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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矿井通风管理1、井下空气的成分,井巷中的风流速度,井巷中的温度,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有关规定,保证井下有一个良好适宜的作业环境。2、矿井每年或井下采掘布置有大的变化时,进行一次风量计算和分配及通风能力核定;每月对井下各点进行风量计划分配和通风能力核定做到以风定产、以风定面。3、井下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对于停风的工作面必须立即断电撤人。风量不足的工作面及时查找原因尽快解决,必要时停产检查处理,只有风量充足才准生产。二、矿井通风系统管理4、矿井井下必须有完善合理的分区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严格按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2、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和回采工作面利用局扇通风。5、回采工作面必须构成完整的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准生产。三、串联通风管理6、矿井开拓新水平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在该水平未构成通风系统前,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可将此种回风流引入生产水平进风中,当此种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不超过规程的有关规定。7、因井下生产衔接安排必须实行串联通风时,应事先由通风区提出串联通风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否则,不准实行串联通风。8、串联通风的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串联区域概况(串联类别、瓦斯涌出量、通风系统及全负压、风量)。对串联地点在风机运转、瓦
3、斯管理、综合防尘、防火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被串联地点在新风入风流检查、瓦斯管理、综合防尘、防火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等事故后的应急措施、避灾路线及排放瓦斯措施。串联通风的时间要求及其它安全措施。9、凡进行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装瓦斯监测监控装置和瓦斯传感器,还必须在被串联地点的入风流中安设瓦斯传感器,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5%时,能自动切断被串工作面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10、必须保证串联工作面之间的通讯可靠,以便突发事故时相互联系。11、技术部、生产部等有关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将串联通风的时间和范围缩小到最小程度。四、风量测定管理12、通风区负责风量测定,每旬对井下各个
4、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测定。每次测定结果,于当日报送通风区长。测风结果按旬制成旬报并报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及有关领导和部门。测风结果按月制成月报报集团公司通风处。13、为正确测定风量,必须按下列规定,在主要风巷中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应设在平直的巷道中,其前后各10米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和拐弯等局部阻力。测风站位于巷道断面不规整处,其四壁应用木板或其他材料做成固定形状断面,长度不得小于4米。测风站应有测风牌板,牌板上注明测风站的断面积、平均风速、风量、空气温度、大气压力、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日期以及测定人等项目。14、通风旬报、月报报送之前,需经通风区区长和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15、对
5、于井下生产的采掘面由通风区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风量测定。16、局扇吸风及局扇所在巷道的风量情况,每月至少测定一次。测风组要根据测风结果计算出风筒百米漏风率,汇总后报通风区和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及有关领导。17、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的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一次。18、测风人员测风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风量不足、系统不畅通、风筒有破口和接头漏风、风速超限等),必须及时向通风区汇报。19、测风人员测风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五、盲巷管理20、凡是井下深度超过5米且不通风的独头巷道都称之为盲巷(深度不超过5米,入口宽度不小于1.5米,无瓦斯涌出,能够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除外)。21、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
