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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的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 理条例),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食品小作坊,应当取得食品 小作坊登记证。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不得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 加工活动。第三条省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省食品小 作坊登记工作。市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 小作坊登记工作,并按
2、管理条例规定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食品小 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 坊登记工作的实施。第四条食品小作坊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那么。1 10 附件2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书申请单位名称地负 责联 系 电填表 日址人话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11单位名称 生产地址营业执照编 号(或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联系 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 食品种类 及包装情况执行标准生产场所面 积仓库面积从 业人 员总数主要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持健康证 (可附健康证明复印件)12设施设备明 细(可另附页 详细说明)原辅料、食品 添加剂、
3、包装 材料明细(可 另附页详细 说明)生产场所的 卫生与平安 情况说明(可 另附页详细 说明)拟生产的食 品品种说明 (可另附页 详细说明)他说的项 其需明事保证申明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本人资质符合食品安 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如有不 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13附件3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延续申请书申请单位名称联系 填表日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14单位名称 生产地址负责人联系人联系 登记证编号原有效期 至联系 身份证号码食品种类 及包装情况执行标准生产场所面 积仓库面积
4、从业 人 员总数主要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持健康证明 (可附健康证明 复印件)15设施设备明 细(可另附页 详细说明)原辅料、食品 添加剂、包装 材料明细(可 另附页详细 说明)生产场所的 卫生与平安 情况说明(可 另附页详细 说明)拟生产的食 品品种说明 (可另附页 详细说明)16其他 需说 明的 事项保证申明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本人资质符合食品安 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如有不 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17附件4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申请书名称登记证编号负责人联系
5、 申请变更工程申请变更原因变更后情况的详细描述保证申明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本人资质符合食品 平安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如 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人(签名及盖章):年 月 日18附件5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登记证注销申请书19第五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登记的食品种类范围内按照相应的食品平安标准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食品种类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的分类原那么划分。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快食品小作 坊登记信息化建设,推进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发证、查询等 全流程网上办理,并在行政机
6、关的网站上公布登记事项提高办事效率。第二章登记程序第七条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领先取得营业执照。向申请人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已取得健康证明的,可一并提交复印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 材料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食品小作 坊登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 书。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
7、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 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 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附件6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一、生产加工场所要求1.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 污染。1.2 生产加工场所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区有效隔离;生产加工场所不得饲养禽畜,不得设立厕 所。1.3 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 作和平安生产要求;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合理布局,应当设立原辅料仓储、生产加工、成 品仓诸等功能间。1.4 生产加工场所应整洁、卫
8、生、通风 无积水、泥泞、废弃物等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1.5 生产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应平整,应采用水泥或瓷砖等硬质材料;墙面、地面应便于清洗、消毒; 墙壁应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墙裙,且平整,防止污垢不只存;窗户内窗台应便于清i吉;顶部建造应防漏雨, 防止灰百只累、碎片脱落,并且容易清i吉;门窗应严密、不变形,开闭自如。二、设施与设备要求2.1 具备良好的供水和排水、排污设施,具备带盖、防渗漏的垃圾和污物暂存设施;排水终端口应设 置防鼠格栅;与外界通风设施应装有纱网。2.2 具备满足食品加工操作的照明、通风、排烟设施。2.3 具备独立的食品添加剂的保存设施。2.4 设置必要的洗手设施,并配备专
9、用的消毒、干手用品;应具备清i箭I、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的 保存设施,并弼虫存放,且应明确标识。2.5 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加热、消毒杀菌设施。2.6 具备良好的防鼠、蝇、虫等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加工场所和周围区域内害虫孳生。202.7 应具备与加工食品相适应的加工设备和器具 设备和器具应保持浦吉。2.8 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和符 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2.9 应选用食品用春茄!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平安、无害。2.10 包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器具不暇备应当平安、无害,保持蒲
10、吉 必要时进行消毒。三、加工过程控要求3.1 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不洁、回收 及受到其他污染的原辅材料。3.2 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分开放置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生熟食品,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 具等外表清i吉,防止交叉污染。3.3 生产用水应使用自来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其他水源。34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应独立存放,并使用经计量检定 的、符合量程的天平或秤等工具称量。3.5 生产中涉及生、熟料的工具与容器应做好标识并分开使用。四、人员要求4.1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应持
