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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根底学问第一节保险概述 一、简述保险的含义及分类。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担当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到达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担当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展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提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从本质上讲,保险表达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如今:()保险人及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保险人及被保险人
2、之间的收入再支配关系。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得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那么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供给赔偿的义务。 由此可见,保险乃是经济关系及法律关系的统一。 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遇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丢失工作实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
3、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从广义上讲,财产保险是指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誉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实偿性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在劳动者短暂或永久丢失劳动实力而没有甚或来源是给及物质扶植、维护即本身获得各种制度的总称。我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开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状况下获得扶植和补偿。 及社会保险相对应,商业保险通过订立保险合同、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特地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
4、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担当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到达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担当给付保险金责任。商业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及财产保险两大类。 二、保险的要素有哪些? 保险要素指构成保险关系的主要因素。构成保险要素的主要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及可保风险。一般地说,现代商业保险的要素包括:可保风险的存在;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及分散;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 现代商业保险的要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可保风险的存在 可保风险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
5、风险。一般来讲,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 即风险一旦发生成为现实的风险事故,只有损失的时机,而无获利的可能。 风险应当使大量标的均有遭遇损失的可能性。 风险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重大的损失是被保险人不愿担当的。假设损失很略微,那么无参与保险的必要。 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遇损失。 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分散性。因为保险的目的,是以大多数人支付的小额保费,赔付少数人遭遇的大额损失。假设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遇损失,保险人通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所建立起的保险资金根本无法抵消损失,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性。 风险必需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在保险经营中,保险人必需
6、制定出精确的保险费率,而保险费率的计算根据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所致保险标的损失的概率。这就要求风险具有可测性。 、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及分散 保险风险的集合及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风险的大量性 风险的大量性一方面是基于风险分散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概率论和大数法那么的原理在保险经营中得以运用的条件。根据概率论和大数法那么的数理原理,集合的风险标的越多,风险就越分散,损失发生的概率也就越有规律性和相对稳定性,依此厘定的保险费率也才更为精确合理,收取保险费的金额也就越接近于实际损失额和赔付额。假设只有少量保险标的,就无所谓集合和分散,损失发生的概率也难以测定,大数法那么更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7、风险的同质性 所谓的同质风险是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假设风险为不同质风险,那么发生损失的概率不一样,风险也就无法进展统一的集合及分散,此外不同质风险,损失发生的频率和幅度有差异,假设进展统一的集合及分散,那么会导致保险财务的不稳定性。 、保险费率的厘定 保险在本质上是一种特别商品的交换行为。制定保险商品的价格,即厘定保险费率,便构成了保险的根本要素。保险商品的交换行为是一种经济行为,为保证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保险费率的厘定要遵循一些根本原那么。 公允性原那么 一方面,公允性原那么要求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应及其担当的保险责任是对等的,另一方面,要求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应
8、及其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是相适应的。 合理性原那么 合理性原那么是针对某险种的平均费率而言的。保险人收取保险费,不应在抵补保险赔付或给付以及有关的营业费用后,获得过高的营业利润,即要求保险人不能为获得非正常经营性利润而制定高费率。 适度性原那么 假设保险费率偏高,超出投保人交纳保费的实力,就会影响投保人的主动性,不利于保险业务的开展;假设保险费率偏低,就会导致保险公司偿付实力缺乏,最终也将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费率是否适度应当是就保险整体业务而言的。 稳定性原那么 稳定性原那么是指保险费率在短期内应当是相当稳定的,这样,既有利于保险经营,也有利于投保人续保。对于投保人,稳定的费率可使其支出确定
