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预测试题7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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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预测试题7辑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预测试题7辑 第1辑不属于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是()。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答案:D解析:过错推定是指受害人无需举证证明加害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只要加害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就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它并不是独立的归责原则,而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形式。乙公司向银行贷款50万元,甲公司以其厂房为该债务提供抵押,乙公司以其对丙公司享有的4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提供反担保。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为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属于未来债权,因此不得作为质押标的B.甲公司自其与乙公

2、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时取得该应收账款的质权C.如乙公司向银行清偿了50万元债务,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D.即使乙公司未将债权出质的情况通知丙公司,甲乙之间也能设立债权质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应收账款质押问题。物权法第223条第6项的规定,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的40万元债权是确定的,属现实债权,而非未来债权。故A选项错误。 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B选项错误。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首先,银行对甲公司厂房的抵押权从属于乙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该借贷关系因乙公司还款而消灭,因

3、此银行的抵押权亦消灭。其次,甲公司的权利质权从属于甲公司与银行的担保关系,若银行对甲公司厂房的抵押权消灭,则甲公司的权利质权亦消灭。故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债权转让的生效并不以通知债务人为条件,只是未通知不得对抗债务人。故D选项正确。地籍测量的基本功能有()。A.法律功能B.经济功能C.系统功能D.政治功能E.行政功能答案:A,C解析:地籍测量具有三个基本功能:法律功能、社会经济功能及系统功能。简单商品生产时期民法最典型的代表是()。A.法国民法典B.德

4、国民法典C.日本民法典D.罗马法答案:D解析:恩格斯在论及罗马法的本质时说,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法,但是它也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称为()。A.生产B.先占C.添附D.加工答案:B解析:生产、先占、添附都是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方式;先占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用户定义不包括对用户()的描述。A.名称B.在岗期限C.出生年月D.进入系统密码答案:C解析:在用户(角色)定义中,用户的管理需要描述用户的名

5、称、职位、在岗期限、用户代码、进入系统密码等基本信息;为了实现能够在表单中签名,考虑事先将每个用户的签名扫描后保存在系统中以便调用;同时,还要结合已经定义的表单,设置角色和权限。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预测试题7辑 第2辑在较为空旷地区的界址点和占地面积较大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界址点应埋设界址标桩是()A.混凝土或石灰界址标桩B.带铝帽的钢钉界址标桩C.带塑料套的钢筋混凝土界址标桩D.喷漆界址标志答案:A解析:界标种类和适用范围如表2-2所示。表2-2界标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不适用于()。A.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B.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C.中外合

6、资企业D.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集团公司答案:C解析:按照国有企业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只有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才能作为被授权企业。关于土地登记代理行业协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是经依法批准设立的B.由同行业的经济活动主体组成C.是自愿组成的D.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代理机构答案:D解析:行业协会是指经依法批准设立,由同行业的经济活动主体为维护共同的合法利益而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首级平面控制网应优先采用的布设形式是()。A.GPS网B.导线网C.边角网D.三角网答案:A解析:随着全球定

7、位系统(GPS)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GPS定位技术具有精度高、速度快、费用省、操作简便、控制点间勿需通视等优势,首级平面控制网应优先以GPS网形式布设,采用GPS接收机测定控制点的坐标。关于要约的生效问题,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A.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B.要约自发出时生效C.在对话要约场合,要约即时生效D.要约一旦生效,便不可被撤回,但可以撤销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在对话要约场合,要约即时生效。要约撤回只能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一旦生效,只能撤销,不得撤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A.从属性B.不可分割性C.社会性D.无偿性、福利性答案:D解析

8、: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和福利性,只能由本集体组织成员获得,是为公民提供基本的建房保障。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预测试题7辑 第3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A.他物权B.主物权C.担保物权D.用益物权E.限制物权答案:A,B,D,E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而不是担保物权。它可以独立存在,因此是主物权。限制物权是指所有权之外的物权,是在他人之物上设定的物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B.宅基地属于农民个体所有C.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D.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全

