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冬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一次每日一练(附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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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冬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一 次每日一练(附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在一起诽谤案件中,江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诽谤自己致使自己的 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 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江某和李某都向法庭提出申请, 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A、江某B、李某C、李某和江某D、李某仅有责任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解析】自诉案件中,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当。2、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以下关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形式的说法中 哪项是错误

2、的?A、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属于股份式合营企业类型,具有独立法 律人格B、我国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合营企业类型,往往具有法 人资格C、外资企业具有中国国籍,中国作为东道国对其具有属地属人双重 管辖权D、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举办的外资企业,有的是法人实体,有的 那么不是B、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C、董事会D、监事会【参考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此题直接考察对法条的理解记忆,正确答案是B选项.ACD选项 错误.19、夫妻二人在一次锅炉爆炸中同时遇难。他们生前未留下遗嘱, 也无子女。丈夫是孤儿,妻

3、子近亲属也只有其妹妹一人。夫妻遗有房屋、 存款、现金等,总价值5万元。夫妻的死亡时间亦无法确定。以下何种 说法正确?A、全部遗产由妻子的妹妹继承B、全部遗产收归国有C、房屋归夫妻生前居住地居委会所有,现金、存款由妻子的妹妹继 承D、遗产的一半由妻子的妹妹继承,一半由国家所有【参考答案】:A【解析】: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 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 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 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此题中夫

4、妻二人相互有继承关系,丈夫天继承人,妻子 有继承人,故应推定丈夫先死亡,妻子继承丈夫,妻妹继承妻子。妻妹得全都遗产。20、甲实业公司拖欠乙电脑公司货款7万元,乙电脑公司经屡次催 付无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甲实业 公司发布了支付今,甲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理, 愿意付款5. 8万元,另外1. 2万元希望免除。在这种情况下,A、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催促程序10B、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合理,那么支付令有效C、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不合理,裁定驳回债 权人的申请,支付令无效D、法院应询问债权人的意见,如其同意债务人只付款

5、5. 8万元, 可将支付令数额更改【参考答案】:A【解析】:考查催促程序的终结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 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催促程序,支付个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只要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就失效,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其理 由,B、C、D项均不正确。记住书面异议即可,而不管书面异议中的理 由是否符实。21、以下选项中所述财产哪项不属于破产财产?A、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B、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C、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D、破产企业为取得贷款向银行抵押的财产【参考答案】:D【解析】:企业破产法第28条22、关于

6、行政复议,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 件之日起10日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指工作日B、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11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 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D、行政复议实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那么【参考答案】:C23、刑事诉讼法对死刑的执行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以下说法正确的 是:()。A、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15日内执行B、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 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C、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

7、因而执行死刑应当示众D、执行死刑的,应当由核准执行死刑法院的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 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由此可见A错误。高法解释第343条规定:“执行死刑前,罪犯提 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由此可见B正确。刑事 诉讼法第212条第5款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故C错误。第210条规定:”最 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故 D不正确。但应注意:在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之后

8、,这种说法就是正确的了。24、甲伪造乙的授权合同书,以乙为主债务人,甲自任保证人,向 丙借款1万元,该借款后经乙成认.现借款届期,乙未归还.丙假设诉请 法院,那么应以谁为被告?A、甲B、乙C、甲或乙或者甲和乙D、甲和乙【参考答案】:C12【解析】:此题涉及对两个行为的效力判定问题:其一是甲的无权代理行为,即没有代理权, 但伪造相关文书谎称有代理权,并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借款合同,其与丙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后该合同经乙追认,故合同有效.其二是甲的保证行为,该行为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 效.据此,乙丙之间成立借贷合同关系,甲丙之间成立保证合同关系.根据担保法第19条规定: “当事人对

9、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当保证责任.”题中,甲乙并 末约定保证方式,应按连带责任保证承当责任.担保法解释第1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 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因此,此题丙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乙或保证人甲,也可以同时起诉甲和乙,只有C选项正确,ABD选 项错误.25、以下对加工物的所有权归属的判断,不正确的选项是:()A、加工物的所有权原那么上归原物的所有人,并给加工人以补偿B、加工增加的价值小于材料的价值时,加工物应当归加工人所有, 但应当给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C、未经原物所有人同意在其物上加工而

