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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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汇编相关文件名称编码科研课题管理程序LCKJ001医学伦理审查及回避程序LCKJ002科教科工作制度ZDKJ001科研课题申报、审批制度ZDKJ002科研计划管理制度ZDKJ003科技成果管理制度ZDKJ004科技成果鉴定制度ZDKJ005科技成果奖励制度ZDKJ006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方法ZDKJ007科研档案管理制度ZDKJ008新技术评估及中止制度ZDKJ009新技术新工程管理制度ZDKJ010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方法ZDKJ011医院实验室生物平安管理制度ZDKJ012教学管理制度ZDKJ013临床教学管理规定ZDKJ014传染病临床实习管理细那么ZDKJO15临床

2、实习带教管理细那么ZDKJ016理论授课管理细那么ZDKJ017实习生守那么ZDKJ018实习生请假制度ZDKJ019教学质量控制标准ZDKJ020教学过失、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ZDKJ021实习医师出科考核制度ZDKJ022临床见习规定ZDKJ023教学经费管理规定ZDKJ024教师集体备课制度ZDKJ025教师试讲制度ZDKJ026学生宿舍管理制度ZDKJ027进修工作管理制度ZDKJ028关于外出进修及在职学历教育的规定ZDKJ029传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方法(试行)ZDKJ030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ZDKJ031科研技术管理制度ZDKJ032学术活动管理方法(试行)ZDKJ033

3、研究生经费管理规定ZDKJ034临床医师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ZDKJ035科教科工作职责ZZKJ001教学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ZZKJ002学术委员会职责ZZKJ003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职责ZZKJ004五、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方法组织好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并做好指导和考核工作。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微生物实验室平安管理及督导 工作。七、配合其他行政部门的有关工作,并做好各种材料的上报工作。科研课题申报、审批制度为切实提升科研工程质量,规范科研工程的申报,严格科研工程的管理,特 制定本制度。一、科教科负责统一管理申报各类纵向及合作科研课题并具体组织落实。二、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4、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科研能力选择申报科研 课题,按各类计划的申报程序进行申报,处理好申报内容的明确性和保密性。三、按照转化医学理念,科研选题不能脱离“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为主体”的方向和目标,倡导基础研究以在临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选 题,实验室研究的成果,迅速有效地应用于临床实际;临床上出现的问题,又能 及时反响到实验室,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四、申报的科研工程中涉及到应用于患者的新技术新方法,应通过医院伦理 委员会论证,审核同意方可实施。五、申报课题原那么上由科教科按程序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讨论或由科教科指 定的专家审核后,改进课题申报质量再行网上和(或)纸质申报,所有申报材

5、料 电子版须交科教科备案。六、在研计划尚未完成者,原那么上不得再次申报同一层次的课题;负责2 项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新课题。七、立项后的课题因个人原因中止取消者,三年内该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八、各科研人员在科研申报过程中,要做到客观真实,严谨认真。九、各临床科室或个人与外单位协作的工程,均应有具体协议或合同,并报科教科备案,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同外单位签定科研合同或将本院科研项 目材料对外泄露。科研工程管理制度为规范科研工程的管理,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制定本制度。一、加强科研工程管理是推动科学技术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科室 应切实做好这一工作。二、医院科研工程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科教科统一组

6、织管理。三、医院各类科研工程均按照实施个人申报、组织论证、上级主 管部门审定的管理方式。四、为推动医院科技工作的开展和提高临床医学科研水平,医院 对上级部门批准的各项科研课题原那么上给予大力支持。五、科研计划课题一经批准立项,即应按合同计划实施并按时完 成,且在周期内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报告;因故需延期完成者及 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无法实施需中止或取消者需向科教科提出申请,得 到批准方可延期或终止取消。对无正当理由中止或取消课题的负责人 将提出全院批评,并责罚其三年内不得申报课题且不得参与其他课题 的研究。六、临床科研工程在实施前向医学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伦理 论证后方可实施;如果涉及到尚未在