9、民所有E.凡是无法确定是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按照国家所有的原则推定答案:A,C,E解析: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对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资料进行整理时,归档材料必须系统整理,做到()。A.编目完善B.资料齐全C.错落有致D.高低适当答案:A解析:在对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资料进行整理时,立卷归档的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字迹清楚、纸张良好,书写的材料必须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严禁将圆珠笔或复写纸书写的材料归档;归档材料必须系统整理,做到分类清楚、编目完善、排列有序。

10、某企业拥有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该企业破产时,土地使用权()。A.以出让方式处置B.直接由国家收回C.再次划拨给其他单位使用D.自动消灭答案:A解析: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国有企业破产或出售的,企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以出让方式处置。关于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现状,理解正确的有()。A.我国行政补偿法制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法律规范少而散B.补偿标准过低C.补偿范围过于狭窄D.补偿程序设置过于简单E.补偿原则不明确答案:A,B,C,E解析:行政补偿程序应当简单,对于权利人寻求补偿救济而言,补偿程序应尽可能简便易行,降低求偿成本(包括财物成本和时间成本)。行政补偿程序繁琐,

11、是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现状。某贫困山区14岁中学生陈英的作文“我想上学”在全国获奖,北京某大学教授王林深受感动,写信给陈英表示愿意资助陈英读完高中,陈英回信表示接受并致感谢。王林随即将5000元钱汇给陈英。收到钱后,陈英的母亲谢惠贞认为这笔钱应该用来帮助更贫困的孩子,决定把钱捐给当地希望小学,并写信将此一决定告知王林教授。王林教授回信表示赞同,并向谢惠贞致以崇高的敬意。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A.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无效B.陈英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生效C.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已得到赠与人王林教授的同意,因而有效D.陈英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E.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有效答

12、案:A,B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除为被监护人利益以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民通意见第六条和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是接受奖励、赠与等纯获益的行为时,行为有效。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预测试题7辑 第4辑从1950年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六十条)的公布实施,我国土地权利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表现为()。A.城市土地收归国有B.农村土地由私有转为集体所有C.由“一大二公”转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D.农村群众房屋归集体所有E.乡镇企业和农村建房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严重答案:B,C解析:从1950年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

13、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六十条)的公布实施。农村土地出现大变革,土地所有制由私有转为集体所有,又由“一大二公”转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后一段时期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主要是当时的行政命令,现在往往难以找到方案记载。这段时期可以称为平调土地使用时期。E项是从1982年到1986年的特点。供役地被分割的,地役权在分割后的各个部分()。A.不存在B.继续存在C.重新办理D.随之分割答案:B解析:不论是需役地还是供役地分割之后,地役权就其各部分仍然存续,这体现了地役权的不可分性。地役权的取得、消灭或享有应为全部,不得分割为数部分或仅为一部分而存在。不可分性体现的是不动产利用的整体性,或者称为需役地与供役地

14、的整体上之一一对应关系,旨在提高不动产之整体利用价值。留置权的实现程序包括()。A.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B.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该期间一般不得少于两个月C.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可以协商进行折价、拍卖、变卖D.留置物拍卖或变卖后,价款不足部分不再清偿E.留置权人对拍卖或变卖后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答案:A,B,C,E解析:留置物拍卖或变卖后,价款不足部分变为普通债权,仍然需要清偿。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面、适当地履行。其具体要求包括()。A.履行主体适当B.履行标的适当C.履行期限适当D.履行地点适当E.协助履行义务答案:A,B,C,D解析:

15、全面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的原则之一,它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满足履行主体适当、履行标的适当、履行期限适当、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适当。 下列关于农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宅基地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A.由于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向所在的村民小组申请,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B.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C.农村村民出租、出卖住房后,一般可以再申请宅基地D.出卖或出租建房用地的,限期将土地退回集体,没收全部所得款项,并处以罚款 答案:C解析:C项,国家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居民只能有一处住宅,出卖后不得再申请。勘测定界图是利用放样后复测的界址点

