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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保存单位:技术科编 号:201702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2017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 制 人:李永祥 审 核:孙 浪矿 长:张国强 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 2017年2月 71 / 73目 录第一章 矿井安全概况和生产现状1第一节 矿井安全概况1第二节 矿井生产现状、2017年安排采、掘布局及活动情况6第二章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组织领导及职责6第一节 组织领导7第二节 职 责7第三章 矿井火灾的预防和处理10第一节 矿井火灾隐患分析10第二节 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11第三节 矿井火灾处理计划13第四节 地面火灾的预防和处理计划1
2、5第四章 矿井瓦斯事故的预防和处理15第一节 矿井瓦斯情况分析15第二节 矿井瓦斯事故的防治措施16第三节 发生瓦斯事故的处理计划22第五章 矿井煤尘事故的预防和处理24第一节 矿井主要尘源及易发生煤尘爆炸地点的情况分析24第二节 煤尘防治措施25第六章 矿井火工品管理及爆破事故的预防和处理27第一节 火工品管理27第二节 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27第三节 爆破事故的处理计划28第七章 局扇自动切换装置故障应急处理予案29第八章 矿井水灾的预防和处理33第一节 水灾情况分析33第二节 水灾事故的预防措施36第三节 水灾事故的处理计划38第九章 矿井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39第一节 顶板事故分析39第
3、二节 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42第三节 顶板事故的处理计划47第十章 矿井机电、运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50第一节 机电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计划51第二节 运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60第十一章避灾路线及其它灾害的预防和处理65第一节 避灾路线65第二节 矿井其它灾害的预防和处理66第三节 紧急避险67第一章 矿井安全概况和生产现状第一节 矿井安全概况一、矿井开采自然安全条件1、矿井地质特征及构造一)区域地层特征本区以桌子山为主体,基底岩系为太古界千里山群,其上被元古界不整合覆盖。元古界震旦系长城统为浅海相石英岩建造、泥页岩建造、镁质碳酸盐建造,显示了封闭断陷盆地的沉积环境。寒武系和奥陶系为浅海相碳酸盐建造。其
4、上假整合覆盖的石炭系,二叠系为海陆交互相含煤建造。三迭系、侏罗系为湖沼相含煤建造,碎屑岩建造。新生界第三系、第四系为陆相碎屑沉积。主要含煤地层为石炭系上统太原组(C3t)和二叠系下统山西组(P1s)。(二)区域构造特征以千里山、桌子山为主体,出露长度80余公里,轴向近于南北,背斜西翼地层出露较完全,在千里山沟中见有向之断层将背斜横切,致使太古界千里山群地层突起。背斜轴部由于后期剥蚀、冲刷,北部的千里山群形成沟壑纵横的低山,而南部则发育为陡峭的高峰,其上均覆盖奥陶系桌子山组灰岩。背斜西翼产状平缓,倾角小于15,东翼被桌子山东麓大断裂切割牵引,地层较陡,倾角大于25,形成一个东陡西缓的不对称背斜。
5、2、煤层及顶底板岩性 本井田内煤层自上而下编号为218号。按各煤层在地层中所占空间位置及组合,将其分为三个煤组,即甲、乙、丙煤组。甲、乙煤组在二叠系山西组的中部及底部,丙煤组在石炭系太原组的下部。甲煤组含2、3、4三个煤层,为薄煤层或煤线。乙煤组含7、8、9、10四个煤层,其中8、9号两层煤较为发育,为井田内主要可采煤层。丙煤组包括14、15、16、17、18号五层煤,其中16号煤层全井田发育,为主要可采煤层。井田内可采煤层为:8-1、9-2、16-1、16-2、17号五个煤层,各煤层特征见表1-2-2。各可采煤层特征表表1-2-2煤层煤层厚度(m)煤层间距(m)夹矸层数顶底板岩性稳定程度可采
6、程度倾角(度)容重(3)最小最大 平均(点数)最小最大 平均(点数)厚度层数8-12.227.425.0445.7679.6664.340.977.922.220.311.170.69顶:砂泥岩或细、粉砂岩。底:粘土岩或炭泥岩较稳定大部可采81.559-2顶:粘土岩或炭泥岩底:泥岩或粘土层较稳定全井田可采81.4516-1顶:细砂岩底:泥岩或炭泥岩较稳定全井田可采61.4516-2顶:泥岩或炭泥岩底:细、粉砂岩或砂泥岩较稳定全井田可采61.53170顶:细、粉砂岩或砂泥岩底:细砂岩或砂泥岩不稳定局部可采61.581、8-1号煤层、9-2号煤层已采空。2、16-1号煤层:本矿井主要可采煤层,全井
7、田可采。厚度0.513.81m,平均2.16m,一般厚度为1.702.00m以上,夹矸08层,一般23为层结构较复杂的较稳定煤层。3、16-2号煤层:本矿井主要可采煤层,全井田可采。厚度0.824.75m,平均2.26m,一般在2.30m以上。夹矸08层,一般为3层,属结构较复杂的较稳定煤层。4、17号煤层:厚度0.401.50m,平均0.86m,仅西部区外补37及8566孔达不到可采厚度,但插点后不影响区内,属厚度煤质变化较大的不稳定煤层。3、矿井瓦斯经矿区实测,按每月5000t产量计算,沼气相对涌出量为0.00002 m3,绝对涌水量为0.0043m3。从邻近矿井开采情况看,在正常通风条件
8、下为瓦斯矿井,但邻区的棋盘井一煤矿曾发生过瓦斯爆炸,为瓦斯局部富集造成。另16号煤为富硫煤,瓦斯成分中含有硫化氢13.77%,在井下部分地段富集有特殊的臭味。各煤层瓦斯成分见表1-2-5。各煤层瓦斯成分表表1-2-5煤层自然瓦斯成分(%) 42N280.84-27.008.89(7)3.85-31.0812.87(7)63.32-94.0277.56(7)100.00-79.5720.84(4)3.39-20.007.31(4)16.70-95.9271.86(4)16-10.70-79.2715.04(9)2.10-62.3318.89(9)12.88-97.2065.53(9)16-21.
