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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局*分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分公司质量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1.1 前言为贯彻落实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系列标准管理、局QEHS管理手册、管理程序和分公司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满足规范规定,保证使用功能,实现合同目标的需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使分公司质量管理有序、有效、受控,创建优质工程、名牌工程,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1.2 目的实现本企业 “科学管理,持续创新,关爱员工,保护环境,诚信守约,构筑精品”的管理方针和单位工程竣工一次交验合格率达100%,满足业主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1.3 范围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分承包方
2、及合作经营单位所承接的工程项目。1.4 相关文件1.4.1 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2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4.3 局管理手册、管理程序;1.4.4 分公司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4.5 工程合同或协议。1.4.6 工程项目质量保证计划;2. 质量管理系统图(图一)3. 质量管理职责3.1 分公司级3.1.1 分公司经理3.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强制性标准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3.1.1.2 组织建立并完善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目标,审定创优(高等级)计划,并确保企业质量目标和高等级创优计划的实现。3.1.1.3 健全工程质
3、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职能部门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3.1.1.4 了解掌握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管理体系的正常有效地实施。3.1.1.5 合理配备和有效使用各种资源,保证分公司管理工作正常开展。3.1.2 质量经理3.1.2.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范、强制性标准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3.1.2.2 负责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及各项制度的建立,并确保制度得到层层落实。3.1.2.3 负责对主管部门的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控,提出本单位高等级创优计划并督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经常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及时研究工程质量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和
4、高等级创优计划的实现。3.1.2.4 组织、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并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3.1.2.5 参加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3.1.2.6 分管分公司工程技术部(质量、材料、设备、工程回访)。3.1.3 总工程师3.1.3.1 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范、强制性标准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3.1.3.2 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全面、有效且适用于施工的项目。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中实施情况。凡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没有编制保证工程质量策划的项目,不准开工。凡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变化而没有办理相关变更
5、手续的项目应予停工整顿。3.1.3.3 主持重点工程和高等级创优计划的图纸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技术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予以督促、检查、指导和服务。3.1.3.4 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重大质量事故技术方案的审批。3.1.3.5 负责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和运用。3.1.3.6 负责及时处理施工中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对质量通病的研究和预防,负责对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3.1.3.7 分管分公司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3.1.4 总经济师3.1.4.1 负责策划分公司经营工作目标,监督指导合同评审。3.1.4.2 主管分公司内部经济核算,监督各部门行使
6、质量职权,在内部承包合同中贯彻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3.1.4.3 分管分公司经营科。3.1.5 总会计师3.1.5.1 建立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分公司年度财务计划,领导分公司财务核算工作。3.1.5.2 监督指导财务部门行使质量职责、职权及推进质量成本管理,并提供必要经费支持质量管理的进行。3.1.5.3 分管分公司财务科。3.1.6 经营部3.1.6.1 编制分公司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考核统计完成情况。3.1.6.2 负责工程合同的过程管理,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分析。3.1.6.3 负责市场调查、研究与开拓,向业主介绍公司的生产能力、经营范围、企业宗旨、管理方针与质量保证能力,
7、以便承接适宜的工程项目。3.1.6.4 组织投标、议标与签订工程合同,组织合同评审。3.1.7 工程技术部3.1.7.1 QEHS体系管理办公室3.1.7.1.1 负责组织ISO9000、 ISO14000和OHSAS18000系列标准的宣传贯彻活动,开展体系管理工作。3.1.7.1.2 制订分公司季度、年度体系管理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和项目组织行使其质量职责和职权。3.1.7.1.3 负责局管理体系文件在分公司范围内的控制与管理。3.1.7.1.4 组织、参与分公司内部管理审核,监督管理体系改进。3.1.7.1.5 负责评审记录的填写、收集、归档。3.1.7.2 技术管理3.1.7.