6、把好设计、计划、施工关,严格防止盲巷的产生。盲巷一经出现,掘进队组及主管部门必须立即通知通风区及时处理。掘进巷道停工时,不得残留盲巷。22、采空区必须(在45天内)及时密闭,从巷道通至采空区的联络巷、风眼、溜煤眼必须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逐个予以密闭。采区结束后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在所有通往与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全部封闭采区。23、废弃的盲巷要及时密闭。长期停工停风(以一个月以上为界)的地点,视瓦斯涌出、巷道压力、复工时间等,必须采取临时或永久密闭。密闭距巷口不能超过5米。永久密闭前设栅栏、禁止入内牌、管理牌、检查牌。临时密闭前设栅栏、禁止入内牌、检查牌。栅栏距巷口不得超过2米,栅栏必
7、须封闭全断面,栏孔不大于200毫米,并牢固可靠。密闭质量应符合通风质量标准规定,警标应清楚、醒目。如果因生产设计或巷道特征等原因,密闭距巷口超过5米时,密闭外的独头巷道仍按盲巷管理进行封闭。24、利用局扇通风的独头巷道必须保持连续运转。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运转造成停风时,对于当班临时停风的,当班可以复工的地点,有专人看管巷口并能做到时刻不离的,可不设栅栏,但必须断电撤人、设禁止入内的标志,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直到采取排放瓦斯措施、实现正常通风后方可撤除看守人员。对于当班临时停风不能复工、又无人看管的,除了断电撤人、设禁止入内标志外,还必须在巷口2米以内的地点设
8、置栅栏,并拆断轨道、管路、电缆,加固支架。25、封闭盲巷时,与盲巷连通的溜煤眼、联络巷一起封闭,通往封闭区域内的导电物体(密闭上予留的取样管、返水管除外),必须在构筑设施前回收完毕,不能回收的 必须事先采取绝缘措施,以防杂散电流引爆封闭区域内的瓦斯,否则不得密闭,封闭工作应在24小时内完成。26、临时停工、停风的地点,瓦检员每班在栅栏处至少检查一次瓦斯、二氧化碳、氧气,如发现栅栏内1米处瓦斯浓度超过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要立即向调度室、通风区汇报,并在24小时内板闭封闭完毕。27、长期停工停风的地点,瓦检员应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有瓦斯、二氧化碳、氧气、一氧化碳
9、、温度。密闭距巷口不超过5米并能进行有效扩散通风的,通风人员可以不采取特殊措施进入栅栏检查,否则,必须由救护队佩带呼吸器进入栅栏检查。每次检查结果都应填写在检查牌上,并汇报通风区,根据变化情况进行处理。28、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应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进行机电、回收等作业。29、凡打开密闭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救护队检查瓦斯、安设风筒、采取措施排放瓦斯,实现正常通风后,瓦斯浓度降到1%、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非救护队员方可进入。30、应生产需要掘进巷道与盲巷贯通
10、时,必须严格执行巷道贯通有关制度,制定安全措施,对盲巷采取排放瓦斯措施,正常通风后方可贯通。31、通风区对所有盲巷都要建立管理台帐并填入通风系统图。32、对密闭前瓦斯和有害气体涌出异常的特殊区域每班由瓦检员至少检查一次。对不完好或被损坏的设施,通风区要责成有关单位及时维修,气体超限的要及时采取措施。33、严禁任何人进入设有栅栏、警标、拦网的巷道内,严禁任何人私自拆除和破坏密闭、栅栏等一切设施,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六、主要通风机管理34、主要扇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35、每季度由机电部门至少对主要扇风机反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由通风部门对井下反风门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矿性
11、反风演习。36、每5年至少对通风机性能进行一次测定。每3年对矿井阻力进行一次测定。37、主要扇风机装置外部漏风每半年测定一次,其漏风率不超过5%。矿井有效风量率要达到85%以上。38、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全矿是否停产、工作人员是否撤出地面由总工程师迅速做出决定。井下人员接到调度室的命令后迅速撤出到进风巷道或地面。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同时瓦检员加强瓦斯检查。七、通风仪器仪表管理39、甲烷、风速、压力、温度、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和监测监控装置以及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管理按炉峪口
