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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合同模板合集5篇保险合同模板合集5篇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处越来越广泛,它能够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保险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保险合同篇1一、问题的提出保险合同会计计量形式的选择一直是影响会计制度国际趋同的主要因素。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国家选择了递延匹配原则的会计计量形式,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所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却选择了资产负债原则这一会计计量形式。我国在20xx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渐施行之前一直采用的是递延匹配会计形式,但是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保险合同会计规范基本上改由采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资产负
2、债原则。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出台之前,递延匹配法一直是各个国家保险合同会计计量采用的基本原则。递延匹配法根据传统会计中配比的概念,使保险合同的成本和保险合同的保费收入配比,予以确定利润。递延匹配法强调慎重与稳健的会计原则,很好地保护了保险合同债权人的利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自20xx年重新改组以来,致力于建立一套国际上通用的企业会计制度,用于帮助投资者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会计信息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这一基本理念动摇了原先保险合同会计所采用的递延匹配这一根本,由于债权人与投资者之间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和价值选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开场考虑采用何种模型方法能够更好地帮助投资者了解保
3、险公司的盈利状况和投资价值。在此背景下,资产负债法这一会计模型开场遭到了各界的关注。资产负债法的运用原理源于资产负债表,通过对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和资产与负债的变化情况确认保险公司的期间收益。保险资产与保险负债确实认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与负债确认的统一标准,不符合资产和负债定义的项目不能够确以为资产和负债,而且保险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所反映的收入和费用根据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计量的变化而定,利润是基于资产负债科目对损益类科目的影响变化而确定的。尽管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目的明确地致力于发布一套以资产负债基本原则为指导的保险合同会计制度,但是基于保险合同本身的复杂性,(国际财务报告
4、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仍然被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施行。20xx年3月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公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第一阶段成果。该成果以资产负债法为导向,主要规范保险合同会计的基本原则和对现行保险会计实务做出一定的修改。第一阶段成果并没有针对保险合同会计详细确认与计量作具体规定,这些规范将作为保险合同第二阶段成果于20xx年公布施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汾为两个阶段施行,客观上对各国保险合同会计规范的差异预留了伏笔,很多国家(比方美国、德国仍然执行以递延匹配原则为指导的保险合同会计,而有些国家地区比方欧盟上市公司、中国的保险企业则根据资产负债法原则为指导编制相应的财务会计
5、信息。实际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第二阶段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成果中能否不折不扣地执行资产负债法这一基本原则,目前还存在着一定的变数。主要原因是由于保险合同本身的复杂性,使得资产负债法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基础上,从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会计信息的波动性,相对于递延匹配法原则而言不能很好地保障投保人的利益。此外在金融危机这一诱因下人们更多地关注财务报表的风险预警和信息传递能力,将来保险合同会计怎样实现国际趋同,又一次成为学界关注与争论的焦点。二、递延匹配法与资产负债法下的会计计量(一递延匹配法下保险合同确实认与利润实现递延匹配法是指根据权责发生制将保费收入和保险赔付支出以实际发生
6、的影响作为确认和计量的标准进行收入和费用的匹配,根据会计分期原则将一定时期的收入和该时期的费用进行匹配。它强调了慎重性这一原则,保险资产的计量并不是整个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的全部,而是匹配法则下的部分保险金,进而实现了资产的低价原则;而相对于保险负债,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既包括将来为了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必要支出,也包括特定风险下的巨灾保证金和平衡准备金,实现了负债的高价原则。递延匹配法下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费时并不立即确以为收入,而是将保费根据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进行期间归置,属于会计年度内的保费确以为收入,不属于当期会计年度的保费进行未到期递延,确以为负债。假如递延的保费缺乏以知足预期的保险
7、赔付成本保险公司需要确认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在获得保险合同经过中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成本也将进行递延,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予以摊销,将其同保费收入一起在合同期内配比。采用递延匹配法的保险会计制度一般将保险合同根据期限的长短进行区分。对于短期的保险合同,由于该类保险合同假定风险平均于保险期间,并且保险期间短暂,所以营业收入的递延上没有必要进行平均化设计,保费收入的实现经过与保险风险承当的经过一般构成同步对应关系。对于长期的保险合同,由于该类合同保险期间长,投保人一般根据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保费,递延匹配通常对保费进行平均化设计,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平均确认分期保费收入。由于长期保险合同风险分布的不均
