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手册道里区结防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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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安全管理手册(2017年第一版)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 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目 录生效日期:20170801第 2 页 共36页序号主 题 内 容 代 号页 号1生物安全手册总则DLJF-JYK-SWAQGLSC-0132生物安全组织结构DLJF-JYK-SWAQGLSC-024-53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DLJF-JYK-SWAQGLSC-036-74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准则DLJF-JYK-SWAQGLSC-048-105实验室消毒制度DLJF-JYK-SWAQGLSC-0511-1

2、26实验室健康医疗监护制度DLJF-JYK-SWAQGLSC-0613-147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DLJF-JYK-SWAQGLSC-0714-158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DLJF-JYK-SWAQGLSC-08169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DLJF-JYK-SWAQGLSC-0917-1810实验室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DLJF-JYK-SWAQSC-1019-2211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DLJF-JYK-SWAQGLSC-112312实验室菌种管理规定DLJF-JYK-SWAQGLSC-122413实验室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DLJF-JYK-SWAQGLSC-1325-2614实

3、验室废物管理制度DLJF-JYK-SWAQGLSC-142715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DLJF-JYK-SWAQGLSC-152816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DLJF-JYK-SWAQGLSC-162917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急预案DLJF-JYK-SWAQGLSC-173018附录1 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图DLJF-JYK-SWAQGLSC-183519附录2 实验室平面图DLJF-JYK-SWAQGLSC-19362021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01 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总 则生效日期:20170801第 3 页 共36

4、页总 则1 目的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手册。2 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3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4 修订 国家及卫生部门涉及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发生修订更改时,本手册应相应作出修订。 5 相关文件 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

5、办法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生物安全试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可感染人类的稿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2004) 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02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生物安全组织机构生效日期:20170801第 4页 共36页生物安全组织机构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生

6、物安全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经我所领导班子讨论决议,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3组织结构名称 生物安全委员会3.1生物安全委员会 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单位法人代表、所长-李凯峰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副所长-周东光 副所长-张伟,副主任医师-杨东霞,主管检验师-梁冬,主管护师-毛琦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人:主管检验师-梁冬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员:主管护师-毛琦各科室生物安全管理员:各科室负责人生物安全办公室:设在检验科办公室内3.2 组织领导、职责与权限3.2.1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确立生物安全委员会或其

7、责任人。2.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3.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报告等重要文件。4.单位的法人代表为生物安全的法定责任人。3.2.2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或其责任人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标准操作程序。 2.对实验室所操作生物因子的生物危险程度进行评估,审查和批准实验室开展的实验项目。 3.负责对本单位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微生物菌(毒)种和生物样本保存和使用,实验室安全操作,实验室废气,废水,废弃物处置和消毒灭菌等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评估实施效果。 4.负责组织跟

8、踪国际国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最新动态。 5.审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本实验室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6.组织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评估培训效果。 7.审核和批准实验室上岗人员资格。 8.负责制定新的安全政策以及仲裁安全事件纠纷。3.2.3实验室负责人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2.决定并授权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3.监督有关法规和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违规行为,监督是否有超范围实验活动。 4.任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具体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及处理意见向设立单位生物安全

9、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报告。 6.负责对涉及感染性物质的研究计划,方案以及操作程序等,实施前的生物安全审查。 7.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体防护装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的生物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3.3 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图(见附录1)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03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0801第 6 页 共36页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 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2 适用范围 适用

10、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3 职责3.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3.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4 制度要求4.1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4.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4.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

11、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4.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4.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4.6.1 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4.6.2 患发热性疾病;4.6.3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4.6.4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4.6.5 妊娠;4.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

12、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4.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04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0801第 8 页 共36页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准则1 目的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