9、,免遭费率变动之哭;对于保险人,尽管费率上涨可以使其获得确定的利润,但是费率的不稳定也势必导致投保人的不满,影响保险人的经营活动。 弹性原那么 弹性原那么要求保险费率在短期内应当保持稳定,在长期内应根据实际状况的变动作适当的调整。因为在较长的时期内,由于社会、经济、技术、文化的不断进步及变更,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发生变更,保险费率程度也随之变动。如随着医药卫生、社会福利的进步、人类寿命的延长、死亡率的降低、疾病的削减,过去厘定的人寿保险费率就须要进展调整以适应变更了的状况。 为防止各保险公司间保险费率的恶性竞争,一些国家对保险费率的厘定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保险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关系社会公众利
10、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迫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视管理机构审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视管理机构备案。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 条规定:“保险行业协会可以根据实际状况,公布指导性保险费率。 、保险打算金的建立 保险打算金是指保险人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或业务特定须要,从保费收入或盈余中提取的及其所担当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确定数量的基金。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实力的原那么,提取各项责任打算金。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打算金的详细方法,由国务院保险监视管理机构制
11、定。 未到期责任打算金 指在打算金评估日为尚未履行的保险责任提取的打算金,主要是指保险公司为保险期间在 年以内含 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打算金。 未决赔款打算金 指保险公司为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打算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打算金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打算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打算金保险事故已发生,但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而提取的打算金和理赔费用打算金为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费用提取的打算金。 总打算金 或称自由打算金是用来满意风险损失超过损失期望以上部分的责任打算金。它是从保险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提取的。 寿险责任打算
12、金 指保险人把投保人历年交纳的纯保险费和利息收入积累起来,为将来发生的保险给付和退保给付而提取的资金,或者说是保险人还未履行保险责任的已收保费。 、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是表达保险关系存在的形式。保险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投保人及保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这种关系须要有法律关系对其进展疼惜和约束,即通过确定的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种法律形式就是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根据。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对应的。 三、保险的特征是什么? 、经济性。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保障的对象财产和人身都干脆或间接属于社会再消费中的消费
13、资料和劳动力两大经济要素;其实现保障的手段,最终都必需实行支付货币的形式进展补偿或给付;其保障的根本目的,无论从宏观的角度还是微观的角度,都是为了开展经济。 、互助性。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它在确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担当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这种经济互助关系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遇损失的被保险人供给补偿或给付而得以表达。 、法律性。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依法根据合同的形式表达其存在的。保险双方当事人要建立保险关系,其形式是保险合同;保险双方当事人要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其根据也是保险合同。没有保险合同,
14、保险关系就无法成立。 、科学性。保险是一种科学处理风险的有效措施。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那么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根底。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打算金的提存等都是以精细的数理计算为根据的。 四、简述保险及相像制度的联络及区分。从现象上看,如今有一些制度及商业保险相类似。因此,人们很简洁把商业保险和这些相像制度相混淆,为了更清楚地理解保险概念,将商业保险和一些相像制度做一些比较。、保险及互助保险。互助保险是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起来的,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一种保险形式。这种互助形式曾存在于古今各种以经济补偿为目的的互助合作组织之中,如古埃及建立金字塔石匠中的互助基金组织、
15、古罗马的丧葬互助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等。保险和互助保险之间也存在差异性: 保险的互助范围以全社会公众为对象,而互助保险的互助范围那么是以其互助团体内部成员为限; 保险的互助是其间接后果而不是干脆目的,而互助保险的互助那么是干脆目的; 保险是根据商品经济的原那么,以盈利为目的而经营的商业行为,而互助保险是以共济为目的的非商业活动。、保险及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实行强迫手段对全体公民或劳动者因遭遇年老、疾病、生育、伤残、失业和死亡等社会特定风险而短暂或永久失去劳动实力、失去生活来源或中断劳动收入时的根本生活须要供给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其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
16、保险。这里,保险及社会保险的比较主要是人身保险及社会保险的比较。两者都是以风险的存在为前提,以概率论和大数法那么为制定保险费率的数理根底,以建立保险基金为供给经济保障物质根底的。其区分主要表现为:经营主体不同。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而社会保险可以由政府或其设立的机构办理,也可以托付金融经营机构代管。我国经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受权的社会保障机构。 行为根据不同。人身保险是以合同施行的民事行为,而社会保险是依法施行的政府行为。 施行方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贯彻同等互利、协商一样、自愿订立的原那么;而社会保险具有强迫施行的特点。适用的原那么不同。人身保险是以合同表达双
17、方当事人关系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会保障是以贯彻国家的劳动政策和社会政策为宗旨的,强调社会公允的原那么,投保人的交费程度和保障程度的联络并不严密。 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的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展保险金的给付,可以满意生存、开展及享受的各个层次的须要;社会保险的保障目的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根本生活须要,即生存须要。保费负担不同。投保人担当人身保险的全部保险费,社会保险的保险费通常由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保险及储蓄。保险及储蓄都是为将来的经济须要进展资金积累的一种形式,尤其是人身保险的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的