16、坐标及调查成果,在()上编绘或直接测绘的区域性专用图。A.地籍图或地形图B.宗地图C.宗地草图D.编绘底图答案:A解析:勘测定界图是利用放样后复测的界址点坐标及调查成果,在地籍图或地形图上编绘或直接测绘的区域性专用图。利用现有的地籍图或地形图时,应检查其现势性,发现有变化的,应及时进行修测或补测。没有现势性较好的地籍图或地形图时,应在勘测定界前直接测绘地形图,作为调查工作底图及编绘底图。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预测试题7辑 第5辑多用途地籍,又称(),是税收地籍和产权地籍的进一步发展。A.综合化地籍B.科学地籍C.现代地籍D.流行地籍答案:C解析:多用途地籍又称现代地籍,是税收地籍和产权地籍的进一

17、步发展,其目的不仅是为课税或产权登记服务,更重要的是为土地的有效利用,为全面、科学地管理土地提供信息服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四次大的调整,包括()A.1950年土地改革B.1956-1958年合作化C.1962年“四固定”D.1982年颁布宪法E.2022年物权法答案:A,B,C,D解析:2022年制定的物权法虽然确认了私人财产所有权,但是对土地所有权制度并没有调整,仍然延续1982年宪法关于土地所有权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居住用地70年B.工业用地50年C.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D.商业、旅游、娱乐用地50年答案

18、:D解析: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权期限为40年,而非50年。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以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B.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区房地产

19、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答案:D解析:登记备案行为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效力,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因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当事人。这种利害关系既包括与被诉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也包括与诉讼结果的利害关系;不仅包括直接利害关系,也包括间接利害关系。本题中,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老刘欠老王1000元钱,老王意外身故,但老刘一直找不到老王唯一的继承人小王,便提存了1000元钱。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20、A.提存费用应当由小王负担B.提存机关将1000元钱存到银行,由此取得的利益归小王C.只有找到小王,小王到提存机关领取1000元钱,老刘的债务才消灭D.从提存之日起5年内仍然没有找到小王的,在扣除提存费用后,1000元钱归国家所有答案:C解析:因不可归责于老刘的原因致使老刘无法履行债务,老刘可以提存1000元钱。提存之日,老刘的债务消灭,提存费用由债权人的继承人小王负担。提存期间,提存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办联营企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

21、A.变为双方共有B.不变C.在一定阶段内不变D.先由双方共有,三十年后返还给集体答案:B解析: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办联营企业的,或者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乡镇企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预测试题7辑 第6辑2022年8月5日上午,田某和朋友在家喝完酒后骑车去商场买东西,从商场出来后,听见张某说:“你车胎没气了。”田某低头看车胎有气,遂与张某争吵并厮打在一起。民警赵某正在执勤中,见状即上前将田某抱住,并说:“我是派出所的,别动。”田

22、某想要挣脱,赵某便将田某的腰带抽出,将其左手套住,正欲套右手时,田某向反方向用力,失去平衡,头部着地倒下。赵某遂将田某送至医院。经鉴定,田某视神经萎缩。田某于是向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则本案中()。A.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田某伤害,公安机关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B.赵某的行为是正当的职权行为,不具有违法性C.田某的身体伤害与民警赵某的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公安机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D.如果公安机关逾期不予赔偿,田某只能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答案:B解析:赵某是为了制止田某与张某的厮打而作出的将田某抱住的行为,具有正当性,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是()。A.他物权B.主物权

23、C.担保物权D.用益物权E.限制物权答案:A,B,D,E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而不是担保物权。它可以独立存在,因此是主物权。限制物权是指所有权之外的物权,是在他人之物上设定的物权。内地居民和澳门居民在澳门结婚,适用()。A.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B.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C.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D.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答案:B解析:华侨在我国境外结婚。我国法律鼓励华侨按照居住地的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是,根据民法通则关于适用境外法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该项婚姻不得与我国婚姻法的

24、基本原则相抵触。下列关于听证的说法错误的是()。A.某公司申请许可实施一个建设项目,行政机关认为该项目会对周围居民采光造成影响,则行政机关应当发布公告,并举行听证会B.行政机关欲许可在某地兴建机场,而兴建机场会有噪声污染,则行政机关应当告知附近居民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C.利害关系人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D.如果B项中的附近居民要求组织听证,则听证费用由附近居民承担答案:D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