9、34-58.8215.18(12)3.57-39.7814.47(12)71.89-93.7970.33(12)2012年7月由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对星光一号井进行了矿井瓦斯等级和2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根据其编制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书(2012年度),报告中鉴定该矿井的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24m3,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55m3;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1.65m3,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1.32m3,属瓦斯矿井。4、煤尘爆炸性本井田各煤层爆炸试验结果表明,各煤层火焰长度大于10,岩粉含量大于30,各煤层均具爆炸危险性。根据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对星光一号井送检16号煤层煤样的检
10、验报告,煤尘有爆炸危险性。5、煤的自燃倾向性本区煤种为肥煤、焦煤,着火温度34538 5,自燃倾向等级为一、二类,属易自燃煤层,煤层自燃发火期一般为6个月。根据邻区地面煤炭堆贮情况,煤堆中温度大于50时极易发生燃烧,2035时有燃烧的可能性。矿山应注意煤堆的通风和缩短堆煤时间,特别是雨季煤堆内部潮湿升温较快,极易造成煤堆自燃发火。根据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对星光一号井送检16号煤层煤样的检验报告,煤的自燃倾向性属自燃。6、矿井水文地质情况直接充水含水层补给源以贫乏的大气降水为主。本地区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第一第二类第一型,即孔隙裂隙充水矿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型。同时,井田内断层虽然落
11、差不大,含水性弱,但对其导水性不可忽视,必须给予足够重视。但参照中国矿业大学2010年5月编制的伊盟西部煤炭工业运销公司一矿16煤层奥灰带压开采安全性评价,井田内奥灰富水性极不均一,在局部特别是断层带附近有强径流带存在。根据本矿和邻区水文地质资料,本井田内断层具有一定的导水性能,因此,在带压区内断层附近采掘具有一定危险性,在正常地段,巷道掘进是安全的;在构造破坏地带,尤其是断层密集分布地带或者断层直接切割含水层的地带,有可能发生突水。所以,本次设计水文地质类型按中等型进行设计,即矿井偶有突水,采掘工程受水害影响,但不威胁矿井安全,防治水工作简单或易于进行。矿井涌水量核实报告中未对井下涌水量进行
12、预测计算,根据矿方井下实际的涌水量调查,目前,矿井实际涌水量约17.0m3。所以,设计考虑井下16煤开采时部分消防洒水以及灌浆回水,并增加一定的富余系数,设计以正常涌水量30m3,最大涌水量60m3进行排水设计。同时建议矿方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定期对井下涌水量进行实测,及时调整井下排水系统设计。二、矿井安全概况1、矿井建立了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措施,以质量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保障体系。2、矿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检查员;建立了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了“管生产必须管安
13、全”的原则,矿长、各单位正职是本单位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在岗位责任制中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门和各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建立了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实行矿长负责,党、政、工齐抓的安全管理模式。3、矿井建立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4、不断加强安全精细化管理,强化“手指口述”现场实际操作,进一步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做好业务保安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5、井下推广、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入井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第二章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组织领导及职责第一节 组织领导当矿井发生
14、重大灾变时,为了有序、快速地营救遇险人员,处理事故,尽快恢复生产,必须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如下:总 指 挥:矿长、副总指挥: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成 员:采煤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各副总工程师、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安全监察部部长、救护中队队长、生产技术部部长、通防管理部长、机运事业部部长、动力物资保障部部长、后勤服务部部长、医院院长、等人。抢险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所指挥中心,事故发生后,由总指挥召集有关成员研究抢险救灾方案、并立即进行抢险救灾。事故汇报程序按照星光一号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15、国务院第493号令)相关规定执行。计划要及星光一号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并贯彻。第二节 职 责事故处理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如下: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等指挥部成员的协助下,制定事故抢险和处理方案,并下达有关抢险救灾指令。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协助矿长制定事故抢险和处理方案。3、各分管副矿长:根据事故处理方案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要的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4、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处理灾害事故,并根据总工程师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5、调度指挥中心主任:按照矿长命令