18、生存部分,几乎及储蓄难以区分。但二者存在区分:消费者不同。保险的消费者必需符合保险人的承保条件,经过核保可能会有一些人被拒保或有条件地承保;储蓄的消费者可以是任何单位或个人,一般没有特别条件的限制。计算技术要求不同。保险是集合多数经济单位所交的保险费以备将来赔付用,其目的在于风险的共同分担,且以严格的数理计算为根底。受益期限不同。保险的赔付是不确定的,无论已经交付多少保费和交付时间的长短,只有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才能领取保险金;储蓄支付是确定的,存款人可获得本金,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领取利息。 行为性质不同。保险是互助互济的行为,是自力及他力的结合;储蓄那么是个人行为,无求于别人。消费目的不
19、同。保险消费的主要目的是应付各种风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储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息收入。、保险及救济。保险及救济均为对经济生活担忧定的一种补救行为。其目的均为努力使社会生活正常和稳定。二者的区分在于: 供给保障的主体不同。保险保障是由商业保险公司供给的,是一种商业行为;救济包括民间救济和政府救济。民间救济是由个人或单位供给,是一种慈善行为;政府救济属于社会行为,通常被称为社会救济。 保险实行的是有偿的经济保障;救济实行的是无偿的经济扶植。保险当事人地位的确定基于双方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救济的授受双方无对等义务可言,并非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行为受保险合同的约束;救济事业是根据社会救济政策
20、履行职责。 保险共同打算财产的形成基于数学计算为根底;救济那么大都为无打算。保险机构是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实体;救济机构那么完全是依靠社会资助的事业机构。五、简述保险的主要分类标准及各保险分类标准下的保险种类。大类别根据保险保障范围分类,小类别根据保险标的的种类分类。根据保险保障范围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誉保证保险。财产保险是以各种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物质财产或者物质财产利益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火灾保险是承保陆地上存放在确定地域范围内,根本上处于静止状态下的财产,比方机器、建筑物、各种原材料或产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灾引起的损失。、海上保险本质上是一种运输保险,
21、它是各类保险业务中开展最早的一种保险,保险人对海上紧急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货物运输保险是除了海上运输以外的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承保内陆、江河、沿海以及航空运输过程中货物所发生的损失。、各种运输工具保险主要承保各种运输工具在行驶和停放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主要包括汽车保险、航空保险、船舶保险、铁路车辆保险。、工程保险承保各种工程期间一切意外损失和第三者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灾后利益损失保险指保险人对财产遭遇保险事故后可能引起的各种无形利益损失担当保险责任的保险。、盗窃保险承保财物因匪徒抢劫或者窃贼偷窃等行为造成的损失。 、农业保险主要承保各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和各类家畜、家禽等因自然灾难
22、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不管企业、团体、家庭或个人,在进展各项消费业务活动或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无视、过失等行为造成对别人的损害,根据法律或契约对受害人担当的经济赔偿责任,都可以在投保有关责任保险之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对其别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根据法律或者雇佣合同对雇员的人身伤亡应当担当的经济赔偿责任。、产品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制造或销售产品的缺陷导致消费者或运用人等遭遇人身伤亡或者其他损失引起的
23、赔偿责任。、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医生、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自由职业者因工作中的过失而造成别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信誉保证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供给担保的保险。、信誉保险以订立合同的一方要求保险人担当合同的对方的信誉风险为内容的保险。、保证保险以义务人为被保证人根据合同规定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权利人应履行义务的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者生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担当被保险人保险期间遭遇到人身伤亡,或者保险期满被保险人伤亡或者生存时,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身保险除了包括人寿保险外,还有安康保险和人身意外损害险。疾病保险又称安康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支出的医疗费用,或者
24、因疾病而丢失劳动实力,根据保险单的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定期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保险期间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终身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终身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两全保险以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保险期间届满照旧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有储蓄的性质。、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保证被保险人在固定的期限内,根据确定的时间间隔领取款项的保险。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分红保险,就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完毕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支配盈
25、余,按确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支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投资连结保险 就是保险公司将收进来的资本(保费) 除了供给应客户保险额度以外,还会去做基金标的连结让客户可以享受到投资获利。万能人寿保险(又称为万用人寿保险) 指的是可以随意支付保险费以及随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再保险以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六、保险的功能主要有哪些?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这三大功能是一个有机联络的整体。经济补偿功能是根本的功能,也是保险区分于其他行业的最显明的特征。资金融通功能是在经济补偿功能的根底上开展起来的,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业开展到确定程度并深化到社会
