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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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制度汇编目 录第一编 公司基本制度第一条公司名称与住所4第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4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4第四条公司的股东名称.4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5第六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6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6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第九条 董事、经理、监事限制规定.10第十条 公司财务、会计、劳动用工制度.10第十一条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第十二条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12第二编 组织体系.14第三编 总经理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15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15第三章 总经理的义务与责任16第四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17第五章 附 则

2、.17第四编 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第一章 房产项目立项程序.18第二章 房产项目开发程序及实施细则.20第三章 合同管理制度.22第四章 工程招标及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办法.25第五章 工程概(预)算、决算管理制度.28第六章 资金审批制度(工程预支付).31第五编 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 公文管理制度.33第二章 考勤管理制度.38第三章 人事考核制度.40第四章 会议管理制度.41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42第六章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45第七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48第八章 通讯工具管理制度.50第六编 财务会计、薪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51第二章 财务开支管理办法.59第三章 会计工

3、作管理条例(办法).62第四章 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70第五章 薪资管理制度.73第七编 房屋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 销售组织管理体系.75第二章 销售工作流程.81第一编 公司基本制度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本公司,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公司的宗旨:质量第一、诚信至上、服务社会、为公司股东增加收益,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第一条公司名称与住所1、公司的注册名称:2、公司的住所为:第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4、按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股东名称: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行使表决权。2、依据法律及章程规定转让出资额。3、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4、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7、公司依法终止后,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二、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股东应当足额按时缴纳公

5、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专用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5、股东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第六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序号股东(投资人)出资方式出资额占比12本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说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

6、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4、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一、股东会:1、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

7、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2、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4、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并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

8、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5、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1)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次。持有公司股本50%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3)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4)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5)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

9、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二、董事会:1、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由5人组成(应为奇数)。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

10、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3、董事任期每届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因特殊原因要解除的,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4、董事会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三、总经理:1、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11、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四、监事会1、公司设立监事会,成员3人,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2、监事会召集人由其组成人员选举产生。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

12、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九条 董事、经理、监事限制规定:1、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2、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3、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

13、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5、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 公司财务、会计、劳动用工制度: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相关财务报表,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表如下:(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现金流量表; 3、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经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14、后15日内将审计后的相关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4、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10%列入公司公益金。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的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

15、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5、公司的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6、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7、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8、公司所有员工实行聘用制,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并签订合同。9、公司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辞职,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营业期限届满;(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5)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6)依法被宣告破

16、产。2、公司依照前条第(1)、(2)、(3)、(4)、(5)规定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确定。3、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4、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确认。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及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

17、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二条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1、公司经营期限 年,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6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2、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可以变更经营范围。3、修改章程应按下列程序:(1)由董事会提出修改章程的提议;(2)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3)根据股东会通过的修改章程决议,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案;(4)章程修改补充件按规定报备有关部门。4、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

18、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5、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的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6、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7、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后生效。8、本章程修改时,应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订本,经股东签名后生效。9、本章程一式八份。其中:各方股东单位各一份、公司监事会主席一份、会计师事务所设立验资一份、公司登记主管部门一份、资质申办一份、公司存档二份。10、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11、本章程由全体股东于 签订。第二编 组织体系董事会 监事会 总经理 总 会 计 师总 经 济 师总 工 程 师总经理助理副 总

19、经 理 行政办财 务 部销售部工程管理部投资策划部第三编 总经理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保证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和责任,依据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 制订公司经营计划方案、投资方案和发展规划方案; (四) 制订公司年终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五)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 拟订公

20、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七) 提请聘任副总经理、“三总师”、财务负责人和聘任、调配包括公司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内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八) 提出对公司副总经理和“三总师”的奖惩意见,决定对公司副总经理 和“三总师”以外人员的奖惩、升降级、加减薪、聘任、招用、解聘、辞退; (九) 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 (十) 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一) 必要时可要求董事会对决议复议一次;(十二) 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第三章 总经理的义务与责任 第四条 总经理的义务与责任 (一)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 执行董事会决议; (三) 忠实履行职责,搞好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四)

21、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2、实施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的情况; 3、有关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方案;4、有关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 5、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 6、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和本人情况; 7、其它必须向董事会报告的重大问题。 (五) 诚信、勤勉,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竞争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不得利用其职位和商业机会为自己谋取利益;(六) 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和质询;(七) 总经理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并邀请工会和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第五条 总经理在行使职权

22、时,不得变更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范围。第六条 总经理违反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或超越职权范围,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根据情节轻重,经董事会决议,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或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七条 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讨论研究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该项职权时,可以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

