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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段职工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路局直管站段新体制的需要,加强和改进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教育培训质量,以适应构建和谐铁路发展的需要,根据“哈铁职教函200862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车间、部门应认真执行本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必须把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作为一项长期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提高认识,更新理念,为我段职工教育及培训工作优先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保证职工教育培训在强化安全生产、提高运输效率、深化服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建立职工教育委员会主 任:段长 党委书记副主任:段领导班子副职委 员:教育科、安全质量科、技术科、信
2、息技术科、劳人科、计划财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党办工会指导员、团委书记、宣传助理员。办公室:设在职工教育科。第四条 职工教育委员会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领导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工作。2.根据上级职教工作方针、政策确定段职工培训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3.统筹解决职工教育工作在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教育科职责1.在主管段长的领导下,根据上级要求,了解掌握职工教育培训的需求和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建立健全段、车间、班组三级办学网,明确分工,并指导培训工作。3.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提高职工岗位实作技能、应急处理能力和
3、“四新”知识运用的适应性培训。4.组织职工参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5.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兼职教师队伍素质,发挥服务、指导、考核功能,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促进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第六条 劳人科职责负责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段的年度计划;适时提供符合培训条件及需要培训的生源。第七条 技术科职责负责新技术、新规章、新标准实施前,为培训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参与培训工作。第八条 信息技术科职责负责做好职教信息化建设,参与“5T”检车员、动态检测及电控试风等技术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第九条 安全质量科职责负责提出安全培训要求,会同教育科确定安全知识培训内容,编写事故案例教材,检查、监督、指导安
4、全培训工作,负责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教育,参与职工培训工作。第十条 计划财务科职责负责培训经费计划的审定、培训资金的拨付、使用与监督。第十一条 党群工作办公室职责1.负责确定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内容,编写培训教材,参与培训。2.工会负责监督、维护和保障职工接受培训和教育,参与组织职工岗位技能竞赛。3.团委负责组织青年职工开展学技、练功和比武活动。4.纪委负责监督职工培训、各类竞赛的公平公正、保证培训经费的合理使用。第十二条 车间、班组职责:1.负责制定车间职工培训计划及具体措施。2.开展日常技术业务培训、实作技能及标准化演练活动;组织开展车间技术表演赛。3.开展好师带徒培训,保证师徒合同中培训计
5、划的落实。4.班组要根据车间的培训要求,结合本班组实际抓好日常技术业务学习;负责组织小组职工开展岗位练兵和实作技能演练活动。第三章 培训分类及分工第十三条 职工培训分类:职工培训分为资格性培训和适应性培训两个类别。培训的定义、培训的人员范围和培训操作程序执行哈铁职教函200862号文件关于下发某铁路局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第五章的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培训分工:1.铁道部负责探伤工任职资格的初培及复审工作。2.路局主要负责关键行车工种的资格性培训工作,主要包括列检工长、车辆钳工、制动钳工(外部、内部)、探伤工、“五T”货车检车员、货车检车员工种的资格性理论培训。3.车辆段主要负责(1)列检
6、工长、车辆钳工、制动钳工(外部、内部)、探伤工、货车检车员(含五T)等五个关键行车工种资格性培训的操作技能强化培训。(2)除路局培训以外其他行车工种资格性培训。(3)轮轴装修工(轴承钳工)、列车轴温检测员等行车主要工种及其他工种的适应性培训。(4)列检工长、检车员、探伤工每两年不少于10天,车辆钳工、制动钳工、轮轴装修工(轴承钳工)、列车轴温检测员每两年不少于5天的脱产培训,即5天和10天脱产培训。第四章 职工培训管理第十五条 按照铁道部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资格性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制度。1.新职人员培训新职人员主要指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拟定职为
