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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马铃乡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Microsoft-Office-Word-文档-(2)马铃乡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Microsoft-Office-Word-文档-(2)马铃乡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
2、抓”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特结合马铃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乡党委、乡政府及领导班子成员,乡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
3、及班子成员。第二章 乡党委食品安全的领导责任第四条乡党委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措施;(二)将食品安全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推动食品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乡党委会每年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四)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五)加强各类考核中食品安全权重。把食品安全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所辖行政村、企业的食品安全考核力度;(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宣传教育工作范畴,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
4、育和舆论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七)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设,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活动,发挥企业党群组织食品安全监督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八)支持同级政府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乡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支持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在落实食品安全理念、方针政策、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等重大问题上履职到位。其主要职责是:(一)及时研究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并作出决策部署;(二)按照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的要求,协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涉及食品安全职责分工,并保持相对稳定;(三)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食品安全
5、工作;(四)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一岗双责”制度;(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第六条乡党委班子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一)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二)督促指导分管领域、联系行政村、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第三章 乡政府食品安全的工作职责第七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政府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需切实做好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 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
6、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二)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三)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四)统筹规划本辖区内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五)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类种养殖、贩销大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牵头组织或配合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七)负责推荐、管理、培训和考核辖区内各行政村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八)做好民间厨师
7、登记备案、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做好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演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九)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十)受理群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十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等。第八条乡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担任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发展战略;(二)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
8、程,每月听取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防范较大安全事故工作。每季度向联系县领导汇报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三)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四)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食品安全大检查;(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第九条乡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
9、施,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受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领导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三)每月听取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并主持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四)组织完善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五)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六)受主要负责人的委托,协调、支持、配合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做好分管行政村、行业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第十条乡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10、支持分管食品安全的负责人抓好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定期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二)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食品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整改;(三)分管的行政村、行业领域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组织或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四)食品安全与驻村干部责任挂钩,要认真督促各行政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巡查等工作,并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检查材料。第四章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的责任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食品安全职责:(一)执
11、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建立适应食品安全工作需要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按规定配备保证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每年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证本单位食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四)配合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六)及时、如
12、实按规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七)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职工关于食品安全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全面负责,其他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岗位责任。第五章行政村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第十三条村党支部加强对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二)定期听取、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三)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宣传教育工作范畴,引导广大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四)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第十
13、四条村民委员会对本村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成立村食品安全工作站,负责本村食品安全工作宣传、教育;(二)确定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协助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档案资料;(四)本村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进行劝导和制止,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五条村党支部负责人对本村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是本村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村民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分管主任履行综合管理责任。村两委其他干部对负责领域工作负食品安全直
14、接管理责任。第六章监督落实与相关要求第十六条加强学习培训。各部门和行政村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培训,自觉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第十七条落实责任制。按照职能和属地管理原则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一)各部门、行政村的领导以及具体工作人员要按照职能和分工,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业务工作所涉及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平时工作过程中形成的食品安全检查材料由各部门、行政村自行保管,并复印一份送上级食品安全办公室备存;(二)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应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食品安
15、全管理工作,同时积极报送食品安全检查材料到上级食品安全办公室备案待查;(三)如因工作需要,分管领导或责任人发生变动,由继任人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履行其分管工作或业务工作所涉及的食品安全职责。第十八条加强监督检查。各村、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建立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第十九条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工作例会、检查、暗访、督查、追责问责等制度,开展食品安定期评析和报告。第二十条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村级主职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业绩突出、食品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