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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平常在寻找规章制度经过中,可能会需要到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希望能让您节省时间起到了帮助的作用。1、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架理制度为了依法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行为,制定了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架理制度,下面是具体内容,欢迎家阅读。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架理制度为了依法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施行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一、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根
2、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理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根据方便申请人办理和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合理设置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公开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根据、条件、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依法受理食品经营者提出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受理,并按要求书面通知申请人。(三)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认真审查食品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能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食品
3、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必要时,审核发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根据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对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五)食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原许可机关在受理注销申请材料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二、严格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登记注册行为,切实把好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六)申请从事食品生产、食品
4、流通、餐饮服务,应当在依法获得相关许可后,向有登记注册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对未获得相关许可的,登记注册机关不得核发营业执照,或者对其经营范围不予核定食品生产经营项目。(七)新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相关许可之前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并以核准的名称申请许可。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申请人不得以预先核准的名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名称。(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变更登记注册事项,应当向原登记注册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未经变更登记注册,不得擅自改变登记注册事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注销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机构应当依法审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的申请材料,
5、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注册。(九)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十分标注的通知)(工商消字200774号)的规定,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机构受理登记注册申请时,要根据“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软件中根据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分类,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予以十分标注,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分类统计。三、严格食品流通许可与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检查,促进食品经营者健康发展(十)许可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监管。对食品流通许可证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申请变更许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
6、有效期届满的,应当依法处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层层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流通环节未到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监管任务和监管责任,十分是要把许可证的日常监管任务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通过市场巡查,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对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依法查处。(十一)登记注册机构根据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要求,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监管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管理。(十二)登记注册机构依法对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年检,对个体工商户进行验照。在办理
7、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审查食品流通许可证能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并依法严格把关。对年检、验照结果,应当依托工商系统信息化网络体系,与食品流通许可机构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分享。四、切实加强许可和登记注册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努力构成监管执法合力(十三)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注销及吊销情况数据库。依托金信工程,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十四)许可机构与登记注册机构应当整合食品流通许可信息与登记注册信息,实现资源分享。加强对各类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建立食品流通许可和登记注册管理情况内部通报制度
8、,互相沟通许可信息与登记注册信息。(十五)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流通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将记录情况纳入企业信誉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市场信誉分类监管系统,切实加强食品经营主体信誉管理工作。2、学校来登架理制度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师生安全,保护学校财产,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关于学生:1.上学、放学穿校服且佩带红领巾、校徽出入。2.学生迟到由执勤学生及时登记并报相关部门。3.因特殊情况中途外出,须凭请假条方可外出。4.进出校门应文明守纪、礼让有序,不得在校门口拥挤。二、关于教职工:1.教职工迟到必
9、须在传达室自觉登记。2.上班期间因公或因私需临时外出者,须领导批准方可外出。三、关于来客来:1.上班时间谢绝私人来;特殊情况来人经核实后,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由被人接入,离校时被人及来者须在传达室签字方能离开。2.家长来须核实身份,与所教师获得联络登记后方可入校,离校时传达室需登记离校时间;家长接送学生不能进入校内,有特殊需要的可由教师在校门口交接,全托家长接送孩子须持入校卡进入。3.学校邀请来校参观、参加教学活动或其他活动者,应提早书面讲明来人数量、时间等,并安排专人在校门口接待。4.所有来客晚上20:00前必须离校。5.禁止无关人员入校。3、学校来登架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10、,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下面(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一、门卫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络工作。二、门卫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人员联络,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三、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四、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五、门卫人员对学生家长来后,如带学生离校,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单据,经学校教务处核实,并要求家长在来登记簿上注明情况并签名方可离校。海联小学20XX年9月4日4
1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赏罚、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下面是我为家带来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那些?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该覆盖哪些人群?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
12、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那些人?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别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哪些方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
13、治理、重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赏罚、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哪些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催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会、职工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施行,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14、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七)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催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十)组织施行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十一)组织制定并施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十二)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高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怎么配?从业人员缺乏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缺乏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
15、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缺乏1000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高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怎么配?从业人员缺乏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缺乏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缺乏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
16、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哪些企业要设安全总监?那些企业要成立安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监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员会。企业改制、破产、收购、重组后,主体责任怎么转移?生产经营单位因改制、破产、收购、重组等发生产权变动的,在
17、产权变动完成前,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主体不变;产权变动完成后,由受让方承当安全生产责任;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由控股方承当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资金能够用在哪些方面?(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及监督管理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支出,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评估检查、专家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参加