26、生活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经济补偿功能和资金融通功能实现以后才能发挥作用。、经济补偿功能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立业之基,最能表达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详细表达为两个方面:财产保险的补偿:保险是在特定灾难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赐予补偿。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宝因灾难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运用价值上得以复原,从而使社会再消费过程得以连续进展。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担当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誉中违约行为造成经
27、济损失的补偿。人身保险的给付:人身保险的保险数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须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缴费实力,在法律允许的状况下,及被保险人双方协商后确定的。、资金融通的功能资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将形成的保险资金中的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消费过程中。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需保证保险资金的增值及保值,这就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展运用。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一方面,由于保险保费收入及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时间差;另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不都是同时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行能一次全部赔付出去,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及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数量差。这些都为保险资金的融通供给了可能。
28、保险资金融通要坚持:合法性、流淌性、平安性、效益性的原那么。、社会管理的功能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展调整和限制的过程。目的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和谐、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社会保障管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险通过为没有参及社会保险的人群供给保险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保险通过灵敏多样的产品,为社会供给多层次的保障效劳。社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具有风险管理的专业学问、大量的风险损失资料,为社会风险管理供给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保险公司大力宣扬培育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
29、识;扶植投保人识别和限制风险,指导其加强风险管理;进展平安检查,督促投保人刚好实行措施消退隐患;提取防灾资金,资助防灾设施的添置和灾难防治的探讨。社会关系管理:通过保险应对灾难损失,不仅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损失进展合理补充,而且可以进步事故处理效率,削减当事人可能出现的事故纠纷。由于保险介入灾难处理的全过程,参及当社会关系的管理中,变更了社会主体的行为形式,为维护良好的社会关系创立了有利条件。社会信誉管理:保险以最大诚信原那么为其经营的根本原那么之一,而保险产品本质上是一种以信誉为根底的承诺,对保险双方当事人而言,信誉至关重要。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事实上就为社会信誉体系的建立和管理供给了大量重
30、要的信息来源,实现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第二节 保险合同七、简述保险合同的含义。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及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及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担当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的含义根据合同法的理论,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因符合确定的要件而客观存在,其详细表现就是将要约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转化为双方一样的意思表示。推断合同是否成立,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具有实际意义。首先,推断合同是否成立,是为了推断合同是否存在,假设合同根本就不存在,它的履行、变更、转让、
31、解除等一系列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其次,推断合同是否成立,也是为了认定合同的效力,假设合同根本就不存在,那么谈不上合同有效、无效的问题,即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此,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确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我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实行要约、承诺的方式。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
32、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及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这三个要件,本质上仍是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原那么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样时即告成立。、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及“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样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遵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及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便利开始享有权利,担当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33、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第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实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因此,保险合同假设要有效订立,当事人必需具备相应的缔约实力,并在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根底上意思表示真实。八、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什么?、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确定的权利而必需偿付确定对价的合同。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投保人及保险人的对价是互相的,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
