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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相关政策、核算和申报(海曙国税,2012.10.23、24)标题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 二.营改增政策规定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计税方法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专用发票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收管理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衔接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之核算 四.增值税之纳税申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 一.营改增试点地区及时间营改增概述 二.营改增试点的行业 营改增后试点行业为(应税服务):包括交通运输业(注: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
2、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俗称:6+1) 注:原来增值税限于:销售货物(有形动产)、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 三 .营业税和增值税差异概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 一.基本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等应税服务 (一)应税服务项目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等交通运输业(注: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代
3、表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业务性质决定是否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 (二)有偿提供 1.是对营业活动征税,即有偿提供应税服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 非营业活动,是指: (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情报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
4、围 (三)境内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只要收、付款一方是境内的,即为境内所得,特殊情形用免税或出口退税方法来解决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 二.特殊的征税范围 (一)视同销售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
5、供的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 (二)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 1.认定的差异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应税劳务或服务)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营业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一个企业既从事货物(应税劳务或服务)又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营业税劳务),为兼营业务,即多种经营。形式上包括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货物(应税劳务或服务) (即混业经营)和兼营非应税增值税劳务 认定的关系在于业务间是否有关联 有关联的为混合销售行为:应税增值税货物与应税营业税的劳务间有关联,不一定同时付款或开同一张发票上(同一
6、人付款、同一人收款) 没有关联的为兼营业务:应税增值税货物与应税营业税;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劳务间无关联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税范围 2.税收处理的差异 (1)混合销售 视主业确定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即: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缴纳营业税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缴纳营业税 (2)兼营业务 视收入的核算 A.混业经营,都缴纳增值税。只是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税方法上有差异 B.兼营非应税劳务 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
7、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性质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营改增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暂定为500万元,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二)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主要差异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辅导期与非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主要差异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四)承包、承租、挂靠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二.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1.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均在试点地区 2.以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的,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仍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基本规定 (一)税率 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11%和6%;零税率 (二)征收率 3%(6%和4%) 二.税率和征收
9、率的适用 (一)税率的适用 1.一般纳税人且适用一般计税法(购进扣税法)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时 2.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时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 (二)零税率的适用 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注:出口货物也适用,即出口退税) 1.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 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
10、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运输”;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 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退税率为按照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 免抵退税 (一)免抵退税含义 免抵退税办法是指,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免征
11、增值税(免),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抵),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退) (二)免抵退税计算 1.零税率应税服务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率(现规定为适用税率) 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为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 2.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12、注:退税后,无留抵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三)征收率的适用适用征收率的为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或者特殊的应税业务1.征收率3%(1)小规模纳税人(2)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法的特殊行业A.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时B.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
13、、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自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一经选择,在此期间不得变更计税方法C.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 2.征收率6% (1)特殊行业一般纳税人(具体略)销售自产货物,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 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注:特定的
14、行业或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3.征收率4%(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和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2)纳税人销售旧货,4%征收率减半征收 (3)一般纳税人销售按规定不能抵扣且未抵扣固定资产,4%征收率减半征收A.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B.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期(含)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期(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C.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
15、售该固定资产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4)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税率和征收率 三.混业经营的税率或征收率适用 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
16、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计税方法 一.增值税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二.增值税计税方法适用 (一)一般计税方法 1.适用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二)简易计税法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2. 提供特定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 即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3.一般纳税人的特殊业务 销售旧货、规定的未抵扣的固定资产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计税方法 三.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公式 (一)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
17、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留抵税额)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试点期间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二)简易计税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营改增之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发票的主要差异营改增之专用发票营改增之专用发票营改增之专用发票营改增之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
18、一)作废情形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二)作废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三)处理方法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营改增之专用发票 .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营改增之专用发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一.销售额的构成内
19、容 (一)销售额的包括内容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如: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注:价外费用确定不以名称,关键取决于如下两方面: 1.与提供的应税劳务有关联关系 2.向接受劳务的对象收取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二)不包括的销售额 1.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为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2.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
20、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3.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可扣除额 (1)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
21、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 (一)交通运输业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2、 2.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扣除凭证为国航开具的“航空货运单”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3.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4.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股改铁路运输企业
23、和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相互之间合作完成运输业务,承运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合作运输方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清算票据为营业额扣除凭证,计算缴纳营业税 上述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是指由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运输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上述股改铁路运输企业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革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二)金融保险业 1.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经中国人民银行、商