13、准则。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3 内容3.1 在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接触标本和操作过程中,可能被感染。实验室可能接触的微生物可分为三类:1 病毒,如:病毒性肝炎(特别是乙型及丙型肝炎)和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2 细菌,包括:细菌、分枝杆菌、真菌;3 其他具有高毒力的病原体,如出血热病毒和立克次体。因为从病史和体检不能可靠地鉴定所有病人的病原体,所以当接触和处理所有的体液时,均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3.2 感染途径(1)空气传播:在取下装有标本试管的塞子时、溶液洒落在坚硬的表面上、用未加塞子的试管进行离心或溶液(包括接种环内的溶液)加热太急时,具有传染性

14、的溶液在上述各种情况下,可能形成气烟雾散布在空气中。(2)经口传播:用口吸移液可能导致微生物入人体引起传染。传染也可通过间接途径,如饮食或吸烟前没有彻底洗手引起“手口”传染。(3)直接接种:偶然的针刺、碎玻璃划伤和动物咬伤均可通过直接接种引起传染。临床标本中的感染原也可通过被纸张轻微划伤的手指、很轻的擦伤或损伤的表皮进入人体造成感染。(4)粘膜接触:一些病原体,包括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能够通过与粘膜(如眼结膜)的直接接触进入人体,所以在擦拭眼睛、更换隐形眼镜或使用化妆品前应彻底洗手。(5)节肢动物媒介:蚊、蜱、蚤和其它体外寄生虫都是潜在的传染源。3.3 常规预防措施(1)来自所有病人的

15、血液和体液都被认为是具有传染性的。所有血液和体液的标本都应放置于具有安全盖的结构优良的容器里,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采集标本时应防止污染容器的外表或随标本的检验单。如果存在潜在的或实际的污染,则应再加一层包装(例如:包装袋)。(2)所有处理血液和体液(例如:取下真空试管的塞子)的工作人员都应戴上手套。如果有可能发生血液或体液的喷溅,则应使用面部防护装备。(3)对于组织学和病理学检查、微生物培养之类的常规操作,并不需要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但是,如果操作过程中会产生气烟雾或飞沫,则应使用生物安全柜,这些操作包括混匀、超声雾化和剧烈搅拌。(4)实验室应使用机械移液装置。绝对禁止用口吸移液。(5)

16、使用注射器和针具时应防止受伤。禁止用手将针套重新套在针头上、禁止故意将针头弯曲或折断、将针头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取下、或对针头进行其它操作。所有锐利物品在使用后都应放入专用锐器盒内,然后运至处理场所。废弃锐利物品的容器应就近放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应在装满2/3前或48小时之内及时更换。(6)血液或其他体液发生泄漏或工作结束后,均应使用合适的化学杀菌剂对实验室工作区进行表面消毒。可使用2%的84消毒液消毒。(7)实验中用过的污染物品在重复使用前或装入容器中按传染性废弃物进行处理前,应先进行去污处理。(8)被血液或其他体液污染的设备在实验室内或外送商家进行维修之前,应先进行清洁和消毒。无法彻底消毒的设备

17、必须贴上生物危害的标签。(9)手或其他部位的皮肤在接触血液或其他体液后必须立即彻底清洗。在实验工作结束后或取下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在离开实验室之前应脱下所有的个人防护装备。(10)如果实验人员工作时有可能接触到血液、其它可能具传染性的物质、病人的粘膜或要损伤的皮肤、或在处理污染的物品或表面时,都应戴上手套。在进行血管穿刺时,包括静脉采血、手指或脚背穿刺,也应戴上手套。如果手套破损、刺破、或失去其屏障功能,则应尽快更换。清洗或消毒会损害一次性手套的质量,故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手套,在接触病员后应更换手套。(11)工作区应使用吸收性强的纸张覆盖。在移液、混合、振荡、搅拌或离心时,必须防止发生气烟雾。(

18、12)患有渗出性病变或湿疹的医务人员在痊愈前不得直接接触病人,不得接触医疗设备。(1)生物安全柜 生物安全柜是微生物实验室里控制生物危害的最好的方式之一。实验室可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型号,并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使用和维修。 实验室应制定安全柜的维护规程,以确保安全橱内合适的气流流速,并适时更换滤器。安全柜的放置应远离气流不稳定的地方,通风口的设置应根据产品说明书。在维护、移动和或处理安全柜之前必须对生物安全橱进行消毒。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05 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