25、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李某于2022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22年4月1日,李某去世。2022年4月2日,李某的大儿子知晓其父亲去世的消息和遗嘱的内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题中,继承从4月1日开始B.李某的大儿子在知晓其父去世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C.若大儿子还未通知其他继承人便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应当由大儿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D.若大儿子知晓遗嘱内容,故意藏匿遗嘱不通知其他继承人,则大儿子丧失继承权答案:A,B解析:继承法第2条

26、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故选项A正确。继承法第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故选项B正确。在选项C中,应当由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故选项C错误。在D选项中,丧失继承权的原因并没有藏匿遗嘱,故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为AB。土地抵押权的标的是()。A.土地B.土地所有权C.土地使用权D.土地建筑物答案:C解析: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不具有流转性,土地市场流

27、转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抵押权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本身。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预测试题7辑 第7辑甲幼时由乙夫妇收养,一直共同生活。在甲十岁时其生父丙与乙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丙死后留下遗嘱,房屋由甲继承,存款赠与侄子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B.甲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C.对丙的遗产,甲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D.若甲对遗产的处理已告知丁,丁知道后两个月后仍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答案:A,B,C,D解析:本题涉及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生父母的关系以及遗产的处理相关问题。根据收养法第29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

28、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据此,甲10岁时其生父丙与乙某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同时,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对丙的遗产,甲某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丁知道后2个月后仍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D

29、。甲将自己的一套住宅出售予乙,并约定乙先支付房款的30,一个月内付清剩余房款,待乙付清房款届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为保障乙的利益,双方在3月10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同年4月10日,甲又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全部房款,房屋已经移转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同年7月10日甲再次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丁。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丙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属于无权占有B.因房屋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丁无法办理过户C.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D.假设乙取得房屋所有权,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答案:C,D解析:本题涉及预告登记、多重买卖、返还原物请求权等问题。选项A,物权

30、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虽然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丙基于买卖合同占有房屋,属于有权占有,故A选项错误。选项B,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虽然办理了预告登记,但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失效的情形,其中包括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预告登记已经超过3个月,故预告登记失效,B选项错误。选项C,同样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据此,选项C正确。选项D,虽然甲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但

31、甲与丙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在乙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甲对丙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之规定,丙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CD。下列关于土地登记的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A.对于土地登记的效力主要有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两种立法主义B.在登记生效主义中,登记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C.在登记对抗主义中,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D.我国主要实行的是以登记生效主义为主,兼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立法模式答案:C解析:在登记对抗主义中,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恶意第三人,法律无保护的必要。下列行政行为属于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有()。A.行

32、政处罚B.行政许可C.行政征收D.行政指导E.纳税行为答案:A,C,D,E解析:根据行政法的有关理论,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指导、纳税行为都是依职权行政行为。而行政许可属于应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的主要区别有()。A.追究的程序不同B.责任形式不同C.追究的机关不同D.违反的法律规范不同E.两者的性质不同答案:A,B,C,D解析: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虽然追究的程序、责任形式、追究的机关、违反的法律规范等各不相同,但是两者都是违反法律而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从这一法律角度来理解,两者的性质是相同的。关于界址点坐标册的变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对界址点坐标册中已废弃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点号用红色笔划掉,在相应位置加盖“变更”字样印章B.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的界址点,将原界址点坐标用红色笔划掉,并在其上方标注新测数据C.新增加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不应加在坐标册中D.当界址点坐标册发生变化较大时,应重新编制界址点坐标册E.界址点坐标册不得更改,应重新编制答案:C,E解析:对于界址点坐标册的变更,对界址点坐标册中已废弃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用红色笔划掉,在相应位置加盖“变更”字样印章;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的界址点,将原界址点坐标用红色笔划掉,并在其上方标注新测数据;新增加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加在坐标册中;当界址点坐标册变化较大时,应重新编制界址点坐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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