34、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担当投保人转移的风险。、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权利、担当义务的合同。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保险合同享有恳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补偿损失的权利,投保人那么担当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担当约定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或补偿被保险人损失的义务。、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附合合同是指其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订,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保险合同可以承受保险协议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订立。、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并不必定履
35、行金钱给付义务,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务发生时才履行;而合同约定的事务是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不确定事务。、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都应当遵守醇厚信誉的原那么。保险合同较一般合同对当事人的醇厚信誉的要求更为严格,故称为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的订立及履行,很大程度上依靠于投保人的醇厚信誉。一方面,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保险人的询问及有关标的状况要作照实告知等;另一方面,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等。、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九、保险合同的种类主要有哪些?、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按保险标的的分合及变动状况分类:特定
36、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淌式保险合同、预约式保险合同、按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根据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按合同担当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按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十、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类别?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扶植人三类。、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及投保人订立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担当赔偿损失责任的人。在我国是专指保险公司。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除必需获得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授予的资特别,还必需在
37、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投保人,又称要保人、保单持有人,是指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具备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保险合同及一般合同一样,当事人应具有权利实力和行为实力。对保险标的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须有保险利益,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利害关系。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如不具有利害关系,订立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多方,在再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必需由原保险人充当。、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指保险事故或事务在其财产或在其身体上发生而受到损失时享有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或给付的人。 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
38、也可以是其他社会组织,但须具备以下条件:被保险人是保险事故发生时遭遇损失的人。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 被保险人将遭遇损害。但在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遭遇损害的形式是不尽一样的。在财产保险中,因保险事故干脆遭遇损失的是保险标的,被保险人那么因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遭遇经济上的损失。在人身保险中,因保险事故干脆遭遇损害的是保险人本人的身体、生命或安康。被保险人是享有赔偿恳求权的人。由于保险合同可以为别人的利益而订立,因此投保人没有保险赔偿金的恳求权,只有恳求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权利。受益人,又称保险金领受人。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赔偿恳求权的人。
39、受益人的要件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所指定的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受益人。受益人是独立地享有保险金恳求权的人。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不负交付保费的义务,也不必具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得向受益人追索保险费。受益人的赔偿恳求权并非自保险合同生效时开始,而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时才产生。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受益人的赔偿恳求权只是一种期盼权。受益人的受益权是干脆根据保险合同产生的,可因以下缘由歼灭:、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破产或解散;、受益人放弃受益权;、受益人有成心危害被保险人生命平安的行为其受益权依法取消。在保险合同期间,受益人可以变更,但必需经被保险人的同意。受益人的变更无需保险
