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保险调查报告.doc

上传人:叶*** 文档编号:36130712 上传时间:2022-08-25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102保险调查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102保险调查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02保险调查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02保险调查报告.doc(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农村合作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情况的调查报告农村合作银行是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重要金融机构,也是保险业借以向农村拓展市场、延伸服务的重要渠道。随着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和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加剧,农村合作银行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使经营者的视线从壮大传统业务兼顾到了积极发展中间业务,保险代理业务就成了其发展中间业务的重要突破口。接到银监局关于组织开展的代理保险业务情况摸底调查通知后,我行领导高度重视,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此项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代理保险业务发展的现状近几年来,针对现代金融市场需求形态多样化, 金融服务

2、业走向更高级融合的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扩大服务领域,拓宽业务经营范围,增加经营收益,推进中间业务整体发展,提升市场地位和自身竞争能力, 贯彻落实银监局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文件精神,我行于2019年初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一家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开办了“安贷保”业务,即代理销售保险业务和代收代付保险费业务。“安贷保”保险的支持对象为向合作银行申请小额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农业种植养殖大户、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保险金额一般在1100万元;保险费率为贷款金额的2,理赔金额以全部贷款本金为限,有效期限为一年;代办机构的手续

3、费及各种费用比例一般为保费金额的24。贷款单位是第一顺序受益人。在业务的推广过程中,我行按照“领导重视,大胆探索,稳步推动,规范操作,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把保险代理业务作为发展中间业务的切入点和新的收入增长点,融入全辖业务经营之中,并从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银保合作、强化员工培训、稳步推进营销、强化风险防范等方面入手,在做好宣传的同时,逐步推进,此业务已于今年4月停办。从我行小额贷款运行的情况看,“安贷保”小额贷款保险明显具有资金融通、风险保障的双重功能,将其引入银行信贷链条,不仅解决了农民贷款找担保难的问题,还实现了多方获益,取得了银行、农户和公司三赢的局面。一是就我行发放贷款而

4、言,“安贷保”保险可以通过保险的形式转移风险,保全资产,提高贷款安全系数,从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同时也拓展了自身的中间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二是对保险公司而言,“安贷保”保险赔付率较低,是典型的效益型险种,保险公司打开了新市场,增加了保费收入,可谓一举多得。三是保险业经济补偿有利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安贷保”保险可以帮助农民解决后顾之忧,帮助农民分散风险。农贷户多数属于低收入人群。风险防范能力较为脆弱,多数农民希望获得贷款后通过种植、养殖经营脱贫,一旦遭遇意外伤亡,贷款偿还很可能使农贷户家庭的困境雪上加霜。“安贷保”保险利用了保险公司的专业风险保障系统分散了风险,在遭遇意外时减轻农贷户家人负

5、担,顺利偿还贷款,有效减轻了被保险人家庭和担保人的还款压力,维护了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在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二、代理保险业务操作中违规办理行为的具体表现从代理“安贷保”业务的开展情况来看,在农村合作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支持“三农”发展、降低信贷风险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推广操作过程中,虽然无违规办理业务的行为,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因为“安贷保”保险业务所服务的对象是农民群众,农民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对保险知识、保险条款不甚了解。在具体宣传的过程中,往往依照保险公司业务员传授的内容进行解释,对甄别一些故意模糊的概念和与

6、保险条款实际不符的内容的能力还有一定差别,加之由于意外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人们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投保没有多大必要,特别是在面对随着贷款金额增加而递增的保费支出时认为更吃亏。(二)经办人员缺乏系统培训由于“安贷保”保险是一项新业务,尚处于推广阶段,作为该险种推销员的合作银行客户经理,也由于保险知识方面的局限,对其了解不多,认识也不深,特别是对保险的内容、条款以及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障更是一知半解,既无法对农民进行有效的宣传,也无法对农民的问询给出合理的解释。缺乏专业的保险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项业务的发展。(三)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考核办法,没有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干与不干