8、2.1 组织分公司内质量策划及归口管理工程项目质量保证计划。3.1.7.2.2 组织编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3.1.7.2.3 参与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审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3.1.7.2.4 审核、整理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3.1.7.2.5 组织指导、实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图(图一)副 经 理经 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管理者代表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一项目经理部二项目经理部三预 决 算材料设备技术管理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合同管理招标投标计划统计后勤管理劳动工资文件档案公共关系资金管理质量成本成本控制公共关系经 营
9、部办 公 室财 务 部工程技术部3.1.7.3 质量管理3.1.7.3.1 积极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规范和上级有关指示等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规定。3.1.7.3.2 协助领导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中各项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得到贯彻。3.1.7.3.3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报告,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对整个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写出检查总结或通报。3.1.7.3.4 对于违反施工程序,不遵守验收规范、操作标准和不按图施工的现象,质量检查人员有权制止,并立即报告本企业生产和技术负责人研究处
10、理,做到质量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并一举反三把可能酿成的质量事故解决在初始阶段。3.1.7.3.5 积极帮助项目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参与研究制定本企业消除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逐步消除质量通病等问题。3.1.7.3.6 负责对高等级创优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帮助和指导。3.1.7.3.7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指导QC小组活动。3.1.7.3.8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上级领导。3.1.7.3.9 负责工程质量及质量事故的统计以及部门有关质量资料及时上报,并确保资料的完整、规范。3.1.7.4 材料管理3.1.7.4.1 组织实施分公司范围内材料的质量保证活动。
11、3.1.7.4.2 全面执行材料管理制度,按标准要求有效控制材料采购、运输、装卸、贮存、保管各项要素规定,保证符合要求。3.1.7.4.3 负责钢材、木材、水泥、特殊材料、项目需用材料的采购及对分供方进行管理。3.1.7.4.4 组织采购产品的验收工作,对有复试要求的应负责委托复试。3.1.7.5 设备管理3.1.7.5.1 负责分公司各种机械设备的购买、配置、租赁和管理。3.1.7.5.2 参与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控制和管理。3.1.7.5.3 组织落实工程施工所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时维护、修理、排障,满足施工过程控制的要求。3.1.7.5.4 负责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责任制的建立,做到定
12、机定岗,并负责机械操作特殊工种的管理,保证持证上岗。3.1.7.6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3.1.7.6.1 指导、督促项目部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要求,完善项目工程资料,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与施工进度同步。3.1.7.6.2 定期对项目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3.1.7.6.3 分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均应保存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编目、归档,进行管理。3.1.7.6.4 建立竣工工程台帐,记录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规模、结构形式、质量情况等。3.1.7.6.5 建立竣工工程档案台帐,记录档案卷数、名称、移交人、移交时间、归档人等。3.1.
13、7.6.6 收集、整理、归档工程技术资料,做到及时、准确、规范、齐全,与工程同步。3.1.8 办公室3.1.8.1 负责分公司员工的合理调配,并组织考核和评定。3.1.8.2 拟定人才聘用合同、劳务合同,负责外聘人员、劳务队伍的使用、管理工作。3.1.8.3 负责管理对从事特殊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考核、发证与复审。3.1.8.4 制订并组织实施教培工作计划,对所有关系质量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3.1.8.5 负责外来文件的标识、分发、归档,内部文件及相关记录的整理与管理3.2 项目经理部级3.2.1 项目经理3.2.1.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条文、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及各项技术规定和质量
14、标准,按照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3.2.1.2 根据工程质量目标,建立、完善项目经理部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的贯彻执行。3.2.1.3 组织或参予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制订实现项目质量目标的措施,并分解到项目的有关责任人员,确保贯彻执行。3.2.1.4 建立精干的项目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关的职能部门,制定项目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并经常予以督促检查。3.2.1.5 要进行全员质量意识教育,特别要经常组织项目的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3.2.1.6 接受建设、监理、设计和上级等有关单位和部
15、门的检查,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特别要正确对待他们指出的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3.2.1.7 负责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并分析原因,从严要求。项目出现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3.2.1.8 组织或参予项目经理部定期的质量检查,研究项目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工程质量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整改的措施,并确保整改得到落实。3.2.1.9 负责组织顾客满意度调查和项目竣工后的工程回访工作。3.2.2 技术主办(主任工程师)3.2.2.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范、强制性标准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3.2.2.2 协助项目经理建立、
16、完善管理体系,抓好分管的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行。3.2.2.3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确保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技术措施安全可靠、全面、科学、先进、合理。3.2.2.4 主持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的顺利贯彻执行。3.2.2.5 经常对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遇有变化和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或修改的,要及时作出补充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原批准人审批后,予以认真贯彻执行。3.2.2.6 抓好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工程项目中各种质量技术资料,并建立相关的台账,做到准确、真实,可靠,确保工程原始技术质量资料完整
