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研究消费者所拥有的经济权利权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化研究消费者所拥有的经济权利权益.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深化研究消费者所拥有的经济权利权益深化研究消费者所拥有的经济权利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问题是消费者的详细权利。在我国目前的研究中,没有对(消费者权益法护法)中的权益的详细含义进行明晰的表述,同时对消费者权益的详细保障在施行上也存在漏洞。本文将以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对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角色进行分析,对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和实际权利进行深化探究,并以此为切入点,厘清消费者的权利。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条规定: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
2、保障。第二条对消费者做了界定即消费者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色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消费者权益方面起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了吗?这一方面取决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在法律适用的经过中也存在消费者权益受损害取证难的事实;另外,在现实中消费者维权途径模糊,即便权益被损害消费者本人也有维权意识,也因没有相应的机构处理或者程序繁琐而致放弃维权的事实大量存在;最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弱势地位,在维护本人权益方面不能及时有力,就像各种商场的搜身检查时有发生,消费者在权益遭到损害的时候只能坐以待毙,只能采取事后弥补。在这些方
3、面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底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才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的最后弥补措施,应该具备加强消费者维权意识,震慑犯罪,明晰法律应用程序,在制度上完善等作用以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以及受损害后的即便维权得以实现。三、消费者所拥有的实际权利探微(一)法律规定消费者的权利首先,消费者权利表如今人的基本生存权方面。这主要是人为了维持生命,维护生存的状态下所体现的基本生存需求。主要表现为出于生理和安全的需求,以及作为人对基本生活的需要和服务的需求。第一,表现为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
4、购买的商品、接受的服务,不能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因而,广泛存在的商家检查、扣押顾客是违法行为,同时,顾客也没有出于证实本人而接受检查和被扣押的义务,更甚者的以为顾客偷窃而进行的搜身活动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更损害了消费者的声誉权。消费者有权就这些权益受损害而诉求法律的保护。第二,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消费者应该享有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所享有的对其所购买的商品和所接受的服务的实际情况的权利。这包括对产品的各种性能的了解、注意事
5、项的必须注意、以及主要构成、使用方法的了解、价格、费用的详细情况的知悉权。商品生产者、出售者以及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在所售物品所提供服务上加以备注并在消费者不知悉、不清楚的情况下告知其详细情况的义务。对于未向消费者告知、对消费者虚假告知、对消费者的不完全告知等情况下发生的消费者权益受损害情况,义务方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实际经过中,很多商场在利益的驱使下,打出各种清仓处理的广告,提高物价、打折促销,这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是不法商家利用虚假广告蒙骗消费者,促使消费者在不知悉产品状况的前提下做出错误选择,进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惯用伎俩。其次,是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和服务的经过中自由、自主的权利。这
6、主要表现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对商品的品种、服务的类型、服务的时间等进行自由选择、不受干预的权利。消费者在选择上商品和服务时的自由,不被强迫的权利。除此之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上也做了相应的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犯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进行欺骗性的有奖销售或以有奖销售为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进行巨奖销售;此外,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滥用权利限定别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或本地产品流向外地,这些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第三,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也应该在自由、自主的服务经过中加以体现。公平交易权主要是消费者享有的在购
7、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并依法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迫交易、不平等交易的权利。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在消费经过中经营者不得有强迫性或者歧视等交易行为,同时兼具商品在质量担保、价格公正、真是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在消费经过中,消费者用等价的货币获得了等值的服务和商品,进行了等价交换;最后,公平交易的实现是双方在诚实的基础上协商完成,没有欺瞒和欺诈等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遭到威胁的时候,消费者有权通过合法权益维护本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在生活中捆绑买卖、强迫买卖屡见不鲜,大家习以为常便以为正常以为合法。其实这就是损害消费者公
8、平交易权的典型案例。作为消费者,要有维权的基本意识,在权利遭到侵犯的时候,当权利遭到侵犯的时候积极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关于消费者权益遭到损害时及时保障的权利。主要包括依法求偿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时候,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主要包括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这权益的职能机构和有权建立本人的组织,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批评监督权(消费者依法有对所需商品和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的监督权。在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主要包括消费者的检举权、控告权,针对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者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经
9、过中的违法和渎职行为。除此之外,品评监督权还包括对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获得知识权(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在这里,消费者应该提高维权意识,学习和把握相关维权知识,并把握所需商品和服务的使用方法,采用正确的方法是使用商品。那么,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让消费者在懂法、知法的基础上健康消费、公平消费、自主消费。四、消费者的权利探微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依法享有九种权利,法律明文规定的这些权利当然属于法定权利,然而这些权利能衍生出什么权利呢,那么,下面,我们一了解、讨论吧。第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
10、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这样的服务。这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其二,消费者也有权要求经营者保证购买环境的安全无障碍。法律虽未明文规定,却是根据法律衍生出来的。顾客在商场等营业场所遗失物品或者财产的能够要求经营者赔偿,这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除此之外,价格合理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这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衍生而来。第二款就价格问题专门加以规定。对于很多不法商家哄抬物价,大幅度打折,打着清仓、甩卖、出血、最后一天的旗号欺诈消
11、费者,进而获得不法利益的事例不胜枚举。在这里要提醒消费者要具有极强的维权意识,并明晰的知道有权得到公平的价格是法律保护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暴利价格时,就应当有权通过国家职能机关得到公平、合理的价格。第三,消费者因产品瑕疵要求退换和维修的权利。这里就要提到三包合同了,这是基于消费行为,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订立的保障权利、义务的合同,当商品或者服务缺失或者打折而造成双方利益受损害时,双方可根据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消费者能够依法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标识宁修不换,所售商品,概不退换.这些其实都已经违背了经营者应该对所售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能否知足消费者的要求所要承当的义务,因此,这些告知性牌子不具备法律效力。消费者应该积极的实现权利。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之路还很长,希望法律越来越完善,执行越来越高效,真正的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保障。如今我国经济正在飞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完善,国家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越来越重视,每年都定期举行3.15消费者保护维权活动。我们一直在努力,并将更努力,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深化研究消费者所拥有的经济权利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问题是消费者的详细权利。在我国目前的研究中,没有对(消费者权益法护法)中的权益的详细含义进行明晰的表述,同时对消费者权益的详细保障在施行上也存在漏洞。本文将以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对象,以推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