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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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8篇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8篇 第1篇土地抵押权自()时终止。A.抵押权实现B.办理注销登记C.抵押合同终止D.抵押权消灭答案:B解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三条等的规定,土地抵押权终止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据此,办理注销登记后,抵押权才真正终止。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上抵押权实现拍卖或变卖抵押物时,抵押权人若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的,须办理()等手续。 A.从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中先扣除征地补偿安置费,给付集体土地所有权人B.从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中扣除出让金上缴国家C.将该企业变为集体经

2、济组织D.成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E.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出让手续答案:A,B,E解析:抵押权实现时,被抵押的土地必须通过土地征收程序转变为国有土地,然后按抵押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办法,或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由受让人在缴纳出让金的基础上取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作为划拨土地以转给受让人,国家收取土地收益。这些实际上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受让的情形。如果抵押权实现,该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是由本集体内部的企业或个人受让取得,则没有必要适用这种程序。下列权利的救济方式属于物上请求权的有()。A.返还原物B.损害赔偿C.恢复原状D.支付违约金E.排除妨碍答案:A,C

3、,E解析:由于物权的特殊特点,法律为保障物权人对其物的支配权,也赋予权利人不同于一般债权的保护方法,物权主体具有请求他人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权利。这些权利在民法上通称为物上请求权。BD两项属于债权的救济方式。甲、乙各投资20万元盖了一栋二层楼房,楼房盖好登记在甲一个人的名下,甲、乙分别居住在一楼和二楼。由于甲、乙二人均有汽车,于是甲、乙二人与邻居丙签订了为期10年的通行地役权合同,但未办理地役权登记。一年后,甲将自己名下的份额全部转让给了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自楼房竣工之日起取得该楼房的所有权B.若乙出卖该楼房,可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C.乙有权申请更正登记D.丁享有在

4、丙的土地上通行的地役权答案:A,C,D解析:对于自建房屋,自建好便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因建造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未经登记而处分该物权时,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在只登记甲为房屋所有权人时,乙出卖该房屋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更正登记,地役权未登记的不能对抗供役地的受让人,而非供役地人。本题正确选项为ACD。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A.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全部土地收益B.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C.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已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D.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已取得的全部土地收益答案:B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

5、条的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城市批次用地的土地勘测定界的工作底图一般用()。A.宗地图B.宗地草图C.地籍图D.地形图答案:C解析:城市批次用地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一般用地籍图作为工作底图。大型工程用地,例如水库库区、大型线状工程等的土地勘测定界一般用航片与地形图相结合作为工作底图。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8篇 第2篇甲向乙借款,丙为甲担保并与乙约定将丙的一辆汽车抵押于乙,丙仅将车辆登记证交给乙,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开车出现交通事故,该车被损坏而送至丁处修理,因无力支付修理费而被丁扣留。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乙有权要求

6、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B.无论能否办理抵押登记,丁有权优先行使留置权C.假设已办理抵押登记,依据登记物权优于非登记物权,乙有权优先行使抵押权D.乙有权要求丙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担保义务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物权变动、抵押权和留置权的冲突问题。依据物权法第15条以及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丙、乙约定以丙的车辆进行抵押,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发生法律效力,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只是乙的抵押权未设立,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对此,乙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此选项A正确。依据物权法第239条的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故B项正确,C项错误。从上述分

7、析可知,乙的抵押权未设立,乙无权要求丙承担物权法上的担保责任。但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抵押合同的担保义务。双方约定以车辆做物的担保,而非以丙的信用做人的担保,故选项D正确。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起诉期限不同,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应适用哪部法律的起诉期限?( )A.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因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起诉期限较长B.适用行政诉讼法。因为行政诉讼法的起诉期限较长C.适用行政诉讼法。因为行政诉讼法是法院适用的主要依据D.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因为税收征收管理法是特别法,应当采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答案:D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起