12、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执行。40、光学瓦斯检测仪要定期及时更换电池、药品,定期维修,每月对仪器进行一次校验,每年进行一次校正。41、风表、测尘仪及其它有害有毒气体检测仪要及时维修、定期校验校正。42、仪器仪表的数量、维修、检验、校正要建卡、建台帐、做好记录,帐物清楚。43、使用仪器仪表的人员要爱护仪器仪表。44、加强通风检测仪器的质量监督,严把产品质量关和订货关。要选择具有“三证一标志”(隔爆检验合格证、性能检查合格证、技术鉴定证书和MA标志),产品质量好,性能可靠,售后服务及时,有信誉的生产制造单位。八、计划管理45、实行计划管理,每年编制通风技措工程计划,每月编制“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13、和总结。46、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工种“一通三防”责任制。47、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例会,专门研究“一通三防”工作。48、通风区要做好“一通三防”资料的收集统计工作以及各种台帐、记录、报表工作。49、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一通三防”文件的传达和业务技术培训、学习工作,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管理水平。 2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一、主扇排放瓦斯 矿井停电后,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有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主扇排放矿井内的瓦斯时,主扇启动前,应先打开防爆门或其它风门,采用风流短路的办法进行排放。在主扇出风口瓦斯不超过2%时,再逐渐将风门关闭,通风系统正常后,主扇出风口处的瓦斯浓
14、度降到1%以下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下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同时矿山救护队员协助。当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时,其它人员方可入井。 二、局扇排放巷道内瓦斯1、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或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2、本班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30分钟时,由瓦检员就地进行排放;停风时间30分钟至8小时或虽未超过30分钟、但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瓦检员电话汇报调度室,由值班人员提出口头排放措施,指定人员进行排放。3、局部积存瓦斯时,由瓦检员汇报调度室,通风区提出口头排放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排放。4、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时排放瓦斯时,由通风区区长提出口头
15、措施,必须指定队、班(组)长进行排放。5、排放密闭区的瓦斯时(不包括连通已采空区的),由通风区提出书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区领导现场指挥进行排放。6、排放密闭的联通已采空区、老窑区、火区等处的瓦斯时,由矿提出书面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进行排放。7、排放瓦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及要求:排放瓦斯前,必须停止回风系统内排出瓦斯风流经过区域的所有作业,撤出人员,设置警标,并要求瓦检员与机电部门、现场安全员联系,切断电源,安全员把守巷口,严禁人员入内。开启局扇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
16、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开始排放工作。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量必须严格控制,确保其排出的风流在全负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控制风量可采用扒开局扇处第一节风筒接口(人为造成漏风);或用绳子扎风筒收紧或放松绳子控制风筒出口风量;或采用错口法(即两节风筒接头错开,由小到大逐渐对住整个接头)等方法。但不得采用断续开停局扇的方法。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检员随时检查排出风流及其与全负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情况,并按第(3)项要求,控制排出瓦斯量,并详细记录排放瓦斯过程。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排出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
17、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瓦检员、安全员一起进入排放巷道,全面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只有证实整个巷道空间通风正常,无局部瓦斯积存,其它条件符合规程有关规定,且稳定30分钟后,方可由瓦检员命令撤除警戒,恢复局扇正常通风,通知电工送电,恢复工作。顺槽开口未形成全负压通风的地点,排放瓦斯时,全负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严格按不超过0.5%掌握。三、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扇方准送电,依次类推,排出瓦斯所流经的分区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四、多台局扇供风的巷道排放瓦斯时,只准先开一台局扇排放瓦斯,
