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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法复习题附答案-第 27 页国际法复习题1. 下列有关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A. 国际法就是指国际条约 B. 国内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领陆范围内适用的法律 C. 国内法的一切规范性文件均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D. 国际法是国内法的渊源 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考点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解析国际法不仅包括国际条约,还包括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是三者的总称,故A项错误;制定国内法的机关除了立法机关外,还有经法律授予立法权的行政机关,而国内法也可以根据属人原则和国家主权,适用于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和中国驻外国使馆,并且国际条约也是国内法的渊源之一,故B项错误;国内法中并不是所有
2、的规范性文件都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如地方性法规就只在本地区范围内生效和适用,故C项错误。D项是正确的,因为即使国际条约不属部门法范畴,但也同样构成国内法的正式渊源。2. 国际法的概念包括以下哪些要点?A. 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B. 国际法的制定者主要是国家 C. 国际法具有强制执行力 D. 国际法不具有强制性 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国家之上没有权威或世界政府,也不可能有强制各国执行国际法的机关,但国际法不同于国际道德,它是有强制性的,可通过国家单独或集体采取措施予以保证。3. 下列关于国际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 国际法是调整一切国际关系的法律,其中包括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
3、和法律关系 B. 国际关系包括国家与国家、国家与法人、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关系 C. 国际法有强制性,但与国内法的强制方式不同。国内法由各种国内法院执行,国际法由国际法院强制执行 D. 威斯特伐利亚和会的重大历史意义在于确立了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的原则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见国际法的概念。4. 下列关于国际法编纂的言论,哪些选项表述正确?A. “有些编纂是非官方进行的” B. “所有的编纂都是政府间编纂” C. “国际法的编纂至今尚无一部全面完整的法典” D. “迄今的编纂己出现某个方面的专门法典”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国际法的编纂包括官方编纂和非官方编纂。5. 下列关于国际法在我国
4、国内的适用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A. 关于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和地位,目前我国宪法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 B. 在民商法范围内,我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抵触的部分,在国内可以直接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提出保留的除外 C. 民商事以外的条约,能否在中国直接适用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D. 民事范围内,我国法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但该惯例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对于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和地位,目前我国宪法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根据民事立法的规定,我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抵触的部分,在国内可以直接适用;民商事以外的条约,能否在中国直接适用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5、。民商事国际惯例在我国起补缺作用,并且其适用不得损害我国社会公共利益。6.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待旧条约的态度是按条约的性质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后如何处理?A. 予以承认 B. 另订新约予以废除 C. 予以修改 D. 另订新约予以取代 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对于国民党政府承受的有关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取了视其内容和性质区别对待的立场和政策:(1)对于一切不平等条约,特别是有关领土和边界条约,原则上通过与有关国家谈判并另订新约予以废除或取代。(2)对于某些技术性或人道主义性质的国际公约通常予以正式承认。(3)对于联合国及其某些专门机构的组织约章,一般以要求取代国民党政府代表权的