17、无缺。3.2.2.7 负责对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教育和培训工作。3.2.2.8 负责工程定位测量复核及计量等过程控制管理,并组织对原材料及配合比、予制构件、半成品的试验、检验工作。3.2.2.9 组织或参与项目的定期质量检查,发现不合格品和隐患,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3.2.2.10 负责解决项目上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项目发现质量事故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3.2.3 施工员3.2.3.1 贯彻实施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策划的要求。3.2.3.2 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技术交底文件,并认真实施,确保工程质量。3.2.3.3 保证施工
18、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规范、规定及合同要求。3.2.4 技术员3.2.4.1 做好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更改管理工作,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3.2.4.2 负责工程图纸、建筑工程文件、资料、质量记录的管理,完成单位工程竣工交付资料的整理、归档。3.2.4.3 负责工程的放线定位、水平标高控制工作。3.2.4.4 负责指导工程及材料的检验和试验工作,负责日常技术管理工作。3.2.4.5 指导QC小组活动,应用统计技术。3.2.5 质检员3.2.5.1 完成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核定工作,对工程质量行使内部监督权。3.2.5.2 负责贯彻质量保证计划的实施
19、及开展QC小组的工作。3.2.5.3 负责对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查和鉴定,收集、整理质量检验资料。3.2.5.4 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3.2.5.5 参与工程交工验收工作。3.2.6 试验员3.2.6.1 负责材料、力学试验工作,保证试验报告数据可靠、准确、及时。3.2.6.2 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管理,作好定期校检及保养工作。3.2.6.3 负责现场材料进场取样试验 ,及时将试验结果通报有关部门,防止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上,并作好试验台帐。3.2.6.4 负责现场试样的制取工作,按规定要求及时送样检验,作好送样试验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试验结果。4 质量控制4.1 文
20、件的编制4.1.1 工程项目质量保证计划4.1.1.1 根据管理手册、管理程序、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质量保证计划。4.1.1.2 工程项目质量保证计划阐述在工程项目中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活动的内容、职责和方法,落实局管理方针、管理目标与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4.1.1.3 工程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由项目经理或主任工程师主持编制,在开工前分公司审批后实施,每个工程项目都应单独编制。4.1.2 施工组织设计4.1.2.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的规定,合理地将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进行有机的组织,满足施工需要。4.1.2.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应具备
21、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先进性原则。全面性:施工方案应当包含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等内容。可行性:施工方案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流水的步距、节拍,各项交叉作业等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针对性:施工方案重点内容是否突出、有效,包括优良工程的质保体系是否健全有效,创优的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得力;闹市区施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可靠。先进性: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程度,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所起的作用。4.1
22、.2.3 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范围不同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如临时用电)四种。4.1.2.4 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分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主持编制,并报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4.1.3 作业指导书4.1.3.1 针对工程采用的工艺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新技术、新材料和特殊工序,编制作业指导书,达到工序质量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目的。4.1.3.2 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可指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进行编制,须经分公司QEHS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布执行,分公司工程
23、技术部负责作业指导书的管理工作。4.1.3.3 对局已发布的作业指导书,同样适用于分公司范围内所承建的工程项目。4.2 原材料、半成品的采购、验收4.2.1 根据规范、图纸要求制订采购计划大纲。4.2.2 根据采购计划,选择材料供应合格分供方,选择时应对其进行评审和必要的考察,以满足质量、数量、价格、运费、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检验、试验报告。4.2.3 根据分供方评审结果,建立合格分供方的名册和质量记录,经过三比(比质、比价、比运距)选择适宜的分供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标准进行说明)。4.2.4 分供方进行供货时,应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工程合同要求及采购合同进行验
24、证,严格防止出现不合格物资。4.2.5 进场物资经验收合格后,建立物资台帐,作好质量记录。4.3 施工过程控制4.3.1 目的:根据所编制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按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各项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具体实施控制活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符合设计、规范及合同质量要求。4.3.2 范围: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分承包方及合作经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控制。4.3.3 内容:4.3.3.1 质量方法: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施工项目质量控制 工序质量控制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分部工程质量控制 单 位 工 程建筑工程
25、质量安装工程质量设备出厂质量控制4.3.3.2 对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严加控制,是保证施工项目质量的关键。如图: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因素对参与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素质控制对原材料进场的质量控制对所用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对采用施工方法、检验方法的质量控制对生产技术环境、劳动环境、管理环境的质量控制4.3.4 要点:4.3.4.1 隐蔽工程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及时填写、签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达到设计及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4.3.4.2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文件,严格执行质量自检、交接检与专检制度,达到合格标准。4.3.4.
