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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合同模板锦集五篇投资合同模板锦集五篇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投资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投资合同篇1本协议由下面双方于200x年x月x日于中国武汉签署。甲方:乙方: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历。根据(中国公司法)和(中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投资开发主体1、甲、乙双
2、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武汉博震大康房地产开发公司(下面简称博震大康)为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2、甲、乙双方通过对博震大康公司的控股,获得震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博震大康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场办理博震大康公司组建手续。二、出资比例及支付1、公司博震大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博震大康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2、博震大康公司注册成立
3、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下面约定向博震大康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200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乙方应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4、甲、乙双方须根据各自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当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博震大康公司可以以自行筹措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三、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
4、、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四、管理机构设置1、博震大康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x名董事,乙方推荐x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2、博震大康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根据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3、博震大康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博震大康公司因经营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
5、,根据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4、甲、乙双方承诺,博震大康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处,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5、凡涉及博震大康公司的详细事项,均以博震大康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当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x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大康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
6、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当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x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2)负责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化;(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4)与甲方共同制定博震大康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第六条合作条
7、件和前提(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万元/亩获得相应土地使用权;(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历,在合作建设期内,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80%,乙方出资20%,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第七条终止协议的约定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假如甲、乙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博震大康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
8、由。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能够预见,但不可避免的阻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祸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x、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乱、毁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当违约责任。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4、假如不
9、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阻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而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互相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第八条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x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x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根据本协议之约定,承当其他的合同义务。第九条其他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弥补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
10、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弥补措施。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受权代表签署后生效。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弥补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弥补措施互相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相互排挤的。4、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构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受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6、本协议自双方受权
11、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甲方:天下迪(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盖章)地址:法人代表:(签字)签约日期:乙方:湖北大康集团公司(盖章)地址:签约代表:(签字)签约日期:投资合同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电白县镇。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发展。第四条合作经营项目是由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当责任。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本人经营,自负盈亏。第二章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第五条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第六条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种植农作物、养殖鱼
12、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第三章项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第七条项目合作人共个,分别为:1、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2、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3、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4、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第四章协议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第八条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下面简称为股东。第九条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1、,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2、,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3、,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4、,以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能够优先出资
13、;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共享剩余资产。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担债务;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机密;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当违约责任。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之间能够互相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
14、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第七章合作项目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规则第十四条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利机构。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
15、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合作项目协议书章程。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九条合作项目设执
16、行董事名,不设董事会。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能够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三条股
