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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解读解读(一)(一)20132013年年6 6月月新新制度制度这几个章节的修订充分考虑了高校特这几个章节的修订充分考虑了高校特点,根据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要求,为满足预算管点,根据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要求,为满足预算管理需要,对收入和支出进行了重新分类和调整,并理需要,对收入和支出进行了重新分类和调整,并明确了各自的统计口径。将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明确了各自的统计口径。将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纳入本制度使用范围,形成统一完整反映单位教学、纳入本制度使用范围,形成统一完整反映单位教学、科研活动全貌的财务信息,保证了收支管理的完整科研活动全貌的财务信息,保证了收支管理的完
2、整性。同时,为满足结转和结余资金分级和分类管理性。同时,为满足结转和结余资金分级和分类管理的要求,的要求,制度制度在结余的管理上作了较大修改。在结余的管理上作了较大修改。一、一、 收入管理收入管理二、二、 支出管理支出管理三、三、 结转和结余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四、四、 专用基金管理专用基金管理2、收入的概念(第、收入的概念(第19条)条)收入是指高等学校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收入是指高等学校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的非偿还性资金。【解析】(1)是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取得的)是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取得的(2)依法取得的)依法取得的(3)来源是多渠道和多形式)来源是多
3、渠道和多形式(4)是非偿还性资金)是非偿还性资金 考虑了高校特点考虑了高校特点 增加了依法组织收入和加强收费管理的要求增加了依法组织收入和加强收费管理的要求 修改了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的口径修改了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的口径 增加了对应上缴资金的管理规定增加了对应上缴资金的管理规定4、收入的分类与主要修订内容、收入的分类与主要修订内容(1)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2)事业收入)事业收入(3)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5)经营收入)经营收入(6)其他收入)其他收入高校高校 收入收入 收入 按来源按来源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附属单位
4、上缴收入经营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其他经费拨款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 1.按照收支管理完整性的原则,将财政补助收入中按照收支管理完整性的原则,将财政补助收入中“各类事业经费各类事业经费”改为改为“各类财政拨款各类财政拨款”。 2.将财政补助收入将财政补助收入“从财政部门取得从财政部门取得”改为改为“从同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级财政部门取得”。 3.在对事业收入的规定中,将原规定修改为在对事业收入的规定中,将原规定修改为“按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计
5、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育事业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指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指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1、扩大了范围。、扩大了范围。 2、缩小了口径。由、缩小了口径。由原来的原来的“从财政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改为改为“从同级财政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款”。【解析】 1 1、“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是指高等学校按照是指高等学校按照部门预算
6、隶部门预算隶属关系属关系直接从直接从同一级次财政部同一级次财政部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取得的财政拨款。 2 2、高等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高等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在账务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在账务处理上作为处理上作为“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或或“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收入。主要变化点:主要变化点: 1 1、明确教育事业收入的、明确教育事业收入的内容范围内容范围 2 2、明确科研事业收入的、明确科研事业收入的范围,包括横向科研收入和范围,包括横向科研收入和非同级财政部门科研拨款。非同级财政部门科研拨款
7、。即即“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科研拨款。财政部门取得的科研拨款。”【解析】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事业收入”。 是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是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补助收入。无变化无变化 【解析】 高校的上
8、级单位高校的上级单位(主管(主管部门)部门)用自身组织的收入用自身组织的收入或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或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统筹)拨给高校的(统筹)拨给高校的非财非财政性资金政性资金,是上级单位用,是上级单位用于调剂附属单位资金收支于调剂附属单位资金收支余缺的机动财力。余缺的机动财力。 是指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学是指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校的收入。【解析解析】1. 1.附属单位返还学校在事业支出中为附属单位返还学校在事业支出中为其垫付的水电费、福利其垫付的水电费、福利费费等各种费用,应当冲减相应的支出,不能作为上缴收入处理。等各种费用,应当冲减相应的支出
9、,不能作为上缴收入处理。 2. 2.附属单位返还学校在事业支出中为其附属单位返还学校在事业支出中为其垫付的工资及津补贴垫付的工资及津补贴,应作为学校事业基金收回。应作为学校事业基金收回。 3. 3.高等学校从学校投资的全资或控股企业获取属于对外投资高等学校从学校投资的全资或控股企业获取属于对外投资收益性质的收入,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收益性质的收入,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是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是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无变化无变化 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
10、的各项收入。【解析解析】 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食堂及食堂及招待所等后勤服务净收入、非同级财政部门财政拨招待所等后勤服务净收入、非同级财政部门财政拨款(不含科研拨款)款(不含科研拨款)、资产盘盈利得、确实无法支、资产盘盈利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付的应付款项等。【解析解析】 包括高校发生的所有支出(基建支出)。包括高校发生的所有支出(基建支出)。 支出具有非补偿性。支出具有非补偿性。 减少了加强经营活动费用归集以及实行内部成减少了加强经营活动费用归集以及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的内容。本核算办法的内容。 删除了一条、增加了三条内容,修订了四条