7、临床应用的新技术,那么另外还需 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论证通过以确保患者的平安与隐私。七、课题合同书一经签定,不得随意更换科研人员,确有人员调 离岗位不能从事研究工作者,由负责人向科教科提出申请,待课题完 成结题时填写人员调整审批表,向立项部门申请批准方认可。八、科教科对涉及医疗技术的科研工程进行不定期跟踪、督导检 查,确保患者的权益受到保护。九、科研课题经费使用须符合财务管理及经费管理制度。十、科研课题完成后负责人应对其研究成果进行评估,符合鉴定 或验收标准者应积极申报科技成果。十一、通过鉴定或验收的科技工程适宜基层推广应用的,应申报 省市立项以适宜技术方式进行成果推广。十二、科教科每年对通过鉴定

8、的课题进行成果审核,对符合申报 奖励条件的应及时组织科研人员申报。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为推动医院科技与经济开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科技成果的管理,特制定 本制度。一、医学科技成果指人们对人体本身、疾病现象和生存环境新的见解、规律 的发现及制约其相互关系的手段或技术方案。它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和 实用性的特征,可分为应用技术成果、基础理论成果及软科学研究成果三类。二、科技计划主持人在完成课题后,论文发表在正规医学期刊上,科学研究 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可以向科教科提出科技成果鉴定。科教科对申请工程的 科学性、先进性、真实性和资料的完整性及科研单位、协作单位、课题组人员排 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

9、向科技成果鉴定的组织部门进行鉴定申请。三、通过科技成果鉴定的课题负责人在科教科管理人员指导下按科技成果 登记方法向科技厅办理登记手续,进行科研成果登记。四、具备科技成果特征的基础理论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论文发表后需被引 用)、学术专著等,由负责人提供相应材料按科技成果登记方法进行登记。五、医院将按科技成果的级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六、严禁在成果申请过程中有舞弊行为和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科技成果是医 院的集体财富,任何个人无权将成果私自转让或将他人成果窃为己有。七、凡需进行成果转让者,均需报请医院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八、科教科每年对通过鉴定的课题进行成果审核,对符合申报科技奖励条件 的成果,及时组织

10、科研人员向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奖励申报。九、科技成果推广及应用管理按相应制度执行。科技成果鉴定制度为了正确判断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 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特制定本制度。一、科技成果的鉴定或评审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 或相关行业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实事求是、 科学民主、客观公正的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相应的结论。二、科研课题完成后,根据成果预测水平进行成果查新,凡符合 鉴定申请条件的科研工程,必须申请进行科技成果鉴定。三、鉴定程序的启动由科研工程完成部门或个人填写科技成果 鉴定申请表,同时递交申请鉴定所需的科技资料,如工作总结、技

11、术报告、查新报告、发表的论文、推广应用证明和其他需要交附的资 料。四、科教科对所有鉴定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注重与组织鉴定部 门的沟通,工程完成科室配合共同完成成果鉴定工作。五、鉴定或评审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鉴定证书, 是申报科学技术奖励的技术评价证明。六、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是指自然科学中纯理论性研究的结果,主 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其评价方式,通过国内外同领域的学术刊物 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引起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关注、评论和引用来获得认可,并由医院学术委员会出具综合评价意见。科技成果奖励制度为了表彰和鼓励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医院学科发 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一、奖励工作应积极

12、慎重、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二、严格按科技成果的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大小来 确定是否奖励和奖励的级别。三、医院每年年终对获得科技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发表论文 及论文交流者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四、科技成果奖金的分配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那么,由工程或课题 负责人根据参加该工程研究人员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五、转化医学研究奖励。倡导研究成果在临床转化,从事基础研 究后,将研究成果应用于临床,解决临床诊断和治疗方面的问题,医 院视社会和经济效益给予2000-5000元的奖励;临床发现问题并为 基础研究者提供科研选题的人员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六、科技奖励按贡献大小分配,获奖工程总

