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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商铺租赁合同要点: 甲方(出租方、商场管理方)向乙方(承租人)出租商铺,乙方支付租金。租金计算方式包括固定租金、提成租金等多种计算方式。包括租赁合同、通用条款、附件、补充协议几局部。甲方(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承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 法规,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租赁房屋.L租赁房屋位于:省市区路号的广场(以下简称商场)。12甲方将商场场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1.3. 租赁面积(计租面积):计租面积平方米,包含使用面积平方 米和公摊面积平方米。2 .租赁用途.甲方可按照实际支出
2、合理调整租金及租赁配套服务费以外的服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甲方提前30天以 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按照调整后费用支付。3.12乙方租赁房屋内水、电费、天然气(或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用 按月抄表,乙方按实际用量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须自行负担自装修 期生效日开始至依据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收回该房屋期间的公用事业 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向甲方支付公用事业费。 甲方有权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对公用事业费的调整而做出相应调整,但 每次调整需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调整后费用支付。.在每年中央空调开放供应期间,假设乙方在甲方所规定的空调供 应时间以外需要空调服务,乙
3、方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 方可提供该服务,乙方须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承当甲方提供上述额外空 调服务所产生的费用。32租赁押金32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押金。乙方依据租赁意向书及其他 类似协议已支付定金或租赁诚意金的,定金或租赁诚意金自动转作租 赁押金的一局部,乙方应于约定的租赁押金支付时间补足余额。3.22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已付的租赁押金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323 .租期内,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推广费 (假设有)、收银机使用费(假设有)、公用事业费、违约金及其他依照 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应当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4、或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其 他义务的,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抵扣乙方的应付未付款项、赔偿金 额或直接以租赁押金抵扣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该抵扣不影响甲方 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方式)o乙方应在甲方的书面抵扣通知送达后 15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抵扣的租赁押金。32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乙方按照约定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并通 过甲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办妥以该房屋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 商、税务等证照的变更或注销注册地址的手续),履行完毕本合同约 定的各项义务,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后90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 剩余的租赁押金(假设有)。325 .如果租赁押金以租金等工程作为计算依据,那么在租期内,租金 等工程费
5、用标准发生调整的,租赁押金金额做相应调整,乙方应在缴 纳第一期调整后的费用的同时,补齐押金差额。326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缴纳装修押金的,装修押金缺乏以抵扣乙 方所造成的损失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扣除缺乏局部。3.3. 其他费用及税费除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约定的各项费用外,甲方向乙方 收取的其它费用,双方同意在合同附件中加以约定。乙方应按合同附 件约定的费用标准及支付时间支付相应费用,否那么应按照本合同的约 定承当违约责任。3.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纳税。3.3.2. 本合同的印花税,按照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当。3.3.3. 本合同的租赁登记相关费
6、用(如有)由乙方承当。3.4. 税率调整本合同租金、物业服务费、推广服务费等费项对应的税率如遇相关法 律法规或税收政策调整,导致本商场租金、物业服务费、推广服务费 等工程对应的税率调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或税收政策确定的时间及 税率进行调整。其中,租金的调整公式为:原不含税租金二原含税租 金/ ( 1+原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税租金=原不含税租金* (1 + 调整后增值税税率)。4 .房屋的交付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甲方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交 付手续。乙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须提前至少 7天书面告知甲方且经甲方书面同意,才可延期办理交付。42甲方可以提前或延期交付房屋