8、诉条件。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确定了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对于行政诉讼法是特别法,应优先适用。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甲和乙约定,如果乙考上重点大学,甲则资助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B.甲和乙约定,若北京再下雨,甲将其雨伞送给乙C.甲和乙约定,若乙打丙一顿,甲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乙D.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则给付约定的价款答案:A解析:B项中,北京下雨是一个必定会发生的事实,不具

9、有条件的“不确定性”特征,不是附条件而是附期限。C项中,约定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D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设定”的要求,不能对法律行为产生影响。下列属于“私法”范畴的是()。A.行政法B.组织法C.婚姻家庭法D.刑法、程序法答案:C解析:私法主体能够自由做出决策,不同于刑法、行政法、组织法等公法部门,我国婚姻家庭法从民法中分离出去,成为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但是仍然属于私法的范畴,是私法多元体制下的重要部分。某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代理土地的权属状况不明,因此该机构欲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资料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土地登记结果和原始登记资料。问题: 1.该

10、机构应如何提出申请? 2.该机构应如何进行查询?答案:解析:1.(1)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应当向查询机关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并填写查询申请表。申请表中要载明所查询宗地的具体位置、土地权利人的姓名,或其他已知条件、信息,便于查询机构按条件查询。查询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单位的证明文件。 (2)查询原始登记资料的,除提交(1)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该土地代理机构应提交土地权利人同意查询的证明文件、土地权利人的权利凭证和土地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单位和个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查询。由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代为查询的

11、,还应提交土地登记代理查询委托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明。 2.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的程序分为五个步骤:查询土地登记资料的申请、对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申请的审查、查询、鉴证和查询收费。 (1)查询土地登记资料的申请。 (2)由查询人依照规定提交各种相关证明、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对各项资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申请查询的土地是否在本登记区内; 查询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申请查询内容是否超出了规定查询的范围; 查询内容是否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土地登记查询申请以及受理后发现所查询内容属于不予受理查询范围的,查询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不予受理的结果

12、通知查询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土地登记查询申请,查询机关应当准予查询和鉴证。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查询的,应当在5日内提供查询。 可以查询的,由查询机关按照查询申请表上的申请条件检索查找土地登记结果或原始登记资料,把查询结果提供给查询申请人。 若查询人需要办理鉴证查询,查询人需要土地登记资料查询机关出示证明结果的,可由查询机关复印查询结果。利用计算机查询的,可打印结果,经查询机关审核后,加盖查询机关印章。 (4)最后根据相应查询内容进行收费。有关土地事项的变更,下列叙述有误的是()。A.土地使用者名称变更是指在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的条件下因土地权利人名称或姓名的改变而进

13、行的变更B.地址变更是指在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的条件下因土地权利人住址的改变而进行的变更C.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名称变更批准文件D.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应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地址变更证明文件或更址登记后的单位更址声明答案:D解析:D项,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应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地址变更证明文件或更址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8篇 第3篇王某从垃圾场拣回一捆别人丢弃的废弃钢材,公安机关却以为王某偷窃公共财物,对其处以15日行政拘留。这一情形属于()。A.事实

14、依据错误B.事实误会C.证据不足D.证据不确凿E.无中生有答案:A,B解析:事实依据错误的主要表现有:无中生有、事实误会、证据不确凿、证据不足。事实误会,是指行政主体错误地认定甲事实为乙事实,从而根据乙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确凿指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不确凿、不可靠。证据不足,是指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确凿但不全面、不充分。下列关于定金与预付款的比较,说法不正确的是()。A.两者都具有担保作用B.定金本身具有证约效力,而交付预付款没有证约效力C.都具有预先给付的效力D.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答案:A解析: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而预付款属于合同

15、履行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作用。下列各项不属于担保方式的是()。A.保证B.定金C.质押D.流质答案:D解析:在我国,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流质”条款是违法的。我国的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质押属于物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老王与老刘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如果老王的儿子今年结婚的话,老刘将向老王赠送一台液晶电视机。”该合同属于()。A.效力待定合同B.附条件合同C.附期限合同D.可撤销合同答案:B解析:赠与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但由于老王的儿子今年是否结婚尚不确定,合同尚未发生效力,因此,该合同属于附条件的合同。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实施下列哪一