16、,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有权调动全矿的人力、物力及车辆,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传达矿长救灾指令,行使调度指挥职权,协助矿领导进行抢险和灾害处理。6、救护中队队长:组织领导矿山救护队员,按照指挥部制定的事故抢险和处理方案,安全迅速进行灾区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7、安全监察科科长:根据抢救指挥部制定的事故抢险和处理方案,对抢救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实行有效监督,并对入井人员进行严格控制。8、生产技术科科长:按照矿长和总工程师要求负责准备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协助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工作。9、通防管理科科长:组织领导单位人员,按照指挥部制定的事故抢险和处理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根据人员定位系统尽
17、快确定被困人员位置、数量及其姓名,及时报告矿指挥部;按照总指挥的命令负责调整通风系统,并认真关注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人员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和及通风有关的其它工作。10、有关科(部)及施工单位部、队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内的人数,按照指挥部的指令,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所见到现场事故的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调度指挥中心;组织好单位人员随时接受指挥部调度命令,并认真完成指挥部安排的抢险救灾任务。11、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进行汇报处理,及时传达矿长或矿总值班的命令,召集有
18、关单位人员到调度所待命,随时调度和了解井下抢险救灾情况,统计并掌握出入井人员和留在井下各地点的人数。12、动力物资保障部部长:及时准备好抢险救灾所必须的设备、物资、器材,并根据救灾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发运到指定地点。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安排地面、井下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确保主排水泵正常运转,完成其它有关抢险救灾任务。13、机运科科长:组织领导单位人员,按照指挥部制定的事故抢险和处理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等主要设备的工作状况,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安排人员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矿灯的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报告指挥部;对未经指挥部签发入井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
19、。14、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药物供应、做好消毒、灭菌、免疫工作。15、后勤服务部长:负责救灾人员的生活食宿事宜,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16、保安部部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搞好矿井安全保卫,维持正常秩序。17、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矿总值班负责指挥。18、凡是抢险人员都必须熟悉本区域避灾路线,发生事故时能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地点,由最近的线路到达安全地点避难或升井。19、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配带自救器,并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20、20、已审批的2017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批准执行,全矿有关单位必须组织职工认真贯彻学习。2017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每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各相关单位修改补充一次,并把修改、补充内容向职工贯彻学习。第三章 矿井火灾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 矿井火灾隐患分析矿井火灾包括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是由煤炭自燃引发的火灾;外因火灾是由外因火源引发的火灾。2017年预防发火重点区域分为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和采空区。其中掘进工作面是:1608运输顺槽、1608回风顺槽、1608切眼。回采工作面是:1606工作面、1607工作面;采空区是:8#、9#采空区。第二节 矿井火灾的
21、预防措施一、预防矿井火灾的主要措施是防止井下出现明火、电火和炮火。1、防止明火的措施:严禁携带明火及穿化纤衣服下井;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2、防止电火的措施: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出现失爆现象;井下严禁使用电炉;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或烘烤衣服;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对电气设备运转不良及机械磨擦产生的过热现象,必须及时消除;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3、防止炮火的措施是:使用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不准
