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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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2022年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位于素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州首府,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有食品检验与质量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 学

2、校国标代码:12975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学校地址:新疆伊宁市胜利路179号 第七条基本情况: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伊犁州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

3、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设立由学校领导、纪检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行风监督员组成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政治思想素质和德智体美劳

4、综合衡量能力,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当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没有规定的省、市、区,文科按照语文、文综、数学排序,理科按照数学、理综、语文排序。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1.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科目)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或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或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报考我院“三校

5、生”高职各专业考生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3.报考我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制版方向)的考生,须有各省市区统考的专业考试(美术类)合格证,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报考我院运动训练专业、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测试后方可填报我院体育类专业志愿,在文化课成绩达到2022年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类统考成绩占40%,文化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我院“三校生”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测试后方可填报我院体育类专业志愿,按照体育类统考成绩占40%,文化课成绩占60

6、%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三校生”考生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第四章新生入学 第十五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育厅202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规定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及资格审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经学生本人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不符合条件者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

7、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根据规定,学生入学后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杂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8号文、新价非字(2000)29号文规定,伊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各类新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元/生年):高职各专业:学费3300元。 第六章毕业

8、生学历、就业及升学 第十八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同时参加相关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或MHK证书)、英语、计算机相关等级证书。 第十九条学生毕业后由我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社厅发放报到证;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实行双向选择。 第二十条优秀毕业生直升本选拔工作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招生专业 第二十一条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八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高校在

9、校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1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4.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同一学年内,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不能重复享受。 6.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

11、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我校采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的(含3年签订相应合同或协议即可报名),可享受国家(学历规定学制内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代偿或补偿学费总额,分3年代偿完毕。 8.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9.自治区高等院校伙食补助:由自治区财政专项拨

12、款及学校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每生每月20元,每年10个月标准,25%用于困难学生补助。 10.学院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由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出资设立。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2000元、1500元、1000元三个档次。同一学年内,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请学院奖学金。 11.勤工助学:我校设立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根据工作量大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工作要求来确定,实行包干制,包干价原则上确定为:100-1000元/人/月。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13、不允许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不收取赞助等任何不合理费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公布:考生通过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 第二十五条根据最终录取结果填写录取通知书连同报到须知,以邮政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 第二十六条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 0999-8055925、0999-8056441; 监督举报电话:0999-8055091; 学 院 网 站: 学院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搜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伊宁市胜利北路179号,市内乘车路线:可8路、304路公交车至伊犁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邮政编码:835000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由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 14 页 共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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