16、(些)行为须征得原告同意?( )A.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B.追加或变更被告C.对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决定合并审理D.允许被告改变行政行为答案:B,C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审理。参见行诉解释第26条、第30条及第81条,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仅就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来说,国家:(

17、)查看材料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受伤的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答案:C,D解析: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范围。此时姜某的行为属正常的执法行为。姜某身为警察负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责,随时应制止打架斗殴、行凶杀人的违法行为。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8篇 第4篇追偿权是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组成部分,但追偿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使追偿权的条件的是()。A.追

18、偿权的行使必须在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受害人损失之前进行B.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已经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C.国家机关只能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行使追偿权D.追偿只能在赔偿数额范围内进行答案:A解析:行政追偿的要件包括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害人支付了赔偿费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所为致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追偿金额应以赔偿义务机关向受害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为限。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乙是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甲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丁用于偿债并告知了乙、丙。后甲经乙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甲妻知情后与甲发生冲突,失手杀死甲而被判刑。甲死后,其妻和16岁的

19、儿子要求继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甲妻和甲子的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丁受让甲的合伙份额为有效B.杨某能够取得甲赠与的合伙份额C.甲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D.甲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E.甲子尚未成年,不能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答案:A,C,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

20、权作为原告的法人分立后,这几个新分立的单位,如对行政机关以原法人为对象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都不能起诉B.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有的则不能C.只能以原法人的名义起诉D.都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答案:D解析:分立的法人是原法人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被行政界线、土地权属界线或线状地物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称为()。A.图斑B.宗地C.零星地块D.土地类型答案:A解析:下列活动属于行政行为的是()。A.市工商局购买办公用品B.市税务局征收所

21、得税C.市公安局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D.市政府向希望工程捐款答案:B解析:题中AD两项都是民事行为。C项并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不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的影响。下列各项不属于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的外业工作阶段内容的是()。A.权属及地类调查B.放样测量C.面积量算、汇总D.平面控制测量答案:C解析:外业工作包括外业调查和外业测量两个主要部分,其中外业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外业测量包括平面控制测量和放样测量两部分。C项属于内业工作的内容。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8篇 第5篇甲与乙两人的农场相邻,为了运输方便,二人约定甲每年付给乙200元,甲可以在乙的农场上以合适的方式通行。对此,下列

22、说法正确的是()。A.这一权利为相邻权B.二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合同才成立生效C.二人可以办理登记,登记不仅是该权利的对抗要件而且是合同的生效要件D.如果甲违反约定滥用该权利,乙有权解除合同答案:D解析:本题中,甲与乙形成地役权关系。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额土地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一般()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的期间。A.短于B.等于C.长于D.不等于答案: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土地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土地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3、。也就是说,最高额土地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致。所以,最高额土地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一般长于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的期间。甲幼时由乙夫妇收养,一直共同生活。在甲十岁时其生父丙与乙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丙死后留下遗嘱,房屋由甲继承,存款赠与侄子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B.甲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C.对丙的遗产,甲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D.若甲对遗产的处理已告知丁,丁知道后两个月后仍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答案:A,B,C,D解析:本题涉及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生父母的关系以及遗产的处理相关问题。根据收养法第29条的规定,收养

24、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据此,甲10岁时其生父丙与乙某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同时,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对丙的遗产,甲某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丁知道后2个月后仍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故本题

25、的正确选项为ABCD。张某、李某、钱某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三年以后,张某将退出合伙企业,其合伙企业份额由李某享有。该民事行为属于()。A.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C.附始期的民事行为D.附终期的民事行为答案:C解析:“张某退出合伙企业、李某获得张某的份额”事实的发生是确定的,该事实属于期限而不是条件。期限到来,约定的法律事实就开始生效,该民事行为属于附始期的民事行为。关于房产和地产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A.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B.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可以不进行抵押C.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

26、,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D.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下列有关孳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A.质押财产所产生的天然孳息,归质押权人所有B.动物腹中的胎儿,属于天然孳息C.出租展柜所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D.质押财产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归质押权人所有答案:C解析:担保法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需要注意,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取得所有权。物权