6、方式予以默示承认。(4)对于在平等基础上缔结的其他条约(包括边界条约),原则上予以尊重和承认。7. A、B、C三国合并成立D国,D国政府不应当继承下列哪些债务?A. A国政府向C两国政府所贷款项 B. B国政府向F两国政府所贷款项 C. C国某地方政府向G国政府所贷款项 D. D国某国有公司向H国政府所贷款项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A项属于债的混同,C项非中央政府债务,D项不涉及继承问题,故选A、C、D。8. 现代国际法开始形成的标志是。A. 1789年法国大革命 B. 资产阶级革命 C. 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 D. 1949年中国革命 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俄国十月革命和第一次世
7、界大战以后,确立了包括废除战争等许多新的进步的原则、规则,国际法有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9. 关于联合国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 联合国的主要机关包括大会、安全性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B. 安理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中国是常任理事国之一 C. 联合国的常设行政管理机关是秘书处 D. 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任何国家的公民不得超过3人 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感谢学法网管理团队成员“只做我自己”完善了此题答案的解析,如下:联合国安宪章第7条一规定了联合国主要机关有以下六个: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及秘书处,因此答案A错误;第23条一、安全理事会以联合
8、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大会应选举联合国其他十会员国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选举时首宜充分斟酌联合国各会员国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本组织其余备宗旨上之贡献,并宜充分斟酌地域上之公匀分配。二、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定为二年。安全理事会理事国自十一国增至十五国后第一次选举非任理事国时,所增四国中两国之任期应为一年。任满之理事国不得即行连选。三、安全理事会每一理事国应有代表一人。因此答案B正确;第97条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办事人员若干人。秘书长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推荐委派之。
9、秘书长为本组织之行政首长。第98条秘书长在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及托管理事会之一切会议,应以秘书长资格行使职务,并应执行各该机关所托付之其他职务。秘书长应向大会提送关于本组织工作之常年报告。因此答案C正确;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条 一法院以法官十五人组织之,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之国民的规定,答案D错误。”10.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A.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B. 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C. 如改变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D. 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国际法的基本原
10、则是得到各国公认的具有最普遍指导意义的原则,它的强制性并不表现在有一个凌驾于各国的国际机有权以强制执行,而在于国际社会都普遍接受这些原则,因而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都以之为基础,从而贯彻其执行。11. 在因国际不当行为引起的国际法律责任中,行为的不法性与责任密切相关,如果某国际主体的行为已经排除了不法性,该行为的国际法律责任也就随之免除。根据国际实践,排除行为的不法性主要有A. 同意 B. 报复 C. 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 D. 用尽当地救济 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受害主体事先以有效方式表示同意,该行为在相互关系上便排除了不法性。一国对其他主体所作国际不当行为而采取相应措施是国际法所允
11、许的,但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用尽当地救济是认定国际不当行为的其他客观要素之一,而不是排除行为不法性的要素。关于国家责任的条文草案共列举了6种可以排除国家行为不法性的行为,除A、B、C三项外,还有避免危难、紧急状态和自卫。12. 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严重违反国际法,海湾战争结束后安理会作出决议,其重要内容之一是销毁和限制伊拉克的核武器和生化武器,这不属于下列哪些国际法律责任形式A. 限制主权 B. 恢复原状 C. 保证不再重犯 D. 赔偿 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解析:在国际实践中,行为国承担的国家责任依其不当行为的程度和其他具体情况,一般有:(一)终止不当行为。如终止非法占领、释放扣留人质
