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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中常见逻辑的错误-第 8 页生活中常见逻辑错误摘 要:哲学上把因果关系定义为“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现实中能够用“因为所以”表述的关系并不都是因果关系。原因和条件的区别全在于出现的时间不同。在此基础上,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根本原因和一般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偶然原因和必然原因等,都可以作出合理解释。但是由于人们不能对因果关系的逻辑定律准确的把握和运用,常常会在生活中犯下违背因果联系逻辑的常识性错误。关键词:因果关系 原因和条件 内外因关系 逻辑方法逻辑来源于生活,却是对生活中各种事物之间的联系的一种高级概括。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不自觉地违背一些简单的逻辑。
2、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逻辑关系便是因果关系,用逻辑命题方式去表示便是:因为Q,所以P。而往往是最常用最简单的一条关系链却常常被赋予一些不蕴含任何逻辑意义的命题,或者是对Q和P之间的某种关系作简单的归类和分析便强行解释为因果关系。首先我们得了解什么是因果关系。自然界和社会中的各个现象都是与其他现象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有它的原因。“如果某个现象的存在会引起另一个现象的发生,那么这两个现象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引起某一现象产生的现象叫做原因,而被另一现象引起的现象叫结果。”因果关系有三个特点,而这三个特点是提出探求因果联系逻辑方法的客观依据。首先,原因和结果在时间上是先后相继的,原因总是
3、在结果之前,而结果总是在原因之后。前后相继是因果联系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不是因果联系的唯一特征。单凭这一特征还不足以确定因果关系。某一现象很可能经常地先于另一种现象出现,但是二者可以毫无关系。其次,因果联系是确定的。“因果联系的确定性从质的方面说,就是在同样的条件下,同样的原因会产生同样的结果。而从量得方面来说,就是原因发生量得变化,一定会反映在结果中。”最后,因果联系是复杂的。也正是因为许多人没有了解到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从而导致了在因果联系逻辑的推理错误。下面便是一些常见的因果逻辑错误的列举。第一,以偏概全。人们给以偏概全下的定义是:依据不充分的例证(通常不具代表性或者过于琐碎)得出普遍的结论
4、。我们常常会觉得只要身边多次出现某种现象,就会自觉地为该现象之间的某种联系做出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结论。比如,王小二说,他那所大学里面饭堂的菜很难吃,李小燕说她学校饭堂的菜很难吃,那么,有人就会做出“大学饭堂的菜都很难吃”的结论这一结论的得出很显然是没有充分的例证,仅仅凭靠两个学生的评价并不能成为得出结论的充分条件。假如王小二是伊斯兰教的教徒,饭堂没有清真菜,那当然是难吃的;再者,饭菜是否美味是根据各人口味而定;最后,王小二和李小燕都不是美食专家,那么他们的话更不能作为得出结论的论据了。假如使用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去探求这两个现象的因果联系,我们可以选择“求异法”。求异法又称为差异法,它的内
5、容是:“如果再被研究现象出现和不出现的两个场合之中,只有一种情况不同,其他情况完全相同,而两个场合唯一不同不同的这种情况,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场合中是存在的,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场合中是不存在的,那么这个唯一不同的情况就与研究现象之间有因果联系。”假如王小二是伊斯兰教徒,A大学有清真菜,B大学无清真菜,那么王小二肯定觉得是A大学的菜好吃而B大学的菜很难吃。李小燕爱吃重口味的菜,A大学口味偏重,B大学口味较清淡,那么李小燕肯定觉得B大学的菜难吃而A大学的菜好吃。而假如王小二不是伊斯兰教徒,李小燕喜欢清淡的口味菜,那么他们就会觉得B大学的饭堂的菜好吃,那么,这样就可以得出“大学饭堂的菜都很好吃”的结
6、论吗?很显然是不可以的。也就是说,真正导致他们两个人觉得饭堂的菜难吃的原因,不是因为上述的结论那般“大学饭堂的菜都很难吃”,而是因为一个爱吃清真菜和一个爱吃重口味的原因,即他们就读的大学的饭堂菜不适合他们的口味的原因,才是觉得饭堂的菜难吃的真正原因。第二,事后归因(亦称“假性因果”)。这一谬误的名称来自拉丁语“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意为“后此,故因此”。普遍被大众接受的定义是:认为事件甲之后发生了事件乙,因此事件甲导致了事件乙。当然,有时的确是前一事件导致了后一事件,例如,我选修了某门课,之后我的名字便出现在该课学生名单之中,因此确实是前者导致了后者。又或者说