17、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第二十四条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施行股东会决议;二组织施行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本人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18、,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别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三不得自营或者为别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投资合同篇3(道路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合同)下称“本合同由永定县人民政府下称“甲方和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于年月日在订立。鉴于:1.甲方系永定县人民政府,为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道路工程项目的最终项目业主方。2.甲方根据经过公开招标,决定就
19、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道路工程项目以“投资建设移交形式进行建设,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为投资建设方。3.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投资建设该项目,并在投资建设完成后向甲方移交该工程项目;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回购价款。有鉴于此,根据(中国合同法)、(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建筑法)、(中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本合同项下,下文定义的措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赋予的含义:1.1“项目/本项目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道路工程项目。1.2“甲方,亦称“回购方,系指永定县人民政府。1.3“乙方,亦称
20、“BT方,系指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1.4“双方系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1.6“投资建设移交:永定县人民政府将拟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签约授予投资建设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资建设方负责该项目的全部投融资和全部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建设完成后,甲方向投资建设方进行协议回购的行为。1.7“建设期系指本合同签订后,至项目交工验收之日。1.8“回购期系指自回购起始日至支付完所有回购价款之日止的期间。1.9“回购起始日系指BT方完成道路完工验收之日。1.10“回购价款:本项目回购价款由BT方工程费用、合同约定能够计入回购基数的其他费用及回购期利息构成。1.11“回购基数:由BT方工程费用及合同约定能够
21、计入回购基数的其他费用组成。1.12“BT方工程费:包含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费用。1.13“回购期利息:以回购基数减除甲方已支付的回购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00%计算利息,利息计算起点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的中间日。1.14“人民币系指中国法定货币,本合同中双方之间的所有货币活动均按人民币结算。1.15“不可抗力系指本合同订立时无法意料,发生时无法避免并不能克制的事件。1.16“工程总投资系指用于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预留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回购期利息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能够进入工程总投资的费用。1.17“建筑安装工
22、程费系指根据国家有关规范确定的费用,亦称“建安工程费。1.1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系指包含土地征用及房屋征收补偿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研究试验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费、供电贴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人员培训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在内的各项费用。该费用中如有乙方列支的费用,则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计入工程总投资。1.19“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20“工程进度系指包括工程形象进度、工程量、工作量和控制性工程四项内容的综合指标。1.21“规范系指本合同中包括的工程投资、建设标准中引用的国家、部门、行业及地方颁发的规范、
23、规程、标准。1.22“合同段系指招标文件与合同中写明的工作段。工作内容包含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第二条总则2.1本合同双方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甲方应当维护和支持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2.2本项目工程建设部分由乙方负责组织管理团队进行,乙方对本项目的管理、建设、采购等拥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2.3甲方和乙方声明如下:2.3.1任何一方均有权签署合同并按合同履行义务,所有为受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或公司的受权和审批手续均已完成;2.3.2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对双方均具有强迫执行力;2.3.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背任何一方应遵守的任何使用法律或
24、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2.3.4双方均应当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和本项目履行经过中,依法各自获得所有的政府批准、许可、执照、正式并保持其合法有效;2.3.5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从事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经营性活动;2.3.6乙方是本合同建设期间的投资建设方,根据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行使其本项目的建设职能,在向甲方交付合格的工程项目后,有权收取甲方支付的回购价款;2.3.7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届满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2.3.8乙方承诺投入本项目的自有且;合法的资金不少于工程概算总投资的70%,保证建设资金按时投入本项
25、目并知足建设进度要求;2.3.9乙方同意,乙方对于所设项目公司在本合同项下所承当或可能承当的全部义务、责任及一切行为承当连带责任。2.4合同文件的组成及接受顺序组成本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讲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本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2.4.1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假如有2.4.2本合同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会谈经过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4.3中标通知书;2.4.4投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2.4.5技术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资料;2.4.6图纸;2.4.7乙方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2.4.8其他应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乙方往来
26、函件、会议纪要、备忘录和现场签证等。2.4.9甲方有关承诺。第三条项目大概情况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道路工程起点接目前现有309省道,桩号K0+000,终点位于与北环路穿插路口,桩号K0+938.017,设计道路全长938.017米,宽度24米,其中车行道各8.5米,两侧人行道各3.5米,为一块板路幅。项目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工期共个月。第四条投资4.1BT项目总投资确实定4.1.1暂定项目总投资本合同项下,BT方就本项目的投资总金额暂定为元人民币小写:万元。4.1.2BT方工程投资BT方应按知足项目施行的进度计划要求安排资金投入,并接受回购方的监督。在合同履行经过中,随着工
27、程量的变更,投融资额度也存在变更,根据实际变更的情况,BT方必须无条件追加建设投资,且融资利率不变。4.2最终确认的项目总投资最终项目总投资根据建设期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和调整以及按实计算的回购资金的利息确定。4.3融资利率及调整融资利率的调整:在项目回购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如有调整,甲乙双方须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调整之日起进行相应调整。4.4项目投资的;4.4.1甲方为完成前期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建、地勘、设计、造价咨询单位含清单编制、拦标价组价和结算审核等项目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提供足额融资保证,并确保融资到位。4.4.2BT方应确保其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资
28、金;合法,并对此承当责任。4.4.3BT方应根据确定的项目融资方案施行融资,并根据资金使用需求计划将资金投入本项目。第五条项目建设5.1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立项、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批、环评、水保、地灾和矿产压覆、林业保护、文物保护、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建等建设前期工作手续的办理;5.2乙方负责建设期间根据本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但不包括前期工作、规划设计、监理招标等。5.3项目用地5.3.1项目建设用地由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甲方负责完成所有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改、管线建设、用地补偿等事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当。5.3.2甲方的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改、管线建