12、等。终止不当行为不影响被终止的行为已经引起的国际责任,只是可能减轻该责任。(二)恢复原状。是要求把被侵害的事物恢复到不当行为发生前存在的状态。这种形式多适用于被侵害的物尚存、或受损但可以修复、或可以制作代替品的情况。(三)赔偿。通常是以货币表现的赔偿,即指责任国对其不当行为的受害国给予相应的货币或实物,以承担国家责任。(四)道歉。是责任国对受害国造成的非物质性损害给予精神上补偿的法律责任形式。道歉包括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致歉、向受害国国旗或标志敬礼等。此外,当有关的损害是由责任国官员的失职或违法造成时,对有关责任人的惩处有时也被作为一种道歉的表示。(五)保证不再重犯。对有可能重演的不当行为,责任国
13、作出担保或保证不再重犯。(六)限制主权。是指限制责任国主权或主权某些方面的行使。这是国家责任中最严重的形式。这种责任形式仅适用于对他国进行武装侵略、危害全人类利益并构成国际罪行的某些特定行为。13.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所列举的侵略行为?A. 甲国封锁乙国的港口 B. 丙国违约在丁国延期驻扎军队 C. 戊国提供领土让乙国使用进行侵略行为 D. 庚国以个人志愿者的名义派遣武装团体到辛国参战 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ABCD均为侵略行为。14. 国家应对下列哪些行为承担国家责任?A. 国家的政府的行为 B. 政府授权的个人的行为 C. 在政府纵容下的个人所作
14、的行为 D. 政府对于私人行为予以放纵的行为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国家责任。根据有关国际法理论,国家应对以上行为承担责任。15. 甲国指责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当行为,应当承担国际法律责任。乙国称自己的行为属于避免危难。如果乙国的行为属于避免危难,应符合项的条件A. 危难状态确已存在,并正在威胁之中 B. 紧急避难行为不能以牺牲别的主体的根本利益而保全自己 C. 紧急避难行为可以造成与危险状态同样的损害 D. 紧急避难行为可以适当造成比危难状态更大的损害 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国际法律责任免除的情形。根据国际实践,排除行为不法性主要有同意、对抗措施、不可抗力和偶
15、然事故、避免危难、国有化、超过时效、采取了弥补措施等。其中,避免危难的适用应满足以下条件:(1)危难状态确已存在,并正在威胁之中。首先,这种危害应是客观的,不能基于推测或想象。倘若因对事实发生错误认识而实行了“避险”行为,应承担过失责任。其次,在时间阶段上确认危难行为确已发生,而不能行为于危难状态前,也不能在危难状态之后。(2)确属除此之外别无他法。(3)避难行为应是合理的、适度的。首先,紧急避难行为不能以牺牲别的主体的根本利益而保全自己。其次,紧急避难行为不能造成与危难状态相同的或更大的损害。故选A、B。16. 领土变更是指产生一定法律关系的领土主权的取得与丧失,国家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取得领
16、土主权。在下列方式中,哪些是现代国际法承认的领土取得方式?A. 全民投票 B. 添附 C. 时效 D. 恢复行使主权 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现代国际法中的领土取得方式包括A、D两项,还有民族自决和收复失地。B、C均是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方式,时效亦称取得时效,是指由于国家公干地、不受干扰地、长期持续占有他国领土而取得该领土的主权的制度,但在国际实践中,没有任何国家在本国的领土被别国占有后不提出抗议或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即他国不可能“不受干扰”地占领刘国领土。因此,时效已没有现实意义。国家领土的取得方式在传统国际法上和现代国际法上的规定有较大的差异,传统国际法承认先占、时效、征服、割让和添附
17、,现代国际法从主权平等并不得侵犯出发,反对侵占他国领土的时效、征服和强制割让的方法,只承认先占、添附和自愿割让。17. 根据目前南极条约体系建立起来的南极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为进行科学考查,可以派出有本国军事人员参加科学考察团赴南极进行科学考察 B. 南极地区的海洋属于公海,适用公海制度 C. 为在以后对南极的领土主张中获得有利地位,我国应当积极参予南极的各项活动,因为这些活动可以构成日后对南极主张领土要求的基础 D. 由于南极仅能用于和平目的,因此禁止在南极使用或者放置任何军事设施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考点南极法律制度解析南极法律制度包括一下内容:1、南极只能用于
18、和平目的,即禁止建立军事设施,进行军事演习或者武器试验,禁止核爆炸或者放置核废料。但是为科学研究或者其它和平目的使用军事人员或者军事设施不被禁止。故A项正确,D项错误。2、南极科学考察自由和科学合作。3、冻结对南极地区的领土要求。根据南极条约任何国家不得提出新的对南极的领土要求或者扩大现有要求,南极条约不够成任何对现有对南极的领土主张的支持或否定,条约有效期间进行的任何活动也不够成主张支持或者否定对南极领土要求的基础。故C项错误。4、维持南极地区水域的公海制度。故B项正确。5、保护南极环境和资源,在南极的任何活动不能破坏南极的环境或者生态。6、建立南极协商会议制度,南极协商会议由南极条约原始缔
19、约国和其它符合条件的加入国组成,会议交流有关情报,专门讨论有关南极的共同利益问题。南极协商会议的成员国应当在南极建立了常年的考察站。18.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有国家,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它的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的权利。下述关于领海中的无害通过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 船舶通过只要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就是无害的 B. 外国船舶在领海内捕鱼,其通过即为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 C. 沿海国为国家安全必要,可在特定区域内暂时停止无害通过 D. 沿海国可以在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上行使刑事管辖权,以逮捕与在船舶通过期间船上所犯任何犯罪有关的人员和进行与该犯罪有关的调查