18、然后按照排出风流与全负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的原则,逐台增加运转风机数量,严禁同时开机排放瓦斯。五、排放已密闭区、联通已采空区、老窑区、火区的瓦斯时,要由外向里,逐节增加风筒,控制风量和瓦斯浓度向外排出。 3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局扇必须专人管理。掘进工作面局扇由放炮员或安全员负责管理,无人工作地点的局扇由瓦检员负责管理,并负责风筒完好、送风、排瓦斯。在无人工作的盲巷口应设置栅栏。除瓦检员、放炮员、安全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能随意开停局扇,应检查或其它原因停止局扇运转时,要取得放炮员、瓦检员、安全员的同意,并汇报调度室。局扇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局扇的功率和吸风量、风
19、筒长度和出口风量、周围瓦斯情况,并注明填写时间和填写人姓名。局扇应定期检修和更换。2、因风机接火、故障处理、更换风机开关、检查以及风机附近风筒破裂,不停风机无法进行时,需要停电、停风时,须提前办理手续,向通风区、调度室、机电科提出申请,并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批准停电停风的,按有计划停风对待,但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按计划时间内完成,不得无故延长,否则按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进行追查。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列为无计划停电停风,瓦检员对无计划停电停风要及时向生产部和通风区汇报,通风区要建立无计划停电停风记录台帐,并向矿总工程师及生产、机电、安监部门填发事故通知单(见附表),由矿
20、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安监部门专题分析,解决整改。除不可抗拒的停电外,一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无计划停电停风,要严肃处理。3、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瓦检员首先要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还要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的规定,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否则,必须严格按照“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进行排放瓦斯。4、坚持掘进工作面投产、移装局扇及安全设施的验收制度,凡发现局扇“三专一闭锁”、瓦斯电闭锁、消音器等装置有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通风区有权停止作业。5、盲巷不允许存在,必须立即封闭,暂时不能封
21、闭的盲巷不准停局扇,利用局扇回收的巷道,必须连续作业,不准中断回收,否则通风区要立即封闭。6、节假日停工时间较长的开掘工作面,一般应不停局扇,若采取停风措施时,必须进行“三断”(断水管、断道、断电缆),即一切导体不得进入盲巷,并在盲巷口做临时闭墙。7、严格风筒管理,发现破口立即更换或修补,要逢环必挂,吊挂平直,风筒百米漏风不得超过10%。风筒出口风量要在作业规程中计算和规定,保证工作面无瓦斯超限、积聚和巷道风速符合规程规定。8、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对于压入式通风,煤巷掘进面不超过5米,岩巷掘进面不超过7米。9、掘进面的局扇要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局扇与其它电器设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10、采
22、取局部送风处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使用的局扇,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处,禁止在工作面安装局扇处理上隅角瓦斯。11、进行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被串联工作面的局扇前5米处,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及断电装置,当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能立即切断串联工作面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12、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只有全负压供风巷道的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局扇。瓦检员必须每班检查一次局扇运转状况,发现局扇循环风,必须立即将局扇供风地点的人员撤出,切断电源,停止局扇运转,并汇报生产部进行处理。13、临时停工的掘进面或其它地点,不得停风,停风的要求立即
23、断电此人,设置栅栏和揭示警标。14、临时停电或因更换局扇停风的地点,必须断电撤人,在盲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如施工队组派专人时刻不离在盲巷口新鲜风流中警戒看守,可不设栅栏,警戒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15、一台局扇不准同时向两个掘进面供风,但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和规定,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同时向两处供风:(1)实现了掘进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2)供风地点为同一队组负责施工,并能做到不同时作业的;(3)两处风筒出口风量都能满足要求,正常情况下能保证回风流和局部瓦斯不超限。附表序 号无计划停局扇通知单汇报人施工 队组工作面 编 号停风 时间停风 原因送风 时间是否排放瓦斯通知单一式