27、法第116明确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因此选项A、选项D都不准确。选项B中,动物腹中的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尚不属于孳息。因此本题答案为c。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8篇 第6篇甲在成衣店加工服装一套。取活时,因带钱不够支付加工费,征得成衣店同意将手表留下,约定交费后取回手表。成衣店对手表享有()。A.留置权B.抵押权C.质权D.典权答案:C解析: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28、,债权人有依法将该财产折价受偿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本题中甲为担保加工费的支付,将手表交给成衣店,约定交费后取回手表,这种行为符合质押行为的定义。下列财产只能为国家所有的是()。A.土地B.矿藏C.自然资源D.国防资产E.无线电频谱资源答案:B,D,E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国防资产、无线电频谱资源只能为国家所有,而土地、自然资源不仅国家可所有,集体也可所有。甲村与乙村相邻。1989年,为保证甲村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与乙村商量,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3000元,乙村则同意在20年内,在与甲村接壤的30米范围内不建烧砖厂,双方签订书面协议。2022年,乙村将与甲村接

29、壤的一块土地承包给村民张某,期限20年。张某建烧砖厂烧砖,遭甲村的强烈反对。乙村的村委会也出面干涉,张某遂将烧砖厂闲置。2022年,张某考虑甲村与乙村的承诺期限已满,于是又开始建烧砖厂。这时,甲村与乙村又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将先前的约定再延续20年。张某遂与两村的村委会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已承包的土地上开设砖窑B.张某应自2022年至2022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C.张某应自2022年至2024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D.张某应自2022年至2024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答案:B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土地所有

30、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甲村与乙村之间1989-2022年间的地役权成立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一定的限制,但是2022年以后续期的地役权成立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不能对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张某只负有不在2022年至2022年间开设砖窑的义务。确定一宗土地的所有权,首先要确定()。A.该宗土地的所有权的归属B.该宗土地所有权的历史

31、及现实状况C.该宗土地的所有权的内容D.该宗土地的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答案:A解析:土地所有权是设定于土地之上的各种权利中最核心的一种财产权利,确定一宗土地的所有权,首先要确定该宗土地的所有权的归属。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目的在于(),并对其进行评定。A.对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B.完善初始地籍调查工作C.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条件D.保证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质量答案:D解析: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是初始地籍调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保证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质量,并对其进行评定。王某妻子早亡。其独自抚养儿子王勇和女儿王芳。王勇在与张萍结婚三年后去世。两人并未育有子女。王勇去世后,

32、张萍将王某视为亲父,尽心赡养,而王芳因父亲小时偏心王勇,拒绝赡养王某。后王某突发疾病而死,对于王某遗产的处理和分割,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适当分配给张萍少量遗产B.应由张萍和王芳平分王某的遗产C.张萍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D.可以将全部遗产留给张萍答案:C,D解析: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萍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公王某尽心赡养,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故选项A错误,C正确。继承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王芳作为王某的女儿,

33、不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故选项B错误,D正确。正确答案为CD。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8篇 第7篇下列关于宗地面积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A.宗地面积变更前后均为解析法量算的且原界址点坐标满足精度要求,应利用原界址点坐标计算宗地面积B.变更前采用图解法量算面积,变更后采用解析法量算面积的,应利用解析法量算的宗地面积取代原宗地面积C.变更前后均采用图解法量算的宗地面积,对宗地形状未变或宗地合并的,如两次面积量算差值满足规定限差要求,仍以原面积数据为准D.变更前后均采用图解法量算的宗地面积,对宗地形状未变或宗地合并的,如两次面积差值超限,则应利用第二次的数据计算宗地面积答案:D解