20、 参考答案:A,B,C19. 根据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和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船舶污染海洋的责任和管辖制度表述正确的是:A. 甲国是船舶乙的船旗国,对于乙的污染行为甲国享有调查并提起诉讼的权利 B. 乙国的船舶在甲国的管辖范围内的违章行为,甲国有管辖权 C. 乙国的船舶在丙国的港口违反了丙国的法律,在进入甲国港口后,根据公约的规定,甲国应在实际可行的范围内满足丙国对乙国船舶进行调查的请求 D. 乙国的船舶在丙国的港口违反了丙国的法律,在进入甲国港口后,根据公约的规定,甲国应在实际可行的范围内满足乙国对船舶要求调查的请求 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国际环境法的相关条约内容
21、是近年考试的一个热点,本题所涉及的两个公约同样具有可考性,所涉及到的四个选项是关于这两部条约的主要规定。20. 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和主要原则是公海自由。1958年的公海公约规定了各国在公海享有“四大自由”,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则将公海自由的内容扩大为六项,增加的两项自由是:A. 飞越自由 B. 科学研究自由 C.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 D. 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自由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为适应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对海洋利用规模的扩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增加的两项自由是科学研究自由和建造人工岛屿自由。传统的四大自由则是飞越自由、航行自由、捕鱼自由及铺设电缆和管道自由。公海自由是
22、公海制度的核心,它经历了一个发展历程,最初的公海自由主要指航行自由和捕鱼自由,公海公约中增加了飞越自由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又增加了科学研究自由和建造人工岛屿自由。21. 下列关于国民待遇的叙述中,表述错误的是哪些?A. 实行国民待遇制度的结果是使一国境内的所有外国公民和法人获得与内国公民和法人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 B. 国民待遇意味着一国境内的外国人享有与内国人同样的民事权利并承担同样的法律义务 C. 国民待遇是通过内国国民、公司、产品、船舶或其他物品所享有的待遇表现出来的 D. 国民待遇制度一般都以互惠为基础 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国民待遇的概念及国民待遇制度
23、是有限制的。所谓国民待遇,是指内国给与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与本国人的待遇相同,也就是说,在同样的条件下外国人和内国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同。国民待遇表现为三种形式:无条件的国民待遇、互惠国民待遇和特定国民待遇。外国人在内国取得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并不意味着外国人与内国人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承担同样的民事义务。例如,限制出任某些职务。22. 下列关于庇护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 领土庇护是国家行使属地管辖权的结果 B. 实践中,庇护对象主要是政治犯和其他避难者 C. 域外庇护是指一国在位于其境外的本国使领馆、军舰、军用飞机或军事基地内的请求避难的外国人给予保护的行为,又称为外交庇护 D. 犯
24、有国际公约规定的国际罪行均不得作为政治犯而受到庇护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外交庇护仅指一国在其驻外使馆中对外国人给予保护的行为。2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下我国应当拒绝外国的引渡请求?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 C. 根据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 D. 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
25、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八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ABC应当入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九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引渡:(二)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D不应当入选。24. 有下列哪些罪行的人不能请求或享有受庇护的权利