24、四份,通风区,机电部、安监处、生产部各保存一份。4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区领导现场指挥进行贯通。与已采空区(包括联通已采空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二、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当两掘进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同时向生产部、通风区下达通知书,通风区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风流准备工作。三、编制的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于贯通前审批完毕,并贯彻到与贯通有关的每一位职工,否则不得进行贯通作业。四、相
25、对掘进(或相交)巷道的贯通执行下列规定:1、 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停止对方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2、 掘进面每次装药放炮前,都必须由班组长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等情况,只有当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3、 每次放炮前,必须按放炮“三人连锁”的有关规定,在对方工作面栅栏以外全负压通风地点的进风侧设置专人警戒。4、 贯通时,要有通风区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派专职瓦斯员两头检查瓦斯。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
26、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五、回采工作面遇无炭柱或断层等地质构造,需打绕道巷与回采工作面贯通时,必须做到:1贯通前,需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贯通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2绕巷掘进与回采工作面相距20米以内时,掘进放炮或回采工作面在贯通位置20米放炮时,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必须同时撤人,并切断掘进巷内电源。3若绕巷掘进按计划不与工作面贯通,在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绕巷掘进,保持正常通风。瓦检员每班对绕巷掘进面和回风流瓦斯浓度检查不少于二次。4由通风区长现场指挥落实措施,进行贯通,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保证回采工作面和绕巷正常通风。 六、生产采区的采区
27、主要进、回风巷,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一般不得补打横贯,若确因需要非打不可时,在贯通前,必须完成永久通风设施,严禁使用临时通风设施,此种贯通,除必须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外,还需要有明确的岗位分工。七、未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任何巷道与已采空区、老窑和不明巷道贯通,一旦打透,要按重大事故追查处理。5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一、通风设施(风门、密闭、风桥、风筒等)是构成通风系统、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础设施,大家都要认真爱护,确保其完好。故意损坏通风设施,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通风区主要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施工、安装、维修、更换、爱护、清理以及日常管理。通风设施必须按标准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永久性
28、密闭掏槽深度要符合标准化要求,内外料石(砖)墙牢固可靠,黄土充填结实,厚度符合要求。 三、瓦检员负责本人检查范围内通风设施的检查与管理,每班至少对检查范围的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四、井下采掘机运通各队组负责对通风设施的使用、保护等日常管理。行人、运输及进行其它作业通过风门时要及时关闭,不得同时打开两道以上风门造成风流短路,严禁长期用铁丝及其它物品把风门(包括反风门在内)拴住而不关闭。不得在风门前后5米范围内存放车辆和堆放任何设备、材料,不得在密闭、拦网前堆放任何设备、材料。运输设备或物料经过风门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损坏风门,当设备或物料长度或高度超过风门规格
29、时,不得强行通过风门。 五、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必须设底坎、挡风帘。通车风门运输量大的、开启频繁的,影响到正常通风的,应设自动化闭锁风门。主要巷道之间的风门应进行闭锁。 六、不论临时风门还是永久风门,其数量不少于两道,单道风门不得投入使用,通车风门其间距不得小于20米,不通车风门其间距不得小于5米,主要入排风之间所设风门处 ,同时设反向风门。 七、风桥的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黄土覆盖厚度不得小于300毫米,护坡与下墙之间必须充填黄土并捣实,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 八、井下风门的闭锁装置安装维修由通风负责,定期检修,对损坏的装置要及时整修。各队组对其工作范围内的风门闭锁装置负责使