7、,乙方应于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 办理该房屋的交付手续。4.3. 乙方在甲方通知的装修期生效日前办理完毕该房屋交付手续的, 该房屋的最终装修期生效日为乙方实际办理完毕该房屋交付手续的 时间(以双方届时签署的交付确认书载明的时间为准)。4.4. 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甲方通知的装修期生效日前办理完毕该房屋交 付手续的,甲方通知或约定的装修期生效日视为该房屋装修期生效日 期。装修期从甲方通知的装修期生效日起开始计算,计租日期和开业 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4.5. 如因甲方原因推迟交付房屋,那么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 给予甲方90日的宽限期,甲方在宽限期内交付该房屋的,甲方不承 担任何违约责任,实际交付
8、房屋的时间即作为房屋的装修期生效日。4.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将通过消防验收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乙 方同意提前接收的除外),具体条件以交付时该房屋实际现状或双方 另行约定的工程交付条件(如有)为准。5 .装修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装修及进场手续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 的装修管理制度,否那么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场装修。52乙方须于进场施工前15日就有关装修之承包商、装修方案、工 程进度表、设计图纸、材料等提交甲方审核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 方可进场施工。乙方装修如有涉及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水、电、 天然气、消防、通信、保安防盗及排污等房屋内附属设施设备或中央 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必须取得
9、甲方的书面同意。5.3. 如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该房屋外立面(如墙、柱颜色,门头、玻 璃门等)有改动的,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 施。5.4. 乙方在装修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房屋外围包装方案进行 包装后方可施工。如果甲方指定外围包装施工方的,乙方对该房屋的 装修所设置的围挡应当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施工方制作完成。5.5. 房屋内任何形式的装修、整改须在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和相关政 府部门审批同意后由乙方自行负责实施,但甲方的同意主要针对管理 因素考虑,不视为对乙方装修、改造行为的科学性、规范性、平安性、 合法性负责,因装修、整改施工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 承当。5
10、.6.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装修管理制度并保证其装修工程承包商遵 守前述制度及本合同相关约定。5.7. 装修期内的物业服务费等需依本合同及商场装修守那么执行(包括 但不限于缴纳物业服务费等),乙方的其他义务并不免除。乙方已经 充分考虑到甲方对装修时间和装修管理的严格规定,除非本合同另有 约定,乙方不得要求调整计租日、延长装修期或要求甲方给予任何形 式补偿。如果乙方在装修期满后对该房屋进行再次装修或者任何形式 施工的,不再享受免交租金和推广费、收银机使用费的优惠。5.8.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根据商场的整体开展变化定期将该房屋装修 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前乙方须将装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取得 书面
11、同意后方可进行。5.9.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装修,但并不影响装修 期(如有)、计租日、租赁期限的计算。5.10. 乙方须确保装修工程质量,该房屋装修须在取得消防主管部门 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开业。但甲方的验 收主要针对乙方装修有无违背甲方要求,并不视为甲方对消防专业问 题的认可,亦不在任何意义和程度上视为对乙方装修符合消防规范 确实认。如因装修原因发生消防事故的,仍由乙方自行承当全部责任。5.11. .如因装修质量问题对商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正常营业及人身、 财产造成任何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漏电等),乙方须立即进行 整改并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如乙方
12、未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要求承 租人停业直至整改完成。甲方也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费 用由乙方承当。5.12. 如乙方或其装修工程承包商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装修押金,并有权要求乙方 承当违约责任。6 .开业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业日前,满足如下要求,否那么甲方有权采取措 施限制或禁止乙方开业,但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自计租日起缴纳 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承当违约责任,计租日及租期不予顺延:(1)乙方已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并且通过了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等)的验收及甲方的验收;(2)乙方已取得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该房屋开业经营所需的 一切
13、执照、证书、许可或批复;(3)该房屋在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处于开放状态,可以向顾客提 供商品或服务。7 .商业运营管理营业额监督7.1.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额进行监督和查核,乙方须予配合。乙 方同意甲方或经甲方授权的人有权随时查询统一收银系统或乙方自 有收银系统的营业额资料、数据并进行打印或复印,乙方同意甲方或 经甲方授权的人有权随时对乙方在该房屋内经营活动的情况及有关 账目进行查核,乙方须保证提供经营期内所有的账务数据。乙方应予 配合。甲方在技术条件到达后,乙方同意开放自有收银系统的数据接应按时、完整、如实、准确地向甲方提供营业额,保证营 业额涵盖该房屋内全部商品及服务交易及往来记录,