26、3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制度,确保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100%,满足合同要求。4.3.4.4 严格工程测量放线制度,编制测量放线方案,重要轴线、标高的引测应经技术负责人复检,并填写记录。4.3.4.5 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作业前的交底,编制和实施专项作业方案并跟班监控。4.3.4.6 关系到结构安全的特殊工序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交底,并明确实施专项作业标准。4.3.4.7 高新技术必须编制和实施专项工艺组织设计。4.3.4.8 雨、雪、夏、冬季或特殊恶劣环境下的施工作业,必须制定和实施季节性的特殊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4.3.4.9
27、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管理职能部门QC小组和施工班组QC小组活动,运用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以保证工序质量,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4.3.5 管理制度4.3.5.1 签订质量承包书:将分部分项工作内容的质量与施工人员、班组签订质量承包责任书,与经济挂钩,兑现奖罚。4.3.5.2 贯彻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制:施工前编制作业指导书,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和质量验收要求。4.3.5.3 落实质量检查制度:班组自检、工序交接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分公司质管办核检。4.3.5.4 实施“样板开路”制度:每项工程都应先做出符合设计、规范和质量目标的样板(尤其是装修阶段),做到操作有样板、质
28、量有对比。4.3.5.5 实行挂牌操作制度:分部分项工程实行挂牌操作,谁施工谁负责。每天进行检查验收,使质量缺陷及时得到纠正和预防,增强施工操作人员责任心和荣辱感。4.3.5.6 严格成品保护制度:每个工程均应编制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保护,尤其是装修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应边施工边进行,避免污染和返工。4.4 施工工序控制4.4.1 目的:通过施工工序质量的控制,实施工程施工的动态管理,达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之目的,从而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图纸设计及合同要求。4.4.2 范围: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分承包方及合作经营单位所承接的工程项目的工序控制。4.
29、4.3 内容:4.4.3.1 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的控制。4.4.3.2 影响施工项目质量因素(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的控制。4.4.3.3 工序质量检验的控制。4.4.3.4 对保证工序质量的重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4.4.4 要点4.4.4.1 落实质量责任制与经济挂钩的检查考核制度。4.4.4.2 作好各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技术交底。4.4.4.3 开展班组QC小组活动。4.4.4.4 根据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五大因素,分析在施工中易出现的质量问题,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4.4.4.5 在工序质量检验上采取抽检一次合格率和验收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三
30、工序”活动。4.4.4.6 根据项目特点,设置质量控制点,并分析其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或隐患,找出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予以预防。4.4.5 质量记录和文件4.4.5.1 作好工序流程图、工序质量因素分析表及质量预控图。4.4.5.2 作好工序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文件。4.4.5.3 作好自检、交接检、专检检查记录及控制图表。4.4.5.4 作好质量保持与改进措施并实施的记录。4.4.5.5 根据上述资料,运用数理统计方法绘制工程项目质量情况分析图表,考核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和各项指标的实现情况,从而检查工程项目方针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4.4.6 不合格品(项)的控制4.4.6.1 控制的目
31、的在于防止错误地使用或安装不合格品,产生不合格项。4.4.6.2 控制的范围为分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分承包方及合作经营单位所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和相关的职能部门。4.4.7 对不合格品(项)的鉴别与评审4.4.7.1 任何人员发现不合格品(项),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4.4.7.2 相关部门接到不合格品(项)的情况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别与评审,如系原材料不合格,应下令停止使用或隔离堆放,予以标识,并通知采购人员与分供方;如系施工产品不合格,应及时停工并作标识。4.4.7.3 评审人员应鉴别不合格品(项)的性质、产生的原因与可能出现的后果,提出处理意见。可当场处理的应立即纠正;不能立
32、即纠正的,应报告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4.4.7.4 由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评审。必要时,应通知业主代表、设计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共同评审。对不合格品(项)进行评审有疑义时,可要求上级有关部门或具有资质的部门人员进行裁决。4.4.7.5 评审不合格品(项)应以国家规范、标准为依据。4.4.8 对不合格品(项)的处置可能有下列几种情况,但须明确其中之一:4.4.8.1 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4.4.8.2 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4.4.8.3 降级或改作他用。4.4.8.4 拒收或报废。4.4.8.5 对不合格品(项)应填写“不合格品(项)报告”,须有不合格品(项)评审结论;对