30、用和保护,重点是机输队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闭锁装置的使用和保护,同时要求各队组教育职工爱护和正确使用风门闭锁装置。一经发现损坏和偷盗者,对个人罚款500元、对队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所有通风设施前都应挂牌管理。密闭前挂检查牌及管理牌、警标,并设栅栏。一般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和为采掘工作面服务的可构筑临时设施,但回采工作面结束后的密闭必须是永久的。 十、通风区负责所有通风设施的设计、验收和检查。严格按一通三防责任制和一通三防考核细则进行管理。 6 井下放炮(爆破)管理制度一、井下放炮工作,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放炮员上岗证,无上岗证不得从事放炮作业。二、井下放炮
31、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三、“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由放炮员检查瓦斯。检查范围为: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空间的风流中的瓦斯。四、“一炮三检”的检查范围为放炮的掘进工作面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主要包括:煤头(指距顶板和煤壁20厘米以内);掘进面风流(指煤壁往外20厘米起至风筒出口这一段巷道风流);掘进面回风流(指风筒出口处往外20米的巷道风流);局部高冒区域。五、“三人连锁放炮”是井下放炮过程中放炮员、班组长、安全员之间相互责任制约,是防止放炮事故的有效手段,其执行程序为:1、放炮前放炮员持放炮警戒牌,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安全员持放炮牌。2、放炮
32、员在放炮工作就绪以后(包括一炮三检),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并在一炮三检记录本上签字。3、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后,按要求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然后将放炮命令牌交给安全员,并在“一炮三检”记录本上签字。4、安全员接到放炮命令牌后,认真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防尘情况,完全合格后,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并在“一炮三检”记录本上签字。5、放炮员接到安全员的放炮牌,发出放炮口哨,等5秒钟,方可进行放炮操作。6、放炮后,三牌各归其主。六、“三人连锁放炮”牌由通风区统一制作,统一管理并建立台帐,由队组统一领取后发到个人,“三牌”要小心携带防止损坏和丢失,如有损坏和丢失由队组到通风区办理补牌手续
33、。七、“一炮三检”过程中必须严格填写“一炮三检”记录本,每月由队组集中交回通风区。八、通风区值班干部必须认真审核记录表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问题。对屡纠不改的问题或不按要求填写记录本的以及不按时交记录本的队组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和严格考核。“一炮三检”记录本由通风区统一印刷,队组每月到通风区领取。九、不管当班放炮与否,都必须携带记录本和填写。若未放炮作业,应填写“本班未放炮”的字样。十、安全员负责“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通风区进行培训指导。十一、除执行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进行装药放炮:(1)风筒出口到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或风筒接头断开,工作面无风或微
34、风。(2)综合防尘设施不全或虽有设施,但不能正常使用的。(3)巷道贯通不派人担任警戒。(4)炮眼装药、封泥不合格或不使用水炮泥。十二、炮眼封泥要封满并使用水炮泥。水炮泥的装填方法:采用在靠孔口一端紧贴炸药包装填一个水炮泥,然后用炮土堵塞剩余的炮眼空间。也可采用里外均填有水炮泥的混合式充填方式。水炮泥应充足水量在200250ML。充填数量:炮眼深度为0.6-1米时,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1个;炮眼深度为1米时,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2个;炮眼深度为2.5米时,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3个。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严禁裸露爆破。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十三、掘进工作
35、面爆破前后,附近20米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十四、放炮采用矿用安全炸药和毫秒雷管,不准用火雷管放炮,不准放明炮、糊炮,不准用明火、动力线放炮。十五、除执行以上制度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7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 建立“一通三防”工程质量三级验收网络,即施工班组、施工队组、通风区,逐级验收。2、 工程构筑前由通风部门进行设计,由施工队组按设计和通风质量标准化要求去组织施工,严禁偷工减料、降低质量。3、 施工过程通风部门、施工队组必须排专人(质量验收员)跟踪检查验收: (1)、防尘过程质量验收要求1)、检查验收管路时,首先查看铺设是否平直,测量管路距离巷道底板高度以及管路坡度是否符合