22、放明炮、糊炮,不准用明火、动力线爆破;爆破使用水炮泥和黄泥封堵;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药、连线和爆破。二、防止煤炭自燃发火的主要措施。1、矿井必须建立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对封闭墙内外以及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进回风巷和掘进工作面的高冒区、高温点、抽采管路内气体或其它可能产生自燃发火的地点必须定期进行防灭火检查和预报。2、预测预报的内容包括:局部和风流中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乙烯、乙炔等气体的浓度以及空气和煤体的温度。3、预测预报气样分析要以、2、C2H4、C2H6等指标作为判别煤层自燃发火及其进程的指标气体。 4、预测预报时只要发现风流中有一氧化碳出现、且不是因为爆破产生的,就视为该
23、地点煤层有自燃发火迹象。5、矿井必须建立预测预报台帐、报表,报表每旬必须报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审阅,异常情况必须随查随报。6、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方法、内容、检测周期和制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确定,通防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7、对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结果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分析、整理。如温度达到3540,必须加强观测,温度达到40以上时,要立即发出自燃发火警报,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8、建立煤层自燃发火等级制度1)一级:煤体破碎严重或采空区后部暴露时间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煤体温度不超过32,采空区测得一氧化碳浓度在100以下,局部地点、风流中无出现。2)
24、二级:煤体破碎严重或采空区后部暴露时间超过30天以上,煤体温度超过32,采空区测得一氧化碳浓度在200以下,风流中浓度24以下,没有冒烟或明火出现。3)三级:煤体破碎严重或采空区后部暴露时间在40天以上,煤体温度在35以上,采空区测得在200以上、1000以下,风流中超过24在50以下,有冒烟明火,情况有继续上升蔓延趋势。4)四级:煤体破碎严重或采空区后部暴露时间超过45天,煤体温度超过45,采空区测得浓度达1000以上,风流中浓度达50以上,并反复出现明火或冒烟,通过采取措施仍未能有效控制住火势,火势发展严重、蔓延较快。9、井下消防管路必须用直径不小于6吋、4吋或2吋的管路进行连接,且出口水
25、压不得小于1。严禁无计划停水。10、提高工作面回采率,采空区内减少余煤、塘柴、笆片等易燃物品。 第三节 矿井火灾处理计划1、矿井自燃发火的治理必须遵循“实事求是,慎重对待”的原则,科学决策,积极果断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2、矿井建立快速反应灭火队,要求人员业务精通、操作熟练,熟悉井下系统,装备机动灵活,行动快速迅捷。3、通防管理部必须定期进行自燃发火普查,凡温度超过40的高温点都视作自燃发火发生,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通防管理部在进行自燃发火普查时,一旦发现井下有自燃发火迹象,必须立即向矿总工程师汇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5、任何人发现井下有自燃发火预兆时,必须
26、立即向矿调度所报告,调度员接报后必须立即向总值班人员和矿长、总工程师报告,通知通风部门和救护队迅速查明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一旦发生矿井自燃发火事故时,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矿长任总指挥,并迅速建立井下救灾基地,由总指挥选派基地指挥,开展救灾指挥工作。7、火灾比较直观,初期火势较小,容易控制,现场人员应充分利用防尘供水管路、黄沙、灭火器或其他可以利用的灭火工具直接灭火。8、如果火灾规模较大,现场人员不能直接扑灭火灾时,应尽快将火灾的地点、范围、性质等情况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并积极组织受火灾威胁区域的人员沿避灾路线尽快撤离灾区。9、当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火区的灭火措施。封闭时应在火
27、源的进、回风侧同时封闭;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可以采用先封闭火源进风侧,后封闭火源回风侧的封闭顺序;一般不得采用先回风侧后进风侧的封闭顺序。封闭火区应采取措施,防止一氧化碳(C0)中毒、缺氧窒息和瓦斯爆炸事故。 10、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范围等情况,确定调整通风系统方案。在进风井口附近、井筒、井底车场和井底车场直接相通的大巷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全矿性反风措施。采区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时,可采取直接法直接灭火或短路通风;采掘工作面发火,用直接法扑灭不了时应用隔绝法进行封闭。采空区火灾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挂风障、减风或采用局部反风方法来处理。一般情况下主要通风机都要保持正常运转。在营救灾区人员和灭火过
28、程中,要充分考虑高温风流造成的风流逆转。11、井上下设有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井上消防材料库具体由政治工作部分管。井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在主井下口北绕道内,库内消防材料的种类、数量等具体见表二所示(附后)。 第四节 地面火灾的预防和处理计划1、严格执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明火或用火炉取暖。3、地面电器设备必须有防雷击保护装置,井下电器设备必须有三大保护装置。4、对电器设备运转不良及机械摩擦产生的过热现象,必须及时消除。5、严格执行可燃物管制,建立健全可燃物管