40、人的同意,但应当将受益人的变更事宜刚好通知保险人,否那么变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不得对抗保险人。、保险合同的扶植人保险代理人。即保险人的代理人,指依保险代理合同或受权书向保险人收取酬劳,并在规定范围内,以保险人名义代理经营保险业务的人。保险代理是一种特别的代理制度,表如今: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人在法律上视为一人;保险代理人所知道的事情,都假定为保险人所知的;保险代理必需承受书面形式。保险代理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但须经国家主管机关核准具有代理人资格。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合同供给中介效劳,收取劳务酬劳的人。保险经纪人的劳务酬劳由保险公司按保险费的确定比例支
41、付。十一、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由于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安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所要保障的对象。十二、简述保险合同的内容及形式。保险合同的内容即为保险条款,包括根本条款和附加条款。保险合同承受保险单和保险凭证的形式签定。合同订明的附件,以及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但保险单仅为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并非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
42、。通常,保险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或暂保单、保险凭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和附件共同组成。其中以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最为重要。、投保单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递交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保险人承诺,即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投保单一般由保险人事先按统一的格式印制而成,投保人在投保书上所应填具的事项一般包括:投保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及地址;投保的保险标的名称和存在地点,投保险别:保险价值或确定方法及保险金额;保险期限;投保日期和签名等。在保险理论中,有些险种,保险人为简化手续,便利投保,投保人可不填具投保单,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要约,供给有关单据或凭证,保险人可当即签发保险单或保险
43、凭证,这时,保险合同即告成立。投保人应按保险单的各项要求照实填写,如有不实填写,在保险单上又未加修改,那么保险人可依此解除保险合同。、暂保单暂保单是保险人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的一种临时保险凭证。暂保单上载明了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如被保险人姓名、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责任起讫时间等。在正式的保险单作成交付之前,暂保单及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正式保险单签发后,其内容归并于保险单,暂保单失去效力。假设保险单签发之前保险事故就已发生,暂保单所未载明的事项,应以事前由当事人商定的某一保险单的内容为准。 运用暂保单的状况大致有三种:一是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所发出的暂保单。保险代理
44、人在争取到保险业务而尚未向保险人办妥保险单之前,可以签发暂保单作为保险合同的凭证。保险经纪人及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经协商已达成协议后,也可向投保人签发暂保单,但这种暂保单对保险人不发生拘谨力,假设因保险经纪人的过错致使被保险人遭遇损害的,被保险人有权向该保险经纪人恳求赔偿。二是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对某些须要总公司批准的业务,在承保后,总公司批准前而鉴发的暂保单。三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已达成协议,但有些条件尚须进一步协商;或保险人对承保紧急须要进一步权衡;或正式保险单需由微机统一处理,而投保人又急需保险凭证等,在这种状况下,保险人在保险单作成交付前先签发暂保
45、单,作为保险合同的凭证。、保险单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合同成立后由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它是保险合同的法定形式。保险单应当将保险合同的内容全部详尽列说。尽管各类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及紧急事故不同,因此保险单在详细内容上以及长短繁简程度上亦有所不同,但在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方面,那么是一样的。保险单并不等于保险合同,仅为合同当事人经口头或书面协商一样而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正式凭证而已。只要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样,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即使保险事故发生于保险单签发之前,保险人亦应担当保险给付的义务。假设保险双方当事人未形成合意,即使保险单已签发,保险合同也不能成立。但在保险理论中
46、,保险单及保险合同互相通用。 保险单的作成交付是完成保险合同的最终手续,保险人一经签发保险单,那么从前当事人议定的事项及暂保单的内容尽归并其中,除非有诈欺或其他违法事情存在,保险合同的内容以保险单所载为准,投保人承受保险单后,推定其对保险单所载内容已完全同意。 保险单除作为保险合同的证明文件外,在财产保险中,于特定形式及条件下,保险单具有类似“证券的效用,可作成指示或无记名式,伴同保险标的转让。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还可凭保险单抵借款项。、保险凭证保险凭证是保险合同的一种证明,事实上是简化了的保险单,所以又称之为小保单。保险凭证及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保险凭证中没有列明的事项,那么以同种类
47、的正式保险单所载内容为准,假设正式保险单及保险凭证的内容有抵触或保险凭证另有特订条款时,那么以保险凭证为准。目前,我国在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中普遍运用保险凭证,此外,汽车保险也可以运用保险凭证。十三、简述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订立一般地,订立保险合同必需遵循的原那么包括:自愿订立原那么、同等互利协商一样原那么、合法性原那么、保险利益原那么、最大诚信原那么。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及承诺两个阶段,又称为投保和承保,一般承受书面形式进展。投保应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投保人要有缔约实力,自然人中无民事行为实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人不具有投保实力,不产生要约的效力;第二,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第三,投保人要履行照实告知义务,即照实答复保险人所需理解的重要状况,并认可保险人规定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最终将投保单交付保险人。承诺是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提出的保险要求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成立及生效是两个既相关联又相区分的概念。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的成立可以说是当事人的“私人行为,只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样即可成立;而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