36、要求,接头是否漏水。2)、检查管路“三通阀门”是否达到要求,间距是否达到标准要求,阀门方向是否合理。3)钻孔质量验收检查时,用事先准备好的四分钢管逐段推送到孔底,然后计算4分铁管的长度,最后检查扩孔长度是否达到要求。测量钻孔高度、间距是否达到要求。4)、检查验收隔爆设施时,查看水袋数量、水量是否达到要求,是否漏水,棚区长度、高度是否达到要求,是否有漏水,水槽的间距、排距以及与巷顶巷帮间距是否符合标准要求。5)、检查验收水幕时,查看水幕安装地点、喷头数量及方向、喷雾雾化是否达到标准要求。6)、检查巷道洒水时,查看巷道周边支护背风面是否冲洗到位,是否还有煤尘堆积情况。 (2)、风门墙、密闭验收要求
37、1)、用镐头刨开勾缝或墙面,检查是否有重缝、干缝和瞎缝。2)、用靠尺或拉线检查抹面的平整度。3)、将部分墙体掀起4-5块料石(砖)查看砌墙灰浆是否饱满4)、砌筑前查看掏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中检查顶帮是否严密,施工完毕检查抹面厚度、勾缝质量、裙边宽度是否均匀适度。5)、检查风门墙、密闭前后5米内支护是否维护完好,背板勾顶是否接实。6)、验收检查密闭前拦网、各种牌板是否吊挂齐全,密闭前是否有杂物。 (3)、风门验收检查要求1)、检查风门开启超过90度时,是否自然关闭,门扇是否有下垂,门扇、门框是否歪扭。2)、门框四周与墙体是否有离缝,耳听是否有漏风,门扇与门框四周是否有透光。(4)、局部通风验收要
38、求1)、局扇吸风口距回风巷口距离是否大于10米,在局扇前第一节风筒旁用粉笔抹或哈气检查是否发生循环风。2)、检查局扇是否安装消音器,高压部位是否有衬垫,局扇是否离地高度在300mm以上。3)、风筒吊挂是否平直,是否逢环必挂,接头是否反边、是否有漏风(耳听有声音、手触有感觉)。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验收问题的处理1)、对上述项目检查验收时,正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施工人员现场返工处理。2)、验收员验收完毕要写出书面报告报施工队组,并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返工情况填写清楚。 4、施工队组验收后提出申请,最后由通风区组织总验收,每次总验收都要做出验收报告并备案保存。8 综合
39、防尘管理制度 一、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负责防治粉尘技术管理工作。综合防尘工作必须齐抓共管,明确部室、队组和专业队伍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二、通风区负责防尘设施的施工设计,对防尘设施使用效果进行评定即粉尘测定工作,对防尘设施的安装好坏、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并严格考核。 三、通风区设立专门防尘队伍,负责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更换,巷道冲洗、刷白,煤层注水及记录,隔爆设施的安装、维修。 四、回采队负责工作面机组喷雾使用和维护。负责皮带巷各转载点喷雾及两巷净化水幕、隔爆水袋的使用和保护。负责转载机喷雾系统中胶管的领用和使用。 五、开拓掘进队(包
40、括小采队)使用和保护本队工作范围内的一切防尘设施:式湿打眼、水炮泥、放炮喷雾、装煤(岩)洒水、放炮前后冲洗巷帮、溜子喷雾以及巷道中的净化水幕、隔爆水袋等。保证正常使用。 六、机运队负责使用保护本队工作范围内所有皮带、煤仓上下口、主井机头机尾等地的装(转)载点喷雾和巷道的净化水幕、隔爆水袋以及主井加压泵。保证正常使用。 七、机厂负责机组下井前的喷雾的制作、维修、安装等工作。 八、机运队负责井下机组喷雾安装,以及教育职工保护、爱护“一通三防”设施。 九、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 十、井下防尘管路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管路必
41、须铺到所有的掘进工作面、留煤眼、运输机转载点、装载点、回采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皮带巷和皮带斜井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每个皮带机头、溜子机头必须设一个“三通阀门”。 十一、污水处理要保证防尘用水水质,要求达到下列标准: 1、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 2、悬浮物粒度直径不得大于0.3mm: 3、水的PH值在69.5范围内。 十二、水质必须每季测定一次。采区巷道、采掘面巷道管路中,都要安装过滤器,每月冲洗一次过滤设施。 十三、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 、回采工作面防尘设施 1、煤层注水 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应根据工作面具体条件选
42、择其注水方式。注水系统都要设置压力表、流量表,逐日统计注水量,并报通风区。每月由通风、运销科测定一次煤尘浓度和煤层水份。 2、喷雾洒水设施必须有完善的管路系统。每周冲洗一次巷道,严禁巷道煤尘堆积。各种喷雾要符合下列要求1) 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米范围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净化水幕覆盖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时要正常使用,由采煤队组使用、看管。2) 机组外喷雾必须使用加压泵,喷雾水压不低于4Mpa。外喷雾要在机组机身、摇臂、滚筒后端盖等处设置。3) 各转载点喷雾设施就位,使用正常,必须采用喷嘴型结构。4) 各种喷雾洒水设施在工作面投产时,必须一步到位,安装齐全。机电部门负责机组喷雾设计