29、理制度。6、贮煤场必须采取防火措施。7、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油库、木料场、带锯房、地面皮带机等要害场所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措施、防火制度以及具备灭火器材。8、保证地面消防系统完好并定期检修。第四章 矿井瓦斯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第一节 矿井瓦斯情况分析预计2017年瓦斯管理重点区域为西翼采区、东翼采区。具体如下:掘进工作面:1608运输顺槽、1608回风顺槽、1608切眼。回采工作面是:1606工作面、1607工作面;采空区是:8#、9#采空区。第二节 矿井瓦斯事故的防治措施一、加强通风管理措施1、建立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消灭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
30、风等。2、加强通风设施的维修、管理,减少漏风,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巷道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3、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盲巷,对报废巷道必须及时封闭,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4、巷道变形需及时维修,矿井总进、回风巷道内严禁堆放杂物。5、保证通风断面,综放工作面向外20m范围内的上下风巷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3/4,采用沿空留巷和Y型通风的回采工作面必须一次采全高,沿空留巷巷道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3/4。6、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实现双“三专两闭锁”和自动切换。风筒由通防管理部派专人管理。风筒必须吊挂平直,逢环必吊。风筒接头严密,无破洞;合理使用变径节、弯头;
31、风筒内有水要及时放出;任何人不得破坏风筒。风筒末端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煤及半煤岩巷不得超过5m,岩巷不超过8m,保证工作面迎头风量充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两个同时作业的工作面供风;严禁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局部通风机由施工单位派专人进行看管,严禁无计划停风。7、掘进工作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停风。如因停电、检修等原因需要停风时,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严禁人员进入。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排放区域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在浓度3.0%及以下的,由煤矿负责组织排放;排放区域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以及启封
32、封闭的区域时,由煤矿企业组织,且须有矿山救护队参及。二、防治瓦斯的主要措施1、建立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对造成瓦斯超限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依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2、建立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制度,由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3、按规定配足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查仪器。瓦检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调出。4、加强瓦斯检查,按要求布置瓦斯检查点,加强对瓦斯检查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瓦斯检查员的素质,消灭瓦斯积聚和瓦斯超限现象。5、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重点区域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严禁空班漏检。要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斯超过规
33、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6、重点区域、重点采掘工作面、重点季节,瓦斯涌出量大、瓦斯变化异常、有煤及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制定专门的瓦斯防治措施。7、每年要制定防治瓦斯工作规划。三、防治煤及瓦斯突出措施1、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1)开采突出煤层时,应当根据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2)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和新水平第一次揭开所有煤层,必须在石门距离被揭煤层20m外编制专门的防突设计,报公司审批。3)遇地质构造变化及煤层变化异常时,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4)当预测无突出危险时,可以正常进尺,但每预测循环必须留有不小
34、于2m的预测孔超前距。5)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必须施工抽采(排放)钻孔进行消突。6)除采取防突措施外,还应根据现场条件采用管缝式锚杆、远距离爆破、压风自救或其它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爆破掘进工作面在条件允许时应保持上部超前、下部滞后的斜层,并在迎头后方打交错挡栏。7)采取各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防治煤及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8)采取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掘进作业。掘进时必须严格按照允许进尺单要求进尺,不得超尺。9)所有采取防突措施的施工地点,必须在工作面附近悬挂防突措施牌板,及时反映工作面的动态情况。10)打超
