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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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老子解读【精品文档】第 6 页主题:论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摘要:老子辩证法小结老子的辩证法,不是简单地猜测和比喻,而是进入理性的说明论证:第一、老子肯定世界上的事物不是铁板一块。而是遍普存在着对立的,存在着一个肯定,必然存在着一个否定。在中国哲学史上,是他首先揭示了对立存在普遍性,从而提出了矛盾的普遍性。第二,进而提出世界万事万物是动的,是运动变化的。动因是事物内部存在对立面,对立面的作用促进了事物的运动,“反者道之动”,准确地说明了相反两个方面的斗争或相反的两种作用,是事物存在和运动的根据。第三,矛盾的两个方面并非绝对对立。老子进而揭示了对立面的相互依

2、存性,渗透性、同一性,提出“相反相成”的矛盾论思想,“万物负阴而抱阳”肯定事物的内在矛盾。第四,老子提出反是事物变化的遍普规律,而柔弱是运用道而使事物保持相对长久的关键。反是不可避免的,但柔弱是可以延缓反的到来。P1,学说的产生、学说概述。2对老子一书的认识、辩证法思想内容。4辩证法的核心5朴素辨证法思想局限性第一部分:概述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楚国苦县(今鹿邑县)人。约生于前571年。老子即老聃,生卒年不可详考,约生于公元前580年(周简王6年0,约死于公元前500年(周敬王20年)。史载,曾任周王朝史官,孔子曾向他问礼,晚年见周王朝日趋没落,便骑青牛而去,回故乡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过着隐

3、居生活。老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始祖。1.1老子学说的产生 春秋战国时期,农民小私有者,自从公社解体后是一直存在的人数众多的阶层。在社会剧烈变动的时代,逃亡的奴隶,被大国吞并的小国的降为皂隶的贵族,都有成为自由农民的可能,农民小私有者阶层在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有扩大的趋势。老子书中小国寡民反对剥削农民平均主义等思想都反映了当时农民小私有者的愿望。他们没有政治特权,受剥削,有反抗压迫的要求,但又不是一无所有,并非处于社会的最低层,所以其革命性不彻底、不坚决,只要统治者对其不太苛刻,能保持其现有的经济地位就知足常乐了,老子的哲学正是反映了当时这个阶层的要求和愿望。 老子是周王朝

4、的史官,通晓天文星象历史文化知识,知道冬至夏至的周期,知道岁星约十二年一循环的规律能准确推算朔日认为天道并非高远莫测,在其著作中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自发和辩证法思想是可以理解的。同时老子还吸收了很多农业医学方面的经验如“治人事莫若啬”、“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专气致柔”等。史官出身的老子具有当时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他看透了奴隶制的腐朽和给农民小私有者带来的灾难,他反对奴隶制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也攻击这奴隶主阶级服务的上帝、鬼神宗教迷信思想。老子无神论思想和朴素的辩证法思想的产生是当时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经验的总结。反映农民小私有者的利益的老子地打击旧势力反对奴隶主阶级旧思想方面做出了特殊

5、贡献。1.2老子学说概述老子的学说见诸道德经即老子一书里。老子学说的核心是“道”。老子把“道”看作世界万物的本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第一性的,天下万物都是“道”派生出来的。道是什么?老子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道就是无形、无象、无体的“恍惚”,也就是“无”。所以他又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把这种不具有任何物质性的“道”或“无”作为世界万物的本源,这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他的哲学思想和由他创立的道家学派,对我国的文化思想的发展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只有儒家学派能够与道家学派齐名。由他撰写的道德经,开创了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先河

6、,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其意义深邃博大,内涵极为丰富:涵盖了哲学、政治主张、社会理想、军事谋略等各个方面,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老子学说的精华是他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他把事物看成彼此对立的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又互相联系、互相依存。他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他还进一步提出一切事物都要向它的反面转化的观点。“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曲则全,枉则直”,“物壮则老”等。但是,老子的辩证法思想也有很大局限性。一是他认为对立面的转化不需任何条件,二是把对立面转化看成是循环往复的过程,看不到事物不断向前发展,结果使他的辩证法思想陷入形而上学的泥潭。

7、 老子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这是他的天道无为思想在社会政治方面的反映。他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说道经常是无为的,但没有哪一件事不是它干出来的。他主张统治者要“无为”,少一点欲望,少一点作为,同时也使“民无知、无欲、无为”, 这样才能使天下安定,政权巩固,达到“无不为”的目的。他反对儒家的“仁义”,同时也反对采用严刑峻法统治人民,认为“法令滋章,盗贼多有”,警告统治者“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老子的理想社会是“小国寡民”的远古时代,大家都过着简单的原始生活,“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是一种违背历史发展、企图把历史拉回倒退的想法。1.3对老子一书的认识老子一书

