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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目 录 前言. 1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7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10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13 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16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18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 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27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
2、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
3、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
4、(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前言Incoterms 2010规则阐释了一系列在货物销售商业(商事)合同实践中使用的三字母系列贸易术语。Incerotms 2010规则主要描述货物从卖方到买方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义务、费用和风险的分配。如何运用Incoterms2010规则1.将Incoterms2010规则订入到你的销售合同中如果你要使Incoterms规则2010在你的合同中适用,你应该在合同中,通过如“所选择的In
5、coterms规则(含指定地点)附上Incoterms规则2010”这类文字以明确表示。2.选择适当的Incoterms规则所选的Incoterms规则须与货物、其运输方式相称,最重要的是与合同双方是否有意添加额外义务相称,例如安排运输或保险的义务于买方或卖方。每个对贸易术语的指导性解释中都包含对做出此项决定非常有帮助的信息。不论是哪一项Incoterms规则被选用,适用双方应该意识到对合同的说明会颇受到所用港口或地方特有的惯例影响。3.尽可能精准地说明你所在地方或港口名称仅当当事人双方选定特定的一个收货地或港口时,所选术语才能发挥作用。且地点或港口名称尽可能精准,Incoterms规则效用就
6、能发挥到极致。以下精准详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Incoterms 2010,FCA规则,法国,巴黎,38 Cours Albert 1er在Incoterms规则下: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DAT 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地)DAP 地点交货 (指定目的地)DDP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此处所指地点为交货地点,同时风险也从卖方转移至买方。Incoterms规则下 CPT (运费付至),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CFR( 成本加运费) ,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所指地点因交货地不同而不同。在
7、这些Incoterms规则下,所指地点为运费付至地。 为避免疑问和争议,对指定地点或目的地可通过作进一步有益阐述使之成为一个精确的地点。4.谨记Incoterms规则并没有给当事人提供一份完整的销售合同Incoterm规则确有阐述销售合同中当事人的特定义务,当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时,办理运输和保险义务的承担。然而,Incoterms并没有任何关于付款价格或付款方式的规定,或是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违约的后果等。这些问题通常是通过销售合同的明示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条文来解决。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当地强制适用的法律有可能优先于销售合同的内容,包括所选择的Incoterms规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8、(以下简称Incoterms2010)的主要特点1.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与DAP,取代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DAF、DES、DEQ和DDU规则。国际贸易术语的数量从13个减至11个,这是因为DAT(运输终点交货)和DAP(目的地交货)这两个新规则取代了Incoterms2000中的DAF、DES、DEQ和DDU规则。但这并不影响约定的运输方式的适用。在这两个新规则下,交货在指定目的地进行:在DAT术语下,买方处置运达并卸载的货物所在地(这与以前的DEQ规定的相同);在DAP术语下,同样是指买方处置,但需做好卸货的准备(这与以前的DAF、DES和DDU规定的相同)。新的规则使In
9、coterms2000中的DES和DEQ变得多余。DAT术语下的指定目的地可以是指港口,并且DAT可完全适用于Incoterms2000中DEQ所适用的情形。同样地,DAP术语下的到达的“运输工具”可以是指船舶,指定目的地可以是指港口,因此,DAP可完全适用于Incoterms2000中DES所适用的情形。与其前任规则相同,新规则也是 “到货交付式”的由买方承担所有费用,即买方承担全部费用(除了与进口清算有关的费用)以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前所包含的全部风险。2.Incoterms2010的11个术语的分类Incoterms2010的11个术语分为显然不同的两类:适用于任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规则E
10、WX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CPT 运费付至CIP 运费及保险费付至DAT 目的地交货DAP 所在地交货DDP 完税后交货只适用与海运及内河运输的规则FAS 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第一类所包含的七个Incoterms2010术语EWX、FCA、CPT、CIP、DAT、DAP和DDP,可以适用于特定的运输方式,亦可适用于一种或同时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甚至可适用于非海事运输的情形。但是需要注意,以上这些规则仅适用于存在船舶作为运输工具之一的情形。在第二类术语中,交货点和把货物送达买方的地点都是港口,所以只适用于“海上或内陆水上运输”。FAS,FOB,CFR