10、造成损失的,加工人应赔偿 原物所有人D、如果当事人就加工物的归属事先有约定的可按其约定办理【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涉及添附中因加工导致的加工物的处理规那么问题。当事人就加工物的归属有约 定的,可依照其约定,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加工物的所有权原那么上归材料所有人享有,但材料所 有人应给加工人相应的补偿。双方当事人对加工物的归属发生争议的,加工增加的价值小于材料的价 值的,加工物的所有权归材料所有人,但材料所有人应该给加工人相应的补偿。加工增加的价值大于 材料的价值,加工物的所有权归加工人,但加工人应给材料所有人相应的补偿。加工增加的价值和材 料的价值大致相等的,双方又不可能通过协商确定加

11、工物的所有权归属的,可由双方共有。此题中, AD项均符合上述规那么,为正确项。B选项为不正确选项。C选项中说明的意思为不言自明的意思,为 正确选项无疑.26、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 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 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问:该购销协议 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不成立B、无效13C、可撤销D、成立并生效【参考答案】:D【解析】:考查知识点表见代理的认定。解题思路和依据张甲本来有代理权限,相对人在不知其被开除 的情形下,“空白合同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限。因此,根 据合同法第49条:“行

12、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 该代理行为有效。”,构成表见代理。应注意的问题每年考试中均有此类问题,主要把握是否“足以 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这一点27、悬挂不同国旗的甲、乙两船在公海相撞后,先后驶入我国港口, 并在我国海事法院提起索赔诉讼。根据我国海商法,我国法院审理 该案应适用什么法律?A、甲船先到达港口,应适用甲船船旗国法律B、乙船是被告,应适用乙船船旗国法律C、应适用我国法律D、应适用有关船舶碰撞的国际公约【参考答案】:C【解析】:详解根据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 法律。船舶在公海

13、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管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 适用船旗国法律。”1428、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判处张三死刑立即执行。张三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哪 种做法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23题)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B、可以不开庭审理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应当提审【参考答案】:C【考点】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方式【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 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本案中中级人民法

14、院指控张三强奸,这涉及个人隐 私,不应该公开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的做法违反了此诉讼程序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 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以下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 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 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 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 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本案即属于违反有关公开 审判的规定的情形,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 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选项C “应当裁定撤销

15、原判、发回重审”的说法正 确。其他三个选项的内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陷阱点拨解答此题需要掌握两点:(1) 一审法院的审判是否有错误, 如果有,是在实体方面还是在程序方面;(2)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这 两点同时也是出题人混淆我们的陷阱所在。解答此题可按如下思路进行: 首先判断强奸案件是否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因为强奸案件涉及 个人隐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不公开审理。明确了这一 点,我们就会得出题中一审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的做法违反了法律有关公15开审判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应当裁定撤销原 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从而得出选项C正确。29、行政诉讼执行中申

16、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 是:()A、半年B、 180 日C、3个月D、1年【参考答案】:B【解析】依照行诉解释第84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 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为180日。30、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B、刑法分那么规定的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 施C、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

17、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 的主体【参考答案】:A31、甲公司委托乙海运公司运送一批食品和一台大型设备到欧洲, 并约定设备可装载于舱面。甲公司要求乙海运公司即日启航,乙海运公 司告知:可以启航,但来不及进行适航检查。随即便启航出海。乙海运 公司应对本次航行中产生的哪一项损失承当责任?16A、因遭受暴风雨致使装载于舱面的大型设备跌落大海B、因途中救助人命耽误了航行,迟延交货致使甲公司受损C、海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卸载货物时因操作不慎,使两箱食品落水D、因船舱螺丝松动,在遭遇暴风雨时货舱进水淹没了 2/3的食品【参考答案】:D【解析】:A属于自然灾害B属于救助行为,都属于免责情况,C是装

18、卸工作中造成的损失, 不是此题中的航行过程中的损失。适航性是航行必备的条件,“乙海运公司告知:可以启航,但来不 及进行适航检查。”不构成免责的理由。32、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为证明 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有误.该 案发生时赵某未满16周岁。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以下哪一做 法? (2009年试卷二第34题)A、将案件退回检察院B、终止审理C、作证据缺乏、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D、判决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考点】审理后的裁判【解析】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不同的裁判。根据刑诉解释第176 条的相关

19、规定,有以下几种:(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 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 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 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4)证据缺乏,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缺乏, 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5)案件事实局部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 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缺乏局部,依法不予认定;(6)被告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 刑事处分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7)

