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法律风险防范.doc

上传人:叶*** 文档编号:37532287 上传时间:2022-09-01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8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合同法律风险防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公司合同法律风险防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合同法律风险防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合同法律风险防范.doc(2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公司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法律制度及风险防范 xxxxx 律师 甘肃xxxx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 一、合同的概念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一)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简单的讲,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故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如行政机关

2、及下属部门之间的协议等。但国家机关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身份出现时,其所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外,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的概念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乃是合同法的主旨和根本准则,它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并贯穿在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之中。是合同法的法律特征和价值取向的最集中反映。(1)在合同法制定、合同法解释、低一层次的及合同法有关的规范制定过程中不能突破基本原则所确定的构架,维护了合同法的价值统一及体系性。(2)由于立法者认识的局限性,法律规范的稳定性,但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复杂性;由于法律规范

3、的有限性,所调整的无限性,为了解决以上矛盾,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在合同法规范存在漏洞的情况下,授权法官及合同主体以基本原则为依据适用法律,可以维系法律体系的开放性和填补法律漏洞。(例如:合同法对经销权的授予缺乏相关规定,但我们仍可以按合同法的基础原则去构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基本原则虽然未确定具体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但它为交易行为提供了抽象的行为准则,尤其为立法和司法确定了所应遵循的宗旨和标准。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别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的重要特征。2、意思自治原则合同法属于私法

4、领域,合同主体能够基于自身的需要,通过个人的自我决定去构建自己的生活关系。不受国家和他人的非法干预。合同自由(签订、解除、履行,约定大于法定,民不告、官不理)3、公平正义原则(问题:供热、供电、供气、供水单位为什么不能按自己的意思随意涨价?)现实生活中并不总是存在私人自治原则可以实现的社会基础,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手段纠正市场失灵,强调对弱者的保护。以社会本位限制权利本位,以公平正义原则来限制意思自治原则。体现为: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垄断行业),控制格式合同的任意适用,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4、诚实信用原则(民间借贷属于要物合同,合同贷款人交付借款就成立)要

5、求合同主体在签订、履行合同时要“诚实不欺、讲求信用”,追究缔约过失责任。5、合法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三、合同主体(一)、合同主体范围-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1、自然人-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在我国,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及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2、法人依法设立;具有必要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经营场所;能够独立的承担责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行政机关法人)3、其他组织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如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等。作为合同

6、主体有时会受到限制,如对外担保。(二)、合同签约资格-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1、 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委托代理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合同的性质、标的分别为本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2、 法人-法人组织(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问题:职能部门?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3、其他组织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需要说明的是,对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来说,如果合同法或其他法律对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的合同主体资格有特别规定,那么即使有营业执照,合同仍可能无效。举例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7、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另外建设工程合同也需要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签订,不能直接以分支机构的名义签订(因为有资质等方面的要求)。(三)、代理制度1、代理、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授权范围内,及第三人进行的,确立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如本人受贵公司的委托去替贵公司购买房屋,我去以后向开发商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并以贵公司的名义及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该合同对贵公司有约束力。)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代替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可以是公司内部员工,可以是第三人。公司派出去的采购员、销售员、结款员等。2、

8、行使代理权的限制(1)不得自己代理,不得双方代理,不得及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3、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概念:指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相应承受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确立这种制度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通过对善意相对人利益的保护,促进市场商业活动的安全、效率和秩序。“表见代理”给企业可能带来的风险及防范甲公司在其经营过

9、程中曾发生这样的案件:甲公司的业务员同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以该公司名义持空白的合同及乙公司签订合同,并将预收的货款据为已有。乙公司获知真情后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令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两审法院均判甲公司败诉。该类案件便是典型的表见代理所造成的经营风险。律师提醒:怎样防范表见代理造成的风险对表见代理的理解及认识,使我们发现了表见代理可能给我们造成损失的漏洞。所以,如何堵塞漏洞,防范经营风险,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和解决的问题。(1)对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时,应明确授权范围及期限,不要让第三人产生合理的误解。(2)对代理人代理权已终止的,应及时告知其原有的客户,使客户明白该代理人已