11、和CIF都属于这一类。最后的三个术语,删除了以越过船舷为交货标准而代之以将货物装运上船。这更贴切的反映了现代商业实际且避免了风险在臆想垂线上来回摇摆这一颇为陈旧的观念。3. 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的规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传统意义被用于存在跨境运输的国际销售合同中,此种交易需要将货物进行跨越国境的运输。然而,在世界许多地区,如欧盟这样的商贸集团已经使得不同国家间的过关手续变得不那么重要。因此,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通过这一副标题正式认可该通则既可以适用于国内的也可以适用于国际的销售合同。所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在一些地方明确规定,只有在适当的情形,才存在遵守进/出口手续义务。两项
12、发展使得国际商会相信在这个方向的改革是适时的。首先,商人们普遍在纯国内销售合同中使用国际贸易术解释通则。其次,比起之前的统一商法典中关于装运和交付的条款,美国人在国内贸易中使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意愿增强了。4、引言在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每条规则前面,都有一条引言。引言解释每条规前面,都有一条引言。引言解释每条规则的基本内容,比如说该规则何时被用到,风险何时发生转移,还有费用如何在卖方和卖方之间分担等等。引言并不是实际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规则的组成,但是它们能帮助使用者更准确、更有效地针对特定的贸易运用合适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则。5. 电子通信之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
13、解释通则已经说明了可以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替代的文件。然而,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A1/B1条赋予电子方式的通信和纸质通信相同的效力,只要缔约双方同意或存在交易惯例。这一规定使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使用期内新的电子程序的发展更顺畅。6. 保险范围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是协会货物条款修订以来的第一版世界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对那些条款的变更做了考虑。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把有关保险的信息义务规定在A3/B3条,这些条款涉及运输和保险合同。这些条款已经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A10/B10条中的更一般的条款中被删除了。为了明确缔约方在该事项上义务,关于保险的A3/B3
14、条的行文也做了变化。7. 安全清关和这些许可所需要的信息现如今,货物运送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了高度的重视,要求确认货物除了本身固有性质原因外对人身和财产不造成威胁。因而,在买方和卖方间已经分配了相应的责任,以在取得安全清关中获得或者提供帮助,如在多样国际贸易术语2010中的A2/B2和A10/B10条款中连锁保管的信息。8、终点站处理费用在CPT、CIP、CFR、CIF、DAT、DAP和DDP等国际贸易术语规则中,卖家必须为货物到商定好目的地的运输作出安排。虽然运费是由卖家支付的,但因为运费一般被卖方纳入总体销售价格中,所以实际上运费是由买方支付的。运费有时候会包含港口或集装箱终端设施内处理与
15、移动货物的费用并且承运人和终点站运营方也可能向收到货物的买方收取这些费用。在这些情况下,买家会希望避免为同一服务缴费两次,一次付给卖家作为销售价格中一部分与一次单独地付给承运人或者终点站运营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在文件A6/B6的相关规则中明确分配这类费用,以求避免类似情形的发生。9. 连环销售在农矿产品销售中,相对于工业品的销售,货物经常在链条运转中被频繁销售多次。这种情况发生时,在链条中间环节的卖方并不“船运”这些货物,因为这些货物已经由最开始的卖方船运了。连环运转中间环节的卖方因而履行其对买方的义务,并不是通过船运货物,而是通过“取得”已经被船运的货物。为明确起见,国际贸易术语
16、解释通则2010的规则包含了“取得已船运的货物”的义务,以将此作为通则的相关规则中船运货物义务的替代义务。国际贸易术语的/变体有时各方想要改动一项国际术语规则。国际贸易术语规则2010不禁止此类改动,但是这样做会有危险。为了避免任何不欲之意外,各方在他们的合同中将需要使得该改动所需效果极其清晰。因此,比如说,如果国际贸易术语规则2010中的费用分配量在合同中被改变,各方亦需要很清楚的表明他们是否意图改变风险从卖方转至买方的临界点。本前言的功能地位本前言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提供运用和解释的总体信息。而并不是这些规则的组成部分。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术语的使用解释正如在2000
17、年通则中,买方与卖方的义务以镜像方式呈现:A条款下反映卖方义务;B条款下反映买方义务。这些义务可以由卖方或买方以个人名义履行,有时抑或受制于合同或者适用法律中的个别条款的规定,由诸如承运人、转运代理人等中介组织,或者其他由卖方或者买方基于特定目的而委托的人来履行。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语义应是不言而喻了。然而,为了帮助使用者理解,下文将对在文件中通篇被运用的特定规则展开正确、理性的说明。承运人:就2010年通则而言,承运人是指与托运人签署运输合同的一方。报关单:这些是指为了遵守任何可适用的海关规定而需要满足的一些要求,可能包括单据、安全、信息或实物之义务。交货:这个概念在贸易法和实务中
18、有着多重含义,但在2010年通则中,它被用于表明货物遗失损害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交货凭证:这个表述现在被用作A8条款的标题。它意指用于证明已完成交货的凭证。对众多的2010年通则条款,交货凭证是指运输凭证或相应的电子记录。然而,在工厂交货(EXW)、货交承运人(FCA)、装运港船边交货(FAS)、装运港船上交货(FOB)的情况下,交货凭证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收据。交货凭证也可能有其他功能,比如作为支付机制的组成等等。电子记录或程序:由一种或更多的电子信息组成的一系列信息,适用情况下,其在效力上与相应的纸质文件等同。包装:这个词被用于不同的原因:1.遵照销售合同中任何要求的货物包装。2.使货
19、物适合运输的包装。3.集装箱或其他运输工具中已包装货物的配载。在2010年通则中,包装的含义包括上述第一种和第二种。然而,2010通则并未涉及货物在货柜中的装载义务由谁承担,因而,在相关情形,各方应当在销售合同中做出规定。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本条规则与(当事人)所选择的运输模式无关,即便(当事人)选择多种运输模式,亦可适用该规则。本规则较适用于国内交易,对于国际交易,则应选FCA1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规则为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强调生产制造场所)、工厂(制造场所)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