13、金额的20%奖励科技 管理人员,80%奖励工程小组,工程第一负责人获得其中的30 50%, 第二负责人获得20 30%,余额奖励工程组其他成员及相关人员。医 院奖励发放同上分配方法。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方法为了规范科研工程经费的管理,提高工程经费使用效率,保证研究工作顺利 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法。第一章经费来源第一条 本方法适用于各级各类纵向工程经费、横向工程经费和医院科研基 金的管理。纵向科研工程经费是指医院通过承当国家或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工程 或者专项工程取得的科研工程经费。横向科研工程经费是指医院通过对外开展科 研活动取得的除纵向科研工程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工程经费

14、,包括合作研究、 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以及承当各党 派、社会团体、专业研究机构等非政府机构科研工程取得的经费。医院从年收入 中拨出12%作为科研基金,用于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奖励、实验室建设、基 础研究及纵向课题经费配套等。第二条各级各类纵向及横向科研工程经费必须全额汇入医院财务科指定 的帐户,专款专用。否那么,不列入医院科研计划,由此取得的成果也不得申请医 院任何奖励和享受医院规定的其它优惠政策,且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和引起的 民事纠纷由工程主持人自行负责解决。第三条因依托其它科研单位申报而批准立项的国家级课题经费按依托单 位经费管理方法实行。第二章经费

15、配套第四条 纵向科研工程经费由工程批准单位下拨,医院根据工程批准文件规 定的要求原那么上予以1: 1配套经费,如仍缺乏可追加以至支持完成课题研究, 原那么上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国家级课题经费给予等额配套。第五条 纵向计划管理工程给予2000元的启动经费在配套经费中列支。第六条横向科研工程经费按科研工程合同书或合作协议中商定的金额,医 院不予以配套经费。第三章经费管理第七条科教科依据工程批文或科研工程合同书(合作协议),通知财务科 协助办理工程经费计划手续,并通知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制定详细科研经费 使用计划,报科教科及院领导审批,实施经费按计划支出。超计划经费另行报批。第八条科研经费划入依托

16、单位的,优先使用国家给予的到帐经费,局部需 医院支持的硬件建设、人员劳务费支出局部在医院配套经费中支出。第九条 工程经费开支范围:1、科研业务费:包括工程论证、专家咨询、调研、资料、交通、打印、相 关论文发表、举办和参加学术会议、科研成果评审和鉴定等费用。2、实验材料费:包括科研必需的原材料的购置和处理、样品采集、保存、 培养、加工、包装和运输等费用。3、仪器设备费:包括仪器设备购置、安装、加工、维修等费用。计划管理 工程原那么上不得开支设备购置费。4、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实验室条件所进行的安装、修理等小额费用, 但不得将土建、房屋维修、实验室扩建等费用列入。5、工程实施费:工程实施过程中除

17、固定实施人员外的用工所发生的支出, 包括实验研究时需聘用临时工等费用支出,一般不超过科研工程经费的10%o6、特支费:仅限于工程经费汇入医院财务科指定帐户的纵向及横向科研项 目支出,用于必要的外地专家就餐和住宿招待,但不能超过科研工程经费的10%。7、劳务费:指直接参加研究工程的博士生、研究生或工作人员劳务费用, 一般不超过科研工程经费的20%。8、管理费:汇入医院财务科指定帐户的纵向、横向科研工程总经费的5%作 为管理费,纳入医院科研基金,由科教科负责管理,用于相关科研管理、科研活 动、科研服务等。9、其它:与工程研究直接相关的其它支出。第十条课题或工程经费先在下达经费中开支,全部使用完方可