11、内容删除了一条、增加了三条内容,修订了四条内容 调整了教育支出的分类调整了教育支出的分类 增加了上缴上级和其他支出增加了上缴上级和其他支出 增加了票据管理的内容增加了票据管理的内容原制度原制度新制度新制度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建支出自筹基建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业支出经营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事业支出)二、支出管理(事业支出)【解析】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级预算基础信息库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级预算基础信息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和山山东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东省级预算项目库管
12、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预的通知(鲁财预200640号)号)【解析】1.经营支出必须与经营收入配比;经营支出必须与经营收入配比;2.经营支出与事业支出的界限(与经营收入的定义经营支出与事业支出的界限(与经营收入的定义一致)。一致)。(二)修订了经营支出的属性(二)修订了经营支出的属性经营支出,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经营支出,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 (三)在支出分类中删除了(三)在支出分类中删除了“自筹基本建设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随着高等学校随着高等学校“大收大支、收支统管大收大支、收支统管
13、”财务管理体财务管理体系的逐步建立,高等学校所有的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系的逐步建立,高等学校所有的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并且算统一管理。并且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财政部令68号)也已明确规定经将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财务号)也已明确规定经将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应纳入管理应纳入规则规则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的范围。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的范围。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年4月7日 鲁财预20068号(经营支出)(四)(四)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化无变化即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
14、位即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补助发生的支出。二、支出管理(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解析】 对这一支出的理解,重点要把握对这一支出的理解,重点要把握“支出的依据是规定支出的依据是规定”和和“支付的对象是上级单位支付的对象是上级单位”。 高等学校应缴财政专户的资金,并不是一种高等学校应缴财政专户的资金,并不是一种“上缴上级上缴上级支出支出”,因为资金上缴后还是能够回流到学校的,它不,因为资金上缴后还是能够回流到学校的,它不是一项是一项“支出支出”。在未上缴时是一种暂时的流动负债,。在未上缴时是一种暂时的流动负债,上缴财政并返还后学校按规定将其确认为事业收入。上缴财政
15、并返还后学校按规定将其确认为事业收入。(五)增加了(五)增加了“上缴上级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的分类的分类即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即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级单位的支出。二、支出管理(上缴上级支出)【解析】 1 1、原、原制度制度没有明确列支渠道的部分支出,在实际没有明确列支渠道的部分支出,在实际核算中的处理多种多样。为正确反映这方面的支出,核算中的处理多种多样。为正确反映这方面的支出,满足高等学校支出管理的实际需要,这次满足高等学校支出管理的实际需要,这次制度制度修修订增设了订增设了“其他支出其他支出”。 2 2、贷款利息调整到此类支出。、贷
16、款利息调整到此类支出。 (六)增加了(六)增加了“其他支出其他支出”的分类的分类“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是新增设的;从高等学校的实际支出是新增设的;从高等学校的实际支出内容以及核算的实际情况看,原内容以及核算的实际情况看,原制度制度规定的四大规定的四大类支出无法全面反映高等学校的所有支出,比如:捐类支出无法全面反映高等学校的所有支出,比如:捐赠支出、利息支出等,赠支出、利息支出等,(其他支出)(1)高等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高等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新增第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新增第25条)条)(2)高等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
17、)高等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高等学校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和财政部门备案。高等学校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第26条)(要求)(3)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新增第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新增第28条)条)
18、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山东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2007年年12月月26日日 鲁财库鲁财库2007 42号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化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化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通知 2008年年9月月1日日 鲁财库鲁财库200830号号(4)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不得虚列虚报;应)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不得虚列虚报;应当进行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第当进行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第29条条(要求)(专项管理)【解析解析】1 1、确保会计业务中的票据来源合法,列示内容、确保会计业务中的票据来源
19、合法,列示内容真实,种类使用正确,坚决杜绝使用虚假发票。真实,种类使用正确,坚决杜绝使用虚假发票。2 2、票据是反映经济活动详细信息的原始凭证。、票据是反映经济活动详细信息的原始凭证。3 3、设置台账;完善领用手续;合法票据分为山、设置台账;完善领用手续;合法票据分为山东省非税收入票据、往来票据、税务票据。东省非税收入票据、往来票据、税务票据。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综的通知(鲁财综200854号号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高等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
20、理,确保票据来高等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票据管理)【解析解析】 管理:结转、结余;财政、非财政;管理:结转、结余;财政、非财政; 目的:分级、分类目的:分级、分类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直部门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直部门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2007年年8月月4日日 鲁财预鲁财预200742号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的通知(鲁教财字通知(鲁教财字200832号)号)(六)资助经费筹措及管理(六)资助经费筹措及管理1按比例提取资助经费。按事业收入的按比例提取资助经费。按事业收入的5%足额提取资助经费。足额提取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