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中级证书资格考试2021中级会计考试资料第01讲_税法及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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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手课件咨询V:zhccxy520税收属于经济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 税收的产生与私有制的出现和发展、私有财产制度下对公共品的需求、以及国家的产生等诸多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在氏族社会后期,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并增多,私有制出现并发展起来。 贝是早期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随葬的猪头、猪下颚骨都是远古时期财富的象征。 剩余产品的产生和增加以及私有财产制度,成为税收产生的。在私有财产制度下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成为税收产生的,而国家的出现,又成为税收产生的。 “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司马迁史记夏本纪夏代税收统称为“贡”。 中国历史上第一起抗税案:大禹怒杀防风氏。 公元前 594年出现“税”字。 注意区

2、分:税赋与税负。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是法学概念。 税收与税法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税收必须采用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通 过法的形式实现。从形式特征看税收具有“三性”(有争议) ( 1)强制性征之有保( 2)无偿性征之有用 ( 3)固定性征之有度税收以法律为后盾,受法律约束。 从税收职能看,调节经济是其重要方面法以权威性、公正性、规范性成为体现纳税规则的最佳方式。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法的

3、特点:一般特点注意辨析区分不属于习惯法1. 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第1页 共3页公众号【刺客知识库】一手课件咨询V:zhccxy5202. 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3. 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不属于授权法不是单一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56条这部分学习要知晓以下几个问题:( 1)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2 )制定税法的有权的国家机关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获得授权的行政 机关也是

4、制定税法的主体的构成者。( 3)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狭义的税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双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 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1. 征税主体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判断一个行政机关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关键要看其是否经过法律授权。税务机关之所以成为征税主体,是因为有国家的法定授权。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极具程序性,不能自由放弃或

5、转 让。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包括税务机关,也可以是履行征税职责的海关。2. 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就是通常所称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主体的划分方法:划分方法划分类别说明按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划分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单位不同种类的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受按征税权行使的范围不同划分 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尽相同(一)税法原则的分类和示例第2页 共3页公众号【刺客知识库】一手课件咨询V:zhccxy520税务师考试教材收录的税法基本原则:1. 税收法律主义法定;要素明确;依法计征; 2. 税收公平主义量能分配税负;3. 税收合作信赖主

6、义征纳双方信赖而不对抗; 4. 实质课税原则真实能力决定税负。 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收录的税法基本原则:1. 税收法定原则要素法定;依法计征; 2. 税收公平原则量能分配税负;3. 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与行政效率; 4. 实质课税原则真实能力决定税负。(二)税法适用原则1. 法律优位原则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 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2.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

7、,而只沿用旧法。 【举例】从 2019 年 4月 1日起,我国增值税进行了一次税率调整,加工劳务的税率由 16% 调整至 13% 。假定在 2019 年 11 月发现某加工企业在 2019 年 3 月漏记加工收入 15 万元,按照税法适用 原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应该按照税率调整前的 16% 的税率补计增值税,不能按照 4月 1日 以后的 13%的增值税税率补税。3.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同一事项后法优于先法。 4.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学习税法,打好基础!第3页 共3页公众号【刺客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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