20、何运输工具,在需要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卖方亦不必为货物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双方都应该尽可能明确的指定货物交付地点,因为此时(交付前的)费用与风险由卖方承担。买方必须承当在双方约定的地点或在指定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EXW 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它应遵守以下使用规则: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装载货物,即使在实际中由卖方装载货物可能更方便。若由卖方装载货物,相关风险和费用亦由买方承担。如果卖方在装载货物中处于优势地位,则使用由卖方承担装载费用与风险的FCA术语通常更合适。买方在与卖方使用EXW术语时应知晓,卖方仅在买方要求(更符合术语特质)办理出口手续时负有协助的义务:(但是),卖方并无义务主动
21、(更强调最小义务,吸收进2010年本身的意义)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因此如果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建议买方不要使用EXW术语。买方承担向卖方提供关于货物出口之信息的有限义务。但是,卖方可能需要这些用作诸如纳税(申报税款)、报关等目的的信息。A THE SELLER OBLIGATIONS卖方义务B THE BUYER OBLIGATIONS买方义务A1卖方的一般义务卖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提供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用以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所有在A1-A10条款中提及的文件,(均)可采用经当事人协定或约定俗成、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者手续。B1买方的一般义
22、务买方必须按照买卖合同之规定支付货物价款。所有在B1-B10条款中提及的文件,(均)可采用经当事人协定或约定俗成、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者手续。A2许可证、批准、安全通关及其他手续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承当风险和费用时,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出口货物必须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卖方必须提供其掌握的货物安全检查所要求的任何信息。B2许可证、批准、安全通关及其他手续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由其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 运输合同卖方
23、没有为买方签订运输合同的义务b) 保险合同卖方没有义务与买方签订保险合同。然而,当买方请求或由其承担风险与(或有的)费用时,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获取保险所需要的信息。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买方没有为卖方签订运输合同的义务b)保险合同买方没有与卖方签订保险合同的义务A4 交货卖方应在约定点或在指定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若在指定的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卖方可选择最符合其目的之地进行交货。卖方需在约定地或约定时间内交货。B4受领货物(接收货物)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 和A7 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A5风险转移除发生B5中所描述之灭失或损坏的
24、情形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B5风险转移自卖方按A4规定交货之时起,买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如果买方未按照B7之规定通知卖方,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买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A6 费用划分除B6预设的可由买方支付的费用外,卖方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所有费用,直到其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B6 费用划分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 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在货物已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 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
25、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为限;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卖方按照 A2规定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与费用。A7通知买方卖方必须提供能使买方提货的所需通知。B7通知卖方一旦买方有权确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受领货物的具体时间和/或地点时,应就此给予卖方充分的通知A8交货凭证卖方无义务。B8交货证明买方必须向卖方提供已受领货物的适当凭证。A9 检查、包装、标志卖方必须支付与A4规定一致的、以交付货物为目的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卖方必须支付货物包装费用,除非是不需要包装便可进行运输的特殊货物。卖方应采取适宜运输的包装
26、方式,除非买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便告知卖方特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买方必须支付装船前检验的强制性费用, 包括由出口国当局强制检查(的费用)。A10信息帮助和相关费用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时,卖方须在合适的情况下为买方提供及时的帮助,以帮助买方取得其出口和/或进口货物以及将货物运至最后目的地所需的任何单据和信息,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 B10信息帮助和相关费用为使卖方可以履行A10之规定,买方必须及时通知卖方其对于相关交易安全信息的要求。买方必须补偿卖方(由于提供给买方获得A10中提到的讯息和单据而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和代价。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该项规则可