33、返修或返工的,应重新进行验收,可以让步接收的应由业主代表批准,并保存记录,列入工程档案。4.4.9 纠正和预防措施4.4.9.1 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目的是消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及潜在的不合格因素。4.4.9.2 对不合格品(项)产生原因要具体、明确地分析,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纠正措施。4.4.9.3 为防止主要不合格品(项)的产生,消除影响管理体系运行与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必须召开调查主要不合格品(项)出现原因的分析会议,制定预防措施。4.4.9.4 预防措施的制定,可以从下列途径获得信息。4.4.9.4.1 业主意见,第三方检查意见;4.4.9.4.2 同行业中发生的
34、质量事故;4.4.9.4.3 管理审核与管理评审结果;4.4.9.4.4 统计技术应用结果;4.4.9.4.5 QC小组活动。4.4.9.5 对业主、监理、质检、设计部门提出的质量建议、意见、批评与要求,均须及时调查、分析、处理与书面答复。4.4.9.6 必须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和“预防措施报告”,并与“不合格报告”一起,报送上级质量主管部门。4.5 半成品与成品保护4.5.1 目的:通过施工全过程半成品与成品保护,减少施工质量损失,降低工程成本,达到确保工程质量、使用生产顺利进行的目的。4.5.2 措施4.5.2.1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要合理存放,做好保护措施。4.5.2
35、.2 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科学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程序,特别注意做好有利于成品保护的交叉作业安排。4.5.2.3 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可行、有效的保护措施,对上道工序进行保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4.5.2.4 对特殊工序、工艺或重要的交叉作业,如水电与土建、精装修阶段等,必须制定专门的保护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4.5.2.5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可采取护、包、盖、封等方法,并作好统一保护标识。4.5.2.6 对员工进行文明施工与成品保护的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4.5.2.7 制定有关成品保护的奖罚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奖罚。4.5.2.8 在工程竣工交验时,送发建筑物成品正确使用和保护说
36、明,使业主或用户能正确使用,避免不必要的质量争端和返修。4.6 质量评定4.6.1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通过分项质量评定和验收,达到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和验收,进而达到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的目的。4.6.2 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由项目经理组织自验,经检验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后,方可向分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分公司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预检,提出验收意见。4.6.3 单位工程经分公司预验合格后,报请业主或监理单位进行初验。4.6.4 经初验合格后,由业主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方进行正式验收,并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37、。4.6.5 经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等级核定后,合格的工程发给质量等级证书,未经质量等级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4.7 质量记录4.7.1 质量记录的要求字迹清楚,可识别所归属的工程项目。4.7.2 保管方式应便于提取与查阅。4.7.3 质量记录保存期执行国家档案管理规定。4.7.4 质量记录须存放在合适的环境中,以免丢失、受潮、损坏。4.7.5 当合同有规定时,可按规定办法将质量记录提供给业主代表在检查质量时查阅。4.7.6 工程质量记录、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应组卷、装订成册,移交工程管理部门办理交验手续。4.7.7 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由QEHS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
38、。4.8 质量奖罚措施4.8.1 分公司经理及班子成员根据四局制订的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及完成情况,按四局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实施奖罚。4.8.2 各部门成员根据部门质量责任制,按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实施奖罚。4.8.3 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根据单位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合同质量要求及质量责任制,按分公司有关规定或与分公司所订合同要求进行考核,实施奖罚。4.8.4 作业班组根据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质量要求及质量责任制,按分公司、项目部有关规定或所签定的合同要求进行考核,实施奖罚。5 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技术资料是企业质量管理的记录,是追溯质量管理过程和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是施工
39、技术管理的结果,是工程成品的见证,也是反映企业管理技术、水平高低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技术资料管理,应做到资料归档及时、准确、规范、齐全,与工程进展同步。5.1 目的5.1.1 工程竣工交验提供完整、合格的工程技术资料归档5.1.2 对工程质量进行总结5.1.3 提供可交流推广的经验和技术5.1.4 为工程维修、改建、拆除等提供见证5.2 范围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分承包方及合作经营单位所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5.3 相关文件5.3.1 局管理手册、管理程序5.3.2 工程项目质量保证计划5.3.3 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3.4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3.5 国
