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doc

上传人:可****阿 文档编号:32678008 上传时间:2022-08-0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doc(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教师师德师风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知识渊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行政处分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三条执行行政处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宽严相济原则、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第四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处分:(一)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玩麻将、扑克等赌博游戏的;(二

2、)吵架斗殴、寻衅滋事、影响正常工作或教学秩序的;(三)侮辱学生人格、剥夺学生在学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师生不正常交往的;(四)经常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五)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六)经常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抽烟或醉酒上课的;(七)无教案(教学设计)、不备课、未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八)散布有损学生及家长、同事、领导及学校声誉的虚假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九)上课经常迟到、早退的;(十)私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或其它商品,未经批准在学校内搞营利性经营的。(十一)其它违反学校管理制度但不够行政记过处分的行为.第五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行

3、政记过处分:(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后果,情节较轻、未达到法律追究程度的;(二)劳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违约、聘任期内不完成聘书规定的任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造成较坏影响的;(三)在各种评比、考核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四)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造成学校财产损坏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五)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违反实验操作程序、损坏仪器设备,造成重大事故或师生人身重大伤害的;(七)拒不服从学校合理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教育批评不改的;(八)无故旷工、擅自离岗,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九)因酗酒对正常教学造成严重影响的.第

4、六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一)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致残或死亡,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二)聚众赌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因赌博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三)放松管理,客观上造成事故发生或造成其它恶性事件的。第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撤职处分:(一)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反对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二)公开散布、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宣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三)玩忽职守造成学生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四)长期无故旷工、擅自离岗,经处分后仍不改正的。第八条教师有违反有关法律法

5、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九条教师在各类考试中的违纪行为,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教师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可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第十条对违纪人员的处分,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第十一条教师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第十二条受到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到记大过

6、处分的,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不得晋职、晋级;受到降级处分的,对其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级聘任;受到撤职处分的,解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工资待遇按职员执行,同时撤销行政职务;受到开除处分的,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撤销教师资格,自处分之日起解除其与我校人事关系,从受处分次月起停发工资.第十三条教职工受下列行政处分,处分期限一般为:警告处分六个月;记过处分十二个月;记大过处分十八个月;降级、撤职处分二十四个月。第十四条在违规违纪处理中,被处分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学校人事、监察处(室)提出申诉.复查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超过五十日后,不再受理申诉。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校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