11、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配有足够的工作衣帽。现场人 员应穿戴工作衣帽,不得赤膊、光脚。4.2 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喷洒香水、不得佩戴手表和外露饰物。 不携带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加工场所。4.3 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平安相关知识。4.4 有食品平安管理人员。五 质量平安管理要求有保证食品平安的规章制度。5.1 应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批号、规 21 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采购供货者的相关证照、 采购发票、卞制佥检疫符合证明等凭证。5
12、.2 应建立食品添加齐腰用台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时间、名称、用量、与其它原辅料配比 情况等内容。5.3 应建立生产统计台账,如实记录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质检信息等内容。5.4 应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规格、数量、购货单位名称及联系 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保存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5.5 应建立食品召回和销毁台账,如实t己录召回时间、产品名称、规格、不平安工程、回收原因、回 收数量、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数量、销毁方式、处理情况等内容。六、包装与标识要求6.1 包装的容器和材料应为浦吉、无毒、无害且符合卫生要求和食品用包装材料标准的产
13、品;一次性 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不得循环使用;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必须备有专门的清洗设备或场所进行定期 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6.2 食品应当有包装和标签 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标签应当包括:食品名称、执行标准、生产日期、 保质期、成分表或酉廿斗表,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登逾正号码、联系方式及按照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 全标准规定需要标示的内容。七 贮存与运输要求7.1 贝游场所内不得存放影响产品平安的物品,储存物须离地离墙独立存放;根据贮存食品的要求提 供适宜的温度和湿度等贮存条件;采取防鼠、蝇、虫等有效措施,确保贮存的食品不受污染。7.2 贮存、蹒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
14、害、保持清吉,必要时进行消毒;不得 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22附件7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小作坊名称:地址:评价工程序号核查内容核查结果备注一、生产 与加工场 所*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 米以上的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合格不合格*2生产加工场所相对独立,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生产加工 场所不得饲养禽畜,不得设立厕所。合格不合格*3生产加工场所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平安生产要求;按照 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合理布局,设立原辅料、生 产、成品等功能间。合格不合格*4生产加工场所整
15、洁、卫生、通风,无积水、泥泞、废弃物等 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合格不合格*5生产加工场所地面、墙面平整,应采用水泥或瓷砖等硬质材 料;墙面、地面便于清洗、消毒;墙壁有高度不低于L 5m的 墙裙,且平整,防止污垢积存;窗户内窗台便于清洁;顶部 建造必须防漏雨,防止灰尘积累、碎片脱落,并且容易清 洁;门窗严密、不变形,开闭自如。合格不合格二、设施 设备6具备良好的供水和排水、排污设施,具备带盖、防渗漏的垃 圾和污物暂存设施;排水终端口设置防鼠格栅;与外界通风 设施应装有纱网。合格不合格7具备满足食品加工操作的照明、通风、排烟设施。合格不合格8具备独立的食品添加剂的保存设施。合格不合格9设置必要的洗
16、手设施,并配备专用的消毒、干手用品;具备 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等物质的保存设施,并单独存放, 且明确标识。合格不合格10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加热、消毒杀菌设 施。合格不合格*11具备良好的防鼠、蝇、虫等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 加工场所和周围区域内害虫孳生。合格不合格*12具备与加工食品相适应的加工设备和器具,设备和器具应保 持清洁。合格不合格13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 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合格不合格14选用食品用清洁剂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并定期对生产 加工设施、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 剂
17、应当对人体平安、无害。合格不合格23评价工程序号核查内容核查结果备注15包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器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 害,保持清洁。合格不合格三、加工 过程控制16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严禁使 用过期、失效、变质、不洁、回收及受到其他污染的原辅 料。合格不合格17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分开放置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 放置生熟食品,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外表清 洁,防止交叉污染。合格不合格*18生产用水使用自来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其 他水源。合格不合格*19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必须符合GB 2760的 规定,并独立存放;使用经计量
18、检定的、符合量程的天平或 秤等工具称量。合格不合格20生产中涉及生、熟料的工具与容器应标记并分开使用。合格不合格四、人员 要求2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明,并配有足够的工作衣帽。现场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不 得赤膊、光脚。合格不合格22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喷 洒香水、不得佩戴手表和外露饰物。不携带与食品生产无关 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合格不合格23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当学习和熟悉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安 全相关知识。有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合格不合格五、台账 要求24有保证食品平安的规章制度。合格不合格25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如实记录购进
19、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 齐!J、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采 购供货者的相关证照、采购发票、检验检疫符合证明等凭 证。合格不合格26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时 间、名称、用量、与其它原辅料配比情况等内容。合格不合格27建立生产统计台账,如实记录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 数量、保质期等内容。合格不合格28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 规格、数量、购货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保存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合格不合格29建立食品召回和销毁台账,如实记录召回时间、产品名