7、工人、新接收的复员退伍军人(已经入校专业学历培训的合格人员)、社会招工、路外转入铁路的工人、临时雇佣人员。(1)其培训内容及课时比例执行哈铁职教函200862号文件第十八条“新职人员培训”的规定。(2)培训时间与方式:拟定职为行车工种的工人,培训时间原则上在36个月;拟定职其他岗位的工人,培训时间原则上在13个月。(3)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含经入校学历培训的复员退伍军人)所学专业与拟定职名对口的,培训内容的理论知识可免修。2.不同工种转岗人员(改职)培训指职名(工种)发生变化,并拟从一个岗位转到另一个岗位,主要包括非行车岗位与行车岗位之间互转、行车岗位之间互转及非行车岗位之间互转。(1)非行
8、车岗位转行车岗位、行车岗位之间互转,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理论、安全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操作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培训内容突出岗位应知应会、“四新”知识以及非正常情况下应急故障处理能力等方面的知识。(2)行车岗位转非行车岗位、非行车岗位之间互转,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理论、安全不少于5天,操作技能不少于5天,培训内容根据拟任岗位要求确定。3.行车岗位同工种转岗人员培训,指职名(工种)没有发生变化,拟从一个岗位转到另一个岗位。主要指应用的设备、作业场地及要求发生变化。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天,理论、安全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操作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4.晋升(提职
9、)人员培训晋升人员指同系列职名中由低职名晋升到高职名的人员。其培训内容按照铁道部劳卫司发布的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规定及拟任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设备有关知识、规章制度和非正常情况下作业有关内容。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理论知识时间不少于1个月,操作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5.返岗人员培训(1)对脱离原岗位6个月以内者,根据职工素质情况由段或车间确定具体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2)对脱离原岗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又回原行车岗位者,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理论、安全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操作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3)对脱离原岗位时间在1年以上又返回行车岗位者,培训时间不
10、少于3个月。理论、安全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操作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有关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准上岗。具体要求执行路局某铁路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哈铁劳卫函20086号) 文件。7.调入人员培训调入人员是指从其它单位调入的职工。依据某铁路局工人管理基础资料式样(哈铁劳人函200743号)文件管理要求,调入人员应先下令,后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第十六条 师徒合同管理1.签订范围:凡行车主要工种的“三新“人员均应签订师徒合同。2.培训内容:突出岗位应知应会理论、实际操作技能及安全方面的知识等内容。3.培训形式:采取以师
11、带徒的形式进行培训,原则上一师一徒,也可一师多徒。4.师徒合同签订期限:经路局资格性培训的人员,段只进行一个月的安全、实作技能强化培训;由段负责资格性培训的人员,根据本章第十五条中操作技能培训时间要求确定。5.对经考试不合格者,可延长合同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经补考仍不合格,原合同终止,不再转岗、提职、改职,送交劳人科安排。6.师徒合同签订方法:由教育科指导车间签订师徒合同,一式三份,并报教育科备案。各车间要选拔工作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和技术能力较强的生产骨干为师傅,教育科要严格把关。第十七条 工班长培训严格执行工班长“先培训、后使用”制度。新职工班长需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单位劳人科考
12、核,教育科组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段长批准,下达工班长任职通知书。新职工班长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在职工班长每两年组织一次轮训,轮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教育科负责工班长培训的组织和教学管理工作。培训内容以安全管理、班组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岗位思想政治工作和应急处理能力等为主。第十八条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根据路局关于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加强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培训,有计划的培养一批适应和谐铁路建设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具体执行某铁路局高技能人才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哈铁劳卫函2007493号)文件。第十九条 坚持开展职工岗位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功活动按照铁路职业技能竞赛
