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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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 33 页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 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2税收的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主要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规定,并依照法律强制征税。2无偿性: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3固定性:主要

2、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三)税收的分类分类标准分类概念举例征税对象(5类)流转税类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动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所得税类(收益税类)以纳税人的各种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资源税类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收资源税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分工体系(

3、2类)工商税类以工业品、商业零售、交通运输、服务性业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总称-税务机关征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关税类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收总称-海关征管进出口关税、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3类)中央税由中央立法、收入划归中央并由中央政府征管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建税等地方税由中央统一立法或授权立法、收入划归地方并由

4、地方征管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收入支配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或法定方式分享的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对证券(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等 计税标准(3类)从价税以征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采用定额税率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复合税对征税对象采取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征收的一种税卷烟、白酒征收的消费税【例题单选题】下列不属于税收特征的是()。A.强制性 B.无偿性C.固

5、定性 D.稳定性正确答案D答疑编号361030101:针对该题提问二、税法及构成要素(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1税法的概念(1)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税法目的: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1)税收活动必须严格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2)税收必须以税法为其依据和保障,税法又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3)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税法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4)国家和社会对税收收入与税收活动

6、的客观需要,决定了与税收相对应的税法的存在;税法对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和税收目的的有效实现起着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二)税法的分类分类标准分类概念举例税法功能作用不同税收实体法指确定税收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国内税法按属人或属地原则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税法法律级次不同税收法律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行政法规消费 税暂行条例税收规章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规范性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领土完整(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

7、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科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等。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1征税人: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收机关。税务机关和海关2纳税义务人(重要标志):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3征税对象(主要标志):又称课税对象,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包括物或行为,它是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就是应税所得,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就是商品或劳务在

8、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4税目(具体范围):指税法中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的具体根据,规定了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制定科目的基本方法:列举法、概括法。如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l0多个税目。5税率(核心要素):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1)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量多少、数额大小,均按同一个比例征收的税率。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指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用百分比的形式。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如资源税、车船税等。(3)累进税率:指按征

9、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几个等级,各定一个税率递增征税,数额越大税率越高,一般适用于对所得额的征税。A、全额累进税率:指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分为若干级,确定不同等级的税率,按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达到哪一级,就按哪一级的税率征税。B、超额累进税率: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个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目前采用这种税率的有个人所得税。C、超率累进税率: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目前,采用这种税率

10、的是土地增值税。6计税依据: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1)从价计征:主要包括收入额、收益额、财产额、资金额等。计税金额=征税对象的数量*计税价格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主要包括重量、容量、面积等。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如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5%。7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8纳税期限:(1)按期纳税: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共6种。以1个月为一期

11、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天内申报纳税;以其他间隔期为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天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天内申报税款并结清上月税款。(2)按次纳税。根据纳税行为的发生次数确定纳税期限。如屠宰税、筵席税、耕地占用税等。9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等。10减免税(1)减税和免税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如:税法直接规定的减免税优惠;依法给予的一定期限内的减免税优惠,期满后仍按规定纳税。(2)起征点也称征税起点,是指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

12、数额征税。如税法规定,营业税按期限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3)免征额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将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征税款。如个人所得税。11法律责任(1)因违法税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2)偷税:概念: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法律责任: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

13、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节 主要税种我国现行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印花税、契税等。 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1增值税的概念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2增值税的分类(1)生产型增值

14、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2)收入型增值税对于纳税人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我国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在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除外)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2.一般纳税人: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符合税法规

15、定情形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3.下列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除个体经营者外的其他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三)增值税税率项目适用纳税人一般税率17%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非应税劳务)低税率13%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特种货物: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销售个别旧货适用税率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3%小规模纳税人(四)增值税

16、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 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 额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2销售额指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或承受应税劳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如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品,则全部价值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

17、务机关核定销售额。【举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额585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税额为34 00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因为价税合计货款税款,得出货款*(117%)价税合计。所以不含税收入价税合计/(117%)。(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掌握)A、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B、销售代销货物; C、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不在同一县市),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D、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E、将自产、委

18、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F、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G、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H、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货物来源用途销项或进项自产、委托加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销项购进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进项转出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投资分配无偿赠送销项3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A、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B、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

19、税额。C、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D、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了解、掌握)A、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