20、称、 规格、不平安工程、回收原因、回收数量、销毁时间、销毁 地点、销毁数量、销毁方式、处理情况等内容。合格不合格六、包装 与标识30包装的容器和材料为清洁、无毒、无害且符合卫生要求和食 品用包装材料标准的有证产品;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合格不合格24评价工程序号核查内容核查结果备注料不得循环使用;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必须备有专门的 清洗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31食品有包装和标签,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标签包括:食品 名称、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或配料表,食 品小作坊名称、地址、登记证号码、联系方式及按照法律、 法规或者食品平安标准规定需要标示的内容。合格不合格七、
21、贮存 与运输32贮存场所内不得存放影响产品平安的物品,储存物须离地离 墙独立存放;根据贮存食品的要求提供适宜的温度和湿度等 贮存条件;米取防鼠、蝇、虫等有效措施,确保贮存的食品 不受污染。合格不合格3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 害、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合格不合格现场评价共计查出:关键项 项不合格,一般项 项不合格,核查结论核查人员签名:小作坊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年 月 日备注:本评价表分为7个局部,共33个核查条款,其关键条款9项,序号前标注“*”为关 键项。每项条款的评价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关键条款全部合格且一般条款累计不超过5项
22、(含5项)不合格,评价结论为“合 格”。关键条款有一项以上不合格或者一般项不合格累计超过5项,评价结论为“不合格”。25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 坊登记管理方法解读一、修改背景广东是食品生产、消费、进出口大省,存在数量众多的食品小作坊。食品 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在方便群众生活、消化地方农副产品、 解决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以及传承传统饮食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 表达地方特色、传承饮食文化的重要载体。2015年10月1日,广东省食品 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二 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施行。条例列出了申请食品小作坊 登记
23、证的条件、相关资料、办理时限等信息,但具体的申办流程、核查要点、 受理范围等信息并未作详细说明。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地方食品监管部 门对当地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力度,2016年,制订并出台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方法(以下简称管理方法)。管理方法实施5年以来,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申请、受理、 核查、审批和发证等相关流程,对食品小作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平安法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平安风险防范水平,促进食品小作坊健康 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管理方法有效期届满,有必要根据实施情 况依法评估修订。二、修改目的(一)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的需
24、要。管理方法进一步贯彻落 实了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别离”26 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 35号)的要求,对原管理方法中食品小作坊 登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进行了调整,并提出了全面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 信息化的要求。(二)与上位法要求保持一致。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 进行了修订,原管理方法中一些条款规定需要进行调整。 同时对照条 例再次梳理,实现了有效融合。(三)满足食品平安监管需求。为了提高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体制的可操 作性和食品小作坊食品平安风险防控水平,对原管理方法局部规定进行了 细化,并增加了食品小作坊在食品平安管理方面的要求。三、修
25、改的主要内容(-)修改了执法主体名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表述, 统一将管理方法中的原执法主体名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整为成食品 平安监督管理部门。(二)全面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信息化管理。管理方法第六条明 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快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化 建设,推进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发证、查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并 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登记事项,提高办事效率。(三)调整了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材料。申请人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时,只需提交食品小作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书 等必要且重要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生
26、产加 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 的证明等材料,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存在的堵点痛点问27 题。取消提供的材料中,营业执照(复印件)可通过内部监管信息系统核验申请人的主体信息。(四)提高登记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一是增加了经现场核查不予变更的 后续处理规定。二是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后登记证编号不得再次使 用。三是细化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书广东省食品生 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延续申请书,删除了上述申请书中的“提交的资料 目录”。增加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注销申请书。(五)强化了食品平安管理控制。条例第八条明确规
27、定食品小作坊申 请登记证应当有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平安的规章制度。在管理办 法的附件6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附件7广东省食 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中增加了有关食品平安管理人员与管理制度的 要求,强化了食品平安管理控制。28第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首次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进行现 场核查,申请延续、变更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指派二名监管 人员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进行,并填写广 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申请人应予以配