7、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使该项工作难以向纵深推进。同时,业务发展受限于被投保贷款的额度,“安贷保”保险业务一般限于小额贷款,对于大额贷款难以及时得到政策支持,也影响了“安贷保”保险的发展。(四)理赔程序较为复杂在意外事故发生后,及时、积极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理赔,对被保险人是极大地安抚。但在具体操作中,保险理赔的严格手续一定程度影响了周边人员对险种的选择。另外,还有参保人意外身亡而家人根本不知道其购买保险,以及出险后超过180天索赔期限而没有索赔而保险公司不及时告知,影响索赔的情况时有发生。保险公司的诚信度与工作效率与客户需要有差距。一是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出险后不能及时足额按保险条款进行赔付,不能

8、保证合作银行代理保险的客户得到应有的赔偿。二是保险公司不能按时与我行结算代理手续费,不能保证银行应有利益。(五)人员资质不全因为“安贷保”保险业务的开展及具体操作都是在保险公司的指导想进行的,他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我行个别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的经办人员,还没有取得相应的保险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具备办理代理保险业务的资格。(六)保险险种比较单一从代理“安贷保”业务的运行情况来看,保险险种比较单一,不能满足客户实际需求。很多户提出“安贷保”保险应涵盖医疗保险、畜禽养殖和农作物自然灾害保险。但与我行业务合作的保险公司都没有这些保险险种。三、代理保险业务管理情况在开办代理销售保险业务以来,我行牢固树立依

9、法合规经营意识,始终坚持国家的金融法规,在开展代理保险业务中,严格依照保险法、保险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开展业务,并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990号)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及银监局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满足客户对保险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金融市场秩序。(一)网点管理和产品销售管理一是我行在办理保险业务期间,各支行的保险代理业务兼业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许可证的名称、营业地址与营业执照相符,并将此证与

10、本行各类执照一起悬挂在了网点的醒目位置,每个网点都有1-3名取得保险代理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网点员工销售保险产品的工作由经办人员负责解释,未有保险公司派驻的渠道客户经理代为销售,严格规范保险公司渠道人员的行为。二是我行开办的“安贷保”保险代理业务,均是有银监局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签约产品,在具体办理中我们严格依照保险法、保险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操作的。三是建立健全了保险代理业务台帐,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全面、完整、真实的客户投保信息,自觉防范非理性竞争。四是严格按照系统出单和系统管控的要求,将我行出单系统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电脑联网,并进行实时管控,全面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1、五是要求从业人员自觉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拒绝参与不正当竞争,不搞夸大或虚假宣传,不得误导或欺骗金融消费者。六是严禁柜台人员将保险产品与银行的储蓄存款、贷款等业务混淆,同时认真解答投保人的疑问,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切实保护了广大存款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二)合规销售管理和风险管理一是我行在代理保险业务中,自觉遵守保险法和保险业监督管理法,在办理保险业务的营业网点均摆放有保险公司提供的统一制式的投保提示和保险产品宣传材料,所开办的保险业务全部是按照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的。二是在办理业务前,主动向客户出示投保提示书和“安贷保”产品说明书,并在客户自愿投保、抄录有关声明的前提下

12、,指导客户填写相关信息,有客户亲自签名确认。三是自觉遵守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 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银监局的有关制度,所代理的保险业务产品,全部客户现场办理的,没有通过电销、网销等方式办理保险业务。四是我行按照反洗钱、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保险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并对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进行保存报告。五是销售人员认真指导客户严格按照保险业务操作流程填写投保单,并对客户填写的投保单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我还坚决不准销售人员代替投保人、被保险人填写投标书和签名。六是网点销售人员在营销“安贷保”保险产品,都如实、准确、详

13、尽地向客户介绍“安贷保”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投保提示等情况。(三)手续费收入管理手续费收入均由我行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统一清算,不允许各支行或网点直接与保险公司私自进行结算,同时还不得收受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激励。我行明确规定代理保险费统一由财务部与保险公司清算后下划各支行,作为我行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收入。 (四)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根据银监局年初的工作检查计划和各级监管部门不定期的检查要求,我行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自查方式,不定期对辖内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的渠道管理、操作流程管理、收入管理、风险管理、机构和网点资格管理等业务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四、代理借款