29、设应分段施行、分段移交以确保乙方的工程建设,如因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改程序的不合法或延误,致使建设用地移交影响施工进度的,由甲方承当相应责任。5.3.3甲方保证在项目建设期内获得所有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权证不包括临时用地或者合法的相关用地手续。5.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造价咨询5.4.1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阶段监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等由甲方依法确定施行单位,故此双方同意,勘察、设计、施工阶段监理单位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应全力配合。因勘察、设计、监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等方面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质量问题、损坏以及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当责任。5.4.2本项目质量监督单位由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
30、进行委托,质量监督单位对本项目进行质量监督。5.5前期工作5.5.1甲方负责本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办理,负责相关前期工作的详细施行。5.5.2本合同项下,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包括临时用地、供电、供水、排水、进出通道、爆破、土石方取弃、淤泥弃方等方面的协调工作。5.6工程开工5.6.1本项目在知足下面开工条件后及时开工:1甲方负责完成征地和房屋征收及其补偿工作,并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场地移交计划及要求)移交给乙方,可知足工程建设需要;2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程开工手续。5.6.2在本合同生效并知足上述开工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协助乙方依法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开工申请,依
31、法获得开工批准。5.7暂停施工5.7.1因甲方原因此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双方应立即协商暂停施工的时间。5.7.2因第三方原因含项目前期未预见到的特殊地质条件或不可抗力导致停工的,工期能够相应顺延。5.8复工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复工通知后,乙方因修复在暂停施工期间在工程或工程设备或材料中的任何损蚀或缺陷或损坏。若此类暂停施工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此种修复的费用由甲方承当;若暂停施工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此种修复的费用由乙方承当;若暂停施工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则已完成且构成永久工程的修复的费用由甲方承当,其余修复费用如临时工程、拟用于工程的材料或设备等由乙方承当。5.9工程延期5.9.1假如
32、由于下列原因,致使本合同确定的工期延误,能够延长本项目工期。1重大设计变更;投资合同篇4甲方:个人身份证号码:乙方:第一条:在乙方对甲方资金承诺保本的前提条件下,乙方将甲方的全权委托资金由乙方投资运作,收益或者风险均由乙方承当1.特征:无风险2.投资条件:投资者为企业或个人,投资金额为_人民币。大写_人民币4.帐户封闭期:_。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1.不承当帐户任何亏损,始终保持投资的初始资金为准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到期之日止,甲方不得要求出金。3.需要配合乙方开通交易平台,乙方会提早一周通知甲方。4.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二乙方1.秉承专业、敬业的原则,投资资金合法合理的进
33、行资金投资运作。2.必须在国家商务部,发改委批准的平台市场进行本金保底投资3.为防止乙方在协议未到期前划转资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资金封存期内,账号等做保密保管措施,封存期后如客户不再续签,可自行修改账户密码即可4.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第三条:协议详细执行规定一甲方于_年_月_日,帐号为_,交易本金为_元人民币,全权委托乙方投资运作。二委托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三假如账户出现盈利情况,则根据本金的2%返给甲方,如缺乏两个点由乙方补齐;假如账户出现亏损,亏损部分由乙方补齐,并且每月支付给甲方本金的2%的费用四帐户结算方式:1.帐户盈亏=期末总金额-初始
34、交易本金元人民币1如账户盈亏为负,则讲明账户在委托期间是亏损的,由乙方承当所有亏损。并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2如账户盈亏为正,则讲明账户在委托期间是盈利的,在此情况下甲方获得投资初始资金_万元整及月_%的分红收益后,账户上其余剩余浮动盈利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五收益支付方式:协议到期后,乙方给甲方支付一共_元人民币,甲方:月结分红每月根据本金比例支付1乙方每月于_号把收益分红2个点)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如账户有盈利直接从盈利部分扣出来六风险及其对应责任:1.甲方不承当任何投资风险。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
35、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协议终止的,乙方不承当责任。由于地震,海啸,雪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无过错且无法防止的外因此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乙方不承当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以减少损失。2.由于乙方违法行为导致投资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追查责任;由于甲方没有履行协议中途出金未完成封闭时间,由此造成投资损失,甲方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及损失。第四条:违约责任1.自协议生效日起,甲方不得提早提出撤资要求,否则所引起的亏损全部由甲方承当。并且乙方有权利拒绝支付甲方2个点的分红投资收益。2.自协议生效日起,乙方不得单方面提出终止协议,否则乙方将
36、支付甲方协议时效双倍固定利率作为补偿。3.协议到期后,若账户上有盈利,甲方要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假如不支付,乙方有权利追查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账户上出现亏损,乙方应该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如不支付,甲方有权利追查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协议的生效期本协议自甲方资金到账之日起生效。第六条:协议的变更、补充及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协议为准。2.协议规定的委托期满,协议同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壹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七条:其他约定1.2.双方如对协议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地方仲裁委员会调解,或由地方
37、法院裁决。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投资合同篇5第一条释义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介入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根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当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主管机关指对基金施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
38、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月日起至当年的月日止的期间。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场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
39、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受上述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40、。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初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初次发行费。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核数师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一般决议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十分决议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41、会计结算日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月日。待分配收益帐户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本基金章程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基金管理规定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计价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近期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第二条本基金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
42、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能够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能够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构成的财产;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经过中所构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下面统称本基金资产
43、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别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根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能够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第三条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讲
44、明书所列施行。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的初次发行费。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基金单位。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当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十分权利。本基金单
45、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假如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受益人
46、如以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能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受益人身份确实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根据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别人。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