20、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者不能控制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分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犯罪已过追17 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9)被告人死亡的,应 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 宣告被告人无罪。此题中赵某未满16周岁,符合上述第6项规定,法院应当判决宣告 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选项D正确。很多考生认为本案证明指控事实的 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法院应当以证据缺乏,指控的犯罪不能成 立。判决宦告被告人无罪。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诉解释第117 条第3项规定:

21、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 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 法受理。也就是说,如果赵某由于证据缺乏而判决宣告无罪.还有可能会 被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这样的判决对赵某可能 更加不利。所以我们认为D项是最正确的处理结果。33、以下有关行政诉讼的被告确实认正确的选项是:()A、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 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可以以被授权的内设机 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为被告,也可以以该授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B、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行政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对复议机关 的不

22、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C、当事人不服经上级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的可以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作出批准决定的行政机关为 被告D、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驳回起诉【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20条的规定,A项中应以该授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B项与行 诉解释第22条的规定吻合,为正确答案。至于C项中的情形,根据行诉解释第19条的规定, 应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而D项,根据行诉解释第23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应首先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当原告不同意变更时,法院才可以裁定驳回起诉,所以D项错误。34、对以下与扰乱市

23、场秩序罪相关的案例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18A、甲所购某名牌轿车行驶不久,发动机就发生故障,经屡次修理仍 未排除。甲用牛车拉着该轿车在闹市区展示。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B、广告商乙在拍摄某减肥药广告时,以肥胖的郭某当替身拍摄减肥 前的画面,再以苗条的影视明星刘某作代言人夸赞减肥效果。事后查明, 该药具有一定的减肥作用。乙构成虚假广告罪C、丙按照所在企业安排研发出某关键技术,但其违反保密协议将该 技术有偿提供给其他厂家使用,获利400万元。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D、章某因房地产开发急需资金,以高息向丁借款500万元,且按期 归还本息。丁尝到甜头后,屡次发放高利贷,非法获利数百万元。丁构 成非法

24、经营罪【参考答案】:C35、住所在北京的贺某多年从事汽车运输业,一次,贺某从哈尔滨 运送一批贵重木材到天津,为平安起见,贺某为该次运输货物购买了保 险,途经长春遇到事故翻车,木材全毁。为此他与位于北京的平安保险 公司就索赔问题进行诉讼,并且贺某的汽车购于天津并在天津登记。那 么,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包括:A、哈尔滨B、天津C、长春D、北京【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25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 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 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住所地是北京,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和运输目的

25、都是天津,保险 事故发生地是长春,所以B、C、D选项都有管辖权,而哈尔滨是运输起始地,不属于合法管 辖法院的范围,故A选项错误。19【参考答案】:B【解析】:在股份式合营企业中,各方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折成股份,按持有股份分配 收益、承当风险。股份式合营企业具有独立法律人格。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属于此类,故A选项正确。契约式合营企业是指合营各方根据合营契约经营共同事业的经济组织,往 往不具有法人资格,我国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此类,故B选项错误。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来中 国境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具有中国国籍,因此中国作为东道国对其具有属地属人双重管 辖权,

26、C选项正确。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举办外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法人实体或非法 人实体的企业,故D选项正确。此题的应选项为B。3、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 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 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 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 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根据上述事实,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双方均未履行已生

27、效的合同D、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违约,因为合同没有成立。【参考答案】:D【解析】:甲发的函是一个要约邀请,乙的回函是一个要约,而非承诺。甲发货的行为又是一 个要约,所以合同始终没有成立,双方都没有违约。4、不属于WT0争端解决机制的是A、斡旋B、交叉报复C、专家小组D、组成特别上诉机构【参考答案】:D3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后, 甲企业因为连年亏损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并予以公 告。以下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债权人丙企业,对甲企业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并未放弃优先 受偿权利,在通过和解协议的表决时投了反对票B、债权人丁企业,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

28、法律规定,损害其利 益,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第20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 议C、债权人戊企业,对甲企业享有附生效条件之债权,在甲企业的破 产财产分配时,管理人将戊企业的分配额提存。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 效条件仍未成就,于是管理人将其分配给了其他债权人D、债权人己企业,在人民法院依法规定宣告甲破产后,未及时受领 其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对此份额进行了提存,己企业自最后分配公 告之日起满3个月后才领取【参考答案】:C【解析】:企业破产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 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第61 条