35、前钻孔时,迎头应支护牢靠,具备条件时宜设掩护板或采用防喷孔装置,如遇喷孔、垮孔、顶钻、瓦斯变化异常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采取补充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11)突出煤层严禁使用风镐作业。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远距离爆破,爆破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低于300m。爆破时,必须切断回风侧的一切电源,并撤出人员。爆破后30后,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12)每班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在现场经常检查瓦斯。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仪,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必须熟悉避灾路线,熟悉突出的预兆、自救、互救的方法,并要了解发生事故时停电、撤人范围等基本知识。13)按规定
36、设置压风自救装置。14)加强防突调度工作,采取防突措施的掘进工作面的班队长接班后、班中和班后必须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详细汇报现场防突情况,瓦检员接班后、班中和班后要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及通防调度汇报现场防突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做好记录。15)煤巷掘进及石门揭煤时,严禁使用耙矸机出货。16)地质、通防部门要加强井下瓦斯地质预报工作。17)在遇到软分层、地质构造变化、煤层变厚变薄等异常带时,必须加强瓦斯突出预测预报工作,并按预测结果采取措施。同时地质部门对于煤层构造区域要随时预报并出具书面报告。18)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瓦斯综合治理专项设计。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须编制防
37、突专项设计,并报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须经市级以上煤矿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19)矿井应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做到每季度更新一次;突出矿井按月编制井巷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煤层采掘工作面防突预测图。20)严格区域验证。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区域验证,须直接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回采工作面执行区域验证,须采用专项防突设计中明确的验证范围、方法、临界值、循环间隔长度以及特殊情况处理措施等。21)不具备施工穿层钻孔条件的联络巷、车场、石门反揭煤等突出危险较小区域煤巷掘进,可采取顺层钻孔预抽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但钻孔须一次施工完成,并
38、对预抽的区域整体进行区域效果检验和抽采效果评价。22)钻孔施工时,须采取措施确保各类钻孔按设计施工到位,认真做好钻孔施工、验收记录;采用水力冲孔、水力割缝、深孔爆破等增透技术时,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并进行效果考察。23)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4)煤及瓦斯突出预兆:巷道压力增大、破碎、变形、掉渣、煤块崩出、底鼓,打眼(钻)时出现顶钎(钻)、夹钎(钻)、喷孔、装药顶药等;有闷雷声、响炮声、爆豆声、深部岩石或煤岩层出现破裂声等异常声音;煤层理紊乱、煤光泽黯淡、空气变冷、煤质干燥等;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
39、度忽大忽小等。发现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及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及有关单位汇报,只有在采取有效措施并经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作业。2、石门揭煤措施1)石门揭煤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消息记录岩芯资料,以便确切掌握煤层的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具备条件时前探钻孔可兼做测压孔使用。采用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符合防治煤及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并按规定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经效
40、果检验无突出危险性时方可进行揭煤工作。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法距m之前,按照区域效果检验的要求进行区域验证工作;法距1.5m时再进行一次区域验证。采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时,要求石门揭煤工作面及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是:急倾斜煤层2m、其它煤层1.5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法向距离。2)石门揭穿煤层前,经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时,必须采取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第三节 发生瓦斯事故的处理计划一、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计划1、当发生瓦斯爆炸后,现场跟班人员应立即组织灾区以及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现场或进入永久避难硐室。爆炸瞬间,要屏住呼吸,背向震动方向卧倒,减少身体裸露,并立即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调度
