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复习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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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财经法规复习提纲【精品文档】第 40 页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本章是历年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中分值较高的一章,考生必须高度注意。预测本章在考试中所占分值大概在50%左右-(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四个层次”)一、会计法律:1.由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制定。只有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才拥有制定和修改会计法的权限,其他机关无权制定或修改。2.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3.会计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会计法适用的范围(境内的所有单位+中国驻外使领馆+流动的领土)二、会计行政法规:由

2、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具体包括(注意多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如: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帐管理办法。(注意多选)2.规范性文件:由财政部制定,包括: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注意多选)特别提示:由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面要求大家掌握会计规章,规范性文件各自作为多选把握,还可以结合考核,因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属于国家统一

3、制度。3.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4.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5.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四、地方性会计法规。注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注意,这里表述不是人民政府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考试分析: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各自包括那些。

4、-会计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含城市建制区一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体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是上岗的基本要求。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单位负责人是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的

5、董事长、执行董事,国有企业的厂长或经理,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长官等)和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一般了解)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会计核算一、会计的四个基本假定【以下四个基本假定与会计基础内容相符】会计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1.会计主体理解会计主体与企业法人的“区别”和“联系”。会计主体:为会计核算提供了空间范围。2.持续经营“可预见的未来”是理解的关键

6、。持续经营假设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前提,也是会计信息系统建立、历史成本、收益确认、折旧计提、权责发生制等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的选用的基础。持续经营:为会计核算提供了时间长度。3.会计分期会计分期有年度、半年、季度、月份四种。是正确计算损益、收入、成本的前提。会计年度的表述4.货币计量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是它的具体化表现。采用其他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单位,报表必须折合为人民币。【以上四个基本假定与会计基础内容相符】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要懂得案例应用)1、可靠性(也称真实性原则):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即能够引起资金增减变化、或虽不能引起资金增减变化但需要在会计帐薄中记录

7、和反映,能用货币计量、并影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报务中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一是要以客观为事实,二是核算所要反映的结果与实际经济业务相一致,三是要有合理、合法的凭证供事后检查验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2、相关性原则:对使用者应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3、可理解性原则(也称明晰性原则):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便于理解和利用。4、可比性原则:横向比较,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相比。5、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融资租赁、售后回购等。6、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时区别交易或事项的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前

8、提下,可简化处理。7、谨慎性原则:不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可以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不确认可能发生的收益但应确认可能发生的费用。如提取坏帐准备等8项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加速折旧等8、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处理和传递会计信息,强调信息的时效性。上述八个原则中,有号的要注意选择题,其他原则上要注重理解。三、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 (一)、依法建账 “法”的内容包括: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公司法等。 (二)、必须依法建账的单位或部门 p30 (4点) (三)、应当设置复式帐的单位或部门 p3031 (3点)2、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一)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

9、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各有三种(,注意伪造和变造的区别)。结合后面的法律责任复习。会计核算的内容:注意 款项、有价证券、财物的区别。 支出、费用、成本的区别。(二)、会计核算的四个环节 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3、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处理方法包含:收入确认、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存货计价、坏账损失、固定资产折旧、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外币折算等方法。4、正确使用会计文字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和中国境内的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在我

10、国境内,除广泛使用中文外,在民族自治地方还使用民族文字,在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等还使用外文。为了方便使用不同文字的使用者阅读会计资料,会计法规定,单位的会计记录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5、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手工核算与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并行3个月。四、会计核算的内容 【以下会计核算内容与会计基础内容相符】一、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是

11、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等。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财物”是财产、物资的简称,企业的财物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债权”是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则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等偿付的现时义

12、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等。4.资本、基金的增减“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的资金。会计上的资本专指所有者权益中的投入资本。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支出和损失。“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主要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

13、内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所取得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注意“款项”、“有价证券”、“资产”、“财物”、“资本”、“所有者权益”概念的区别【以上会计核算内容与会计基础内容相符】五、会计年度与记账本位币(A)、会计年度: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B)、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对外报送的资料必须折算为人民币;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不是任何单

14、位都可以随意选择记帐本位币,只有遵守“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原则下才可以选择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只能为人民币,即采用非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的也必须折算为人民币。六、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1、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二者的差别:2、原始凭证按来源的不同分自制和外来。填制要求:真实可靠、填制及时、内容完整、填写清楚、连续编号。审核要求: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人员的法定职责。监督中发现不