10、终止同公司的代理关系。并且,在员工离职时,要做好工作交接手续,避免某些人利用手中的公章或合同章、盖有公章或合同章的空白合同及介绍信等损害企业的利益。(4)代理人的不当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对代理人涉嫌犯罪的,公司应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附加民事责任;对代理人虽属违法行为,但达不到司法立案标准的,应向代理人追缴非法所得款额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进行经济追偿,以保证公司资金不受损失。四、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有效要件1、行为人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作出其内在意思的表示行为。3、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4、合

11、同必须具备法律要求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1)口头形式:通过当面交谈、口头交谈方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2)书面形式:通过文字记载(书面合同、传真件、往来文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3)其他形式:推定形式。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以作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承诺,合同成立。 (二)无效合同1、概念:所谓无效合同,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无效。2、无效合同的事由:主要是因为违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而订立的合同。 (1)一方以欺诈、

12、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三)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也不得基于原合同而主张任何权利或享受任何利益。因此,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为:1、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定金条款、协议管辖权、仲裁条款、部分免责条款;3、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如仲裁条款,协议管辖条款。合同中有关

13、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而失去其效力;4、不再履行;5、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五、合同的主要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一定要书写清楚、详细,并约定后果)涉及及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送达地(赵素燕购房案)诉讼管辖地法律文书送达地(二)合同标的,即交易的对象在签订合同时,要对交易产品的具体规格、品名、型号、商标、生产厂家等做出明确说明,以免产生争议。(旭味国香中的国字一号、二号、酒精度是多少度)(三)标的物的数量数据后面的单位要明确(箱、件、瓶),最好用大写,以防窜改。(四)合同质量标准条款:1、根据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

14、的期限;2、约定质量验收条款,验收标准、地点等。(五)合同价款、报酬及支付单价、总价均应明确,价格的构成要明确是否已包含税款即开票价,需要运输的,是否包含了运输费、保险费等。支付方式应明确,什么时候支付?切忌-后支付。如何付(现金、转账支票、电汇至某一账号)?付给谁(相对人、代理人必须有授权、相对人指定的第三人)?(六)合同标的物的履行时间、地点、方式条款:1、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交、提货地点),(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及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2、明确履行期限(交付时间或期限约定明确),关系到货物涨价、跌价风险;3、明确收货方经办人的姓名及经办人变更处理方法;(七)违约责任条款 :1、

15、涉及到义务的均应设置相应的违约责任,责任的轻重根据义务的大小而定;n 2、违约责任应具体明确可操作;n 3、违约金及定金不能同时使用;4、违约金额应适当填平原则(过分高于=超过造成损失的30%);n 5、审查对方提供的合同时,有无不平等条款。(八)争议处理条款 :1、法院和仲裁的选择;2、有利于己方的选择;3、五个选择: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4、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按法律规定。六、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原则:债务人应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1、先履行抗辩:(1)互负责任,有先后顺序;(2)先

16、履行一方未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3)后履行一方可拒绝履行。 2、不安抗辩: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有:(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的担保。七、合同的变更合同法第77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变更内容应明确,否则视为未变更。变更要有书面协议。八、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条件(1)约定解除 协商一致;按合同中约定条件解除;(2)法定解除 五种 不可抗力:效力-法定解除权、免除违约责任。

17、义务-及时通知、举证责任。(举例)一方口头、行为表明不履明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未履行; 违约行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其它规定情形。(25)系非违约方解除权。(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未履行,终止;已履行,恢复原状,要求赔偿,其他补救措施。九、合同违约(一)概念:违反合同义务,即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二)违约的行为 不能履行,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或法律禁止履行;迟延履行:能履行,但在期限届满时还没履行; 不完全履行:履行行为不符合债务本旨;拒绝履行(预期违约) :明示或默示的表示不履行;债权人迟延:受领迟延。(三)违约救济方式 强制履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18、;支付违约金;恢复原状等其他补救措施。十、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实务浅析订立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租赁合同以特定的动产或不动产为标的物,在订立和履行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长期的租赁,风险更大。如何防范其中风险是值得认真对待的。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中交付租赁物供对方使用、收益的一方称为出租人,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一方称为承租人。(二)租赁合同的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以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物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买卖合同