41、指挥中心根据“发生事故后必须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表”通知有关领导,成立抢险指挥部,果断、迅速、及时布置相关事宜。2、发生灾害时,由抢救指挥部下令,调度指挥中心通知井下所有变电所停止事故区域及事故将要影响的区域的动力电;为了防止事故扩大还应停止事故区域局部通风机供电。3、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确认送电区域瓦斯浓度不超限,并向抢险指挥部汇报,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4、矿领导必须立即组织救护队进行现场侦查,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为制定控制、预防瓦斯事故扩大方案提供可靠依据。5、在救灾过程中,指定专人
42、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情况。当有爆炸危险时,救灾人员必须沿着避灾路线迅速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6、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沿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如无法撤离,必须临时找一个避难硐室或较安全的地方躲避,躲避时,要注意观察巷道风流方向,并在躲避地点留有明显的标记,发出求救或呼救信号,或等待救援。7、瓦斯爆炸后,可能造成巷道和通风设施的破坏,使通风系统紊乱,通风部门应根据救灾需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二、发生煤及瓦斯突出事故的处理计划1、撤退灾区人员1)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及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首先要尽快撤离灾区。事故波及区的人员在接到通
43、知后也要及时撤离。2)救灾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并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3)采煤工作面发生煤及瓦斯突出事故时,受灾人员要以事故区为中心,分别由两巷撤退,进入安全的进风巷道。由回风侧撤退的人员,必须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4)避灾时,遇难人员在班组长带领下,按通风、救护和救灾人员指引的避灾路线迅速地撤离危险区。在避灾过程中,要守纪律,听指挥。撤离时,应两人以上编组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不准单独乱跑。进入避难硐室后要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救灾人员跟踪寻找。撤退中要注意风流方向,要尽快取捷径进入新风区域。2、避灾措施在发生事故无法撤离时,应考虑下述方法避灾:1)迅速按要求
44、佩戴自救器。2)暂时躲避到安全地点,不能撤离的人员及时进入采区避难所避难,及时及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并要在避难所外口悬挂矿灯、工具或定时间隔敲打管子、铁轨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3)避灾地点若有压风管或压风自救装置,可设法打开,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4)在有煤及瓦斯突出危险工作面施工时,当班专职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协助班组长撤出施工人员至安全地点,情况紧急无法撤离时,应立即佩带好自救器,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自救。3、停电措施1)发生灾害时,由抢救指挥部下令,调度指挥中心通知井下所有变电所停止事故区域及事故将要影响的区域的动力电;为了防止事故扩大,
45、还应停止事故区域局部通风机供电。2)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送电区域瓦斯浓度,确认不超限,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指挥部按照先送局专后送动力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第五章 矿井煤尘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第一节 矿井主要尘源及易发生煤尘爆炸地点的情况分析本井田各煤层爆炸试验结果表明,各煤层火焰长度大于10,岩粉含量大于30,各煤层均具爆炸危险性。根据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对星光一号井送检16号煤层煤样的检验报告,煤尘有爆炸危险性。预计2017年瓦斯管理重点区域为西翼采区、东翼采区。具体如下:掘进工作面:1608运输顺槽、1608回风顺槽、1608切眼。回采工作面是:1606工
46、作面、1607工作面;采空区是:8#、9#采空区。第二节 煤尘防治措施、建立完善防尘洒水系统。井下供水的水源应设置过滤池或过滤装置。地面水池的容量350m3,能够满足井下防尘洒水系统连续使用h以上的用水量。、敷设防尘洒水管路系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防尘洒水管路应到达所有采掘工作面,转载、装载点及运输的转载系统,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和运输巷道。2)供水管路的管径及强度,应能满足该区段负载的水压和水量。3)皮带机巷的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防尘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3、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4、距迎头3040米范围内安装一道净化水幕;距迎头50m范围处。5、做好主水管路的安装维护工作,保障井下正常供水。采煤工作面机、风巷由通防管理部监督落实,并对验收签字负责,掘进巷道由掘进第一事业部、掘进第二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