18、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怎么搞?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备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于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治理情况进行督办,催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事故隐患。安全检查查什么?(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二)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危险源控制状态,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三)作业
19、场所到达职业病防治要求情况;(四)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情况,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五)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从业人员佩带和使用情况;(六)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情况,以及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情况;(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八)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存在下列情形,都能够罚款!(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二)未按规定存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三)未按规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四)未
20、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员会、安全总监的;(五)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六)未按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七)未按规定报告重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罚款怎么罚?看下面!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下面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下面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整顿,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下面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下面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5、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架理制度为了依法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行为,制定了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架理制度,下面是具体内容,欢迎
21、家阅读。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架理制度为了依法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施行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一、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理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根据方便申请人办理和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合理设置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公开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根据
22、、条件、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依法受理食品经营者提出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受理,并按要求书面通知申请人。(三)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认真审查食品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能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必要时,审核发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根据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对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
23、(食品流通许可证)。(五)食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原许可机关在受理注销申请材料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二、严格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登记注册行为,切实把好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六)申请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在依法获得相关许可后,向有登记注册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对未获得相关许可的,登记注册机关不得核发营业执照,或者对其经营范围不予核定食品生产经营项目。(七)新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相关许可之前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并以核准的名称
24、申请许可。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申请人不得以预先核准的名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名称。(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变更登记注册事项,应当向原登记注册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未经变更登记注册,不得擅自改变登记注册事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注销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机构应当依法审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注册。(九)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十分标注的通知)(工商消字200774号)的规定,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机构受理登记注册申请时,要根据“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软件中根据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
25、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分类,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予以十分标注,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分类统计。三、严格食品流通许可与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检查,促进食品经营者健康发展(十)许可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监管。对食品流通许可证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申请变更许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依法处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层层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流通环节未到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监管任务和监管责任,十分是要把许可证的日常监管任务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通过市场巡查,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对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中发
26、现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依法查处。(十一)登记注册机构根据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要求,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监管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管理。(十二)登记注册机构依法对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年检,对个体工商户进行验照。在办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审查食品流通许可证能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并依法严格把关。对年检、验照结果,应当依托工商系统信息化网络体系,与食品流通许可机构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分享。四、切实加强许可和登记注册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努力构成监管执法合力(十三)
27、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注销及吊销情况数据库。依托金信工程,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十四)许可机构与登记注册机构应当整合食品流通许可信息与登记注册信息,实现资源分享。加强对各类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建立食品流通许可和登记注册管理情况内部通报制度,互相沟通许可信息与登记注册信息。(十五)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流通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将记录情况纳入企业信誉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市场信誉分类监管系统,切实加强食品经营主体信誉管理工作。6、学校来登
28、架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下面(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一、门卫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络工作。二、门卫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人员联络,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三、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四、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五、门卫人员对学生家长来后,如带学生离校,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单据,经学校教务处核实,并要求家长在来登记簿上注明情况并签名方可离
29、校。7、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制定并施行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是我整理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创办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创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常本
30、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创办者,是指按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员会等主体。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第三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创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文明创立、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选。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闭、取缔和拆迁。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
31、监督、质量技术监督、xx、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施行方案并组织落实。第二章市场创办者第六条创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二)具备与创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三)具有与创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第七条创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
32、注册手续。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第八条市场创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一)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二)应当催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市场创办者应当天天派专人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食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食品供给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四)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五)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天天对场内销售
33、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可以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六)应当查验畜产品、禽鸟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获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交易;(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事项。公示内容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天