29、第1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以下职权:(七)通过和解协议;(十)通 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可见,丙企业对通过和解协议无投票权,A选项错误。第64条第2款规定,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可以,丁企业在债权人会 议作出决议之日起第20日请求撤销是违反法律规定的,B选项错误。第117条规定,对于附生效条 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 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

30、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 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可见,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第118条 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 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己企业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后才领取是违反法律规定的,D选项错误。37、中国甲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甲公 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1年6月10日至6月20日,由承运 人所属的“东方”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东方”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因 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锚地待

31、泊的货轮相撞,使“东方”号不能如期20装货。“东方”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 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由于船舶 延迟到港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甲公司为 此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以下关于承运人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B、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当责任C、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当任何责任D、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当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的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问题,签发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都是对买

32、方的欺诈行为,保函无效,承运人都应当直接向买方承当责任,此题中承运人应当为其倒签提单的行 为承当责任。38、某外国公司在向我国政府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存在以下情况, 请问其中哪一项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A、该外资企业由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B、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但其产品仅有 40% 出口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外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 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第3条第1款

33、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开展。 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第8条规定,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21根据以上规定,选项A、B、C符合中国法律规定,不中选。第16条规定,外资企业的各 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应选项D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 中选。39、某派出所合同制民警石某在夜问巡逻,看阮某形迹可疑,怀疑 其为小偷,即把其叫到所里讯问。阮某否认偷了东西,石某便把阮某捆 起来毒打,迫使其招认,结果造成阮某伤残。石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非法拘禁罪B、刑讯逼供罪C、故意伤害罪D、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

34、】:C【解析】此题考查司法工作人员致犯罪嫌疑人伤残如何定罪的问题。首先,合同制民警的依法 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司法工作人员论。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 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的规定定罪从重处分。”因此此题的答案为C。40、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 2002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分局传唤,后 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分以前,王某被留置

35、于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以下哪 一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A、甲市A区人民法院B、甲市B区人民法院C、乙市A区人民法院D、乙市B区人民法院22【参考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以下行为中属于能够发生私法效果的默示的意思表示的是:()A、甲无代理权,却以乙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乙明知而不作否认表 示B、租期届满后,当事人没有明确解除合同,但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 出租人继续收受租金;(V)C、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由甲寄发 告知乙,如果乙收信后1 个月内不作答复,即视为双方合同终止。乙收信后在1个月内

36、没有作答 复D、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 表示【参考答案】A,B,C,D【解析】考点:默示的判断及其效力讲解:默示是意思表示的一种形式,包括作为的默示与不作为的默 示两种情况。依照民通意见第66条的规定,前者是指“一方对对方 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请求,对方未使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 但其行为说明已经接受的”;后者是指沉默,沉默仅仅“在法律有规定 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此题中,B项属于作为的默示;A、C、D三项属于不作为的默示,其 中A、D两项有法律的相应规定,见民法通那么第66条与继承法 第25条的规定;C项属于双方当事人事前

37、约定的情况。3、涉外仲裁中,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诉应当符合以下哪些条件?A、反请求应当在60天内提出23B、应当预缴仲裁费C、应当在书面反诉请求中写明其要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并附具 有关证明文件D、应当报请仲裁委员会主席批准【参考答案】:a,b,c【解析】: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那么第18条。该条规定:“被申请人如 有反请求,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认为有正当理由的, 可以适当延长此期限。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应在其书面反请求中写明具体的反请求及其所依据的 事实和理由,并附具有关的证明文件。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应当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费用表的

38、 规定预缴仲裁费。”4、甲种子公司和乙农业科学院签订了一份优良稻种的买卖合同,甲 公司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剩余的拖延未付,乙科学院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甲公司偿付欠款。法院由3名陪审员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了审理。在合议庭进行评议时,陪审员们的意见和审判员的意见不一致, 审判长即将案件报送审判委员会处理。经过讨论审判委员会决定乙科学 院应当胜诉,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并在表决时进 行了投票。合议庭遂以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名义作出了一审裁判,判决乙 胜诉。判决生效后,原合议庭成员审判员丙发现甲乙之间的合同有伪造 的嫌疑,遂向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上述案件中存在哪些问题?()A、合