14、对持续时间较长 无销售记录及其他异常情况,甲方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假设收银系统 出现损坏或故障后,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在收银系统进行修复或更 换前乙方的任何销售营业额,必须在收银系统修复或更换后立即进行 补录。7.1.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定期提供有关营业额的各类报表及其它资料。7.1.3. 乙方应至少配置1台收银机,用以保存、记录营业额,供甲方 监督和查核。乙方不得借用或与第三方共用收银机,或实施任何导致 甲方无法监督和查核乙方营业额的行为。为方便乙方刷卡销售,甲方将统一为乙方安装银行刷卡POS机,为便于结算,乙方需按甲方指定银行统一开立收单账号。且因刷卡业务与银行或第三方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
15、乙方承当。72橱窗、广告位及形象管理,对橱,对橱721.假设乙方租赁房屋有一面或一面以上包含有对外展示橱窗的布置,包括广告宣传、招牌标记、商品和货架的陈列等都须事先 征得甲方的认可,以保持商场的对外统一风格。7.22乙方接受甲方关于商场员工形象的要求并妥善安排该房屋内员 工的着装、佩戴员工证及进行适当的培力11以符合商场对外服务的形象 和标准。723.乙方需要在承租房屋内播放音乐时,须经甲方的同意,且其音 量须仅控制在该承租房屋内,不得大于或影响到商场统一播放的背景 音乐,并不得影响到周边的商家经营。724.虽经甲方同意播放音乐或摆放广告,乙方仍需对音乐及广告的 合法性自行负责,且由乙方独立承
16、当法律责任。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 甲方将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725.甲方享有对商场内外外表及室内空间进行收益的权利,有权在 商场设置、安排、更换招牌、布告、招贴及广告装置、开展广场活动 并获取收益。72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外墙或面向商场公共区域的 分隔墙面设置广告位。如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该房屋外墙或面向商场公 共区域的分隔墙面设置广告位,其设置方案和广告画面需经甲方审核 认可,并按照该区域的广告位租赁价格支付费用后方可发布。727.如乙方承租房屋的招牌广告位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施工安装,那么乙方的设置方案必须通过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乙方经营 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对整体
17、广告位、招牌进行规划和改造,那么乙方应配合实施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7.3. 商业推广乙方应尽力配合甲方对整个商场进行的推广或经营活动,7.3.1. 但不限于甲方举办的大型活动、室内推广活动、积分活动、 展览、展示、抽奖、表演、赠品、赠券等,接受甲方对活动现场的管 理,但甲方应将其推广活动提前通知乙方,但具体推广内容由甲方确 定。7.3.2. 在活动方案和时间事先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有权在经营期间举办推广活动。7.3.3. 租赁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的名称、商号、 商标、标志以及乙方经营所使用的品牌进行商场的对外宣传。1.1. 该房屋仅供乙方用于如下经营: 商号/店铺名称:商品/服
18、务品牌: 经营范围:22上述要求系基于商场整体管理之需,是双方建立租赁关系的前提之一。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而与上述要求不符。乙方假设需进行调整,需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3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年 月 日(含当日) Ito该期限起始日下称为起租日,结束日称为租赁期届满日“。 32甲方应在约定起租日,将该房屋按届时现状交付给乙方。3.3. 乙方享有的装修期为上月,自起租日起算。1.1 .1.装修期仅作为乙方完成装修的期限要求;装修期作为租赁期限 的一局部仍需正常支付租金。3.32 乙方必须于装修期届满之日前完成装修工程并开业。乙方如有 合理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业,
19、须提前至少7日书面告知甲方且须获甲 方书面同意延期开业,但延期开业阶段的租金、收银系统使用费、推 广服务费及其它各项费用仍须自装修期届满后的次日起照常缴纳。4 .租金甲方在商场经营过程中发行或委托第三方发行会员卡、联名卡 和储值卡的,乙方同意配合该等会员卡、联名卡和储值卡的经营和使 用,并尽力配合甲方举行的相关会员活动。7.3.5. 乙方须配合甲方为实施会员计划制定的优惠方案及在乙方自有 设备中接入履行该会员计划而必须配置的设施设备。7.4.日常经营商场统一营业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乙方保证遵守上述统一 营业时间的规定,保证该房屋全部区域在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持续 营业。甲方有权对营业时间依特
20、殊情况做出调整,乙方应积极予以配 合,如乙方对营业时间有特殊要求,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除甲方同 意外,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指定的营业时间营业。乙方事先未经甲方 同意不得全部或局部暂停营业。7.4.1. 在租赁期间,凡与第三方或消费者发生经济往来,均以乙 方的名义进行,不得在经营中使用甲方名称或做出有可能混淆甲方 与乙方名称而对第三方或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行为。7.4.2. 乙方以营利为目的所出售、赠送的任何卡、券(包括但不限于 会员卡、储值卡、折扣卡、代金券等)有效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终止日 期。乙方发行仅限于该房屋使用的任何卡、券(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卡、 储值卡、折扣卡、代金券等)应事先经甲方同意。除本
21、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自本合同终止前30天的合理时间至本合同终止日,在该房屋 的显著位置持续展示通告(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通告持续至本合同 终止日),告知有关停业时间及搬迁后的联系方法等信息,并采取其 他任何合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消费者,在合同终止前办理完毕与所有消费者的退卡退款事宜,将所有消费者 的退卡退款事宜办理完毕的证明文件提供给甲方。乙方交还该房屋后, 任何第三方因乙方销售的卡、券提出赔偿要求的,乙方应自行承当, 甲方对此不承当任何责任。甲方有权中止返还租赁押金(假设有),直 至乙方处理完毕其与第三方的争议为止。8 .物业管理服务甲方负责对商场进行管理、组织和维护
22、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项:8.1.1. 管理工作.对商场设施设备、建筑物、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经营秩 序实施管理和维护。8.1.1.1 公共区域投保公众责任险,其范围不包括各乙方租赁房屋 内部及其中的乙方财产。乙方应对其租赁房屋的财产和人身平安自行 投保。8.1.1.2 .对商场配套设施如停车场等进行管理。8.1.1.3 .对商场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公共区域进行管理并保证正常安 全运行。8.12秩序维护工作建立预防性平安防范体系并设立应急机制,配合公安机关进 行平安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包含乙方及其雇员、客户的人身 财产保险、保证和保管责任。8.121. 非开放时间进入商场人员的控制。8.1