34、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创办者应积极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尝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尝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第九条市场创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一)制定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消防检查到位,有记录。管理人员必须经xx消防机构培训,持证上岗;(二)配备
35、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三)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四)市场内禁止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物品、电线乱拉乱接、烧香拜fo等造成消防隐患的行为;(五)市场创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状况,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六)市场创办单位应严格消防管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第十条市场创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组织制度,承当对其所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一)市场创办单位应当保证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合法性,领取证照经营,与入场的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市场创办单位应当建
36、立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经营者基本情况、信誉状况等。专业或批发市场应实行计算机管理;(三)应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站应当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公平秤须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迫检定合格。要求并催促检查农贸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迫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可以以统一配置经强迫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提供应经营者使用。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四)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设施设备检修、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信息宣传等方面的管理人
37、员;建立市场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市场管理人员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并佩戴统一证件上岗;(五)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夺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六)维护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催促家禽及肉品经营户施行天天清洁消毒制度,对鲜活家禽存放销售区施行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有完善的清洁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及时去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门前、场内车辆停放整洁;承当市场责任区内的“门前三包责任;(七)保持三鸟档口排水排污通畅
38、,禁止人畜混居;应修建专门的活家禽宰杀加工室,实行封闭式宰杀;销售、屠宰人员防护措施到位;(八)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应对经营场所施行天天清洁消毒制度,其中鲜活家禽经营户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上岗作业,禁止人与家禽混合居祝在市场创办者组织下施行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九)市场内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分开,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十)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保持整洁亮堂;(十一)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规定的需要调整相关责任。第三章市场经营者第十一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9、,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加工者索取食品质量合格的票证。其中家畜活禽及其肉类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类产品参照上
40、述执行;(二)市场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详细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络电话等;(三)市场销售的肉类及肉类制品须从政府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货,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经营者必须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五)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六)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迫性技术规范保鲜剂、防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七)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烂变质食品。禁止在市场内销售不明死因的河水产品、烂去皮瓜果;(八)市场经营者不
41、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责任:(一)市场经营者应当根据进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二)市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誉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三)农贸市场内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使用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迫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人为毁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别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
42、、伪造或冒用优质商品、认证产品、许可证标志及危及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等的假冒伪劣商品;(五)市场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对销售的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不得贬低其它市场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六)市场经营者应保证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不应商住混用,严禁搭建住人夹层,不应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夹层;(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四章市场监督管理第十四条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沟通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农贸市场内生猪及其肉品采购、定点屠宰、食盐、酒类监管等职责。第*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
43、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职责。第*条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施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履行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瘦肉精检测、三鸟检验检疫、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等职责。第十七条xx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防火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履行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第十八条规划建设部门对农贸市场规划发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新建、扩建、改建
44、的农贸市场,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完工验收,履行对未经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第十九条xx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催促市场创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第二十条城市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市场摆卖秩序、车辆停放、乱张贴等监管职责。第二十一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履行查处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农副产品交易行为,市场防疫、清洁消毒、卫生保洁等监管职责。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禽畜产
45、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催促市场创办者履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和定期清洁消毒措施义务。第二十三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短斤缺两行为,确保公平交易。第二十四条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违规划、用地、消防、建设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制止,关闭、拆除和取缔。8、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誉档案管理制度怎样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誉档案管理制度?下面是我给家整理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誉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供家阅读与参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誉
46、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进一步严格施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企业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誉档案和监管档案,完善信誉体系建设基础工作。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三、内容:(一)信誉档案的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誉档案信息分为:企业基础信息、表彰及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信誉等级的评定等方面内容。1、企业基本大概情况: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或经营地址(含托生产地址和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生产或经营范围、邮编、联络电话等;2
47、、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产品的经过检验、出厂检验以及产品销售记录制度;3、变更事项:(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及登记事项变更情况记录;4、质量体系考核报告或认证证书及跟踪检查记录;5、监督检查、抽查记录及跟踪检查记录;6、质量投诉、举报核查和处理记录;7、重产品质量事故、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8、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和整改情况报告;9、表彰记录、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10、信誉管理、信誉评定记录;11、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施行检查的其他记录。(二)信誉档案的管理:企业信誉档案可与业务档案统一管理,应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企业信誉信息实时、真实、准确、完好
48、。(三)信誉等级评定:企业信誉等级分为A级(诚信等级)、B级(基本诚信等级)、C级(警示等级)、D级(失信等级)四级分类管理;企业信誉等级实行动态管理,食品生产企业信誉等级根据年度信誉得分高低每年评定进行一次评定,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得分在90-100分为A级,80-90分为B级,70-80分为C级,70(不含70)分下面为D级。(四)鼓励与惩戒:监管部门可根据企业的信誉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应给予表彰和鼓励;对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企业,应加强日常监管,催促企业完善生产管理,加强诚实守信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或曝光。四、监督与责任: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誉等级信息,或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定提供、更新、披露、使用企业信誉档案信息,侵犯其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