40、家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5.3.6 当地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文件材料管理办法5.3.7 合同或协议5.3.8 分公司企业内部管理制度5.4 技术资料的种类5.4.1 工程质量评定资料5.4.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5.4.3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5.4.4 竣工图及决算5.5 技术资料的形成办法5.5.1 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形成资料5.5.2 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设计变更、往来信函、会议纪要等5.6 现场检测记录5.6.1 按三检制(自检、专检、交接检)控制方法形成资料5.6.2 利用工艺质量检测网络图控制方法形成资料5.6.3 按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评定方法形成资料5.6.4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出厂合
41、格证,试(检)验报告5.6.5 施工试验室检测记录,材料复试报告5.7 技术资料的内容5.7.1 建筑工程部分5.7.1.1 试验记录5.7.1.2 施工记录5.7.1.3 预检核验记录5.7.1.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7.1.5 技术交底5.7.1.6 设计变更、会议纪要5.7.1.7 竣工图5.7.2 电气安装部分5.7.2.1 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5.7.2.2 预检记录5.7.2.3 隐检记录5.7.2.4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5.7.2.5 电气设备安装和调整试验、试运转记录5.7.2.6 技术交底5.7.2.7 设计变更、会议记录5.7.2.8 竣工图5.7.3
42、建筑采暖、卫生及燃气工程部分5.7.3.1 材料、设备合格证及进场检验5.7.3.2 预检记录5.7.3.3 隐蔽工程验收5.7.3.4 施工试验记录5.7.3.5 技术交底5.7.3.6 设计变更5.7.3.7 竣工图5.8 技术资料的管理规定5.8.1 技术资料管理实行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管理制度,管理分别归属分公司工程技术部和项目工程技术科。5.8.2 项目经理部设置专(兼)职档案资料员,专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5.8.3 公司、项目经理部档案资料员根据局管理手册、管理程序和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按国家标准、当地地方标准的要求,进行分类,建立健全各项技术资料管理台帐,做到及
43、时、准确、规范、齐全。5.8.4 分公司级对项目部起指导、检查和监督作用,项目部级根据要求具体收集、整理、归档技术资料,根据需要报送分公司归档或提供成套资料。5.8.5 应认真执行档案保密制度,资料外借、复印应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借阅手续。5.9 技术资料管理的奖罚措施5.9.1 根据工程项目技术资料收集、管理、归档的质量,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意见,按局、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奖罚。5.9.2 对工程项目被评为省优、鲁班奖,或评为建设部、总公司、局科技示范工程以及被评为技术资料管理示范的,按局、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和奖励。5.9.3 因技术资料原因影响竣工验收,或技术资料不及时、不齐全、不准
44、确、不规范,或未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归档的,按局、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批评和处罚。5.9.4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技术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讲评和奖罚。6 QC小组活动6.1 前言:开展QC小组活动,提高企业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水平,并引导和组织员工积极参与,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同时,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从而实现四局的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6.2 目的:贯彻四局管理方针和QEHS管理手册、管理程序的规定,落实工程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实现各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6.3 范围: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分承包方及合作经营单位所承接的工程项目。6.4 相关文件6.4.1 局
45、QEHS管理手册、管理程序6.4.2 工程项目质量保证计划6.4.3 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4.4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6.4.5 工程合同或协议总 工质量管理办公室 工程技术部项目经理部(一)项目经理部(二)项目经理部(三).QC小组管理系统图6.5 QC小组分类6.5.1 “攻关型”QC小组,解决工程施工的质量关键问题。6.5.2 “控制型”QC小组,通过PDCA循环,进行施工过程控制,提高质量管理水平。6.6 QC小组活动步骤6.6.1 工程项目负责人把开展QC活动列入办事日程,在制订质量保证计划时,即行策划QC小组活动,定人员、选题、安排活动计划,形成文件。6.6.2
46、确定选题。其基本原则是:从本工程项目中的关键工序或分部分项工程选取活动主题;从本单位的薄弱环节、质量通病易发处选取活动课题;在技术上高、精、尖、难的项目选取攻关型课题。6.6.3 制订QC小组活动计划,书面报送上级质管办、总工或工程技术部。6.6.4 进行QC活动的培训、过程控制、记录与检查。项目组织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6.6.5 检查内容:现场实际工程质量,QC小组活动记录,工序交接检查记录,统计分析资料、培训记录。6.6.6 成果总结。在某一既定目标的QC活动完成任务时,必须由QC小组组长立即提交该QC小组的活动记录资料和成果总结文件,报送上一级质管办、总工或工程技术部。6.6.7 成果评审与发布。分公司每年进行一次QC成果发布,对QC成果进行评审、公布、奖励及向局进行推荐。6.7 小组活动内容6.7.1 根据局管理方针、本项目质量目标、本工程项目关键与易发问题,围绕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安全文明、提高素质的方向,选定课题,落实人员,制定活动计划。6.7.2 坚持日常检查(自检、互检、交接检)、测量和记录(图表)。6.7.3 按照PDCA循环,运用统计技术分析方法,编制和填写有关图表与数据。6.7.4 每月三次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