23、22. 维持商场管理范围内交通秩序。8.123. 对地震、火灾、水灾等突发事件的组织疏导和协助施救工作。8.124. 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商场,必要时包括乙方所租房屋内 部。可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经同意或未按本协议规定占用、 变更、损害公共服务设施和场地。1.1.3. 工程维修与维护工作、巡视商场建筑及各设备系统,必要时包括乙方所租房 屋内部。1.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 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及商场所在行政区域适用的地方性法规、租赁合同及租户手册装修手册,对乙方所租商铺的装修 工程进行管理。如乙方违反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
24、进行整改、停工、赔偿甲方损失,直至停止供应 水电等措施。1.1.3.2. 积极保持公共区域的水、电、气、通讯、宽带网、有线 电视、 机电设备、电(扶)梯、空调、消防装置、路灯、道路、排污系统 等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在发生损坏时及时修复或积极协调相关专业 部门进行修复。1.1.3.3. 建筑及其设施保修期内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租赁房屋 内发生的墙体、水、电、气、中央空调、消防设施、通讯、宽带网、 有线电视、排污等建筑体系保修;保修期后甲方对上述设施设备的损 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但甲方无义务保证提供前述有偿维修服务。1.1.4. 环境工作保持商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时收取公区垃圾并进行 垃
25、圾清运工作。1.1.4.1. 应自行、自觉将生活垃圾装袋或密闭后清运到商场的指 定位置垃圾桶内。餐饮娱乐行业乙方应自行将生活和厨房残渣密闭后, 在商场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转运到指定的垃圾压缩转运站。汨水应交由政府许可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并在商场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转运, 以免影响自身及其它商家经营。1.1.4.2. 对公共绿化区域(假设有)给予养护,使之处于良好状态。1.1.5. 特约服务工作,具体以本合同附件及甲方不时公布的特约服务 工程及收费标准文件规定为准。82甲方有权在不违背乙方整体权益基础上制定、修改商场管理制度, 并以公告或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并遵守本协议有关物业管 理的约定以
26、及甲方所制定的商场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管理制 度、会员制度等)o乙方同意任何对甲方制定的商场管理制度的违反 即是对本合同的违反,将按本合同中对违约行为的约定承当相应的法 律责任。甲方保存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 持商场作为一流商场所必要的一切商场管理制度的权利,该等管理制度由甲方在商场内进行公示后即生效,乙方应严格遵守该 等管理制度,该等管理制度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1.1.6. 应告知其雇员、分包商、合作方、顾客,在进入商场时,遵 守商场管理制度,并就他们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承当连带责任。9 .保险乙方应就在该房屋内任何活动或发生的事故,或因使用该房屋或
27、 其任何局部,或因乙方装修该房屋或修理该房屋内部任何局部或任何定附着物、装置、线路或管道出现缺损或损毁状况,或因该房屋或 其任何局部发生火警、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或物料溢漏,或因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授权人士、受邀者、顾客或访客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有关人身伤亡及/或与财产损失或损毁的情 况,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由此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性质的索赔、要求、 诉讼、法律程序、判决、损害、费用及开支,承当法律责任并作出赔 偿。92乙方应就上述风险购买足额保险(包括公众责任险、安装工程一 切险、财产一切险)并保证保险持续有效。乙方所购买的保险单应包 括但不限于交叉责任、契约责任、人身侵害及放弃
28、代位追偿权等条款。 保险期不得短于租赁期限,且租赁期含在保险期内。假设甲方认为必要 时,可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述保险单之副本及所付保险金之收据 或保险公司确实认信,以向甲方提供充足资料证明已购买了充足的保 险。假设因乙方未购买前述保险或投保金额缺乏或保险公司未能及时赔 付或保险公司拒赔等,乙方应自行弥补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前述 保险单赔偿范围内的损失)并承当全部责任。9.3. 乙方不得亦不得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从事任何导 致保险无效或者保险风险增加的行为。10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保证拥有合法出租该房屋的权利。10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金、押金、收银机使用费、推广服务费、物业
29、服务费、装修押金及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应 按约定及时支付或缴纳。10.3. 在乙方按本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金及其它应付款项,并遵 守本租赁合同及甲方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保持该房屋良好状态。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该房屋进行干扰或阻碍。10.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拟在该房屋内进行改建、增建或装修,须 事先通知乙方,并尽量降低对乙方的不利影响。105甲方应承当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应付的与该房屋有关的税费(本 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106如乙方办理相关证照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提供协助。10.7. 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所有乙方租赁房屋范围以外的,公共区 域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
