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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经营场所(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4)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与台账记录制度(5)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6)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7)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8)食品安全承诺制度(9)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0)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贮存场所(1)食品动输与贮存管理制度(2)出入库记录制度(3)超过保质期食品与回收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4)定期除虫灭害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 健康管理的范围与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
2、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 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与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
3、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
4、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 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 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
5、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与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与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三、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与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
6、、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与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条 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与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与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
7、管部门的监管意见与整改要求。第三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第四条 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第五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第六条 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
8、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与操作规范。 第七条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第八条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九条 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单位盖章: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与台账记录制度为规范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9、与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1. 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管理工作,专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2.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 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
10、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 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与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的,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与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与每笔供应清单。 6. 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与农贸市场采购畜禽
11、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7. 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 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与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
12、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食品上市关,确保所售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 经营者应当审验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验明后每年复核不少于一次。 三、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其食品与标识是否真实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食品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2)定型包装食品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与地址、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等内容;(3)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加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4)国家与省对食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按其执
13、行。 四、食品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产品生产批次向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五、食品经营者不得从经营资格不合法或不明的生产者或供货商处购进食品,不得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 六、 食品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一、在经营场所内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明示牌应当完整、清晰。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专柜)的设置应当符合食品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
14、,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与有效日期。并向消费者明示:“请您理性购买并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时效与范围为:1、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2、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3、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4、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
15、为10天;5、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6、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三、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兼)职人员岗位,并加强对员工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培训,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与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如与供货商有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记录内容包括退货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退货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退货记录应建档备查。 四、每天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检查,对尚未售出的到期食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
16、毁,建立销毁记录台账,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与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五、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如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必须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妥善处理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出现的消费纠纷,严防因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管理不善而出现大量的消费者申(投)诉或举报。 制定单位: 负 责 人: 制定时间 年 月 日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 一、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人民
17、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认真做好上柜及仓储食品的经常性检查,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撤下柜台或清除出库,停止销售: 1、已经变质、超过保持期的食品; 2、经法定检测机构与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 3、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与发现其生产加工的原料、辅助材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者违反国家禁令或其生产工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须依据销售台帐立即召回,并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与退还货款或进行赔偿。 四、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在发现后一个小时内营业场
18、所进行公示,并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通知购货人立即停止销售、使用,负责将该批食品召回并销毁。 五、不合格食品一经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场。食品安全承诺制度本店郑重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诚实守信经营,严把食品质量关,认真对待消费投诉,确保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放心。 1、严把食品进货关,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坚决杜绝“三无”商品; 2、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履行不合格食品自行下柜销毁制度,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 3、采购食品时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按工商部门要求规范食品进货台帐,严格履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 4、认真对待消费者投诉
19、,主动协商,妥善处理,严格履行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5、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商品陈列整齐有序,分类分架, 严格履行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6、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格履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7、定期检查本店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予以处置,并及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严格履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8、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严格履行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欢迎监督本店商品质量与经营行为。工商部门申诉举报 :12331食品安全管理
20、人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与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与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与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
21、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与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与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在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与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与尽快解决。 4、本单
22、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与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与原料。 四、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 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两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
23、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1初次报告 尽可能清除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与修正,包括事故原因与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与处置建议。 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与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
24、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灯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缓、漏报与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与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一 食品贮存管理 1.1 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
25、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1.2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1.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以上存放。1.4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5 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与鱼类不得混放。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1.6
26、 冷荤间的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05。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二、食品运输管理 2.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 2.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2.3运输前必须进行食品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与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2.4填写的运输单据、要字迹清楚、内容正确,项目齐全。 2.5运输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并符合相关的包装规定。在运输包装的两端有明显的运输标志, 2.6运输过程中装叠稳固、防雨、防潮、防暴晒。装
27、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1、凡食品入库前要认真检查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法等,有不洁、发霉、变质、腐烂的食品与原料,不准入库,妥善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对购入食品要逐项检查,核对无误方可入库。 3、食品入库后,原料分类存放,主粮食物不得靠墙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湿、发霉变质,做到勤购、勤卖,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降低食品质量。 4、食品在仓库存放期间,要经常倒仓检查。发现变质腐败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以便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不得出库。 5、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蛀。仓库内严禁吸烟。 6、仓库内物品存放要整齐划一,做到无鼠、无蝇、无虫
28、、无灰尘。 7、坚持检查出库,填好出库单,并及时签字。出库要及时准确,保证物品供应厨房使用。 8、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超过保质期食品与收回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食品经营单位严格依法加强对超过是保质期与回收食品的管理,确保做到: 一, 及时自查清理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保持食品,对贮存或销售的食品采用手工或信息化等方式多频次进行自查,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与保质期等,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经营,单独存放(下架箱,下架区)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 二 ,设定专区保存。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者或供
29、货商有食品退货约定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退货手续。对退市的超过保质期食品与回收食品要设立专门区域保存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误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再行销售。 二, 依法回收销毁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关于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与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与回收食品,不得将超过保质期食品销售给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超过保质期食品与回收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包装一并销毁),也可以通过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后转化为饲料或肥料等。需要销毁的,要根据待销毁食品的品种、数量等具体
30、情况,自行或者委托有销毁能力的单位销毁,不得再次影响食品安全。必要时,要及时通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销毁。 三, 建立台帐备查 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帐,如实记录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停止经营的日期、停止经营的原因、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单据。要建立退货与回收食品台账。退货与回收食品记录内容包括退货(回收)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退货(回收)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相关记录供货双方要建档备查。要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与回收食品处置台账。如实记录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时间与地点、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方法、承办人、监督人等内容,并同步保留可供查阅的影像资料等,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定期除虫灭害记录制度 1、食品仓储及销售场所要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设置“三防”设施。 2、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食品设置保护措施,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完成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3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第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