39、议庭意见不一致时,审判长将案件报送审判委员会处理B、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并在表决时进行了投 票C、合议庭以审判委员会的名义作出了一审判决D、丙向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o5、以下客观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事件的有:()24A、试管婴儿的出生B、失踪人下落不明C、病人死亡D、克隆羊的出生【参考答案】A,B,C,D【考点】事件的含义【解析】民事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两大类。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民事法 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又称自然事实,例如出生、死亡、失踪等;而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事件 与人的意志无关,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40、;而行为是人的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6、在以下哪些情形下,要约失效?()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承诺D、要约被撤销【参考答案】A,C,D【解析】此题只需注意8项中撤回要约并非是使要约失效,因为此时要约并未生效。撤回是阻 却要约生效。7、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欠乙借款10万元迟迟不能归 还。与此同时乙也欠该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一直未能归还。以下几个解 决方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甲欠乙的借款与乙欠合伙企业的货款抵销后乙向合伙企业支付货 款5万元B、甲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欠乙的借款C、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

41、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5D、乙在合伙企业中行使甲的权利直至甲还款【参考答案】B,C【解析】参见合伙企业法第41、42条。8、一国际班轮从英国到日本的航行过程中遇到了雷暴天气,为了船 货的平安,船长下令抛弃局部货物,从而保证了航行的平安。后该船到 一避难港进行了维修,发生相应费用。抵达目的地后,船货各方均提出 自己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费用。那么以下哪项费用应列入共同海损? O。A、因迟延到达导致市场价格所造成的损失B、避难港费用C、船舶的修理费用D、船长下令抛人海中的局部货物【参考答案】B,C,D【考点】共同海损【解析】根据海商法第193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

42、物和 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平安,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 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 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据此,此题A项不属于共同海损,B项属于共同 海损。第194条规定:”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平安完本钱航程, 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她点额外停留 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储存、重装或者 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

43、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故BCD 项中选9、甲乙双方均为外国投资企业,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双方事 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甲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 请。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甲公司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提交什么文 件?()A、甲请求所依据的证据B、甲请求的依据和事实的证明文件26C、仲裁申请书D、仲裁协议【参考答案】A,B,C,D【解析】ABCDo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那么第10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本 规那么申请仲裁时应:(1)提交由申请人及/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的仲裁申请书。仲裁 申请书应写明:申请入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包括邮政编码、 、电

44、传、 、电报号码、电 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案情和争议要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件 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2)在提交仲裁申请书时,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 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缴仲裁费。10、公民赵某、陈某二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结婚,但婚 姻登记管理机关却不予登记,以下哪些情形可能使得两人不能登记:A、一方或双方未到达法定结婚年龄B、表兄妹C、男方有妻子,其妻一个月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公安机关认为男方 有谋杀嫌疑,正在立案侦查D、有人向男方所在单位告发赵某、陈某在赵某妻子死亡前两人长期 同居【参考答案】:a,b【解析】:解

45、题要点:掌握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11、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以下哪些事项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作 出处理?A、诉讼中裁定财产保全B、决定回避C、裁定移送管辖D、裁定先予执行【参考答案】A,B,C2712、依照我国现行土地承包法,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权利 义务关系,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A)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B、B)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承包方有权保存其土地承包经 营权C、C)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有权收回 承包的土地D、D)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有权对其 承包的土地依法进行流转【参考答案】:B,C【解

46、析】:此题涉及发包方对承包土地的收回权问题。依照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在承包 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存其土地承包 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有权收回耕地和草地。13、毛某诉张明房屋纠纷一案,经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毛 某不服,但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20日后,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其再审申请后,经审查,认为该判决 确有错误,遂指令作出生效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中级人民法院 裁定撤销

47、原判决,决定按二审程序对该案件进行再审,同时,要求毛某 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毛某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B、中级人民法院应该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该再审案件C、该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再审指令之后,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裁 判的执行,而不是裁定撤销原判决D、再审案件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所以再审法院要求毛某交纳案件 受理费没有法律依据【参考答案】A,B,C28【解析】ABCO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院只能是作出生效判决 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所以A正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审理的 案件,发生法

48、律效力的裁判如果是一审审结的,再审应该适用第一审程序(提审除外),所以B正确。 在再审程序的生效判决作出之前,原判决作为生效判决还应有其法律效力,所以C项正确。不是所有 的再审案件都免交案件受理费.本案的情况正好属于按规定应该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所以D项错 口 伏。14、根据我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 求被追索人就费用予以清偿。()。A、被拒绝付款后,给持票人造成的经济损失B、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C、汇票金额自到期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D、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通知书的有关费用【参考答案】B,C,D【考点】付款与追索权【解析】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包括:(1)被拒绝付款的汇 票金额;(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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