18、使用配套经 费。配套经费按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分年度按一定比例配给,在经费上保证课题的 完成。第十一条工程全部完成(结题、验收或鉴定)后,下达经费尚有结余,由 医院将结余经费的50%奖励给工程组(最多不超过下达经费总数的20%),由项 目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分配给从事该工程研究的科研人员。发完奖励后的节余经费的40%纳入医院科研基金,60%可由负责人用于其他课题或工程的研究工作。第四章经费使用和报销第十二条工程经费的使用实行工程负责人负责制,专款专用,每笔支出(管 理费除外)须经负责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第十三条经费到帐后,由负责人填报经费使用计划,报科教科、院领导审 批同意可开始使用。第

19、十四条工程经费支出由科教科审批,逐级报分管院长、院长同意。报销 凭证的各种票据和报销程序必须符合医院财务制度和本方法的规定。第十五条工程主持人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的各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属医 院固定资产,须按物资设备管理方法办理。购置科研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等经 科教科、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院采购科或器械科统一购买。第五章附那么第十六条本方法由科教科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科研档案管理制度一、课题一经批准,课题负责人要指派专人负责收集资料建立全 部档案。二、科研工程进行到每一个阶段,都要随时注意积累和收集材料, 以便在工程完成后,将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归档。归档材料包括:任 务来

20、源、科研计划合同书、年度执行报告、发表论文、结题或验收报 告等。三、课题完成后,将论文复印件送科教科存档,否那么不予办理结 题、成果鉴定及新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四、各课题组负责人要对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 责,对档案材料质量保管期限、密级等情况均需在档案表内填写清楚。五、归档材料一律不得外借,如需借阅须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 仅限于院内阅览。六、复印他人课题材料需经其负责人及科教科同意。七、医院在各种临床及科研活动中产生的信息资料,包括病历、 血清标本、病理标本、影像资料、未对外公布的科研数据等均需妥善 保管,禁止私自泄露给外单位或者个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给予 惩办。新技术评估及中

21、止制度为加强新技术开展的后期管理,追踪临床应用情况及反响,特制 定本制度。一、新技术评估是对新技术的性能、水平和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等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对一些重大的、可能对生态、伦理、环境等造 成次生危害的技术必须进行评估,评估的重点在于预测新技术的消 极的、间接的、出乎预料的负效应,以到达趋利避害的目的。二、医务科每年对引进的新技术工程进行检查的同时,对需要进 行技术评估的工程提交并邀请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评估,必要时向上级 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进行。三、评估委员会人员由省内本技术领域专业、伦理、社会环境卫 生等专家组成,履行临时性个别技术的评估责任。四、技术评估会议须在上级主管部门参与下召开。五、

22、医务科及时向院领导报告专家评估意见,院领导班子组织听 取报告后召开学术委员会讨论其后期开展方向。六、针对评估意见设法采取对策、修正方案,以利于该技术 改进,但对不符合医院开展需要、违背医学伦理、社会及经济利益 微小、对环境会造成污染、社会负面效应较大的技术工程应立即中止。七、技术中止属于医院强制命令,开展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即刻停止,由医务科监督执行。新技术新工程管理制度为增进医院的科技创新活力,实现可持续性开展,规范新技术新工程的管理, 特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新技术、新工程的概念但凡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开展趋势的新工程(即通过新手段取得 的新成果)本院尚未开展过的工程

23、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 技术、新工程。二、新技术、新工程的分级对开展的新工程实行分级管理,按工程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平安性 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1、国家级 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 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工程。2、省级 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工程和尚未使 用的医疗、护理新工程。3、院级 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工程和尚未使用 的医疗、护理新工程。三、新技术、新工程准入的必备条件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拟开展的新工程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平安性、创新性

24、和效益性。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工程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 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ZZKJ005ZZKJ006ZZKJ005ZZKJ006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医院生物平安委员会职责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工程, 一律拒绝进入。4、拟开展的新工程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 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 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工程,一律不准进入。四、新技术、新工程的准入程序1、申报 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