13、技术规程(铁劳卫函2003392号)的要求,段每年组织一次行车主要工种岗位技能竞赛,开展全员的岗位练功活动,选拔优秀选手参加上级的竞赛活动。车间和班组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岗位练兵,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岗位技能竞赛。第二十条 车间班组培训管理1.车间要指定一名副主任主管职工教育工作,并设兼职教师负责职工教育的日常培训及管理工作。2.班组培训由值班主任、班组长或班组兼职教师负责,组织本班组职工开展日常学习和岗位练功活动。第五章 培训教材开发及课件制作第二十一条 项目确定每年初由段教育科会同技术科、信息技术科、安全质量科和车间,了解掌握生产现场新技术、新设备、新规章、新工艺的应用和职工岗位实作技能的
14、培训需求,编制段职工培训教材开发预案,经段教委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定后确定开发项目。第二十二条 项目开发选择专业知识强、现场技术业务精的人员,组成编写组,围绕现场急需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作业过程,积极制作多媒体课件,编写培训教材。第二十三条 评审和使用教材、课件经段教委会评审通过后,进行试点使用,对效果良好的列为正式教材在段内推广使用,对好的教材及课件段将进行奖励。第六章 师资培训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建立教育管理干部的准入制度教育管理干部实施准入制度是提高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培训质量的重要关口;是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技术业务素质的重要保证。具体执行哈局职工教育管理干部兼职教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15、 兼职教员管理按照路局文件要求,需要配备不少于职工总数1-2%的兼职教员。具体要求执行哈局职工教育管理干部兼职教员管理办法。第七章 经费管理与使用严格执行哈铁职教函200862号文件规定及段经营管理制度汇编中间接生产成本管理办法附件的规定。第八章 基础管理第二十六条 各种报表台帐管理车间、班组的具体基础资料及相关要求见附表2:车间、班组基础表簿册一览表。第二十七条 职工文化技术档案管理按照哈铁职教函200862号文件第三十一条规定,实行微机化管理,相关资料集中保存。第二十八条 严格证书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和铁路职工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职工上岗的依据,严格按照哈铁职教函200862号文件第三十条规定
16、执行。第二十九条 图书管理教育科在年度教育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购置图书资料,对教育科的图书资料应分类、编号、登记、造册,实现微机化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图书、报刊管理制度。各车间要建立图书资料室或图书资料柜,并建立台帐,防止学习资料流失。第九章 培训考核第三十条 检查与考核1.检查段教育科每月不定期的对各车间、班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任务、培训质量兑现落实情况。2.段季度综合考评每季度末,段教育科要组织人员集中对各车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和扣分标准按照哈辆联200616号文件某车辆段安全、经营、稳定一体化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具体考核标准和增减分条件见附表1:某车辆段职工教育工作考
17、核办法及标准。3.加分及奖励标准(1)段调考平均成绩达90分以上(含90分),给车间考核加1分,平均成绩低于70分者,给车间扣1分;不及格者(低于60分的)每人次扣0.5分。参加上级调考平均成绩达95分以上的,给车间加5分。(2)段举办的各类竞赛中,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分别给车间加1-3分,并颁发给奖牌和奖金;对取得个人单项和全能名次的选手,分别颁发给证书和奖品。(3)对参加部、局各类竞赛取得名次的集体和个人,段将比照部、局奖励标准,给予适度奖励。段每年要召开职工教育总结大会,对在职工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优秀专兼职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技术尖子等进行奖励。第三十一条
18、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内容见附表(1):某车辆段职工教育考核办法和标准;考核方式采取月随机考核、季综合考评、年总体评价的方式,重点检查职教育基础资料、调考、征求职工意见,抽查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等内容。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育科负责解释说明。与上级文件发生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附表:1.某车辆段职工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及标准2.车间、班组基础表簿册一览表附表2:车间、班组基础表簿册一览表顺号基础表簿册名称所属部门备 注01月份工作计划车 间每月5日前上报02月份工作总结车 间每月25日前上报03月份考试统计表车 间每月30日前上报04月份考试成绩分析表车 间每月30日前上报05工人队伍素质分析表车 间每季5日前上报06设备操作证发放登记表车 间车间存档07工人培训考核手册统计表车 间车间存档08人员送培情况统计表车 间车间存档09提改职人员登记表车 间车间存档10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车 间车间存档11兼职教师登记表车 间车间存档12职工培训办班登记表车 间车间存档13安全教育登记表车 间车间存档14安委会记录簿(职教)车 间车间存档15工长日记(职工日常学习)班 组班组存档16工长日记(职工岗位练兵)班 组班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