26、A. 破坏和平罪 B. 刑事犯罪 C. 政治犯罪 D. 空中劫持罪 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政治庇护是庇护的一种,也是当代国际实践中最为普遍的一种。根据国际法,对从事侵略战争、种族灭绝和种族隔离、劫机、侵害外交代表等罪行以及其他被条约或习惯国际法认为是国际罪行的人,不得进行庇护。25. 中国公民李某(曾任某国有企业总经理)2004年携贪污的巨款逃往甲国。根据甲国法律,对李某贪污行为的最高量刑为15年。甲国与我国没有引渡条约。甲国表示,如果中国对李某被指控的犯罪有确凿的证据,并且做出对其量刑不超过15年的承诺,可以将其引渡给中国。根据我国引渡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 我国对
27、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做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B. 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做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决定 C. 如果我国决定接受甲国上述引渡条件,表示接受该条件的承诺由外交部向甲国做出 D. 一旦我国做出接受上述条件的承诺并引渡成功,我国司法机关在对李某审判和量刑时,应当受该承诺的约束 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考点引渡解析 考查相关的国内法条,引渡法第50条:“被请求国就准予引渡附加条件的,对于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被请求国作出承诺。对于限制追诉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检察
28、院决定;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对被引渡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应当受所作出的承诺的约束。”故ACD正确,B 错误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在我国的外交与领事官员在下列各项诉讼中,享有豁免A. 甲国驻华大使在北京为家属购买的住宅的房屋质量纠纷 B. 乙国驻上海总领馆一秘在某超市与中国公民互殴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C. 丙国驻华使馆三秘在北京驾车撞上一中国公民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D. 丁国驻华使馆参赞因对一中国公民的评论引起的名誉权纠纷 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外国在华外交与领事官员外交和领事豁免权的例外。我
29、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国际组织提起的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1986年9月5日和1990年10月30日,我国根据我国加入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对外交和领事官员等应享受的特权与豁免作了详细规定。同时也规定在下列各种诉讼中,外交和领事官员不享有豁免:涉及末明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所订的契约的诉讼;涉及在中国境内的私有不动产的诉讼;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诉讼;因车辆、船舶或航空器在中国境内造成的事故涉及损
30、害赔偿的诉讼。故选AD。27. 使馆的职务开始即是外交代表(馆长)开始执行职务,具体是指什么时间?A. 呈递国书后 B. 向接受国外交部或另经商定部门通知己到达 C. 馆长到达接受国担任有关职务时起 D. 馆长被任命后 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馆长职务的开始在具备二者任何之一后即可,而其他外交官的职务则以其到达接受国担任使馆职务时起。28. 甲国与乙国在正式建交之前,拟先建立领事关系,甲国派汤姆就任驻乙国领事馆领事,则下列关于汤姆的特权与豁免的说法正确的有A. 汤姆自进入接受国国境前往就任之时起享有特权与豁免 B. 如汤姆已在乙国境内,自其就任领馆职务之时起开始享有特权与豁免 C. 汤姆如在
31、任职期间与甲国人艾丽丝结婚,则艾丽丝自双方婚姻缔结时开始享有特权与豁免 D. 乙国发生战乱,则汤姆及其同户口家属的特权与豁免应予汤姆终止其职务时停止 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ABC三项都是关于领事特权与豁免使用期间与范围的正确表述,但D错误,领事及其同户口家属的特权与豁免通常在他们离开乙国国境时或离境之合理期间终了时停止,即使接受国发生战争或武装冲突也应如此29. 甲国经协商与乙国拟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两国先后向对方国家派遣大使及其他使馆工作人员,已知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则下列做法符合该公约的有?( ) A. 两国互派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对方国家,并
32、征求对方同意 B. 如甲国认为乙国派往本国的使馆秘书杰克有不轨行为,可以宣布杰克为不受欢迎的人,但出于国际礼让需先向乙国通报杰克的不轨行为 C. 如乙国对甲国拟派往本国的外交官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则乙国可以不给该外交官签证 D. 甲国派往乙国的大使桑尼在进入乙国并将国书副本递交乙国外交部时,桑尼即正式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馆长 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A项正确,但须注意,其他使馆人员的派遣一般无须事先征求对方同意,除非委派的是接受国国籍的人或第三国国籍的人。B项错误,因为一国可以不加解释地宣布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D项实际上应当是把国书正本递交接受国元首才是接受国确认使馆馆长身份的依据。30.