25、技、护理人 员,须认真填写新技术新工程引进申请表,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 见后报送医务科。2、审核 医务科对新技术新工程引进申请表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 院学术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评估,经两会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院 办公会审批。3、审批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工程报院办公会讨论同意和上级有关部门审 批备案后,由审计科负责明确收费标准方可实施。五、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科学性、平安性、先进性及患者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包括新技术、新工程 的来源,国内外开展本工程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 条件及经费,预期结果与效益等。六、应有监督评价措施1、新技术、新工程经审批后必须

26、按计划实施,应用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凡增 加或撤销工程需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2、新技术新工程的实施地点在本院,未经上级部门验收或鉴定的新技术不 得在外单位进行实施或推广。技术操作人员亦不得随意将新技术方法及要点向外 单位泄露或提供,违者按有关惩办规定执行。3、主管部门每半年对开展的新工程例行检查一次,审核应用人员资质及应 用情况,对技术工程的开展进行监督评价。4、国家级、省级新技术、新工程实施后,科教科应催促其技术小组,根据 技术水平适时向上级部门申请技术验收,对在实施过程中有所创新者可申请科研 成果鉴定,并在技术成熟后向一定范围内推广使用。七、档案管理1、医务科应将有关

27、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并注意有关产权的保护,外单位借阅 或查看须经分管院长同意。2、新技术验收或成果鉴定后,其证书原件一律不得外借。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卫生事业开展需要,切实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 质,我院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根据南昌市卫生局、南昌市人 事局洪卫科教字2007 1号关于转发江西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方法和学分标准的通知,特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二条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 种终身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不断提 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保持高尚的

28、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 科技和卫生事业的开展。第三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医院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何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参加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组织教育活动。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院领导班 子成员任副组长,科教、人事、医务科长任成员,下设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科教科统一负责全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护理人员的专业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由护理部承当,人事科协助晋升前的阶段 性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他业务管理部们根据专业

29、要求共同协助完成。第五条 成立院继续教育委员会,由院不同学科组专家成员组成。委员会的 职能是:1、研究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提出建议;2、研究和提出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3、负责对医院申报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及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工程进行初审;4、对医院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监督;5、负责对卫生技术人员分学获得情况及个人晋升、续聘等提出意见。第六条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在省、市继续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 作。第七条全院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按照继续医 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和本院的安排接受培训和考核。重点学科医务人员必须完成每 年的继

30、续医学教育,否那么将调离重点科室岗位。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 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医院的开展 服务。第三章内容第八条 继续医学教育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开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 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强调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 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 等有关内容的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第九条 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卫生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省、 市级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卫生专业科目由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 织安排。第十条 继续医学教育工程分为国家级、省级

31、、市级和单位级继续医学教育 工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工程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认可;省、市级 继续医学教育工程由江西省、南昌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认可;单位级学分 由各职能科室根据专业人员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需求制定继续教育 工程计划,必要时可临时增设,但需报科教科认定。第十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按专业分为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其 它等几类学科。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卫生技术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 需要,主要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和工作岗位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工程。第四章形式第十二条 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 讲求实效的原那么,根据学习对

32、象、学习条件、学习内容等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 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远程教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实 施。第十三条远程医学教育是继续医学教育的新形式和重要手段,具有不受时 间、地点限制,传播速度快,培训面广的特点,能够为广大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提 供及时、方便、快捷和相对经济的服务。充分利用卫生部批准的“卫星卫生科技 教育网”等远程医学教育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第十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分为年度教育和阶段性教育。年度教育是继续医学 教育对象每年度参加相关卫生专业科目的教学培训活动;阶段性教育是在职称评 定和聘任周期内参加公共科目和卫生专业科目教学培训活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全省聘任正

33、高职称和省直单位所有卫生技术人员卫生专业科目的阶段性教 育,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聘任副高职称和市直单位晋升中级的卫生专业科 目阶段性教育。第十五条 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将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工程,按学科 专业分类提前公布,科教科将及时告之全院科室,供医务人员选择参加。主管部 门将批准工程的实施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催促责任人按时完成。第十六条 医院各业务行政部门可根据本专业开展情况,将本专业符合“四 新”要求的内容纳入到继续教育工程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切实使医 务人员全方面的业务素质有所提高。第五章登记、考核、评估第十七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科教科负责对需参加工程的卫生技