24、务部(原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三)服务业 1.纳税人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海关、检验检疫及预录入等单位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支付给海关费用包括税金、签证费、滞报费、滞纳金、查验费、打单费、电子报关
25、平台费、仓储费;支付给检验检疫单位费用包括三检费、熏蒸费、消毒费、电子保险平台费;支付给预录入单位的费用包括预录费 2.纳税人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其营业额为实际取得的报酬,扣除项目主要包括:运费、装卸费、换装费、仓储费、报关费、输单费、检疫费、保险费、滞箱费等,具体以主管地税机关认定为准 3.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注:具体项目不全统一,由各地自行确定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4.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商标代理服务,以专利和商标代理总收入,扣除支付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6、的专利规费和商标局的商标注册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5.纳税人举办会展活动,以其取得的收入扣除实际支付的场地费、展台搭建费、广告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6.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8.对包机公司向旅客或货主收取的运营收入,应按“服务业代理”项目征收营业税,其营业额为向旅客或货主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的包机费后的余额 9.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
27、行为属于“服务业代理业”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10对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4)试点航空企业特殊收入 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试点航空企业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4.试点纳税人从
28、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二.具体业务的销售额确定 (一)折扣(事中)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价款
29、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二)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事后) 1. 一般计税办法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发生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2.简
30、易计税方法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三)兼营营业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四)核定销售额1.情形(1)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2)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2.顺序和方法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31、(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销售额 (五)销售额的汇率 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一.进项税额的含义 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通常情况下,进项税额与销货方的销项税额对应 进项税额是随货物和应劳务
32、存在的 二.进项税额的确定 (一)凭据注明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二)计算确定1.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2
33、.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三.允许和不允许抵扣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 (一)抵扣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一般要求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包括种类、使用、开具、保存等各方面) 2.记载应税项目 3.用于增值税相关的方面 4
34、.在规定时限内抵扣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二)扣税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扣税凭证种类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通用缴款书(即: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1)增值税专用发票A.认证相符合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B.丢失专用发票a.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
35、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b.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C.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
36、发票联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A.抵扣要求 a.抵扣凭证原件要求 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b.抵扣清单的要求 所有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根据相关海关完税凭证逐票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在进
37、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除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外,还需同时报送载有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 未单独报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该张凭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B.丢失处理 对纳税人丢失的海关完税凭证,纳税人应当凭海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3)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有的套印全国
38、统一发票监制章和未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两类目前具体包括:A.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C.铁路运输发票 D.航空运输发票 E.管道运输发票 F.海洋运输发票 其中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使用(包括开具、认证、抄税、作废和红字发票等)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似(略)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注意:下列跟运输有关的凭证,不属扣税凭证 1.从试点地区取得的相应试点日期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 2.从试点地区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普通发票 3.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4.货
39、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5.各种客运发票(包括出租车票)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4)通用缴款书 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 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收受发票及进项税额确定情况可归纳如下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三)记载的是应税项目
40、 1.扣税凭证记载的项目 记载的应是购进货物;应税劳务和试点地区的应税服务;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 2.固定资产特殊货物 (1)抵扣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2)不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 A.会计处理作为固定资产的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B.对不动产在建工程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C.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
41、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 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 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
42、、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3.运输费用 运费费用的专用发票注明或计算确定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视运输对象而定,运输对象能抵扣的,相应运费的进项税额也能抵扣;运输对象不能抵扣,相应运费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四)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的使用 1.用于增值税方面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及相关的运费,只有用于增值税有关方面(且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才允许抵扣 (1)用于既包括直接用,也包括间接用 (2)增值税有关方面,既包括销售和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也包括视同销售 其中:固定资产、无
43、形资产和有形动产租赁同时使用于应税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及非增值税等,也视同用于增值税有关方面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2.未用于增值税方面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
44、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5)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3.兼营无法划分的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
45、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4.进项税额转出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发生改变用途不允许抵扣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仅对购进扣税法的一般
46、纳税人;是对已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扣减 (1)进项税额转出情形 A.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 B.税务稽查、评税、比对不符等事后发现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 C.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额 D.已抵扣进项税额,因折让(包括平销返利)或退货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平销返利行为(发生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F.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改增时的留抵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2).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A改变用途的转出或损失 1.能确定原已抵扣进项税额的 包括:发票不符合规定抵扣、购进单一货物或劳务、申
47、请红字发票等,应按已抵扣税额转出 按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记载税额转出 记载金额税率(运费、农产品收购或销售项目) 2.不能确定原已抵扣进项税额的 成本税率(货物或劳务) 成本 还原比例税率(货物或劳务) 成本 (1扣除率)扣除率 按销售或营业额比例分摊 B平销返利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劳务或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劳务或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五)抵扣时限 包括扣税凭证的认证时限和申报抵扣时限 1.认证期限 (1)规定期限内认证 作为抵扣凭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使用税控器具开具,使用税控器具
48、开具的目的是为了认证和比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部分省市也试点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先比对后抵扣”,也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申请稽核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2)逾期未认证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规定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
49、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即逾期不允许抵扣)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2.抵扣期限 (1)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 (3)逾期未申报抵扣 逾期未申报抵扣的,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进项税额 (六)全额计
50、税不得抵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