30、护。10.8. 除非是因甲方过错并直接导致,否那么甲方无须就以下情况对乙 方承当责任:乙方因商场或该房屋的电力或水供应上的突发故障、 机件失常、爆炸或暂停,空调设备或任何其他设施的欠妥或故障而蒙 受之人身或财产受损、损失、损坏。11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乙方必须遵守并保证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顾客 或访客遵守政府或其它主管部门制定的所有关于使用及占用该房屋 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对任何违反上述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 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乙方在收到政府或有关部门、法院对 该房屋或与本条义务有关的通知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112房屋的维护及维修1121.在租赁期间,乙方负
31、责所租赁房屋范围内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 护。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 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损失。11.22. 方承租房屋如遭受损坏,或该房屋的水管、电线线路或电器 设施、防火装置、窗户及该房屋内其他固定装置如出现故障及损坏, 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1123.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使该房屋免受火灾、暴风雨或 台风之毁坏。1124.尽管本合同已约定了乙方的维护和维修责任,在出现需要维修 的情形时,甲方仍然有权为了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而自行负责维修, 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当。1125.租期内,甲方有权进入该房屋检查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 的运作情况,进行
32、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如果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强行进入该房屋 消除因紧急事件弓I起的险情。1126.甲方基于提升商场整体经营环境、品质、优化动线等合理原因,有权对建筑物的全部或任何局部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乙方应予以 配合,并不得以此要求甲方减免租金、赔偿损失或做出任何其他补 救措施。11.23. 它约定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政府部门的要求,在开业前自行办 理并取得该房屋经营所需要的全部营业证照、权利证书、行政许可或 批复,且保证该等执照、证书、许可或批复文件真实、合法、在租期 内持续有效且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的限制。11.32乙方应保证其是所经营商品
33、/服务所承载的商标及其他相关知 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被许可/被授予人,并保证该资格、授权 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11.3.3. 乙方应于开业前向甲方出示上述营业证照和权利证书、消防验 收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下同)供甲方备案,如在 租期内,乙方的上述证照和权利证书发生变更,乙方应自变更后五个 工作日内将新的证照和权利证书向甲方出示并提供其复印件给甲方 备案。11.3.4. 乙方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平安法、 广告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从事经 营和宣传活动,确保所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依法纳税、自行 承当对该房屋的经营方式、经
34、营品种、经营策略、宣传推广活动及其 他经营活动所产生的风险,并保证该等行为或者活动不得侵犯及损害 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11.3.5. 乙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促使或容许他人使用该房屋作任何违法 或不道德之用途,包括不得在该房屋内出售假冒伪劣货品、从事侵犯 第三方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行为、利用不道德或不 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活 动以及其他对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或商场的商誉、信誉和形象有不良影 响的行为,并保证其经营行为不会对甲方及关联企业造成任何形式的 损害。11.3.6. 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或容许他人进行任何产生噪音、空气 污染、排污管堵
35、塞的行为而影响邻近房屋或甲方的经营。乙方不得在 该房屋内储藏或容许他人在房屋内储存任何危及房屋平安的易燃易 爆有毒材料或物品。1137 .因乙方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违反法律法规、发生平安事故或存 在缺陷、瑕疵而导致第三方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乙方应自行承4.1.双方同意按基础租金+提成租金的模式计算租金。42基础租金局部 421.每目基础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2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提前至少10天支付下月基础租金。4.3. 提成租金局部计算方式:租金二承租方收入*提成比例。4.3.1. 比例:% (百分之)。4.3.2. 承租方收入承租方收入是指:结算周期内的全部销售收入,不
36、扣除其他本钱; 承租方开设于其他地址的店铺收入不予计算。4.3.3. 结算周期:1个月。4.35结算付款方式: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结算 支付租金。5.租金支付 5.1.首期费用首期费用对应租赁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日首期费用:共计人民币一元,包含上述期限内的租金与租赁配套服务 费用 担全部法律责任。遇有消费者或者第三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提出投诉, 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其经营活动提出某些改正指示或进行相应处分 时,乙方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对该投诉、改正指示或处分做出相应的 处置或处理,并书面通知甲方。假设因乙方原因给第三方造成人身、财 产或其他损害需赔偿但乙方未及时赔偿,甲方有权使用