34、 术人员购买发放人事厅、卫生厅印制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科教科、护 理局部别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并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 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备案。第十八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从事临 床岗位的医护人员获得中医药相关继续教育学分不得少于3分);接受阶段性教 育,参加公共科目培训应到达省人事厅规定的学时数;参加卫生专业科目培训应 到达省卫生厅规定的学分数。第十九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考核制。临床、医技科室要积极申报承办国家、 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工程,经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按规定程序申报。 经批准立项并承办的继续医学教育工程(专指培

35、训班)根据工程等级给予一定的 经费支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合格包括年度教育和阶段性教育均合 格。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任、续聘、执业注册 和再注册等必备条件之一。第二十条继续医学教育考核验证。南昌市卫生局和人事局负责市属医疗卫 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证书的考核验证工作。对本年度要求聘任高一 级职务或续聘的卫生技术人员,由设区市卫生局和人事局共同考核验证,验证合 格后颁发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的证 书由省卫生厅和省人事厅共同考核验证并颁发合格证。第二十一条 参加省、市继续教育工程者接受其主管部门的学分登记、考核、验证等。

36、第二十二条 科教科每年对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技术人员进行学分统计,并 将对其学分获得情况进行评定,作为个人专业技术考核、晋升职称及续聘的主要 依据之一(学分授予标准原那么上按江西省学分授予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第二十三条建立继续医学教育的评估制度。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年 对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第二十四条对积极开展和踊跃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且成绩显著的科 室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章 经 费第二十五条 继续医学教育所需的经费,采取国家、集体、个人等多渠道筹 集的方法解决。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经费,其经费总额应不低于业务总收入的0. 3% -0. 5%并逐年有所增加。继续医

37、学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卫生技术人员本人也应承当一定的费用。第七章.附 那么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管理 方法同时废止。第二十七条本管理方法由科教科负责解释。附件1:南昌市第九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标准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教 育,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特重新修 订本学分标准。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标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单位级继续医学教育学 分。其学分合格标准如下:(一)年度教育学分合格标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接受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学分要求如下:继续

38、医学学分类别总学分教育对象国家级学分省级学分(或省级以上)市级学分(或市级以上)县级学分(或县级以上)单位级学分高级职称5551025中级职称5551025初级职称5551025(二)阶段性教育学分合格标准参加公共科目培训应到达省人事厅规定的学时数,参加卫生专业科目培训应 到达省卫生厅规定的学分数。(三)参加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乡 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培训按相关规定授予学分或按本标准的学分等级授予相应学分。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1、参加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认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

39、育工程活动, 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2、参加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认可的远程医学教育工程,如“双 卫网”等远程医学教育机构举办的远程医学教育工程,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 会公布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作为主讲人参与编制远程教育课件,按国家级继续 医学教育工程主讲人学时数授予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工程和远程医学教育 工程授予学分需经江西省远程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远教办”) 审核确认。(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标准1、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继续教育工程(1)参加省人事厅审批的继续教育工程,按省人事厅公布的学分标准授予学 分。(2)参加省继续医学

40、教育委员会审批的专题讲座,按3学时1学分,主讲人 1学时1学分。(3)参加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班:一个月以内按 6学时1学分,一个月以上12学时1学分,主讲人1学时1学分。(4)参加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认可远程医学教育工程,如通过“双 卫网”等举办的远程医学教育工程,按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学分标准授 予学分;作为主讲人参与编制远程教育课件,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工程主讲人学 时数授予学分。远程医学教育工程授予学分需经省远教办审核认可。2、学术会议经单位同意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并在会上有论文交流者,按以下类别授予学分:国际性会议一次6学分,全国性会议一次5学分,区域性