33、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对我国的义务是什么?A. 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 B. 不能干涉中国的内政 C. 不能在中国境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职业活动 D. 不能在中国境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外交特权和豁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25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一)应当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二)不得干涉中国的内政;(三)不得在中国境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职业或者商业活动;(四)不得将使馆馆舍和使馆工作人员寓所充作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31. 根据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的规定,中国以下列何种名义同外国缔结条约
34、和协定?A. 中华人民共和国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 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详见缔结条约程序法第3条。32. 甲乙两国订有某项双边条约,根据该条约的规定,甲乙两国文字的文本同为作准文本。在条约生效后,两国发现两个文本的某些词汇存在歧义,若以乙国文字文本解释对甲国有利。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甲乙两国受各自语言文本的约束 B. 甲国不得从乙国文字约文的不同解释中获取利益 C. 按上述方法不能消除分歧时,应提交双方公认的仲裁机关仲裁 D. 按上述方法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在考虑条约的目的及宗旨下最能调和
35、甲乙两国文字约文的意义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多种文字缔结的条约的解释。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3条的规定,如果一个条约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写成,除条约规定遇有解释分歧时应以某种文本为准外,每种文字的文本同一作准:作准文字以外的条约译文,不能作为作准文本,但在解释时可作参考:条约用语在各作准文本内应推定意义是相同的,如有分歧,除条约明文规定的一种文字解释外,各方只受其本国文字约文的约束,而且不得从对方文字约文的不同解释中获得利益;两种以上文字同一作准之条约没有规定以某种文字为解释的根据,如遇解释分歧而且按照上述办法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在考虑条约的目的及宗旨下最能调
36、和各约文的意义。故选ABD。33. 国际法上条约具有哪些特征?A. 其主体仅限于国家 B. 通常采用书面形式 C. 不能为未加入的国家创设权利或义务 D. 应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或规范 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这是条约的基本特征,也是基本知识点,应该掌握。34. 一国可以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国条约时作出单方声明,排除或改变条约中的某些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称为条约的保留,保留的法律效果是:A. 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条约规定 B. 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不适用保留的规定 C. 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适用保留前的规定 D. 在非
37、保留国之间,适用保留的规定与否视其接受保留与否而定 参考答案:A,B答案解析: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可视为二者达成新的协议,因此,适用新协议。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就保留的部分,可视为二者未达成协议,因此,既不适用保留的规定,也不适用保留前的规定。保留对非保留国没有影响,因此,不改变条约的规定。保留实际上是对条约的单方修改,而条约的生效要双方同意,且条约不约束第三方。因此,可将条约的保留视为新缔结的条约来分析其法律效果35.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条约无效?A. 对一国代表之强迫 B. 违反联合国宪章所含的国际法原则,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而缔结 C. 缔约国的政权发生重大变化,后继政权予以
38、否认的 D. 条约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则抵触者 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涉及条约法相关内容。参见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相关规定。36. 下列关于国际组织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作用说法正确的是A. 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起主要作用的国际组织是联合国 B. 联大的决议对各成员国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C. 安理会是联合国内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机关 D. 区域性国际组织对解决区域性争端也有重要作用,但它不能违反联合国宪章,也不能妨碍安理会职权的行使 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联合国大会是一个讨论和建议机关,其通过的决议出涉及内部事项的,一般都不具有法律拘束力。而安理会的决议则具有法律拘束力,如果成员