8、匀性,平均按期确认长期保险合同的保费收入客观上造成了保险合同资产与负债的不对称性,为了反映风险的聚集递延匹配法下不仅允许保险公司针对长期保险合同将来赔付与责任提取长期保险准备金,而且还必须针对特定的保险合同或者风险类型提取巨灾保证金和平衡准备金。递延匹配法下保险公司的利润只要在一个会计期间内通过对保险营业支出和保险营业收入确实认得以动态实现。保险企业获得保费收入后扣除掉相应的赔款和给付支出,然后还必须扣除各项保险准备金后才得出承保利润。值得一提的是在递延匹配法下对保险准备金的计算主要依靠估计,保险合同准备金与将来实际赔付存在一定的偏差。假如保险责任准备金提存太多,则会造成保险公司的当期利润降低
9、,在以后的会计区间递延后构成机密准备金。由于机密准备金无法在利润表上予以反映,因而各种保险准备金确实定能否准确,影响着保险公司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利润能否准确和具备讲服力。(二)资产负债法下保险合同确实认与利润实现资产负债法以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计量的变化来定义收入和费用,与财务报表各要素定义的逻辑关系相一致。保险公司对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的定义遵循企业会计制度概念框架下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只要符合某项要素的定义,便能够确认和计量这一要素。保险资产是指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的净合约权利。净合约权利是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所构成的,由保险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将给保险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保险合同在符合
10、上述保险合同净合约权利的定义同0寸,假如其成本和价值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才能确以为保险资产。在资产负债法下由于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获得成本佣金和手续费支出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而不应该确以为资产。保险资产反映的是保费从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的流入,只要保险公司能够预期保费收入将流入企业,不管它的期间归属怎样,也不管它能否已经支付,都必须确以为保险资产。有的保险合同下保留了投保人在保险合同到期后能够选择能否延长的权利,在这样的保险合同下保险公司只要在确认保险合同将给投保人带来好处并且投保人特别有可能选择延长保险合同下才能对延长后的保险合同资产进行确认。保险负债是指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的净合约义务。保险公司
11、的净合约义务是基于保险合同所构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保险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的界定对保险公司而言意义非常重大,由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特征决定了保险合同具备一定普通意义上的将来承诺的特征。现时义务不同于将来的承诺,它是产生于过去的交易或者其他事项的在当前条件下已经承当的义务。将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构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因而不能够确以为负债。只要保险合同将来承诺的特征是基于现时的已经签订的保险合同而构成的,这一特征便不影响保险公司对保险负债确实认。假如基于保险合同的现时义务的履行造成与净合约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出企业,并且将来可能流出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保险公司应该在资产负债
12、表中确认负债。保险负债表示保险公司剩余理赔和合同下的风险的价值,包括所有直接和间接保险合同成本而不是未到期保费的递延。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承保风险由不确定性转变为确定性而从风险中解脱,进而得以确认收益和损失。由于巨灾和平衡准备金不符合负债的定义,所以资产负债法下的会计制度不允许计提相关的准备金。资产负债法下保险公司的利润能够得以静态实现。在资产负债法下保险合同签订时,便需要确认相关的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同时相应确认收益和费用。这使得资产负债法下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保险公司便有可能产生初始损益和利润,不过这一初始利润一般需要在会计期间到期日前再次通过负债充足性测试的方法予
13、以修正。资产负债法下的利润通过不同时期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得出,根据会计的恒等式由资产减去负债得到所有者权益,假如所有者权益比上一会计年度增加,则表示保险公司该年度获得盈余;假如所有者权益较上一会计年度有所减少,则所减少部分为保险公司的年度亏损。三、我国保险会计的现状与特征(一我国保险会计的现状20xx年2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下面简称“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xx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为了提高保险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内部管理水平,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全保险行业推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保险业成为我国
14、第一个率先不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全部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行业。新(企业会计准则)虽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为了与目的相协调,新准则直接提出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重新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确实认条件;新准则第一次在我国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要求,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部分金融工具、股份支付等,都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使会计记录由静态转为动态,提升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而且,新准则规范了新的会计业务,提出了很多新的概念,比方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和股份支付等,彻底改变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外特点,通过表外金融资
