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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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宁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宁政采招(2016)020号西宁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宁政采招(2016)020号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 PPP项目工程咨询服务采 购 单 位:西宁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2016年2月集中采购机构: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知.4一、说 明.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4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5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7五、组织磋商 .8六、评审程序及方法.9七、定 标12八、授予合同.12九、废标13十、处罚13十一、其他.13第三部分 西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2、.14第四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4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44(一)竞争性磋商响应要求.44(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44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编号宁政采招(2016)020号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 PPP项目工程咨询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控制额度300.00万元项目分包个数1个包采购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2月29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2月29日起,至2016年3月7日止,上午9:

3、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新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与竞争性磋商内容相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 9:30时磋商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 9 :30时竞争性磋商响应及磋商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西宁市海湖桥北西侧湟水花园正对面)采购单位及联系人采购单位:西宁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联系人: 彭女士联系电话:0

4、971-6165008,6165010集中采购机构及联系人集中采购机构: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段先生联系电话:0971-7661369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账户: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行五四支行营业部账号:105005505740其他事项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转账,不接收现金。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期前缴纳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金叁万元整。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304026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

5、采购方式、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2.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6、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响应;(5)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3.竞争性磋商响应费用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有关的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4.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知(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 竞争性

7、磋商响应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竞争性磋商响应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竞争性磋商响应人。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6.1 在竞

8、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期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 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10日的,顺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 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竞争性磋商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竞争性磋商响应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此竞争性磋商响应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竞争性磋商响应人负责。8.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及币种8.l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总价。必须包括所提供服务、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中应注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

10、。8.3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 竞争性磋商响应最终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 竞争性磋商响应币种为人民币9.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金9.1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期前按所竞争性磋商响应项目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金额度,缴纳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金。本次采购活动中未中标且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未发生违规行为的,由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定期限内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2 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

11、金缴纳实行转帐缴费的方式。10.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1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3)竞争性磋商响应函(4)最初报价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承诺函(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0)资格证明材料(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13)财务状况、缴

12、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6)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金证明(17)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8)投标人最终报价表(19)竞争性磋商响应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2.1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13、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12.2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最初报价一览表”1份)。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12.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

14、由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骑缝章。12.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竞争性磋商响应企业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并注明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3.2为方便开标唱标,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应将“

15、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13.3密封后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应:(1)按“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竞争性磋商响应前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用“于2016年XX月XX日XX时XX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13.4如果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未按第13.1- 13.3条要求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竞争性磋商响应人。13.5竞争性磋商响应人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竞争性磋商响应的,集中采购机构概不接受。14. 递送

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4.1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14.2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4.3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照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和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受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5.1允许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期前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性磋商响应截

17、止期后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否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组织磋商16.磋商16.1集中采购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16.2磋商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6.3磋商时,由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检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竞争性磋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 磋商时,“最初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与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最初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时的报价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拒绝接受,其竞争性磋商响应将被拒绝。16.5身份验证: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拆封以后,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不符的按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16.6答疑: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对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

19、据评审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现场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16.7第一轮磋商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文件从技术、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比较与评价,了解和掌握各实质性响应程度,做好磋商准备。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实质性响应不少于三家(含三家),进入第二轮磋商。16.7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对各实质性响应文件在技术、服务要求等方面评价与比较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方面全面评价与比较。实质性响应不少于三家(含三家),进入最终报价程序。16.

20、8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格式附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交磋商小组。待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表交齐后,工作人员统一拆封、公布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逾时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六、评审程序及方法17.评标委员会17.1 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评标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竞争性磋

21、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中标候选人;(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评标委员会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责任;(3)对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解答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进行质疑投诉处理工作。17.4评审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2、影响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18.评审工作程序18.1进入评审阶段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细评审的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除竞争性磋商响应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1)

23、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之规定的;(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款(1)-(16)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6)产品交货期、竞争性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7)竞争性磋商响应服务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8)竞争性磋商响应服务未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

24、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在规定

25、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该内容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料做出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对竞争性磋商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2.3 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评审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

26、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18.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27、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商务和技术两部分(满分100分)。19.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参考)序号评审项目满分分值商务部分(满分40分)1、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202、商务评价20技术部分(满分60分)1、技术方面452、服务情况15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类别项目满分 分值评审标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报价分 20在所有的有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中,以最低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竞争性磋商响应

28、报价)价格权值(4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务评价 业绩情况10提供自2013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5项以上(含5项)的,得10分;提供5项以下的,每提供1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范性响应程度1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编排者得1分;反之不得分。财务状况4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2013、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优良的得4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资信情况5荣获国家级奖项或荣誉每项得2分。满分为5分。技术质量方面技术参数451、PPP项目基本实施方案。结合西宁市轨道交通建设特点,制定的工作计划符合西宁市城市轨道交

29、通建设需要。重点突出、完整详细、设计框架、思路清晰、科学合理。优良20分;一般10分。2、对实施PPP项目工作的难点、重点分析及建议;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优良10分;一般5分。3、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对PPP项目的认识与理解;有独特见解、理解透彻、全面。优良5分;一般3分。4、特许经营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重点分析;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重点突出的5分;一般3分。5、对项目的其他建议、市场化运作中采购人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建议与解决总问题的思路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5分;一般3分。项目实施服务情况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10咨询机构设置情况、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并且有科学、具体的

30、项目管理措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质量、措施及服务承诺5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组织服务能力、质量、保障措施及相关承诺。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七、定 标20.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0.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0.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中标通知21.1集中采购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

31、告中标结果。21.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 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送集中采购机构审核并备案。22.2 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2.3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

32、,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6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废标23. 废标情形23.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竞争性磋商响应条件的供应商

33、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额度,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废标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废标公告。十、处罚24.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中标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4.1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截止期后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的。24.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

34、争行为的。24.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6未按照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24.8提供伪劣技术、服务的。24.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10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4.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 西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西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单位: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 月西宁市政府采

35、购合同采购项目编号:宁政采招(2016) 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甲方): 中标人(乙方):签订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甲、乙双方根据2016年月日(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集中采购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7. 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二、合同标的及金额根据上述

36、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技术、咨询服务、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咨询服务范围、内容;咨询服务标准、成果;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付款方式;工作周期;知识产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等,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四、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五、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

37、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六、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

38、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成果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成果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七、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39、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账号: 联系电话:签约时间: 年 月 日集中采购机构: 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 2016年 月 日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

40、“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 “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 “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

41、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 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

42、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

43、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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