19、0801第 11 页 共36页实验室消毒制度1 目的 为了公共安全和医务工作者自身安全,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3 内容3.1 医务人员要求3.1.1 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工作服一般每周更换2次;3.1.2 试验室接触标本均为可疑污染物,操作前均应戴好乳胶手套,手套破损要及时更换,工作后脱手套用手消毒液消毒双手,用流动水洗净;3.1.3 做血常规检查的操作者必须做到一人一消毒,消毒液为0.5%醋酸洗必泰酒精;3.1.4 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脱掉手套;不能穿工作服到院外活动。3.2

20、 病人手指消毒3.2.1 做血常规检查应选取病人无红肿,破损,伤痕的手指部位;3.2.2用75%酒精消毒针刺部位,干后针刺取血,做到一人一针一消毒一吸管;3.2.3推片不得直接接触创口皮肤取血。3.3 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3.3.1 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黑色垃圾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用垃圾;3.3.2 装盛垃圾的垃圾桶应用脚踏式,或加盖儿。3.3.3 固体医疗垃圾套双层垃圾袋,防止泄露,定时或在装满3/4时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焚烧,转运时应有防止锋利物刺破垃圾袋遗洒的防护措施。3.3.4 液体垃圾如病人尿液、胸腹水、呕吐物 按8片/L健之素消毒片投放,有效氯浓度为2000

21、mg/l,作用30分钟,到入医用下水道;3.3.5 锐利物应及时投入专用锐器盒,在装满2/3前或48小时之内及时更换。3.3.6 一般的化学废弃物可直接排入科室专用废液下水道。3.4 各种物面及地面消毒3.4.1 各种物表及台面每日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用紫外线消毒时,灯管离台面不宜超过1米,消毒有效区域为灯管周围1.5-2.0米,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3.4.2 地面用浸有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或0.1-0.2过氧乙酸的拖把拖地3.5 空气消毒3.5.1 实验室应开窗通风,保证持空气流通、清新;3.5.2 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每次时间均应大于30分钟,每

22、天不少于1小时;3.5.3有条件的实验室可采用静电吸附式空气净化器持续消毒。3.6 化验单消毒3.6.1 要保持化验单干净,避免被检验材料污染;3.6.2 不等取的化验报告单,在每日工作结束时,用紫外线消毒30分钟后发出;3.6.3 门急诊未被污染的化验单,可随时发出。凡有可能被污染的化验单,均须经消毒后方可发出。3.7 消毒液配制及监测消毒液应按说明配制,并用消毒液浓度监测用G-1型试纸测试其浓度,确保消毒液有效。3.8 紫外线强度监测3.8.1 开启紫外线灯管5分钟后,将指示卡置于紫外线灯下垂直距离1米处,有图案的一面朝上,照射1分钟,图案中光敏色块由乳白色变成不同程度的淡紫色,将其与标准

23、色块比较,读出照射强度,使用中紫外线灯辐照强度70W/cm2为合格;每季度检测一次;3.8.2 做好紫外线消毒记录,每季度检测一次紫外线强度,检测结果贴于记录本上,灯照强度70W/cm2应及时更换灯管。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06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0801第 13 页 共36页实验室健康医疗监护制度1 目的 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3 职责 检验科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4 制

24、度要求4.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4.1.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4.1.2 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4.1.3 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4.2 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4.2.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

25、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2.2 检验科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2.3 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2.4 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2.5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3 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4.3.1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

26、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检验科批准其上岗。4.3.2 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检验科批准其上岗。 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

27、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07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0801第 15 页 共36页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1 目的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3 内容3.1、生物安全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8、。3.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3.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3.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3.5、按照资

29、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3.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08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0801第 16 页 共36页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 为确保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3内容3.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3.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3.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

30、: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3.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3.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3.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09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实验

31、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0801第 17 页 共36页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 目的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3 内容3.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3.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

32、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3.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3.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3.5、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3.6、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3.7、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3.8、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3.9、