15、产、负债的表内化,使财务报表使用者愈加容易地评价公司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另外,新准则规范了企业合并、合并会计报表等重要的会计事项;引入了每股收益、分部报告等比以往愈加严格详细的披露要求,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了更为透明的信息。新(企业会计准则)中与保险公司最为密切相关的是第25项详细准则(保险合同)与第26项基本准则(再保险合同)这两项准则详细规范了源自保险合同的会计要素确实认与计量。普遍以为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保险合同会计计量遵循的是资产负债法这一基本原则。实际上由于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原来保险会计规范基础上进行改革,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湘关规范为模板,吸收了部分美国保险
16、合同会计的相关规范,使得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计量形式既包含了资产负债法的基本特点,同时也保留了递延匹配法下的若干特征。通过上文对两种不同会计计量形式的分析,下文将进一步分析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计量形式的若干特征。(二)我国保险合同会计计量的若干特征首先,保险会计的规范主体实现由保险公司向保险合同的转变。中国自20xx年度开场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初次打破了行业和所有制形式界线,将金融保险业与其他行业统一通过(企业会计准则)予以规范。先前保险公司都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内,保险会计所遵循的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199820xx)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xx2006)都是以保险公
17、司为规范主体,内容除保险合同以外,还包括会计要素、股权投资和财务列报等方方面面。新(企业会计准则)初次将保险公司纳入其规范体系,其中的第25项详细准则(保险合同)与第26项基本准则(再保险合同)成为保险行业十分会计规范,保险公司其他会计规范适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其他详细准则。中国的这一做法基本实现了保险会计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保险合同成为保险会计的规范主体。其次,我国保险合同会计规范以资产负债法为理论基础。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保险资产与保险负债的定义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本质趋同,各要素遵循企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比方(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第7条的规定,保
18、费收入必须知足保险合同成立并且承当相应的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保险公司并且该保险合同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些条件下才能进行会计确认。只要符合某项要素的定义,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保险公司才能对保险合同资产与保险负债进行确认。我国保险合同会计规范以资产负债法为理论基础,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便必须根据资产和负债的相关确认条件在会计上予以确认,利润在保险合同成立的同时便得以静态实现,为了修正企业的静态利润值,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第14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在会计期末对保险负债进行充足性测试,并且根据其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新(企业会
19、计准则)中关于保险资产、保险负债以及准备金充足性测试等规范,都体现了资产负债法的基本要求。但是,企业会计准则部分会计规范仍然保留了递延匹配法的特征。首先是保险合同的分类,本文第二部分已经阐述了递延匹配法客观上要求对保险合同予以分类,这是递延匹配法下会计处理的基本前提。(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将保险合同分类为寿险合同与非寿险合同,准则中对这两类保险合同概念的表述实际上等同于以递延匹配原则为基础制定的美国保险会计准则)中关于长期保险合同和短期保险合同分类的概念内涵。递延匹配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应收保费和预收保费确实认与计量受合同期限的长短有所不同。长期保险合同的应收保费和预收保费的界定
20、以期收为原则,趸收为例外。短期保险合同的应收保费和预收保费的界定以趸收为原则,期收为例外。我国目前的保险会计规范中针对不同的保险合同,规定了不同的保险资产与负债的会计确认方式和种类,进而使得当前的保险会计制度仍然体现了递延匹配法的显著特点。另外,保险准备金的设置和划分延续了我国旧会计制度中对递延匹配法的运用。资产负债法下无论是通过现时转出价值还是现时购进价值所得出的保险负债,都蕴含着将来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所必需承当的净合约义务的价值,即针对保险事故的赔付准备,因而也无需界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无需针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区分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
21、费用准备金。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公司必须设置针对非寿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和针对寿险合同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这些做法实际上是对原有会计规范的延续,因而也带有明显递延匹配会计原则的烙印。四、国际趋同对我国保险会计的挑战与建议(一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计量形式评价我国现行保险会计计量选择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资产负债法为理论基础,配以美国递延匹配法形式下的部分会计计量方法为补充。因而对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计量形式的评价,必须首先分析资产负债法和递延匹配法各自的优点与缺点。资产负债法代表的是目前国际上保险会计趋同计量形式的主流观点,
22、通过对保险合同和保险负债确实认与计量,帮助投资者、公众与监管者一目了然地根据资产负债表直观了解保险公司的获利能力,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需要像递延匹配法原则下那样解读财务报表关于成本递延,收益匹配等相关隐含的.会计信息。资产负债法的计量强调的是公允价值形式,能够愈加客观真实地反映保险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避免了递延匹配法下可能造成的机密储备金聚敛等现象,更好地保证了投资人的投资利益。资产负债法下的会计确认和报表列示更为简单和统一,便于会计资料使用人投资人、投保人、监管者和公众等)阅读和了解相关的信息。首先资产负债法下对保险合同的分类变得毫无意义,由于所有保险合同不再根据递延匹配原则进行会计分期