19、及租赁合同的根本区别。由于租赁合同转移的仅是租赁物的使用权,该权利属物权化的债权,因而承租人并不享有对租赁物的处分权,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消费借贷合同的重要一点。2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所负担的交付租赁物供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义务及承租人所负担的交付租金的义务互为对价,因此,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在这点上,租赁合同及借用合同有所不同。借用合同中,尽管在出借人负担交付借用物供借用人使用、收益义务的同时,借用人也要负担按期返还借用物的义务,但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义务不具有对价性,所以借用合同为双务无偿合同。3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及承租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所以租

20、赁合同为诺成合同。 4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的特征,不适用于财产的永久性使用。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上都规定了租赁合同的最长存续期限。我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二、租赁合同常见风险1对合同主体资格审查不够在租赁合同中易被对方利用合同漏洞进行欺诈的多为出租人。主要因为在订立合同前未对承租人的主体资格及资信能力进行审查致使租赁物无法收回或无法按期收回租金。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

21、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可能会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3租赁合同内容中易出现的风险具体包括对标的物约定不明确,尤其是对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约定不明确导致纠纷;对标的物的使用约定不明确,承租人对标的物进行超负荷、掠夺性使用,致使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已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一般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和保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租赁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风险具体包括出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付租赁物,实践

22、中主要是迟延履行;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维修和保养义务;承租人不按合同支付租金,主要是迟延交付;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现状;承租人擅自将租赁物转租他人;承租人逾期不返还租赁物。5承租人被出租人利用租赁物套取押金的风险在租赁合同欺诈中经常出现出租人利用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交纳及租赁物价值相当的押金,而当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却找不到出租人,出租人实际已经席卷大笔押金潜逃。承租人实际可能花费了较高金额“购买”了并不想购买的物品。三、如何预防租赁合同的风险 (一)租赁合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1当事人主体资格方面的风险防范 (1)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确认。租赁合同的主体主要有法人以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

23、包经营户等。合同一方当事人在签约前一定要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果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是企业,可以审查其营业执照或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寻求帮助。 (2)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履约能力、资信状况及确认。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状况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对方无履约能力,对另一方当事人来说,不但不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反而会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如果对方具有履约能力,还要看其商业信誉如何。只有确信对方具有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良好,合同履行较有保障,才能及之签约。在实践中,要搞清对方的资信情况,主要是看其营业执照,了解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等。另外,可到当

24、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查询,或通过对方的老客户,从侧面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 (3)代订租赁合同的代理人资格方面的问题及防范。代订租赁合同应其备以下三个条件:代理人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规定:“书面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超出此范围,需经委托人追认,否则,将由代理人自行承担责任。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否则,就不可能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2.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方面的风险防范意思表示是把内心旨在发生一定效果的意愿对外表示出来的行为。合同双

25、方当事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其意思表示一定要真实,即当事人在意志自由,能认识到自己的意思表示之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思及外部表达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下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实践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自己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主要事实有重大误解,这种误解将导致自己在合同中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当事人应及时提请法院或仲裁机关对此合同予以撤销,这是维护自已正当利益的有效方法之一。但是,法律关于某些民事行为可以撤销的规定并不能被当事人滥用。当事人对应当知道或根据各种情况推断其已经了解的事实不能声称有误解,由此签订的合同无权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撤销。3租赁合同内容合法性方面的风险防范要使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合