8、是否为老子所作,历来有争论。老子以“道”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变,以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乃“夫莫之命(命令)而常自然”,因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为客观自然规律,同时又具有“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永恒意义。老子书中包括大量朴素辩证法观点,如以为一切事物均具有正反两面,“反者道之动”,并能由对立而转化,“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又以为世间事物均为“有”与“无”之统一,“有、无相生”,而“无”为基础,“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轻死

9、,以其上求生之厚”;“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第二部分:老子中的辩证法思想内容老子的道德经是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精华,其中的辨证法思想,更是道德经中的精髓,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提出了一系列颇为独特的观点,诸如对立转化、柔弱胜刚强、大成若缺等。这些观点都包含朴素的辩证法观点。2.1关于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的思想关于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的思想,主要体现在老子的“道”所具有的功能方面。“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老子认为事物的产生、运动和变化,都是“道”作用的结果。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 下文凡引老子, 只标

10、章节) 。对这句话中的“一”、“二”、“三”的解释,可以这样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原始就是一,故一亦可称为道。一与道并生,大道即大一,有一即有道,有道即有一。故既言道生一,又言道立于一。道产生了天地,天地产生了阴气、阳气和气,三气产生了万物。”虽然老子已具有了关于事物运动变化的思想,但他还没有认识到事物的运动变化包含着发展。老子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十六章) ,即认为万物的运动是循环往复的。再如,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二十五章)所谓“周行而不殆”,就是循环运行的意思。显然,老子还没有认识到事物在运动变化中会产生新质

11、,会出现质的变化,并从而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但我们不能因此而苛求于老子,因为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是直观的,这是由那个时代的思维水平所决定的。2.2关于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观念老子一书用了几十个概念来说明事物之间的矛盾及其对立。例如:有无、多少、大小、长短、轻重、高(上)下、左右、前后、正反、静躁(动) 、刚(坚)柔、强弱、祸福、荣辱、有余不足等等。老子用了如此多的概念去说明事物矛盾双方的对立关系,足见老子对事物的矛盾关系有着深刻的洞见。更重要的是,老子不仅看到了事物存在着矛盾的双方,而且对这种矛盾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阐述。老子对矛盾双方互相依存的关系进行了具体而形象的分析。他说:“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

12、车之用。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十一章) 。有、无本来是矛盾的,但老子认为它们又是相互依存的统一体。比如车轮,它就是辐、毂(“有”)与毂中间的空洞(“无”)的统一体;正是因为有车的空处,才有车的功用。事物是这样,人又是如何的呢? 他说:“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二十七章)这就是说,善人是恶人的老师,恶人固然应该向善人学习,但善人也应该从恶人那里吸取教训,虽然善人很聪明,有时也会迷失方向。2.3关于矛盾转化的思想老子辩证法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关于矛盾转化的思想。他认为事物矛盾双方的

13、转化是一个普遍现象,是绝对的。他说:“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二十章)老子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是与非、善与恶相差不远,它们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是可以转化的。老子还例举了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实,以说明矛盾转化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如他说:“个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二十四章)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翘起脚跟是不能长久站立的,跨越前进的人是走不远的;自我表现的人反而不得自明;自以为是的人,反而不得彰显,自己夸耀的人,反而不得见功;自我矜持的人,反而不得长久。总之,老子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现象进行了抽象,对矛盾转化的普遍性作了很好的概括。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理

14、论价值。老子不仅认识到了矛盾的普遍性,还猜测到了在矛盾转化中的某些变化过程。如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六十四章) 。在此老子以树木的生长变化、高台的修筑、千里的远行等等为例,说明了事物的变化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仅是数量的变化,还包含着一个逐渐的质变过程。老子还将矛盾转化的思想应用于人生,说明人应该如何处世。如老子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久)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七章)老子告诫人们,要效法天地,遇到利益把自身置之度外,而自身却能安存;自己不自私,反而能够成私。 总