23、处理,长期保险合同和短期保险合同的资产和负债都根据市场价值的方法进行评估确定。这也是国际会计准则的保险合同会计没有对保险合同作进一步分类的主要原因。另外资产负债法下根据市场公允价值所得出的保险负债,都蕴含着将来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所必需承当的净合约义务的价值,因而也无需对保险准备金做诸如责任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等划分。不过资产负债法下公允价值计量形式的使用会造成保险公司各年度运营情况波动性大,保险公司年度利润对宏观环境与金融市场的依靠性加强,投保人在经济运营良好的年度不仅拥有充实的赔付保障,而且部分人寿保险产品投保人还能够获得更丰厚的投
24、资回报;但是在经济运营欠佳的年度则可能由于保险公司各项资产与负债根据市场价值评估出现缩水状况,导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投保人利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此外保险合同根据其市场价值进行计量是实践中的一大难题,由于保险合同不存在活跃的市场交易,所以也不存在可供参考的第三方价格,对保险合同资产负债的计量因而只能通过运用特定的模型,根据保险合同所产生的现金流和保险合同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贴现值等因素予以确定。保险会计计量在递延匹配法下通过成本递延和利润匹配的方式,解决了保险成本不确定性对保险公司利润确定所带来的难题。递延匹配法根据保险合同的实际保费收入为基础,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成本与费用进行期间归置,
25、辅以各项保险准备金的计提保证保险公司在将来发生保险事件下充分的偿付能力,减少了保险公司会计信息的不稳健型,减少了保险公司通过会计报表操控利润的风险性。递延匹配会计制度由于其稳健性和可操作性,很好地保护了保险合同债权人的利益。不过由于递延匹配法愈加强调慎重性原则,造成保险资产低价计量和保险负债高价计量的非对称性,保险公司机密储备金增加,投资人利益普遍低于保险公司运营真正的投资回报水平,保险监管部门与公众解读保险公司递延匹配法下会计信息的难度大大增加。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的保险会计计量形式致力于知足投资人、投保人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通过采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资产负债法进一步公允体现保险公司盈利能
26、力,力求还投资人应有投资回报的本来面目,更好地保证投资人利益,帮助投资人、监管者和社会公众更为客观公正地解读保险会计信息。但是现行制度对资产负债法的运用并不彻底,很多保险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并不是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是采用原先递延匹配法原则下的各项方法确认保险准备金,通过慎重计量的方法保证投保人的利益。确切地讲这种形式是保证投资人利益与投保人利益的一种中间形式,是为目前国际上针对将来保险合同会计国际趋同途径目的不明状况下而采用的一种过渡形式。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公认会计制度(GenerallyAccepiedAccountingprincpesGAAP)框架下的会计制度,从本质上与监管层面
27、上的法定会计制度S_OT八ccomtingPrncPlesSA)T着根本区别。国际趋同背景下将来保险合同会计计量形式将会进一步朝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负债法形式发展,这种发展趋势客观上对我国刚施行不久的保险合同会计制度提出新的挑战,为将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背景下保险合同会计的改革预留伏笔。(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保险合同会计发展趋势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第二阶段的制定仍然处在讨论阶段。20xx年5月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相关的讨论文稿。该文稿同样以资产负债法为理论基础,针对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公允价值评估模型的选择等提出讨论。估计这一讨论文稿会
28、在20xx年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第二阶段成果初稿的形式予以发布,并将于20xx年开场生效施行。在现有的讨论中占据主流观点的是关于运用保险合同的现时转出价值Cunentextvajue)和现时购入价值Currentenryvajue膜型来评估保险资产与保险负债的公允价值。保险合同的现时转出价值以产品销售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上的第三方为获得保险合同的净合约权利(保费收入所愿意支出的价值确定保险资产,根据市场上的第三方为接受保险合同的净合约义务(保险赔付而要求保险公司所支付的价值确定保险负债。保险合同的现时购入价值以成本采购市场为导向,根据保险公司在市场上为了向第三方(其它保险公司获
29、得保险合同的净合约权利所愿意支出的价值确定保险资产,根据保险公司在市场上为了接受第三方其它保险公司的净合约义务而要求其它保险公司所支付的价值确定保险负债。由于保险事件具有随机性,所以对保险合同的现时转出价值和现时购入价值的期望值只能根据保险事件的发生概率进行测算概率的估算和实际发生概率之间难免存在偏差。为了减少偏差,保险资产和保险负债的公允价值计算中还考虑了风险校准系数,用于帮助公允价值的计算愈加贴近保险合同本身的实际价值。风险校准系数确实定根据市场的风险偏好而定,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观点,风险校准系数所调整的风险不仅包括单一的风险,还包括投资组合下能够互相之间进行风险平衡的多样性风险。此
30、外由于保险公司风险经营经过中还会向投保人提供理财、咨询等服务,现时转出价值和现时购入价值的计算还允许运用服务边际系数进一步修正保险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值,以求获得愈加准确的公允价值。固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资产负债法确定为理论基础,但是资产负债法与递延匹配法之争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第二阶段的制定经过中的讨论并没有停止。20xx年7月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每月资讯中显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在讨论针对短期保险合同索赔前设置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通过改变先前允许保险公司计提未到期准备金的做法,强迫性地要求保险公司通过针对尚未索赔的短期保险合同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做法为会计信息的使用
31、者提供有用的经济信息。这一讨论的观点实际上是递延匹配法下针对短期保险合同常见的一种准备金记提方法,为目前中国、德国和美国等多数国家所采用。尽管这一讨论能否付诸施行仍未定论,不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这一观点最少向外界传递一个信息,即将来保险合同会计国际趋同中不排除在以资产负债法为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借鉴部分递延匹配法的会计方法。这种做法也是与当前我国的保险合同会计实践相吻合的。(三)国际趋同下完善我国保险会计的若干建议首先,加强资产负债法形式下保险合同计量的研究。由于我国长期以来采用递延匹配法原则对保险合同会计进行计量,所以关于递延匹配原则下的会计计量研究较多;但是基于资产负债法的研究