41、会议一次4学分, 省级学术年会一次3学分。3、学术论文在各类杂志上发表论文按以下类别授予学分:杂志类别论文、综述译文、病例报告等-L作者排序-SCI收录的期刊252015201510核心期刊(以当年核心期刊目录为准)876432其他公开发行期刊(有ISSN和CN干号)6543214、论著、教材出版论著、教材按每1000字1学分,发表译文按每1500字1学分。5、科技工程经批准的科技工程,在立项当年和结题当年按以下类别授予学分:课题类别负责人排序五一四国家级课题76543省、部级课65432题市、厅级课54321题6、科技成果科技工程通过成果鉴定、省级新技术验收或获得专利按以下评价水平授予学分:

42、评价水平负责人排序五四国际领先2523211917国际先进2321191715国内领先2119171513国内先进1917151311省内领先171513119省内先进151311977、科技奖励科技工程获各类科技奖励按以下类别授予学分:奖励类别等级*负责人排序四五国家级奖一等3431282522二等3128252219省、部级一等3128252219奖二等2825221916三等2522191613市、厅级一等2522191613奖二等2219161310三等191613107科研课题管理程序目的1.1 对科研课题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控制。1.2 确保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及推广申报审查符合规定要求

43、。1.3 保证科研工作如期完成。1.1 适用范E适用于申报院级以上的各层次课题的申请。2.1 适用于已立项各科研课题组。2.2 适用于科研经费的管理。3.0职责科主任负责课题审查、把关。3.1 课题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科研工作的进展,完成科研成果的审查申报。3.2 科教科负责课题申报材料的初审,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协助科研 工作的完成,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3.3 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课题进行论证、有效性评估。3.4 主管院长负责批准课题的申报及经费使用。4.0程序科研管理工作流程:科教科下达科研计划一科室设计课题填写申请书 上飒J?国家级 部委级省级市、局级院级课题 课题 课题 课题课题II

44、II5推广应用一成果申报。组织鉴定“按期完成 批准立项科研工作质量管理:分管院KI 院学术管理委员会科教科各科研课题组负责人8、外出学习(长期)外出进修(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按一个月2. 5学分授予。9、专题报告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2000字1学分。10、其他凡未包含在上述工程内,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认可的继续医学 教育工程按标准授予学分。(三)单位级学分授予单位级学分由各职能科室根据专业人员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需 求制定继续教育工程计划,由科教科统一认定。必要时可临时增设。学术交流会、业务学习:主讲者每次授予2个学分,学习者授予1个学分。医院实验室生物平

45、安管理制度一、实验室生物平安管理实行责任制,院长是医院实验室生物安 全主要责任人,检验科负责人为生物平安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生物 平安工作承当直接责任。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实验室生物平安管理条例及上级主管部门 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确保实验室生物物平安工 作落实到位,严禁发生实验室生物平安事件。三、实验室按要求每半年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每月对 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国 家标准。四、科教科每季度对有关生物平安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抽查。五、院感科每月不定期对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及样本、菌种处理进 行检查。负

46、责协同医务科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进行处理。六、保卫科检查实验室平安自查及保卫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做好 实验室内、外防火、防盗工作,总务科配合相关设施的落实到位。七、医务科每年组织一次实验室生物平安委员会,讨论研究生物 平安管理工作。教学管理制度为规范全院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各科室是直接负责实习的基层单位,科主任对带教质量负全面责任,各 科应指定具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及较强责任心的高年资医师负责带教工作。各 科医护人员要协同一致,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实习医生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的指导。二、各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有计划地 安排老师进行理论及技能培训,并做好相关带教记录,保证实习大纲的完成。三、实习生必须遵守实习生守那么,服从带教老师的指导,严格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四、严格遵守卫生部下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规定,带教老师应亲 自指导学生的医疗活动,放手不放眼,因带教老师原因造成实习生直接发生医疗 纠纷或不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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