23、要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可吸收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决议后,形成会议纪要。召集和主持人签署后下发执行。第四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和“三总师”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任期届满前,非正当理由董事会不得随意解聘,聘任期届满其身份即行解除。第十三条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以过半数通过有效。第十四条 总经理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其经营责任目标由董事会确定。第十五条 总经理解聘事由如下:1、董事会决议解聘;2、总经理自动辞职。总经理辞职须经董事会批准,在不利于公司时辞职,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

24、偿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条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第十七条 本条例未尽事宜,依公司董事会决定办理。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编 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第一章 房产项目立项程序一 、公司投资计划,由投资策划部提出各种开发设想,主管副总经理牵头,集思广益,初步确定房产开发项目,同时对各项目进行分析和估算。二 、公司投资策划部负责搜集、筛选开发用地信息,了解已初步确定项目的用地概况、背景及产权归属。三 、根据城市整体经济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投资策划部会同销售部等部门进行市场分析、策划与效益评估,提出项目开发申请,编制初步建议书或项目意向书,送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审定后,根

25、据审批意见进一步将建议书的内容详细化、明确化、精确化,由主管副总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由投资策划部负责起草项目建议书,撰写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书应包括用地概况、背景、产权归属,市场分析,策划与效益评估等。可行性报告须有一定的技术分析,数据、资料要全面、准确。四、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建议书经总经理审查后,须经公司董事会审定批准才能确定立项。投资策划部据此重新修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把立项分两类:公司决策立项和报批计委立项。五、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立项后,投资策划部对项目开发所涉及的用地权属单位进行深入洽谈,采取各种方法争取优惠开发条件。六、投资策划部负责编制联建合同或协议书,报

26、上级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协助总经理或主管领导签约。七、项目立项工作流程(图)公司投资计划提出开发项目设想搜集项目开发用地信息项目开发申请可行性论证可行性报告总经理审定公司内部立项报批计委立项董事会审定 第二章 房产项目开发程序及实施细则一、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审定的工程项目,由投资策划部编制投资建设计划,上报市计委办理建设计划手续。二、投资策划部到勘察设计院购买用地区域地形图,请该局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对有关技术数据进行核查、标注。三、由投资策划部负责编写规划用地申请,报规划局并填写有关文件,请规划局用地处派人查看现场。四、办理规划蓝线图(动迁蓝线)、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

27、等手续。五、蓝线办理完毕,到市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与土地局有偿科谈判(尽可能降低地价),交纳土地有偿使用金。六、领取拆迁申请表,公司报表,填写、办理拆迁许可证。召开拆迁户动员大会,丈量拆迁户房屋土地面积,上报安置办法,办理拆迁手续具体程序。七、拆迁完毕后,由市拆迁办给返红线证明,取得市拆迁办给市规划局的通知,市土地局給市规划局的通知,附蓝线图、等办理建筑红线。八、由投资策划部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全面勘察规划,编写开发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整体造价估算。九、由投资策划部持取得的红线图等手续到计委申报年度投资计划,并办理投资许可证。十、对应纳税工程项目,由投资策划部协

28、助财务部办理向市税务局申报投资方向调节税。十一、由投资策划部将取得各种手续和许可证进行整理移交工程部办理单体设计、施工许可证和行政办存档。十二、工程项目前期开发工作流程(图)附图一:工程项目前期开发工作流程编制投资发展计划投资策划部计 委审批建设计划勘察设计院购用地区域地形图规划局办蓝线手续办蓝线手续办土地出让手续拆迁办领取拆迁许可证计 委办理红线手续勘察设计院工程勘察设计办投资许可证税务局投资方向调节税建 委办施工许可证土地局投资策划部整理各项手续工程部委托设计、施工许可招标办案招 标存档规划局行政办 第三章 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一、为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维护

29、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最高信誉,杜绝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的合同指公司签订的及公司部门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协议、保证书。三、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凡对外发生经济关系,应一律依法订立经济合同。四、本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的订立需按规定的程序审核,由审核人员发表审核意见并修订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合同签订人员进行合同签字。 重大的经济合同经董事会通过,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五、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必须严肃谨慎,全面完整、合理合法,不得有损害本公司经济利益的行

30、为。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必须做到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二、订立合同必须采用国家制定或公司规定的正式范本合同。三、各类合同的签订须要求对方出具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掌握对方的法人资格,资信情况,审查对方承办人员有无代理权及代理权限,对不具备条件的签字人员,不得认可其在合同上的签字、盖章。四、订立书面经济合同文本应至少一式四份,两份正本,两份副本,契约双方各执两份。五、公司对外签订的任何一种经济合同,其内容都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标的(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2、数量和质量3、价款和酬金4、履行的期限,地点