43、制作安装,采煤队组负责使用维修。其它喷雾设施由通风队安装维修,采煤队使用。转载机喷雾胶管由采煤队负责安装、领用和使用。 3、机采工作面放炮地点,必须实行湿式打眼和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和装煤洒水并浇湿到底、要分别冲洗一次煤壁、顶板。 、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防尘系统管路完善,“三通阀门”齐全,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水炮泥、放炮喷雾、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2、掘进工作面距应迎头不超过50米安装一道净化水幕。净化水幕覆盖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 3、放炮使用放炮喷雾。在距工作面1030米范围地点安装放炮喷雾装置,水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10分钟。 4、放炮前后、
44、装煤(岩)前对距工作面30米范围内巷道进行冲洗、洒水。 、放炮使用水炮泥。水炮泥的装填方法:采用在靠孔口一端紧贴炸药包装填一个水炮泥,然后用炮土堵塞剩余的炮眼空间。也可采用里外均填有水炮泥的混合式充填方式。水炮泥应充足水量在200250ML。充填数量:炮眼深度为0.6-1米时,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1个;炮眼深度为1米时,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2个;炮眼深度为2.5米时,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3个。 、喷雾洒水设施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采掘队组可安排安全员兼职管理,也可安排皮带、转载机、溜子、机组、泵站司机和放炮员等人员使用。要正确使用,不得任意拆除。严禁将洒水管路当做排水管路使用,否则,严格考核和处罚。
45、 十四、运输巷道防尘措施 主要运输大巷每年刷白一次,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进回风巷道每月冲洗一次,采区皮带上下山每月冲洗两次,采区回风上下山和采掘巷道每月冲洗一次,特殊地点要不定期冲洗。各类巷道要不定期进行洒水,保持巷道湿润。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要安装净化水幕。运输大巷安装自控式净化风流的常开水幕。各转载点推广自动喷雾洒水降尘装置。 十五、隔爆设施 由于我矿所采煤的煤尘具有爆炸性,因此,按照规程要求,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1、凡采区以上巷道必须设置主要隔爆水槽棚,水槽容量大于40L,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400L/m2,水棚排距1.23米,棚区长度大于30米,在采区巷口以里5
46、075米的巷道内设置。 2、采掘工作面巷道设置隔爆水袋,水量不小于200L/m2,水棚排距1.23米,棚区长度大于20米,在距工作面60200米的地带设置,并距风门要大于25米。距巷口、拐弯等地点大于50米。 3、吊挂水袋的架子和吊钩严格按设计和标准化要求制作安装。架子要固定牢固。吊钩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吊钩位置要对正,每对吊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吊钩角度 455,吊钩用4-8毫米的圆钢,弯钩长25毫米。 4、实行挂牌管理,牌板应写明:地点、水袋数量、棚区长度、总水量、断面、棚距等参数,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由通风区负责对水棚每周检查一次。 十六、粉尘的测定 配备
47、专职测尘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测尘员不少于2人。粉尘测点布置按标准要求执行。测定次数符合下列要求: 1、井下每个测尘点粉尘浓度每半月测定一次。测定全尘,同时测定呼吸性粉尘。 2、回采工作面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工序连续粉尘测定。 3、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4、粉尘测定结果要每月上报矿总工程师和通风区各一份。 十七、凡是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的、防尘设施不全的采掘工作面不予验收、不准进行投产和移交生产。 十八、综合防尘工作要按各种制度严格执行。安监部门、通风部门要严格检查和考核,每月至少进行三次大检查。9防灭火管理制度一、矿井外因火灾的预防1、严格井口验身检查制度,井下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2、井下和井口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由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电焊、气焊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严禁在采区内的任何地点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并遵守规程的有关规定。3、井口房、通风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