32、起步较晚,相对而言研究成果较少。我国现有关于资产负债法的研究都是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第一阶段成果以后才陆续开展,而且大部分研究都停留在对已公布的资产负债法原则下保险合同会计政策的分析和评估,真正对资产负债法基本理论和相关会计要求的研究少之又少。由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一直将资产负债法作为其制定保险合同会计的理论基础,为了更好地应对国际会计趋同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学界当前应该加强对资产负债法形式下保险合同计量各项要求的基础性研究,进而为以后我国保险会计在国际趋同下的改革提供必要的理论参考。其次,审慎评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各项研究成果。由于现行各国的保险实务中主
33、要都运用递延匹配法下的会计计量形式,资产负债法的研究在现实中会遭遇很多难题,可供借鉴研究的成果寥寥无几。正由于如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所发布的各项研究成果比方现时转出价值、现时购入价值、风险边际和服务边际等等成为现有研究资产负债法的重要资料和理论基础。不过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现有的各项研究成果,由于保险合同的公允价值确定缺乏现实的第三方市场可供借鉴,所以各种计量形式都是建立在模型运用的基础上。因而,我们有必要审慎地评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各项研究成果,结合我国保险业的情况与特征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进而更好地帮助我国保险公司评估国际会计趋同所带来的各项影响,并且尽可能躲避各项讨论模型对保险业发展
34、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再次,积极介入国际会计趋同下保险合同计量讨论。尽管我国的保险合同会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相关会计准则的规范,但是我们在本国的国情基础上进行发展创新,使得当前我国保险合同会计制度构成兼容资产负债法和递延匹配法两种会计方法的特征。我国所有保险公司自20xx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来运营状况稳定,保险企业的管理水安然平静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有效的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强。这一现实表明我国通过自我独立发展的会计制度为保险合同会计国际趋同提供了一种中间途径的实验。在将来保险会计国际趋同途径未明的情况下,我国监管部门和学界应该积极介入保险合同计量
35、的国际讨论,积累我国保险行业介入国际标准制定的经历和提高我国保险业在国际上的话语权。推广我国保险合同会计形式,也有利于提升我国保险企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上的竞争力,降低我国保险业国际化进程的成本和加速我国保险业本身的发展。此外,保险公司应当提早部署国际会计趋同下各项应对。资产负债法下运用公允价值计量保险合同的资产与负债,对保险公司运营稳健型提出了很大挑战。国际会计趋同下保险公司的年度资产状况波动性大,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报表反映出的运营能力不稳定,客观上要求保险公司相应地调整本人的产品设计、投资策略、风险管理和再保险安排等环节。我国保险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近年来海外上市和境外市场融资进一步增加,部分保险
36、公司开场开拓海外保险市场,这些趋势都要求保险公司及早部署国际会计趋同下的各项应对,减少由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一保险合同)第二阶段在20xx年施行后出现的负面影响,以国际保险会计趋同为契机提高本身的偿付能力和盈利水平,把握国际竞争中的主导权。保险合同篇2一、保险合的同生效1.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遵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场享有权利
37、,承当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2.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中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保险合同若要有效订立,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并在保险合同内容不违犯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二、种类、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按保险标的的分合及变动情况分类: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动式保险合同、预约式
38、保险合同、按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根据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能否确定分类: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按合同承当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按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篇3甲方:_企业名称乙方:_下岗职工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期间和终结时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二、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企业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协保人员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三项社会保险手续。1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_,乙方承当_,甲方承当_;2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_,
39、乙方承当_,甲方承当_;3失业保险费缴纳_,乙方承当_,甲方承当_。三、医疗费用的承当:乙方在协议期间患大病所发生的费用,除按本市大病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保险基金承当的部分外,其余费用甲方承当_,乙方承当_。四、协议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承当乙方的档案保存;2当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帮助协保人员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3乙方应按协议向甲方缴纳社会保险应承当的费用;4甲方除本协议确定的给予乙方待遇外,不再向乙方承当其他义务。五、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由于被判刑、劳改、劳教的,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六、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兼并、合并、分立、被收购的,本协议由接收单位继续履