31、和方式5、违约责任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六、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用货币履行义务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结算付款时除国家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使用现金外,一切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七、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条款齐全,语言明确无误,形式合法,除即时清结业务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条款化,以利于合同的约束和执行。八、合同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必须全而按约履行,严格遵守。九、遇有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使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后,向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并及时通报公司有关领导和财务部门。十、凡对外签订

32、的经济合同在订立、履行,变更或解除时发生争议和纠纷,当事人和主管部门应及时通报公司有关领导和财务部门。十一、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十二、代理人被授权委托的管理1、代理人必须在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后,方可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2、凡法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相关知识,经资格审查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3、凡超越代理权限或未经授权私自以法人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行为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行为人和主管领导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33、任。4、法人委托书分为期限性授权和一次性授权,期限性授权期限为一年,如需要也可进行一次性授权,合同签订完毕后,委托书自动失效。十三、公司对外签订的一切对外经济合同,都必须向财务部门备案,合同签订两日内必须将合同原件一份报财务部,未经报财务部备案的合同,其合同的经济支出,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合同签订当事人及该部门全部承担。第三节 合同的审核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部门审核、公司内部法律审核、财务商务审核程序后方可对外签订。二、合同的审核程序1、经办人员,明确合同双方和合同类别 2、承办部门负责人审阅合同内容,标出约定不明和欠缺之处,提出修改意见。3、公司内部法律人员对合同条款

34、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经修改后,在审核登记表上签字。 4、财务部对合同的商务条款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经修改后在审核登记表上签字。5、总经理审阅合同,在登记表上最终签署是否同意签订合同。三、合同审核内容1、审查合同是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2、审查合同是否具备“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付款方式、争议解决等基本条款,并可参照合同范本进行具体审查。3、审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是否清楚、规范、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存在模棱两可表述含糊、前后脱节的情况。4、合同的签订是否按照公司要求的内容签订。5、在不违背法律基

35、本原则的前提下,在合同中尽量争取对我方有利的约定。四、因审核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合同审核失败,或造成明显错误,因此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五、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一律由办公室负责编号并登记,记录合同编号与合同名称。部门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一律使用已编号的合同范本对外签订。六、公司对外签订的一切对外经济合同,都必须及时备案归档,合同签订两日内必须将合同原件分别报财务部和办公室归档。业务部门留合同复印件。七、办公室对归档的合同需进行核对,核对编号是否正确等,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四章 工程招标及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办法第一节 总 则一、为加强我公司工程招标投标管

36、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有关人员在进行工程招标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适用于工程招标的全过程。三、按照有关规定凡由我公司进行发包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均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或议标。四、招标小组是房地产公司管理工程招标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工程招标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五、本办法中新疆特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为招标单位(招标人),投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分别简称为投标人、中标人。第二节 招标方式及一般程序一、工程招标应根据其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及其他条件采取下列方式:(一)、公开招标:对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

37、人不限制数量,有意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二)、邀请招标:邀请3家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三)议标:邀请2家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投标协商谈判。二、所有工程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三、工程招标的一般程序(一)、依据计划,100万元以下工程需要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100万元以上工程招标需经房地产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方可招标。 (二)、建立招标小组,小组成员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或相关部门人员,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的,我方也应成立招标小组; (三)、确定评标方法和标准、编制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标底;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8、,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通知书;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设备清单等; (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资料、设备清单等进行答疑,形成文字纪要; (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八)、召开评标会议,审查投标文件; (九)、依法组织评标,选择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四、工程招标流程(图)招标申请投标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勘察现场标前会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工程处标底价格的编制开 标评 标定 标合同签订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工程部财务部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副总经理 第五章 工程概(预)

39、算、决算管理制度第一节 施工图预算编制管理办法一、编制时间依据工程项目大小而定,大型工程七天到十天完成,小型工程三天内完成。二、编制的预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最少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备查,另二份分别报送财务部和行政办。三、以材料分析作为工程项目的总体材料用量,并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列出进场计划表,报财务部一份。四、编制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认真仔细、发现并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五、对编制工程预算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作为预算书附件随之报送。六、如其他部门需查阅上述资料,需报总经理批准。七、施工图编制程序(附)工程部提交设计图纸及图纸交底资料在施工图纸收到后一周内工程部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材料分析一式三份预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二份、分别报行政办和财务部各一份材料分析转财务部一份第二节 工程进度报表管理办法一、各项目负责人每月14、29日报送工程形象进度报表,工程进度报表。二、由工程部按施工组织计划进行复核。工程部定期到各工程项目现场进行工程量的核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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