15、之,老子运用矛盾转化的辩证观点,提出了一套处世哲学。不论我们如何去评价这一套处世哲学,都不能否认其中包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甚至由此我们可以体会到中国哲学的实践性。”第三部分:老子中的辩证法的核心我认为,老子中的辩证法概括起来有两点: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3.1反者道之动反者道之动: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一切都处于变迁之中,没有永恒的东西;而所有的变迁又都是朝着本身的对立面,这是“道”作用的结果。老子不但提出了对立转化的观点,还指出对立转化是一切事物的永恒规律的观点。在道德经第二章里:“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16、,熟知其极,其无正邪?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已久矣。”老子在这两章中列举了有无、难易、长短、高下、损益、祸福,告诉世人一切事物都有对立面,且对立面都包含在事物内部,一切事物都在相反的关系中产生。既事物都是相互转化的。一正一反,彼此互化。老子认为,事物如果过分强盛,甚至暴烈,那就一定转到反面,一定灭亡。二十三章:“故飘风不崇朝,骤雨不崇日,孰为此者天地也。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人乎?” 暴风骤雨,短时间就过去了。过度的强盛好比暴风骤雨 ,即将衰亡。这就是所谓的物极必反。由此可以得出:老子认为强盛是有限度的,超越这个限度,事物就会灭亡。四十二章:“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教父。”他还运用事

17、物对立转化这条自然规律提出战胜对手的方法:让对手过分强大,自然衰退,就易于战胜。具体见于第三十六章“将欲擒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有意的纵容,有意的放任,任其强大,任其骄横,趁其不易,攻其不备。 既然有物极必反,那么就有延长事物存在的方法。老子运用“反者道之动”而提出延长事物存在的方法“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四十四章:“事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三十三章:“不矢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有生必定有死,只能求得死而不朽。由此推知:老子也再研究如何保持事物不转化,并提出不超过限度,知足知止,就可以长久

18、;但同时提出保持不转化也只能是暂时的。可见,老子以辩证的眼光看待事物的发展变化并总结出了“反者道之动”这一观点。3.2弱者道之用弱者道之用:一切柔弱的事物都会发展壮大,都有可能战胜强大的对手:这是“道”作用的结果。老子的“弱者道之用”这个观点包含了以弱胜强的战略发展观和“以柔克刚”的战术策略观。三十六章:“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可见老子提出只有最深刻最聪明的人才懂得柔弱胜刚强。七十六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说明生命与正在成长的事物是柔弱的,并认为柔弱是生命的一个特点:具有生命才有柔弱;丧失生命,表现为刚强。老子着重说明

19、了“柔弱”能胜刚强的原因是“坚强处下,柔弱处上”。这是自然辩证法的观点。老子从人类和草木生存现象中,归纳出一条普遍原理:成长的东西都是柔弱的,但有生命力,因为最终会强大起来,是“处上”的。“弱者道之用”,符合“道”的弱者就会战胜强者。接近死亡的东西是坚强的,但失去生命力,而实际上是脆弱的,是“处下”的。在这里,柔弱与坚强,“生之徒”与“死之徒”,都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因素在起作用。坚强的东西,生机正逐渐失去,所以居于下降地位;柔弱的东西,正在生长发展,所以居于上升的地位。这是老子对生命发展的深刻认识,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矛盾斗争发展过程和结果的一种规律性总结,是老子以弱胜强的略战发展观。 对待

20、强大的敌人,不要硬碰硬,而要采取“以柔克刚”:这是老子在社会生活中,处理矛盾斗争的一种策略的考虑,是老子以弱胜强的战术策略观。七十八章以水为例:“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天以易之”“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水是最柔弱的,但柔弱的水可以穿凿岩石,能够在最坚强的东西里穿来穿去,滴水穿石,天长日久,水可以冲垮拦阻它的河库堤坝。这是老子举出的柔弱胜刚强的最典型的例子。3.3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是当时重大社会变革的客观、深刻的反映。 第一,老子比较系统地揭示出事物的存在是相互依存而不孤立的矛盾统一体,指出:“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

21、,矛盾统一的观念基本明确。 第二,老子说:“反者,道之动”,事物无不向它的对立面转化, 初步揭示了否定之否定规律。“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因而主张贵柔、守雌(拙),贵自然,反对刚强和进取。 第三,初步认识到了量变与质变的关系。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六十四章)。又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六十三章)。明确了量的积累可以引起质的变化。又说:“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四十五章),说明质变后的新质的情况。但是老子的辩证法脱离条件讲转化,把转化看成是绝对的,因而注重柔弱,反对人的进取、反对人的主动性的发挥,难免产生一些消极性。同时还过分强调矛

22、盾对立面的统一忽视矛盾对立面的斗争性,走向了相对主义,而庄子正是沿着这条道路发展的。第四部分:老子辩证法小结第五部分:老子朴素辨证法思想局限性古语有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正如荀子批评老子那样:“老子有见于屈,无见于伸。”(天论)老子的朴素辨证法虽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但也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与不足。第一:老子认为向对立面转化是个普遍的现象,是没有条件的,不是人所能决定的,这个规律性现象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他提出“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即认为:既然祸福、好坏、强弱、美丑是不可避免的,都要向对立面转化,那就没有必要为任何目标而争。用不着思索奋斗,安于现状,听天由命,这就走向消极的宿命论和循环论。这是一种