20、税劳务;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C、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D、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E、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的情况:仅取得发票联或抵扣联;认证不符,密文有误;属于虚开的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多选)A、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B、避孕药品和用具;C、古旧图书;D、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E、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F、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21、; G、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A、从事货物生产(工业)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B、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C、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除个体工商户)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为3%。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例题某小规

22、模纳税人生产企业,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0 900元,增值税征收率3%。计算其当月应纳税额如下:应纳税额30 900(13%)3%900(元)【举例】一个水杯,成本为100元,150元卖出。一般纳税人的计算:150*17%-100*17%=50*17%。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150*3%=4.5。(六)增值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进行,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开具

23、发票时间为: (掌握)销售方式开票时间直接收款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赊销和分期收款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预收货款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纳税人发生本细

24、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1、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货物移送的当天。2、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3纳税地点(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

25、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例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额500 000元,当月购进货物2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税额为34 000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计算其当月应纳税额如下:答疑编号29060301应纳税额500 00

26、017%一34 00051 000(元)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1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属于特别消费税。2消费税的计税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二)消费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1消费税税目税目(14个)子目一、烟1.卷烟2.雪茄烟3.烟丝二、酒及酒精1.白酒2.黄酒

27、3.啤酒4.其他酒5.酒精三、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1.汽油2.柴油3.航空煤油4.石脑油5.溶剂油6.润滑油7.燃料油七、汽车轮胎八、摩托车九、小汽车1.乘用车2.中轻型商用客车十、高尔夫球及球具十一、高档手表十二、游艇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十四、实木地板2消费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四)消费税应纳税额征收方式计税依据公式从价定率征税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征税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从价从量复合征税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

28、销售额;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税率1销售额的确认:应税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销售量的确认: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数量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仅限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例题某企业某月份生产销售化妆品一批,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00 000元,价外另行收取包装费(不含增值税)10 000元,消费税税率为30%。其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答疑编号29060303应纳税额(300 00010 000)30%93 000(元)(五)消费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

29、口消费品应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2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3纳税地点(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单位的,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4)退货的,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

30、抵减应纳税款。三、营业税(一)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以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二)营业税纳税人在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税目税率税目税率税目税率1.交通运输业3%5.金融保险业5%9.娱乐业5%-20%2.建筑业3%6.服务业5%3.邮电通信业3%7.转让无形资产5%4.文化体育业3%8.销售不动产5%(四)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

31、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五)营业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纳税期限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3纳税地点(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

32、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例题某歌舞厅某月取得门票收入、台位费收入及其他收入共800000元,营业税税率为20%。其应纳税额计算如下:答疑编号29060305应纳税额80000020%160000(元)四、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1.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的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

33、1月1日起施行。2.企业概念分类概念征税对象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境内、境外的所得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境内所得(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1.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2.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3.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

34、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5.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三)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

35、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2.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3收入总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4.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人财政管

36、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5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6准予扣除的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成本: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2)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

37、除外。(3)税金: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4)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7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8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38、(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1纳税地点(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2纳税期限(1)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39、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2)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3)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3纳税申报(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例题某企业2008年度的各项应税收入为2 000 000元,发生成本为1 000 000元,销售费用l00 000元,其中广告费用支出50 000元(按税法规定可扣除30 000元),管理费用200 000元,财务费用60 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40 000元,

40、营业外支出80 000元,其中罚款支出20 000元,适用税率25%。计算其应纳税额。答疑编号29060307其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2 000 0001 000 000100 000(50 00030 000)200 00060 000l40 00080 00020 000460 000(元)应纳税额460 00025%151 000(元)五、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概念(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个人(自然人)纳税人细分征税对象居民纳税人(1)在境内有住所境内、外所得(2)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非居民纳税人(3)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境内所得(4)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

41、1年(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税目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5%-45%的超额累进税率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5%-35%的超额累进税率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稿酬所得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5劳务报酬所得20%、30%、40%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42、数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劳务报酬所得(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3)每次收入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5稿酬所得(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

43、次收入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或5%)(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等。2代扣代缴(1)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扣缴个人所得税。(2)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3)代扣代缴范围: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4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无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第三节 税收征管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即使是在免税优惠期内,或者无税)。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凭证。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登记、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和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税务登记证管理、扣缴税款登记。(一)开业登记-先工商登记,后税务登记1.企业、单位和个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并答复。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3.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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