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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注会 经济法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习题【精品文档】第 13 页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侵权行为属于法律行为B.非法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C.抛弃动产的行为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行为D.友谊关系、爱情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答案】A【解析】侵权行为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法律后果并非当事人自己主张(不涉及意思表示),而是由法律规定的,属于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2.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事实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B.遗嘱行为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C
2、.向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必须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才能生效D.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即采用到达主义【答案】D【解析】(1)选项A: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事实行为不要求有意思表示;(2)选项B:遗嘱行为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即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3)向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发出的意思表示,通常必须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才能生效,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的意思表示除外。3.2012年1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50万元的A机器设备,为此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为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约定剩余的10万元价款于交货后的10日
3、内付清,并以甲公司现有的B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担保。后乙公司按期交货,因为业务发展需要乙公司决定免除甲公司的10万元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行为是有偿的法律行为B.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票据的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C.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行为属于从法律行为D.乙公司免除甲公司10万元债务的行为属于双方法律行为【答案】D【解析】选项D: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无需他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债务的免除,故为
4、单方法律行为。4.甲、乙、丙、丁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各项,关于甲、乙、丙、丁实施的民事行为效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甲订立的遗嘱,有效B.乙购买价值5元的削笔刀,有效C.丙接受赠与、奖励等纯获益的行为,有效D.丁订立合同法规定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效力待定【答案】A【解析】选项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对于其他行为(主要表现为单方行为),则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遗嘱。5.公务员甲欲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其一套房屋。某乙找到甲,欲出价70万元,甲拒绝。乙说:“我有你接受请客送礼的证据”,甲当真,便以70万元
5、的价格卖给乙。乙实际并无甲接受请客送礼的证据。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B.存在欺诈行为,属于可变更、撤销合同C.存在胁迫行为,属于可变更、撤销合同D.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撤销合同【答案】C【解析】乙的行为属于胁迫行为;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或无效民事行为。本题中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6.2013年11月11日,北京西单某商场营业员刘某,将一对价值20万元的情侣对戒(每个标价10万元),误以为是一对10万元卖给了宋某
6、。根据相关规定,该民事行为属于()。A.有效民事行为B.无效民事行为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答案】D【解析】本来是“每个”戒指10万元,营业员却以“一对”戒指10万元的价格出售,系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7.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解释中,不正确的是()。A.民事行为不因违反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而无效B.违反法律的行为一律无效C.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D.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答案】B【解析】(1)选项A: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中的“法律”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但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即民事行为不因违反地方性法规
7、和行政规章而无效。(2)选项B:此处的“法律”特指强制性规范中的效力规范,即并非违反法律的行为一律无效。(3)选项C: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效力。(4)选项D:民事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亦属无效。8.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撤销B.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人民法院可以主动干预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前的行为并不因为撤销之后而无效D.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答案】D【解析】(1)选项A: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可由当事
8、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2)选项B: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干预。(3)选项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9.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是()。A.代理人甲损害被代理人乙的利益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而签订的合同B.丙和丁签订的代孕合同C.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戊在其患病期间写下遗嘱D.己母患病急需用钱,庚趁机以低价购买己藏的一幅名画,己无奈与庚签订了买卖合同【答案】D【解析】(1)选项D: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无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都属于可变更、可撤销
9、合同。(2)选项ABC:属于无效合同。10.下列关于代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B.代理人既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C.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D.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答案】B【解析】代理的法律效果并非归属于行为人自身,而是由被代理人承受,所以法律要求行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1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代理与委托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代理和委托一样,受托人(代理人)既可以以委托人(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B.委托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
10、整理资料、打扫卫生C.在代理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按照委托处理D.代理和委托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答案】A【解析】选项A: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法律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在委托中,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12.下列各项中,关于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A.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不承担责任B.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C.代理人与第三人平均承担民事责任 D.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答案】D【解析】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
11、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13.甲为腾飞公司的业务员,负责对外签订货物买卖合同。2013年12月31日,甲离开腾飞公司,腾飞公司当日即通知供货商翔风公司,甲已经离职的事实。2014年2月15日,甲持盖有腾飞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与翔风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不正确的是()。A.翔风公司不享有撤销权B.翔风公司可以基于表见代理,主张该合同有效C.在腾飞公司追认前,翔风公司可以催告腾飞公司在1个月内进行追认D.腾飞公司一旦拒绝追认,则该合同归于无效【答案】B【解析】(1)选项B: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之一为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12、翔风公司已经知道甲无代理权,所以不构成表见代理。(2)选项D:一旦本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就确定地归于无效。14.下列各项中,关于最长诉讼时效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B.可以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C.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D.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答案】D【解析】选项D: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而非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时起算。15.2013年11月10日,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2014年6月1日偿还5万元,2014年10月1日偿还5万元,2014年12月10日偿还10万元。2014年12月25日,甲仍未偿还。乙拟向人
13、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起算。A.2013年1月1日B.2014年6月1日C.2014年12月10日D.2014年12月25日【答案】C【解析】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与乙约定分三次还款,2014年12月10日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日,故诉讼时效期间自2014年12月10日起算。1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算B.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
14、日起计算C.国家赔偿案件,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答案】D【解析】选项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17.李某与张某比邻而居,两人约定,为了使房屋在后的李某可以看到前方的海景,张某的房子高度不可以超过10米,李某每年支付张某5000元。后李某出国深造2年,回国后发现张某将房屋加盖为三层,高达15米。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李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正确的是()。(新增内容出题)A.张某打算加高房子时B.张某房屋加高完成时C.李某第一
