守会员国主权 平等.善意履行宪章义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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