27、以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单独使用的情况),也可以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同时使用的情况。“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于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或买方指定人。建议当事人最好尽可能清楚地明确说明指定交货的具体点,风险将在此点转移至买方。若当事人意图在卖方所在地交付货物,则应当确定该所在地的地址,即指定交货地点。另一方面,若当事人意图在其他地点交付货物,则应当明确确定一个不同的具体交货地点。FCA要求卖方在需要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但是,卖方没有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义务,也无需缴纳任何进口关税或者办理其他进口海关手续。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必要时/适当时),DAP规则要求应有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
28、续,但卖方没有义务办理货物的进口清关手续,支付任何进口税或者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如果当事人希望卖方办理货物的进口清关手续,支付任何进口税和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则应适用DDP规则A THE SELLER OBLIGATIONS卖方义务B THE BUYER OBLIGATIONS买方义务A1卖方的一般义务卖方应当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A1A10所提到的文件可以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已成为惯例的,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档案或程序。B1买方的一般义务买方应当支付销售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价款B1B10所提到的文件可以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已成为
29、惯例的,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档案或程序。A2许可证、批准、安全通关及其他手续卖方应当自担风险和费用,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而且在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关手续.B2许可证、批准、安全通关及其他手续在需要的时候,买方可以获取一切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以及办理货物进口的海关手续和从他国过境的一切相关手续,并自担风险和费用。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 运输卖方没有为买方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但是,若经买方要求,或者依循商业惯例且买方未适时给予卖方相反指示,则卖方可以按照通常条件订立由买方承担风险与费用的运输合同。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卖方都可以拒绝订立此合同;
30、如果拒绝,则应立即通知买方。b) 保险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保险合同。但是,卖方应当按照买方的要求,向买方提供其所需的有关购买保险的信息,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费用由买方承担。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a) 运输买方应当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货物的合同,卖方按照A3 a) 规定订立合同的除外。b) 保险买方没有义务为卖方订立保险合同。A4 交货若有约定具体的交货点,卖方应按照约定,在指定的地点于约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或者买方指定的其他人。交货在以下情况完成:a)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已装载于买方所提供的运输工具时;b) 当装载于卖方的运输工具上的货物已达到卸货
31、条件,且处于承运人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的处置之下时的任何其他情况。若买方未按照B7 d) 项之规定,将在指定的地区内的具体交货地点通知卖方,且有几个具体交货点可供选择时,卖方可以在指定地点中选择最符合其目的的交货地点。除非买方另有通知,否则,卖方可以根据货物的数量和/或性质的要求,将货物以适宜的方式交付运输。B4受领货物(接收货物)买方应当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收取货物。A5风险转移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害的一切风险,直至卖方已按照A4的规定交付货物,在B5描述的情况下产生的灭失或损害除外。B5风险转移买方自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若a) 买方没有按照B7规定
32、将依A4规定对承运人或其他人的指定告知卖方或提醒其注意;或b) 其按照A4规定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接管货物,则,买方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i)自约定日期时起。若没有约定日期,ii)自卖方在约定的时期内依A7规定告知买方的日期起。若没有告知日期,iii)自任何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货物已被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货物为限。A6 费用划分卖方应当支付a) 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除B6中规定的由买方支付的费用外;及b) 在适用情况下,货物出口应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B6 费用划分买方应当支付:a) 自按照A4
33、规定的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除了A6 b)中规定的货物出口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及其他货物出口应缴纳的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b) 因发生下述任一情况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i)由于买方未能按照A4规定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ii)或由于承运人或买方指定的人未能接管货物; (iii)或由于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但以该货物已被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货物为限。c) 在有必要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及从他国过境的费用。A7通知买方在买方自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应当将货物已经按照A4的规定交付,或承运人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取