15、真实、不合法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除金额外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3、记账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前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编制。填制要求:依据要正确、内容要全面、填写要规范、编制要及时。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张数的确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

16、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原始凭证在同单位涉及到几张记帐凭证的,主要凭证后附原件,其他后面附的是复印件)编号:按类别按月顺序编号,同一号涉及几张的编代分数号记帐凭证错误的更正七、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种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其他辅助帐)2、登记会计账簿基本要求。登帐的依据为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不是单纯的记帐凭证”。禁止私设帐薄:依法设置帐薄并统一登记、核算;私设的内容登记会计账簿基本要求(特别是红字的使用)p5152八、财产清查:1、帐目核对应做到:帐实相符;2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2、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应进行财产清查。九

17、、编制财务报告1、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特别说明财务会计报告比会计报表的范围更加广泛。另外会计报表又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表所组成。2、企业对外提供财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3、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月份、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编制要求、报送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向不同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编制依据编制基础应当一致。4、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

18、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5、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帐为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其他为半年、季度、月份的最后一天。6、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7、不得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8、单位负责人对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注意案例和判断)9、国有大型企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及其他国家有委派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向监事会提供财务报告。(注意只局限在“国有”,有“委派”监事会的)。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

19、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10、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按编制时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11、财务会计报告结帐日期12、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境内的三资企业(外商投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即中文+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十、会计档案管理1、会计档案的范围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比如: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具体的在基础的相关章节。3、单

20、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4、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监督制度1、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p63-67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核心内容是财产清查的

21、范围(全面清查还是局部清查)、期限(定期清查还是临时清查)和组织程序(清查工作的承担机构、工作部署、清查结果的处理程序等)应当明确。即对本单位哪些财产物资进行清查、多长时间清查一次、由哪些人进行清查。(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想一想在对原始凭证监督中讲到的: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的相应处理方法。)(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

22、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二、内部会计控制(一般了解)1、内部会计控制的四个目标、三个基本结构2、内部控制的四个基本方式3、内部会计控制的六个基本原则、八个方法和九项内容。三、国家监督1、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其他政府部门监督的内容。2、财政部门可以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3、再监督的主体是“财政部门”(会计工作的主管机关);4、监督对象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监督。四、社会监督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的监督,注册

23、会计师和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提供会计资料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要求。2、对注册会计师的再监督:(一般了解)五、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会计岗位,并指定的会计主管人员;3、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4、注意会计机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人员的区别,前者专门指有建立会计机构的机构负责人,后者则指没有建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会计岗位,指定的会计工作负责的主管人员。6、代理记帐(一般了解)代理记帐机构设置的条件订立书面合

24、同,双方的义务,对代理记帐机构的监督和法律责任。7、总会计师: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应由会计师以上人员担任,总会计师行使规定的职权;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一般了解)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一般了解)总会计师的地位:属于单位领导成员,而会计机构负责人则是中层领导人员。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短于3年。也属于单

25、位的会计人员。(一般了解)8、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六、会计从业资格1、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持证上岗制度:要求从业人员拥有从业资格证书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2、会计从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试制度; 3、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上岗注册登记制度;4、每年参加后续教育制度(24个小时);5、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

26、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6、会计专业包含的学科P957、会计从业资格禁考禁入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帐簿、财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关键点】:犯罪而且与会计职务要求相关;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符合前面条件的基础上才是终生禁入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

27、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关键点】:虽然被吊证但是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只是5年。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一般了解)(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

28、理调转登记。(4)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七、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注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区别八、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一般了解)(3)会计

29、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4)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9、其他关于会计人员的规定问题: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应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具体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

30、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八、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1、基本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是会计人员所必须遵循的原则,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由于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和因病暂不能工作时才需要办理交接); (注意多项选择题)2、交接范围和交接的基本程序;3、监交规定及责任界定(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3)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4)接管人员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4、移交后的责任界定(1

3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 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3)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九、法律责任(一般了解)1、违法行为的4个特点、3个后果(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和3个特征2、行政责任:区分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不同(实施主体、实施对象的不同;处分和处罚的形式;一事不再罚;行政处罚的3个程序;处分和处罚的3个共性和5个异同)3、刑事责任:犯罪:应具备的4个条件;(