40、行。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八、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向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乙方不按本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九、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签订的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即行解除,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停止执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甲方:_乙方:_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按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当代化旅游参谋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根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
41、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详细内容如下:第一条合作方式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年_月核准)。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到达_分的客户。第二条承保方案1.保额:rmb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2.保费:rmb_元/份。3.保险期间:1年。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当保险责任。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到达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第三条承保流程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
42、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一样,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当保险责任。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申请理赔。详细参见(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第四条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第五条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早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43、。第六条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当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当。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甲方代表(签章):_乙方代表(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保险合同篇4第一章保险对象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能够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可以以投保。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第三章保险金
44、额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第四章保险责任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
45、能力、身体机能的根据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管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到达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第五章除外责任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成心或诈骗行为;3战争或军事行动;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第六章保险费率第八条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
46、险费的缴付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第十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能够指定受益人,假如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第十一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附件。被保险人中途离任,不管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任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第十二条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十分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场生效。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
47、,保险单即行失效。第八章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假如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足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附件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保险单号:_投保人投保险别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住址健康情况受益人姓名及称谓保险金额附加医疗险保险费每仟元保险金额元角总计人民币大写保险储金金额按第档次每仟元元总计人民币大写保险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讲明1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2被保险人如有病残情况,应在健康情况栏内据实填写。3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中小学生平安保险不慎。被保险人签章年月日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