7、你父母结婚了,所以才有你的出现。这两者之间也存在着深层的因果关系。但是,正如因果联系的第二个特点所说,有些时间上似乎相互关联的两件事,实质上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相互关联并不等于存在因果关系。“把现象在时间上的先后相继与因果联系混为一谈是错误的,这种错误叫做以先后为因果的逻辑错误。”就好比如,天空上有一大团乌云,然后下大雨了。看起来像是因为有乌云所以下雨了,但其实乌云和下雨二者之间只能构成先后关联的顺序而非因果关系。大家都知道,下雨的原因是因为云层里的水含量达到了一定的限度,必须以降水的方式来降低云层的水含量。也就是说,乌云的出现只不过是下雨的一个前兆而不是下雨的原因。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不
8、能作为评判和界定因果关系的标准。只能说是两者之间的时间承载和相续性方面有关联关系,要有充分的条件判定前者是导致后者的原因,方可说因为A时间的发生而导致了B事件的发生。这种对因果关系的误用实际上市否定了根本原因和客观原因的存在合理性,也忽略的事件本身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之间的区别。要探求“乌云和下雨”两者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我们可以使用“求同法”。求同法也称为契合法,它的内容是:“被研究的现象在不同场合出现,而在各种场合中只有一个情况是共同的,那么,这个唯一共同的情况就与该现象有因果联系。”而我们再使用求同法的时候必须注意的是“在比较个场合的相关情况时,要注意除了已经发现的共同情况外,是否还有其他的
9、共同的隐藏着得共同情况。”我们都知道,有时候狂风暴雨的前兆是一定是乌云密布,而阵雨和民间俗称的过云雨的前兆则是闷热和天晴。但这两种情况都可以归纳为“下雨”这一现象当中,而同样是下雨,前者有乌云,后者没有,但是他们共同的情况是:云层积攒了过多的水分,超出了云层的承受能力和范围,所以要以降水的形式来降低云层的水含量。由此可见,下雨的真正原因不是因为乌云的存在,而是云层水含量超出了云层的承受范围。第三,诉诸公众。这一谬误的拉丁文意为“挟众”。形式上,“诉诸公众”有很多种,但共同之处是利用期望受到欢迎以及符合主流的这种大多数人的心理,从而赢得受众的支持。其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是“从众谬误”,即试图说服受
10、众采取某一行动或接受某一说法,只因为(据说)大家都这样。就好比如,王小二说:“同性恋婚姻很不道德。70%的美国人都这样认为!”王小二不支持同性恋结婚的主要原因和主要支撑的论据是因为70%的美国人都这样说,所以王小二认为这一说法是正确的。但是王小二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在决定需要对什么问题立法方面,大多数美国的意见是有关系的,但是他们的意见却无疑不能决定某事是否符合道义。赞成某观点的人数多与少并不能代表这一观点是正确的,仅仅能说明该观点符合当时社会的主流意识而非正确事实。曾几何时,相当数量的美国人都赞成种族隔离,但是这些人的意见却不能成为种族隔离符合道义的论据。这样的论证是对唯物主义的否定和对
11、舆论力量的盲目放大,颠倒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被主导与主导地位,客观事物或客观事物的存在才是主观意识存在的基础和依据,而主观意识对于客观存在的反作用并非王小二所理解的决定性作用,而是一种反映和推动作用。要探讨这种以人为据的现象,在论证过程中,为了论证一个判断的是否真实,不是以事实和已经证明的科学原理为依据,而是以与这一判断(论题)有关的(或提出的,或支持者或反对者)的人的权威、地位、品德作为论证这一判断真假的依据。而要探讨这种现象是否存在因果联系,我们可以使用“共变法”。共变法的内容是:如果在被研究对象发生变化的各个场合,只有一个情况是变化着的,那么这个唯一的变化着得情况就与被研究现象之间有因果联
12、系。我们把社会教育程度和开化程度作为研究的场合,黑人的数量为相对恒量即占美国人口30%,那么种族歧视程度的强弱则是研究的变化情况。场合1:解放战争以前,教育水平低下,文化开化程度低;黑人人口占美国人口30%,支持种族歧视的人为50%;黑人大多数为奴隶和低贱工种的劳动者,种族歧视严重。场合2:解解放战争以后,国内的稳定发展使教育水平相对提高;黑人人口占美国人口30%,支持种族歧视的人为20%;黑人有了上学和公平就业的机会,种族歧视问题缓和。场合3:经济全球化以后,国内教育水平高,文明开化程度高;黑人人口占美国人口30%,支持种族歧视的人为20%;黑人可以进入在模特、球星、著名政客等高层社会并得以
13、大展拳脚,种族歧视问题趋于平和。由此可见,美国所存在的严重的种族歧视问题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支持的人多与否,而是受到了教育水平和文明开化程度的影响。普通逻辑不仅是把握生活和问题规律的基本定律,还是一个工具,是我们进行思维活动、思想交流、表述和论证思想的必不可缺的逻辑工具。而要避免在生活中出现以上的类似的逻辑错误,就应该深入地了解因果关系的含义、特点以及客观依据,并准确把握探求因果关系的基本逻辑方法,使之成为一项能帮助我们正确了解事件联系、准确表达思想和积极获取新知识的技能,从而提高逻辑能力,促进智力的发展,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参考文献:普通逻辑原理 段益民主编 逻辑学(第三版),姜全吉、迟维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