26、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合同内容合法是指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都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合同的标的是否属于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例如,租赁合同不能以国家禁止的流通物为标的,如果将国有重要矿藏出租,显然是内容不合法。 (2)审查合同中有关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违约责任等规定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3)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无规避法律的行为。租赁合同某些重要条款无效将导致整个合同无效。例如,标的不合法,该租赁合同无效。另外一些条款无效,只导致部分无效,将无效条款取消或改为有效后,租赁合

27、同仍可履行。4租赁合同形式方面的风险防范租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不能即时清结,且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只有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才能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发生纠纷,也容易判明是非、划分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关修改合同的信函、电报等都是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对于无需审批的租赁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合同,批准之后生效;合同当事人约定公证、鉴证生效的,经公证、鉴

28、证后生效;涉外租赁合同中,要求确认书的,于确认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租赁合同主要条款方面的风险防范在协商签订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时,当事人应注意合同的条款一定要全面,特别是主要条款,更不得遗漏,否则,便会引起纠纷。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认真细致、字斟句酌,绝不可粗心大意,出现差错。文字表述要清晰、具体,要避免那些模棱两可、含意不清的词语出现。(二)租赁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1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认真、切实、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也就是说,双方都应该做到“重合同、守信用。”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一般情况下,出租人的主要义

29、务有: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方式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方使用。(2)按合同规定对租赁物进行维修,保持出租物的正常使用状态。(3)为出租财产不受第三人主张权利而负担保义务。(4)由承租人提供担保物的财产租赁合同,在合同终止时,应及时返还担保物。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有:(1)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日期、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2)承租人必须合理使用、善意保管出租物。(3)承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出租物转租他人。(4)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更换租赁物。(5)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物。 (6)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2了解违约责任形式,以便及时主张、保护自

30、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继续履行以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对方的违约情形,主张其违约责任。 3了解租赁合同的特点,掌握租赁合同的一些特殊原则“例如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以及有关转租的规定等,正确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4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当事人要规定担保措施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等,当事人可协商确定担保的形式。(三)租赁合同纠纷解决中的风险防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及承租人相互之间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所产生的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租赁合同是否履行以及

31、其履行及合同规定是否相符而发生的争议;对不履行合同的后果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租赁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等发生的争执。当事人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是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合同纠纷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这个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有:1选择适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时,可通过四种途径来解决:(1)协商。协商是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常用的一种方法。它因程序简单,只需双方当事人会面磋商,时间、地点都可随意选择。双方当事人对纠纷的及时协商可以消除对立情绪,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可以节省诉讼而带来

32、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的开支。(2)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在实践中,国内租赁合同纠纷的调解有的由有关组织主持,有的由行政机关主持,有的由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主持。前两种方式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后两种方式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则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执行。涉外租赁合同的调解,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平等互利原则,参照国际上的习惯作法。调解在涉外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中不是法定程序,但由于我国一贯坚持以调解为主,多调解少仲裁、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对发展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发挥了良好的作用,这一作法已经引起了国际上的普遍重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继制定仲裁规则后,又制定了

33、调解规则,各国仲裁机构纷纷表示愿意采用调解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3)仲裁。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租赁合同的纠纷,具有形式灵活、程序简便、解决争议时间短、费用低等优点,在涉外租赁合同纠纷解决中被普遍采用,在解决国内租赁合同的纠纷中也越来越受欢迎。仲裁机构对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以双方当事人的书面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为依据。仲裁程序的特点是当事人可就仲裁员、仲裁机构等进行选择,更多地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仲裁裁决也易于被当事人所接受。(4)诉讼。诉讼虽有程序复杂、费用较高、时间较长的缺点,但作为最具有强制性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仍不失为解决租赁合同纠纷的重要方式。2解决租赁合同纠纷要坚持合法性原则通

34、过上述几种方式解决租赁合同纠纷时,特别是以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时,要注意,解决纠纷的结果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否则,此种解决结果是无效的。3解决租赁合同纠纷时要注意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就租赁合同来说,当出现纠纷时,当事人应在诉讼时效期间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权利,否则,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需特别注意,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之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适用特别的诉讼时效l年的规定。19 / 2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协议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