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优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优质.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房屋装修合同纠纷1装修纠纷一般都是在装修家庭与装修施工单位之间,装修家庭与四周居民之间因为装修违反了有关装修合同、规定而发生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装修单位没有完全履行装修合同。未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表现在:装修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做法去装修,运用非合同规定的装饰材料,施工中无故停工,未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等。2、装修粗制滥造,施工质量低劣。有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干活不上心,工艺不规范。表面上说得过去,但经不起验收或时间的检验,出了问题还强词夺理。尤其是街头游击队,质量更没有保证。3、装修后的修理服务不完善或不履行质量承诺。装修后应当按合同规定刚好修理,但有些公司却左右推托。保修期内
2、不保修。4、施工中的噪声扰民。施工中难免会发出噪音,但户主事先要与装修公司约好开工、收工时间。不要违反环保的有关规定,否则极易引发纠纷。5、装修材料或废弃物乱堆乱放。6、装修破坏了毗邻房屋。7、装修破坏了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针对装修纠纷,有关部门制订了一些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部1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方法等法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指出,房主或房屋运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方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
3、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十九条规定,假如装修家庭因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应当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居民负责修复和赔偿,假如是属于装修施工单位的责任,则由房主找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同时,行业内部也制定了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2、消费者恳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依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需留意:一般状况下
4、,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另据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所涉及法律,解决装饰纠纷也无非以下几条:1、当事人自行协商;2、主管部门行政调解;3、仲裁解决;4、诉讼解决。此外,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也供应了诸多方法。如一些家居装饰市场规定,解决纠纷按下述流程进行:投诉调解部受理质检部依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修理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对消费者而言,装修前不妨先通知邻居,打个招呼,以便大家有个心理打算,削减发生纠纷的概率。万一出现了纠纷,只要双方心平气和地协商,担当该担当的责任,纠纷便能解决。自己协商
5、不成,一般也只要行政部门出面就可以顺当加以解决。但假如涉及的标的较大或其他对生活影响甚大的纠纷且协商不成,最正规、最有权威和有效的方法只能是打官司了。当然其他居民因装修家庭的施工而与装修家庭发生的纠纷也可以据此进行解决。房屋装修合同纠纷2一、发包人缘由形成的纠纷:发包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依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供应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约定的帮助义务等等。假如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供应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帮助义务的,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假如承包人恳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应当受
6、到支持的。二、工程竣工日期纠纷:对工程竣工日期争议,假如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假如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假如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运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形成的纠纷:对这类纠纷,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又不能协商一样的,则应当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四、工程量增加、削减形成的纠纷: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中,关于工程量纠纷较为普遍,经常表现为工程量有争议增加、有争议削减。对于有争议增加部分,承包人有义务供应关于发
7、包人同意其增加工程量的依据,否则,其主见难以受到支持;对有争议削减部分,可能涉及已经施工工程被削减、或者实际根本未于施工的争议。如发包人拆除工程,则应当支付工程款,反之,假如承包人不能供应发包人许可其工程量削减的依据,则可能面临担当违约责任;对隐藏工程量争议,假如承包人不能供应事前工程预算资料或者合同约定,不能供应隐藏前工程量的相关证据证明,即使是工程鉴定也可能难以被确认。五、施工垫资形成的纠纷:房屋装修合同一般都有垫资约定。假如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恳求根据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能够受到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人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工程欠款处理。对垫资涉及的利息部分,假如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恳求支付利息的,不能受到支持。六、对工程结算形成的纠纷:假如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根据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则应当根据约定进行结算。一方当事人恳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是不会受到支持的。七、关于合同主体与履行地问题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在某些状况下,可能出现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等多个主体存在,如涉及工程质量纠纷,则应当将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涉及工程款支付纠纷,则应当将工程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