32、一般了解)犯罪的客体-指犯罪行为侵犯的我国刑事法律所保护的各种关系等;犯罪的客观方面-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后果;犯罪的主体-实施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的心理状态。刑罚:是犯罪的后果。但要注意负刑事责任不一定必然承担刑罚制裁,但受刑罚处罚的必然要负刑事责任。(一般了解)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五种,只能独立使用,不能附加使用;附加刑三种,可独立使用,也可附加使用。4、违反会计法一般规定的10种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中,主要是行政责任。特别法优先普通法适用。5、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6、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

33、法律责任中隐匿和故意销毁的特点和表现,以及界定其刑事责任的4个条件。7、授意、指使、强令会计造假的法律责任中,一是共同犯罪;二是对应的是暗示、示意和强制3种方法。8、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中主要记住是由于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而靠造成的;补救措施2个(恢复名誉和恢复原有职务、级别)。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本章预计20分一、支付结算概述1、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必须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具体即银行和信用合作社;所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2、支付结算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全国的支付结算工作,包括支付结算制度的制定(

34、所以注意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由人行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行或支行负责本辖区的支付计算工作的管理。3、支付结算按结算方式和适用区域分为: 票据结算(支票、本票和汇票)和其他结算(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同城(同一票据交换区)和异地:只能在同城(同一票据交换区)内使用的是支票和本票、只能在异地使用的是汇兑和托收承付、既可以在同城又可以在异地使用的是汇票和委托收款。-注意问题的问法不同答案是不一样的4、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

35、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5、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关于收款人名称:一般记载对方全称,也可以填写规范化简称。简称要求排他性,同一性。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

36、;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

37、的要求进行书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6、办理结算应遵循的原则三、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1、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3、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帐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管理。4、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经人行核准后由银行核发开户许可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帐户除外。(二)银行结算账

38、户的开立和撤销1、开立: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2、开立、变更和注销中关于2、3、5个工作日的内容。3、存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应注意的5个问题 (三)基本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的概念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账户。2.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包括: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

39、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四) 一般存款账户1.一般存款账户的概念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与其他三个的不同)。(五)专用存款账户1.专用存款账户的概念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专用存款账户适用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

40、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等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注意上述中哪些不得支取现金。3.单位银行卡帐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帐户转帐存入,该帐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4.收入汇缴帐户款项转出只能往基本帐户划款,不得支取现金。5.业务支出帐户资金转入只能从基本帐户转入,可以按照规定办理现金支取业务。(六)临时存款账户1.临时存款账户的概念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41、。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汇缴人与出资人的名称要求一致。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个人银行结算帐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开立的;3项功能。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3、因注意的应提供的有效证件。(八)异地银行结算账户1、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

42、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2、应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四、票据1、票据的总概票据的种类: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票据的融资功能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实现的。票据的当事人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其中基本当事人(只要票据作成和交付就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而加入票据关系的当事人,注意没有这些行为,该当事人是不存在的)因背书行为产生背书人,被背书人;因票据的承兑行为而产生承兑

43、人;因票据的保证行为而产生保证人。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注意:出票本身包括作成和交付两个行为,如果只有作成而没有交付,所谓的收款人无法享受权利。而且出票行为还是票据的最基本行为,如果出票行为无效,其他行为无从而谈。另外注意背书行为的解释。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2、银行汇票:概念: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使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

44、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绝对记载事项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汇票和解讫通知、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是个人、出票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多余金额。银行汇票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转让。持票人超过期限应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提供有关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示付款;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

45、理。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丧失后,可以通知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3、支票支票的种类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注意多项选择题)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转帐支票的2种流程处罚:银行对出票人按票面金额的5%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本章预计考试所占分值10分一、税务管理1、税务登记:县以上税

46、务机关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2、开业登记:登记和税务机关审核的期限都是30日;核发的是税务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作用是办理开立银行帐户、领购发票事项等。3、变更登记:期限也是自发生变更事项起30日。4、注销登记: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撒销的,在15日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然后才可办理工商或其他的注销;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其他机关予以撒销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其他机关予以撒销之日起15日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化,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与变更中的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的区别),应当在向工商部门或其他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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