37、租赁押金进行 预先赔偿,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15天内补齐租赁押金,否那么根据 合同约定承当违约责任。因此导致甲方对任何第三方承当损害赔偿责 任或导致甲方受到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如果第三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提出投诉或政府有关部门对乙方经营 活动提出某些改正指示或进行相应处分累积发生3次的,甲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关联方不得在商场内除本合同约 定的租赁房屋外的其他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百货公司、超市等)经 营相同品牌。11.4.物业管理.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公用设施。11.42乙方有协助甲方维护商场公共平安的义务,当发现异常情况时, 应及时告知甲
38、方。.乙方有对其所租赁/承包的商铺进行维护并保证其完好的义务。12 .转租、转让和续租甲方可以自主地出售该房屋或整个商场(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 出租人的关联机构)、抵押该房屋或整个商场,并有权在不违反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自主处理。乙方无条件地放弃其获得被通知的权利及任 何优先购买权。甲方保证甲方的行为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有效性。122乙方不得以甲方或商场的名义对外借贷或以租赁房屋对债务进 行抵押和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 乙方承当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2.3. 乙方应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资格,并保证实际 经营该房屋。在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转
39、租、转借、联 营、入股、置换其对该房屋的全部或局部之权益。乙方破产或被解散 或其营业被接管的,视为转租。12.4. 如乙方是自然人或无合法经营资格,那么乙方应在开业前设立具 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并与甲方签订必要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由上述新设立的主体承继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乙方应对新设立主体履行本合同承当 连带责任。125租赁期限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假设乙方拟继续租赁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的6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双方应不迟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乙方未能提前 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继续租赁该房屋的,或乙方
40、未能于租赁期届满 前3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的,或甲方对该房屋另有安排的, 那么乙方不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并应无条件于本合同租期届满之日交 还房屋。12.6. 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时,乙方未能续租的,甲方将进行重新租 赁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将该房屋出示给未来的乙方、设计师等, 假设安排在营业时间内乙方应予以配合。12.7. 租赁期届满前,甲方有权选择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按照最近一期 的租金及费用标准顺延租赁期,具体的顺延期限、租金及费用标准以 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按甲方的书面通知继续履行合同,直至顺 延期限届满。前述书面通知只有在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后方为有效, 否那么均不代表甲方的真实
41、意思表示。13 .房屋的交还在租赁期满之日或本合同提前解除之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 将该房屋恢复至毛坯房状态。乙方应将乙方进行的装修和装饰及增添 的设备全部撤除,并确保房屋原有所属甲方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假设 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需将该房屋恢复原状的,甲方无任何义务就乙方 对该房屋和/或其装修、设备和设施进行的增建或改建做出任何补偿 和/或赔偿,并有权自行处置乙方装饰装修的设施设备。132在交还该房屋时,乙方应同时移交租赁甲方的收银机设备(如 有)、为配合甲方会员计划而配置的会员设备(如有)、结清该房 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并尽快办理完毕以该房屋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 址的工商、税务等所有证明的注销或
42、变更手续,如果有关的公共服务 供应(如水、电、燃气、热力等)已经以乙方名义单独开立账户的(如有),那么乙方应当将该账户转结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 或予以注销。13.3. 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或本合同提前解除之日向甲方交还该房屋。13.3.1. 乙方逾期不交还该房屋或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房屋,乙方 应按合同解除或租期届满前最后3个月的该房屋日租金标准的3倍 按日支付房屋占用费直至实际交还为止,同时乙方还应承当该房屋在 占用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如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 应承当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停止能源供应并采取强制 措施制止 乙方继续使用该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当。