15、次向张某主张权利时D.李某回国发现张某房屋加高时【答案】D【解析】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债务的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B.赠与行为属于无偿法律行为C.票据行为属于要式行为D.所有的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BC【解析】选项D: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不强调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除民事法律行为外,还包括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以及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民
16、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B.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原则上认定该合同有效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D.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能产生接受继承的效果【答案】AB【解析】(1)选项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发育程度相当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2)选项D: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此处“没有表示的”就属于默示表示,亦能产生意思表示的效果,即“接受继承”。3.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
17、形式的有()。A.当面交谈B.电子邮件C.合同书D.沉默【答案】ABCD【解析】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选项BC)、口头形式(选项A)、推定形式、沉默形式(选项D)。4.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C.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D.该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答案】AC【解析】(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
18、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D: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5.甲一直想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祖传的瓷器,乙因价格较低未同意。2014年2月,乙的父亲突患疾病,乙找到甲欲出卖该瓷器,甲得知乙父亲患病,故想以5万元购买该瓷器。乙无奈以5万元的价格将瓷器卖与甲。下列各项中,对此表述不正确的有()。A.甲享有撤销权B.乙享有撤销权C.撤销权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请求D.在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撤销权行使期间中止【答案】AD【解析】(1)选项AB:在一方以欺
19、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2)选项D: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对附条件民事行为所附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有()。A.可以是自然现象B.可以是人的行为C.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D.必须是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答案】ABC【解析】(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既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2)选项CD:所附条件应具备下列特征,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必须合法。7.邵某是一名律师,根据规定,下列各项
20、中,可以由邵某作为代理人的有()。A.代理宋某订立遗嘱B.代理发明人邓某申请专利C.代理刘某与王某进行民事诉讼D.代理沈某与陈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答案】BCD【解析】选项A: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立遗嘱、结婚等)、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8.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也是民事法律行为与非表意行为相区别的重要标志B.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属于单方法律行为C.通过合法的买卖、捐赠形式来达到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D.行纪和代
21、理都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答案】ABC【解析】选项D:行纪是以行纪人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9.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权代理的有()。A.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B.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C.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D.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答案】AB【解析】选项CD:属于代理权滥用。10.下列关于代理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A.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B.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代理D.代理人
22、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负补充责任【答案】ACD【解析】(1)选项A: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授权的效果;(2)选项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代理;(3)选项D: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11.下列关于代理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A.指定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所产生的B.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C.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原则上发生无权代理的效果D.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中的代理人所为的行为无效【答案】A
23、D【解析】(1)选项A:指定代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所产生的;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所产生的;(2)选项D: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中的代理人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无效,所为的多方民事行为在经被代理人追认后生效。12.甲委托乙到丙地向丁采购一批红豆,乙到丙地之后发现绿豆销量较好,于是乙决定以甲的名义向丁购买绿豆。丁未问乙的代理权,就与乙签订了买卖绿豆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甲有追认权B.乙有撤销权C.构成表见代理D.丁有催告权【答案】AD【解析】(1)选项AD:相对人丁有催告权,被代理人甲有追认权;(2)选项B: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相对人丁(而非代
24、理人乙)有撤销权;(3)选项C:相对人丁“未问乙的代理权”即与乙订立合同,不属于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不构成表见代理。13.石某是甲公司负责向乙公司采购的业务员。2014年3月,石某因私收回扣被公司开除,但公司一直未收回石某手中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书。2014年5月,石某持甲公司的空白合同书,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了价值50万元的合同。根据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A.该合同有效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C.该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D.该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答案】BCD【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限、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
25、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14.根据相关规定,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有()。A.甲请求某银行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共101万元B.乙请求某银行兑付购买国债产生的本息共10万元C.股东丙请求股东丁缴付认缴的出资100万元D.戊请求A公司支付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企业债券产生的本息共20万元【答案】ABCD【解析】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选项A);(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选项BD);(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选项C);(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
26、规定的债权请求权。15.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甲银行请求乙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权B.张某请求贾某支付房租的请求权C.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D.王某请求丙企业偿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答案】CD【解析】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
27、求权。选项A:是“贷款”而不是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抗辩;选项B:延付或拒付租金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16.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A.甲乙发生债权争议,甲基于其与乙之前签订的有效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B.丙企业资不抵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丙企业破产C.丁不履行生效判决,权利人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D.庚诉辛侵权一案中,共同侵权人己被通知参加诉讼【答案】ABCD【解析】提起诉讼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申请仲裁;(2)申请支付令;(3)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28、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6)申请强制执行;(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8)在诉讼中主张抵销;(9)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17.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A.权利人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B.权利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C.权利人转让债权D.权利人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答案】ABCD【解析】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其他情形。(1)选项A: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效力,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2)选项BC属于其他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3)选项D属于提起诉讼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