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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水害的安全检查重点一、 矿井突水征兆矿井水害分为地表水害、老窑水害、孔隙水害、裂隙水害及岩溶水害。矿井透水的预兆:煤层发潮变暗;“挂红”;“挂汗”;水叫;空气变冷,出现雾气;顶板淋水加大;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增加;水色发混有臭味;顶板来压,地板鼓起。 二、矿井水害防治 矿井水害防治主要实行“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措施。“防”主要指合理留设各类防水煤柱;“堵”主要指注浆封堵具有突水威胁的含水煤层;“疏”主要指探放老空水和对承压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排”主要指完善矿井排水系统;“截”主要指加强地表水的截流治理。 探放水:包括探水和放水两个方面。探水是指采矿过程中用超前的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等水体的具体空间位置和状况等,其目的是为有效地防治矿井水做好必要的准备。放水是指为了预防水害事故,在探明情况后采取钻孔等安全方法将水体放出。 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预测预报”,是指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对水害做出分析判断;“有疑必探”,是指对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先探后掘”,是指先综合探查,确定巷道掘进没有水害威胁后再掘进;“先治后采”,是指根据查明的水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排除水害隐患后,再安排掘进或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