43、13.32乙方如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后7日内未交还房屋的, 甲方有权封闭该房屋,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该房屋恢复原状,由此发 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租赁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租赁押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留置物 品所有权自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本合同提前解除之日即无偿转移至 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等权利不得被解释为甲方对乙方留置的 物品承当审慎保管的义务),甲方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坏概不负责。因 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等由乙方承当。13.4. 无论任何原因,租赁期届满或在提前终止日或返还期届满后的3 0天内,乙方需将以该房屋作为注册地址或营
44、业地址的工商登记或其 他登记予以迁出或注销。逾期未迁出的,乙方应按每个登记地址每月 人民币(大写)贰万元( 20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登记地址 占用费,直至按约定迁出或注册该登记地址为止。14 .合同解除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142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及相关责任的,以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约定为准。14.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互不 承当违约责任:(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被 列入拆迁范围的;(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4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
45、不可抗力(如暴乱、战争、火灾、洪水、 地震或其他意外事故或天灾)或者政府行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出现上述情形时,解除时间为一方通知解除的时间或事实上该房屋已 经未被租赁使用的时间为准(以两者中较早的日期为准)。14.4. 如本合同约定了乙方的最低经营指标额,那么在租赁期限内乙方 连续满六个月未到达最低经营指标额,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此种情 况下,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费用、交还房屋,无需向对方承当其 他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15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对方承当违约责任。本合同 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有专门约定的,以专门约定为准;未作专门约定 的,以本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为准。1
46、52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甲方通知的装修期生效日前办理完毕该房屋 交付手续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计租日日租金标准的3倍向甲 方缴纳违约金。如逾期超过型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5.3. 因乙方原因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场施工的,每逾期1 天,乙方应按计租日日租金标准的3倍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如逾期超 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5.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装修期满后未开业的,计 租日不予顺延,乙方应自装修期满后次日开始缴纳合同约定的租金及 其它费用。同时,乙方还应自装修期满后次日起,每逾期开业1天, 按计租日日保底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乙方不支付保底 租金,只支付
47、提成租金的,逾期开业违约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15 元,按租用面积计算);乙方逾期30天仍未能开业的,甲方有权解 除本合同。15.5. 乙方虚报营业额的,每发生一次,应按少计营业额的5倍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再次发生的,每次加收10000元违约金。乙方累积 发生3次及3次以上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虚报营业额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不准确的营业额的; 因系统故障未能录入但在恢复正常之后的48小时内未补录等。15.6.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整、更换经营品牌, 改变房屋用途及营业范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5.7. 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全部或局部停业累积达10
48、次以上 (含10次)或累计超过5天(含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5.8.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租金、物业管理费、押金、公用事业 费或其他应付费用的,那么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 费金额的5% (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对该房屋暂停局部或全部能 源供应或管理服务,直至乙方履行相关付款义务为止。甲方或物业管 理公司无需因此而向乙方或第三方承当任何责任。甲方或管理公司因 此受到第三方索赔的,那么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 还应按照以下解除合同的责任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15.9.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5.10. 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2)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 租的房屋的;(3)乙方逾期未支付含税租金、物业管理费、租赁押金或相关费用 超过15日的;(4)乙方在租赁期满前擅自退租的;(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在通知指定的时间 内予以改正的;(6)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