34、析:宗地面积变更应分三种情况:变更前后均为解析法量算的宗地面积,如原界址点坐标满足精度要求,利用原界址点坐标计算宗地面积;变更前采用图解法量算面积,变更后采用解析法量算面积的,应利用解析法量算的宗地面积取代原宗地面积;变更前后均采用图解法量算的宗地面积,对宗地形状未变或宗地合并的,如两次面积量算差值满足规定限差要求,仍以原面积数据为准,如两次面积差值超限,则应查明原因,取正确值。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A.过失杀害被继承人B.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C.遗弃被继承人D.虐待被继承人答案:C解析: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

35、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情况主要有()。A.争议双方对行使行政职权行为的合法性没有争议,但对行政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B.受害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事实行为提出赔偿请求,且对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的C.行使职权的行为已被法院判决确认为违法,或已被法院判决撤销,判决生效后,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D.行使职权的行为为终局裁决机关所为,该行为的合法性已不得争议,受害人对于赔偿仍有争议的E.行使职权的行为已经被复议机关确认为违法或已经被撤销、变更,但复议机关并未对行政赔偿问题作出裁决的答案:A,C,D,E解

36、析:受害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事实行为提出赔偿请求,而无意对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的才需要适用赔偿先行程序。甲乙签订合同,由甲出售一头水牛给乙,乙已经付款,现履行期已到,则乙对甲享有的权利为()。A.绝对权B.相对权C.期待权D.既得权E.人身权答案:B,D解析:已经具备全部成立要件即具备现实性的权利,为既得权。尚未具备全部成立要件,只具备现实可能性的权利为期待权。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承包、租赁、拍卖“四荒”土地使用权,最长不超过()年。A.40B.50C.60D.70 答案:B解析: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

37、权利期限内,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的权利。下列权利中,既可以在动产上设立,也可以在不动产上设立的是()。A.留置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质权D.抵押权答案:D解析:AC两项都属于只能在动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B项属于在土地上设立的用益物权,只能在国有土地上设立,属于不动产物权。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答案8篇 第8篇 关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说法,下列各项不正确的是()A.必须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B.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C.原土地使用者不受限制D.原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答案:C解析:C项,划拨用地的抵押,原使

38、用者有明确的限制。下列各种情形中,不需要到实地进行变更地籍测量的有()。A.原宗地划分为两块子宗地B.宗地所属地区的区划的变动C.继承土地使用权D.宗地界址发生变化E.违法宗地经处理后的变更答案:B,C,E解析:不需要到实地进行变更地籍测量的地籍变更情况有:继承土地使用权、交换土地使用权、整宗地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宗地经处理后的变更、土地权利人更名、土地利用类别和土地等级的变更、行政管理区(县、乡、镇)和地籍管理区名称的改变、宗地编号和土地登记册上编号的改变、宗地所属地区的区划的变动、宗地位置名称的改变等情况。因宗地内新建建筑物、拆迁建筑物等情况发生的地籍变更,也不需要

39、到实地进行变更地籍测量,但实地应重新绘制宗地草图。被授权的国家控股公司凭经()颁发的授权书,可以向其直属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D.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答案:D解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是指国家根据需要,将一定年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被授权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凭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授权书,可以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作价出资

40、(入股)或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按年向土地所有权人交付租金而长期或永久地使用、收益其不动产的权利指的是()。A.地役权B.永佃权C.地上权D.典权答案:B解析:永佃权是按年向土地所有权人交付租金而长期或永久地使用、收益其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是指为自己土地的便利在他人土地上所设定的权利。地上权是指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在他人土地上建筑房屋的权利。典权是指支付一定典价,在一定期限内占有他人的不动产,从而取得使用、收益的权利。下列关于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A.效力未定民事行为已经成立,但效力待定B.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力,须由其他行为确定C.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不可能转变为无效的民事行为D.效力未定民事行为可以转变为有效的民事行为答案:C解析: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经权利人承认后转化为有效的民事行为,如果权利人拒绝承认,则转化为无效的民事行为。2022年3月28日,毕某病逝。3月31日,子女将其安葬。4月2日,毕某的子女一起清理毕某的遗产并确定继承份额。4月5日,遗产分割完毕。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A.3月28日B.3月31日C.4月2日D.4月5日答案:A解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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