34、货物的信息充分告知买方。B7通知卖方买方应当:a)及时告知卖方其依A4规定指定的承运人或者其他人的名称,使卖方能够按照A4条款的规定发送货物;b)在必要时,告知卖方被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收取货物的具体时间;c)告知卖方由买方指定人采取的运输方式;以及d)在约定地点内的具体取货位置。A8交货凭证卖方应当自担费用地向买方提供证明按照A4规定已完成交货的通常凭证。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运输单据,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B8 提货证据买方应当接受卖方依A8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A9 检查、包装、标志卖方应当支付那些对实现按照A4的标准运输货物的目标必不可少的检查措施(比
35、如说质量检查,测量,称重,计数)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任何为出口国当局规定的装运前检验的费用。卖方应当由自己负担成本来包装货物,除非对该特定种类的交易来说,将这种被销售货物不加包装地运输是相关行业惯例。卖方可以将货物以适宜其运输的方式加以包装,除非买方在销售合同签订前向卖方通知了明确的包装要求。包装应当适当地标记。B9 货物检验买方应当支付任何装运之前强制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A10信息帮助和相关费用应买方的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应当在需要时及时向买方提供或给予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或在运往目的地的过程中可能需要的包括与安全清关有关的信息在内的任
36、何单据或信息。卖方应当补偿买方因提供B10中协助其取得单据和信息的行为时的费用和要价。B10信息帮助和相关费用买方应当及时告知卖方其关于安全清关信息方面的请求,使卖方能够履行A10中规定的义务。买方应当对卖方因依A10规定所提供或给予的关于取得单据和信息的协助而产生的费用和要价进行补偿。应卖方的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买方应当在需要时及时向卖方提供或给予协助,以帮助卖方取得为运输和出口货物和/或从他国过境时需要的包括与安全清关有关的信息在内的任何单据或信息。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这一术语无例外地用于所选择的任何一种运输方式以及运用多种运输方式的情况。“运费付至”指卖方在指定交货地向承运
37、人或由其(卖方)指定的其他人交货并且其(卖方)须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载明并实际承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目的地的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在CPT, CIP, CFR, or CIF适用的情形下,卖方的交货义务在将货物交付承运人,而非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时,即告完全履行。此规则有两个关键点,因为风险和成本在不同的地方发生转移。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确定以下两个点:发生转移至买方的交货地点;在其须订立的运输合同中载明的指定目的地。如果使用多个承运人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且买卖双方并未对具体交货地点有所约定,则合同默认风险自货物由买方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卖方对这一交货地点的选取具有排除买方控
38、制的绝对选择权。如果当事方希望风险转移推迟至稍后的地点发生(例如:某海港或机场),那么他们需要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这一点。由于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因而当事人应尽可能准确地确定目的地中的具体地点。且卖方须在运输合同中载明这一具体的交货地点。卖方基于其运输合同中在指定目的地卸货时,如果产生了相关费用,卖方无权向买方索要,除非双方有其他约定。CPT贸易术语要求卖方,在需要办理这些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是,卖方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支付进口关税以及办理任何进口所需的任何海关手续。A THE SELLER OBLIGATIONS卖方义务B THE BUYER OBLI
39、GATIONS买方义务A1卖方的一般义务卖方必须提供与销售合同规定一致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凭证。按照双方约定或惯例,A1至A10中提及的单据可以是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记录或者程序。B1买方的一般义务买房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货物价款。按照双方约定或惯例,B1至B10中提及的单据可以是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记录或者程序。A2许可证、批准、安全通关及其他手续在该港所在地需办理这些手续的情况下,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核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以及货物在送达前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B2许可证、批准、安全通关及其他手续如果这些地方
40、需要办理这些海关手续,买方在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取得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核准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和经由他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 运输合同卖方必须订立运输合同,若约定了交付地点的,将货物从交付地的约定地点运至指定目的地,如果约定了目的地的具体交付货物地点的,也可运至目的地的约定地点。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依通常路线及习惯方式,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约定点。如未约定目的地的具体交付货物地点或未能依交易习惯予以确定该地点,则卖方可在指定的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b) 保险合同卖方没有向买方制定保险合同的义务。应买方的请