33、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3.10、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3.11、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10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0801第 19 页 共36页实验室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1 目的 规定实验室职业暴露处理程序,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处理原则

34、、报告和登记流程。2 适用范围 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涉及处理职业暴露的有关人员。3 职责31 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32 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33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34 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4 步骤41 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

35、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4.1.1 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4.1.2 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4.1.3 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理小组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

36、;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4.1.4 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含有HIV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以及专家);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若是,则详细记录治疗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4.1.5 根据评估

37、结果建议育龄妇女发生职业暴露和职业暴露后和进行预防性用药期间,是否需要避免或终止妊娠。4.1.6 记录对暴露现场和周围环境防控污染的方法,实施形式,人员、范围,评估防控处理的效果;总结和评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当,发生暴露人员试验操作等过程是否存在失误,整改措施和实行。 42 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 (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4.2.1、化学污染4.2.1.1. 立即用流动清水

38、冲洗被污染部位。4.2.1.2. 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4.2.1.3. 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4.2.2、 针刺伤4.2.2.1.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4.2.2.2.用75%酒精或安尔碘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4.2.2.3.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生物安全委员会),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必须在72小时内作 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4

39、.2.2.4.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4.2.2.5.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46周后检测HCV的RNA;4.2.2.6.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 6周、12周、6个月等)。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4.2.3、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4.2.3.1.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

40、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4.2.3.2.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4.2.3.3.及时到急诊室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相关登记表。4.2.4、标本污染4.2.4.1.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4.2.4.2.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4.2.4.3.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

41、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 4.2.5 衣服着火时紧急处理4.2.5.1 不可奔跑4.2.5.2 用防火毯或实验衣包裹身体灭火4.2.5.3 可在较大空地上翻滚以便灭火4.2.5.4 用安全淋洗设备冲洗或用灭火器灭火4.2.6 触电时紧急处理4.2.6.1 症状较轻者:即神智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可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4.2.6.2 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将伤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4.2.6.3 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4.2.6.4 呼吸心跳都停止者: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

42、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2比15的比例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按压。4.2.6.5 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4.2.6.6 以上情况均需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医生及时处理。4.2.7 遇火灾、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时,视建筑物或实验室遭破坏程度,隔离 污染区和污染源,有效消毒、疏散工作人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11 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0801第 23 页 共36页实验室

43、安全保卫制度1 目的 为了保证实验室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3 内容3.1、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 3.2、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批准。3.3、菌(毒)株、样本等感染性物质、剧毒物质等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保存记录。当发生上述物质的遗失、被抢等意外情况时,应启动应急预案。3.4、定期对生物安全实验室高压蒸汽灭菌器进行校验,确保消毒效果、计量检定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3.5、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凡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立

44、专人保管。3.6、发现特殊情况立即报警:火警119,盗警110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12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0801第 24 页 共36页实验室菌种管理规定1 目的 对本实验室菌种培养、保存、保管、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疾病预防与控制检验业务工作。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科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的管理。3 职责 微生物实验室负责菌种的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4 工作程序4.1 菌株培养过程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操作、观察、登记。如发现有污染的培养

45、管应立即进行灭菌无害化处理。4.2 日常管理4.2.1 保管人员为实验室负责人。4.2.2 菌株经过培养生长为阳性的,放入专门用于存储的冰箱内5保存,并在3日内专人专箱专车送往市结防所,同时填写菌株运送表、菌株运送单、药敏申请单及培养报告单。4.2.3 严禁随意将菌株置于非菌株专用保存场所。4.2.4 菌株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株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4.2.5 存放菌株的实验室下班后锁门,钥匙应由菌株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哈尔滨市道里区结核病防治所检 验 科生物安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DLJF-JYK-SWAQGLSC-13版本/修订号:1/0主题内容 实验室生物

46、安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70801第 25 页 共36页实验室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1 目的 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内的各种检验仪器。3 职责3.1 本所实验室人员必须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3.2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4 制度要求4.1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4.2实验室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4.3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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