23、消极朴素辨证法思想。第二:老子的认识论中关于“动”与“静”的认识是错误的。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唯物辨证法认为静是相对的,动是绝对的,并且认为动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但从二十五章可知老子认为静是绝对的,是万物的根本,认为动是一个循环的过程。这就犯了循环论的错误。第三:老子的“柔弱胜刚强”的方法是错误的。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方法不是通过矛盾斗争实现的,而是通过矛盾的消解,弱势一方的忍让、“守柔曰强”不争而胜。他认为水的力量,并不是因为它争,而是因为他顺势而下,合乎“道”,做了利于万物生长的善事,因此“万物莫之能胜”。这是主张忍,主张自然而然,不

24、作主观努力。这也是一种消极朴素辨证法思想。第四:老子辩证法思想中关于物质与意识的认识是错误的:老子认为物质与意识是合二为一的,既“道”一方面寂静无声,清澈无形,另一方面又是“其中有象,其中有精”,是一个时时在在的事物,是合二为一。现代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并且二者是分开的。又如第四十七章:“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足不出户,就能知道天下的事情,这显然夸大了意识的作用,是唯心主义的体现,是错误的。第五:老子关于矛盾双方转化是无条件的观点是错误的。例如二十二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老子

25、认为二者的转化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现代唯物辨证法指出:矛盾双方的转化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第六:老子提倡“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的辩证法观点不符和现代社会的。现代社会所要求人们要善于竟争,要富有挑战精神。既别人强,你最好比他更强。但老子鼓励自损。第四十二章:“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他提出了物体损益相因,前后转化,谦虚者自贬有益,强梁者自逞招损,意在鼓励自损、忍让。第二十二章:“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由此可知老子推崇不争、忍让。这与现代社会不符,是忍让的做法,是错误的观点。 第六部分:综述总之,老子与任何伟大的学者一

26、样,有他的时代局限性,这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生产力发展非常缓慢的缘故,他所看到的无非是春耕、夏种、秋收、冬藏的循环往复。恰好这个时期的社会正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动乱频繁,他不可能像近代的历史唯物主义者那样,看到社会进步的前景,所以,他憧憬初民时代(原始氏族社会)的自然、朴实、安静、平等。在我国哲学史上,道德经的诞生,影响着自它问世以来的整个中国社会。虽然其中的辨证法思想缺乏发展的观点,还有消极的思想,例如忍让,不争,听天由命等,但这并不影响老子与道德经闪烁的光辉。无论如何:老子永远是一位受中华子孙所崇敬的先哲;由他撰写的道德经,更是开创了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先河,其意义深邃博大,内涵极为丰富,涵

27、盖了哲学、政治主张、社会理想、军事谋略等方方面面,是我国一部非常优秀的传统的文化国粹。自然自然是道的内在特质。道,生养万物,莫非命也,因为它任万物之自然。各物顺应自然之则,在自身环境中成长,道不加干涉。虽然它生万物,却不以为己有;如此作为也不自恃功劳;抚育万物却不加裁制,这是道的渊深的品德。它只是使物自然地生、自然地长,道自然,人亦自然。在最尚佳的时代,一切无不顺应人民的自然,政令和功劳都无以称名,人民只是自然而然的生活。如果捣坏这自然之境、违反自然之势,必有过失。天地尚且不能长久地暴风骤雨,因为这样不合自然,自然常无言,终归于静。人何以堪?须应自然而行,即无欲无持。对外界事物、他人不起贪欲,

28、不使自心多增添一点人为、狂妄,纯任自然。依道使自身成长,依人德参辅万物成长,尽责于天地。人的所作所为,都必有还报。道何以能自然?因为道无为。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老子第三十七章)道对天地万物莫不作为,而又不是勉强而为、任意妄为,正是应着万物之自然,助为、协为,这就是道。于人而言,若也能如此的不强为、妄为无为,万物将自我造就、化成。一切作为依凭自心之自然,万物之自然,则天下无事,各个自正,而且正己正物、立己立人。 出老子“无为”、“自然”治国思想的精深旨意是:治理国家天下,执政者只有摒弃自身私欲,廉洁自守,按照“道”的自然法则,建立起服务型的政府,以遵循自然赋予人民生存法则为标准,有所为而有所无为,为人民提供良好的衣、食、住、行服务,这样,国家,天下便可安定发展;如因执政者私欲,违背自然规律制定出法令法规去管棘人民、去压迫人民,去侮辱人民,扰乱人民的衣、食、住、行,国家天下必乱而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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