28、合。除不可抗力外,由于申请人的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在规定期限内 实施的,按现场核查不合格处理。第十条 经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发证前予以公示,公示 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有异议 的,可以向公示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县级 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第十一条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县级人民 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不予登记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十
29、二条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 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 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办理。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在食品小作坊 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准予延续的,应当颁发新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登记证编号不变, 有效期自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决定之日起计算。不予延续的, 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应作出不予延续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食品小作坊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 并提交以下材料:(-)食品小作坊延续申请书;(二)所生产食品
30、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材料上签 字或盖章确认。第十四条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食品小作坊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食品小作坊名称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加工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三)生产加工场所搬迁的;(四)食品种类、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五)生产加工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申请变更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方法第九条的规定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准予 变更的,应当
31、自受理变更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 更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但是,对因迁址等原因而进行现 场核查的,变更后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重新计算。 不予变更的,应当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生产加工场所搬迁跨越行政区域的,应注销原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在迁入地重新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第十五条 食品小作坊提出变更申请的,应当出示申请人身份证, 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食品小作坊变更申请书;(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件;(三)与变更事项有关的营业执照变更核准证明以及所生产食品的 工艺流程图及生产
32、场所平面图等材料。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材料上签 字或盖章确认。第十六条食品小作坊申请注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应当向原发 证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书及食品小作 坊登记证原件。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被注销的,登记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第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 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销手续:(-)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被依法撤销或撤消的;(二)食品小作坊申请注销的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申 请换证的;(三)食品小作坊依法终止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登记事项无法实施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
33、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 门可以撤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兑亍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被登记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6 第三章登记证书第十九条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载明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负 责人、食品种类、证书编号和有效期等信息。省级人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式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34、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小 作坊登记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第二十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禁止伪造、变造食品 小作坊登记证和编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或者损毁的,食品小作坊可向所在地县级人 民政府食品平安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证。第二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在其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难以包装和标识的,应当在其储存位置及销售容器上标注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第二十二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由英文字母GD 十九位阿拉 伯数字组成。前两位数字为地级市行政区域代码,第三、四位数字为县 (区)代码,后五位数字为食品小
35、作坊登记证流水号。如:GD010312345o前两位数字0V代表广州,第三、四位数 字03”代表广州市荔湾区,后五位数字12345”代表该食品小作坊 登记证流水号。第四章附那么第二十三条 从事现场制售即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不适用本方法。第二十条本方法由广东省市场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方法自2022年8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关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点击下载:附件l-7.docx.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样式)1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书.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延续申请书2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申请书.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注销申请书3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编号: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负责人:(签发盖章)年 月 日食品种类:有效期至: 年 月 B有效期届满30日前,应当提出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