39、国不遵守决议内容,安理会可以采取集体行动对该国进行制裁。37. 下列关于国际法院咨询管辖的叙述哪些是错误的?A. 咨询管辖是国际法院的最主要职能 B. 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 C. 咨询管辖的请求权仅属于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 D. 咨询管辖是就请求机关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咨询管辖不是国际法院的最主要职能,其意见并无法律拘束力,享有请求权的主体还包括联大授权的有关机构。38. A国和B国发生武装冲突,C国出面劝他们进行谈判,并提出建议供他们作为谈判的方案,C国的行为是A. 调解 B. 调停 C. 斡旋 D. 协商 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国际法调解争端的方
40、式有:非强制方法和强制方法。强制方法有:带有某些强制性的措施和方法,包括平时封锁、干涉、反报和报复。非强制方法有:包括政治解决方法和法律解决方法,政治解决方法有谈判、协商、斡旋、调停、调查、和解等。法律解决方法有:仲裁和法院解决。斡旋当服务员,不发表意见,只提供服务;调停当和事佬,参加会议,提出方案。调解或和解将纠纷提交一个委员会。所以本题选B39.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案件范围的是哪种?A. 自愿管辖 B. 咨询管辖 C. 协定管辖 D. 任意强制管辖 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案件范围包括自愿管辖、协定管辖和任意强制管辖。40. 甲国和乙国之间发生政治争端,双方将争
41、议提交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解决,根据仲裁程序示范规则,下列哪项不属于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A. 甲、乙之间的仲裁协议无效 B. 仲裁庭越权 C. 裁决理由严重不足或严重违反基本程序规则 D. 甲、乙双方从法院的仲裁员名单中各选2名仲裁员,再由被选定的仲裁员共同选定第五名仲裁员组成仲裁法庭 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测试点国际仲裁。解析裁决无效的除选项A、B、C外,还有仲裁员犯有欺诈行为的情形,而D项符合仲裁的程序。41. 关于国际法院的管辖权说法正确的是A. 国际法院的当事方可以不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也可以不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B. 自愿管辖是指在现行条约或者协定中,各方自愿同意将有关的
42、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而不需要再有特别的协定 C. 协定管辖是指在争端发生后,当事国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D. 要接受任择性强制管辖,当事国必须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这道题目是2005年非常重要的一个考点,管辖问题是历来有代表性的知识点,而管辖权的种类就担负起这个考察的重任,有关管辖类别的区分是最浅层次的考察,在这里要着重了解任择性强制管辖,首先要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其次是发表声明就条约的解释、违反国际义务的任何事实、违反国际义务而引起的损害赔偿性质和范围等问题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性管辖。BC的错误之处在于,两者内容颠倒。42. 下列哪些犯罪属于国际法上的战争罪A
43、. 掠夺罪 B. 屠杀罪 C. 危害和平罪 D. 危害人类罪 参考答案:C,D答案解析:根据国际法上的相关规定,危害和平罪、危害人类罪均属于国际法上的战争罪。43. 甲国是永久中立国,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其违反永久中立义务A. 允许乙国军队过境 B. 对来自丙的侵略行为进行自卫 C. 为了防止丁国的入侵,与戊国订立防御协定 D. 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允许联合国在其境内建立军事基地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永久中立的地位是根据国际条约确立的,它在平时和战时都必须履行其永久中立国的义务,不得任意选择或放弃其地位。中立国对交战国不应给予援助,不仅不能直接参加战斗,也不能为交战国提供军队、供给武器、
44、弹药等,也不能允许外国军队过境。此外,也不能与它国订立防御协定、同盟条约,不得允许在其境内设立军事设施。44. 以下哪些国际司法实践开创了对战争犯罪通过国际司法机构进行追究的先例?( )A. 纽伦堡审判 B. 联合国前南刑事法庭 C. 联合国卢旺达国际法庭 D. 东京审判 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开创了对战争犯罪通过国际司法机构进行追究的先例。45. A国无力再战欲向BCDF四国请求结束战争,下列哪种方式不是双方战争在法律意义上的正式结束?A. 双方缔结和平友好条约 B. 四国同意A国请求而结束战争 C. A国宣布无条件投降 D. 由四国宣布结束战争 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
45、:无条件投降是单方面的,不具有国际法律效力46. 武器是战争的重要构成要素。在现代国际法上,禁止具有过分伤害力和滥杀滥伤作用的武器使用。2003年,美国以伊拉克发展和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名,对伊拉克发动了代号为“斩首行动”的伊拉克战争,影响了整个国际局势。下列关于这次战争和战争开始后引起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不正确的选项是哪些?A. 美、伊两国对于在太平洋公海上遇到的对方国籍公私航空器及货物、公私船舶及货物都可以予以拿捕没收 B. 美、伊两国可以互相认为拥有对方国籍的人以及财产带有敌意性,但是私人之间的商业关系并不被禁止 C. 若伊拉克拥有射入人体后破裂的达姆弹,其也并未违反现代国际法上关于
46、武器的限制 D. 美、伊两国若有双边互助条约,则立即废止,但是两国参加的规定战争行为规则的条约就必须适用两国之间 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国际法禁止具有过分伤害力和滥杀滥伤作用的武器使用。这类武器有毒气、化学和生物武器。具体而言,包括:(1)极度残酷的武器如达姆弹(一类射入人体后爆炸或破裂的子弹)等;(2)有毒、化学和生物武器;(3)核武器。除极度残酷的武器,有毒、化学和生物武器以外,核武器由于其杀伤性,从理论上讲应属禁用的武器和方法之列,但目前国际法尚未对核武器作出规定。故本题中,达姆弹属于极度残酷的武器,其已被国际法禁用,C选项错误。战争会使交战国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非常重大的变化:交战国对于在海上遇到的敌国的公、私船舶和货物,可予以拿捕没收,但对从事探险、科学、宗教或慈善以及执行医院任务的船舶除外;对敌对国的公、私航空器及其所载货物均可拿捕没收。A选项没有注意到拿捕没收船舶的例外情况,故A选项错误。战争对经济贸易关系也有影响,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