41、求,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可能存在的费用时,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需要的用于获得保险的相关信息。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a) 运输合同买方没有向卖方制定运输合同的义务。b) 保险合同买方没有向卖方制定保险合同的义务,但是,当卖方要求时,买方须向卖方提供获得保险的必要信息。A4 交货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依照A3的规定向订立合同的承运人交货B4受领货物买方必须在货物已经按照A4的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地从承运人受领货物。A5风险转移除B5所描述情形下的灭失或损坏外,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B5风险转移买方承担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
42、险。在货物已被清楚确定为合同项下之物的条件下,如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向卖方发出通知,则买方必须从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A6 费用划分卖方必须支付a)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按照A4规定交货之前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b)按照A3 a)规定所发生的运费和一切其他费用,包括根据运输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支付的装货费和在目的地的卸货费;以及c)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如果这些地方需要办理这些海关手续。B6 费用划分除A3 a)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a)自按照A
43、4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与货物有关的费用,除了在A6中提到的在这些地方需要办理海关手续的情况下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b)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c)卸货费,除非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d)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e)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
44、括在运输合同中。A7通知买方卖方必须通知买方按照A4规定交货。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任何必要的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领取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B7通知卖方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发送货物的时间和/或者指定的目的地或者指定接收货物的地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A8交货凭证如果依照惯例或者依照买方的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依据A3所订立的运输合同所签发的通常运输单据,且费用由卖方承担。运输单据必须包括约定货物,其注明日期必须在约定的装运时间内。(如果)按照约定或和依照惯例,该单据必须同时能够赋予买方在约定地点向承运人受领货物的权利以及通过向下一个买方转移单据或向承运人告知的方式在运输中卖出货物的权利。当
45、这样的运输单据是以转让的方式签发的,并且有多份正本时,一个完整全套的正本必须向买方提供。B8 提货证据如果符合合同规定,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A9 检查、包装、标志卖方必须支付按照A4规定为交货所必需的核查(如核查品质、丈量、过磅、计数)费用,同时包括出口国当局强制的装运前的检验费用。卖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为货物提供包装(除非在特定贸易中运输此种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卖方应该提供适合运输的包装,除非买方在缔结买卖合同之前已经告知卖方特定的包装要求。包装上应适当地予以标记。B9 货物检验买受人必须支付强制性的装运前的检验费用,但出口国当局强制进行检验的除外。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
46、符合合同规定的话A10信息帮助和相关费用在该港所在地需办理这些手续的情况下,应买受人的需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出卖人应及时地提供或者实施帮助以使买受人获得其在进口货物和/或者运输货物到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任何单据和信息,包括涉及安全的信息。出卖人必须偿付买受人在出卖人在提供或给予帮助获取单据和信息的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和费用,与 B10相对应。B10信息帮助和相关费用就任何有关安全信息的要求,买受人必须及时通知出卖人,以使其能履行A10规定的义务。买受人必须偿付出卖人为提供或协助买受人获得A10条所述单据和信息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该港所在地需办理这些手续的情况下,在出卖人提出要求、承担风险并给付
47、费用的情况下,买受人必须及时向出卖人提供或协助出卖人获得出卖人在出口货物和经由他国过境运输所需要的任何单据和信息,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也可以用于使用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时。“运费和保险费付至”含义是在约定的地方(如果该地在双方间达成一致)卖方向承运人或是卖方指定的另一个人发货,以及卖方必须签订合同和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卖方还必须订立保险合同以防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买方应注意到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多的保险保障,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在CPT,CIP,CFR和CIF在这些术语下,当卖方将货物交付与承运人时而不是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卖方已经完成其交货义务。由于风险和费用因地点之不同而转移,本规则有两个关键点。买卖双方最好在合同中尽可能精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