14、人意外伤害保险情况我行代理的“安贷保”保险业务,其全称是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险公司在农村合作银行向农民发放小额贷款时,专为贷款农民配套提供的一款意外伤害保险。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推出,给我行设立了第二道风险防护网,也增加了我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同时也给借款人提供了保障。此项代理业务的推出,不仅得到了保险公司欢迎,也获得了广大农户的认可。七、在依法合规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方面采取的措施为进一步规范代理保险业务,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开办“安贷保”保险代理业务中,我行自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保护客户利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

15、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拙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操作流程和保监会关于开展代理保险业务的五项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和金融市场秩序。八、几点建议代理保险业务暂停后,虽然对我行的信贷业务发展没有多大影响,但从信贷风险的角度看,此项业务的停办,使信贷管理方面少了一道防范风险的屏障。从工作实践分析,发展“安贷保”保险既是扩大合作银行知名度、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实现双赢的一次难得机遇,又能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合作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切实防范销售误导风险,规范银邮代理保险业务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

16、法权益,实现代理保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当前理保险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 继续开办代理保险业务一是建议恢复已经暂停的“安贷保”业务,因此项业务是比较符合农村特色的小额贷款保险产品,对防范贷款的风险由一定的保障作用,同时,农户已经基本认可。二是相关部门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扩大对政策性贷款的保险范围,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再就业贷款和农户大额贷款及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纳入保险范围。三是信贷人员和保险公司服务人员要积极协助农户办理报、结案等理赔手续,为小额贷款保险的理赔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安贷保”保险业务首先要让群众去认识他、理解他。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要

17、以农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做好宣传工作。首先,要加强同保险公司的合作与交流,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不断创新对农村合作银行保险代理的宣传,使合作银行在农村保险市场中的位置明确,让人们充分认识到合作银行、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三者之间的关系,改变人们的错误认识;其次,要注重宣传方式和效果,清理不正当宣传,将违背金融法规、误导客户、容易引发银行风险的宣传一律禁止,要有选择性地加强保险公司和合作银行的联合宣传力度,站在长效机制上去做工作,各自找准自己的位置,抛弃“利用”关系,树立“互利”意识,有效缩短合作银行、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三者之间的距离;第三,相关部门应与保险公司进行协调,建议保险公司开发

18、条款通俗、承保简便、保险费率适合农村市场批量销售的标准化产品;第四,相关部门应协调保险公司应对合作银行办理的保险代理业务提供高质量的售后服务,为代理业务做好后勤保障,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三)重视业务发展合作银行要引导员工从战略的高度认识代理保险的作用,避免短期行为。一方面要引导员工转变经营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员工对代理保险内涵的理解,使员工确实意识到对保险推销的益处。一是要找准结合点。要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变化的情况,找准信贷与保险业务的结合点和对接点,做好网点产能的挖潜工作,按照网点贷款投放量、承保比例等指标扩大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力度,精耕细作,将“安贷保”保险业务做细做实。二是要从提高全员认

19、识和操作技能入手,邀请团险讲师集中时间对信贷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传授销售技能,介绍规范的业务办理步骤与流程,提高员工的认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三是银行和保险公司要共同加强对银行代理人员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使银行代理人员熟悉代理保险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杜绝违规代理行为,并不断提高银行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营销水平,保证合法、有效的代理资格。(四)加快资源共享相关部门应通过协调,积极争取保险公司的支持,研究开发适合银行代理的业务处理系统,实现银行与保险公司的联网,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及利益均享的目的。解决保单流转缓慢问题,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和工作效率,并有效地防范各种风险的发生。(五)加强经营管理首先,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对代理保险业务的市场准入、对外宣传、手续费收取等方面进行规范,使代理保险业务管理有章可循。其次,在分业监管的体制下,积极与保险监管机构协调,切实规范保险公司的银行代理行为。第 9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公文通知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