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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小学章程 日常工作中越来越离不开小学章程相关资讯,你可能正苦于不知道如何撰写小学章程相关的工作文章,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小学章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溪鹅小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溪小学 学校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村向阳路10号 第三条 学校性质: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小学。 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为六年。 第四条 学校办学宗旨:建设一所校风好、学风正、环境美、设备先进、师资精良、质量上乘
2、、管理一流的等级学校。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目标: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方针,切实打好基础,争创一流学校。 第六条 学校的育人目标: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学会求知、善于创新。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主义公德的意识,集体主义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理能力、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适应环境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第七条 学校校训:和谐 文明 团结 奋进。 学校校风:美 严 勤 实。 学
3、校教风:守法、垂范 严谨、创新。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九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设置教导处、总务处等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党小组,全面负责党务工作。党小组有组长、组员、团员等人组成。 第十一条 学校党小组是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教职工完成党在学校的各项任务的政治核心。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求,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保证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
4、政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和权利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育人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定权。 3、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推荐副校长及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有权对教职工进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4、对国家拨给学校的办学经费及其他经费,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和使用,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三条 校长工作原则: 1、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意见,
5、请党组织提出意见,参与决策。 2、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者,应正确看待,不得阻挠,打击报复。 3、不搞特权,廉洁奉公,不搞以权谋私。 4、努力加强政治思想及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个人素质,率先垂范,深入教学第一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学
6、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可以提出表扬、批评和奖惩建议。 5、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教代会对校长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如意见不能统一,先按校长的决议执行,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十五条 教导处工作内容: 1、负责填好学校的有关表册及整理归档工作,记好行政会记录,记好大事记,安排下发月、周安排。 2、负责学校课外、校外教育,制定学校教育教学、校外教育发展规划。 3、负责质量的监督评估,制定相关制度。 4、组织学校会议的召开,做好会
7、议记录。 5、负责检查学校各部门档案工作,要求各部门各种资料归档及时、规范。 6、处理好学生、家长及教师之间的突发纠纷,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7、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体检,定期召开运动会。 第十六条 政教处负责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及家长学校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 1、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利用德育基地、歌曲、影视、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一升国旗制度。 2、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礼仪常规,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
8、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指挥系统,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班主任进行培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 4、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功能,定期召开少代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5、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自救等教育,严禁发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6、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的评选工作。 第十七条 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总务处设主任一人,全面主持本处工作。 1、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常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建校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
9、的采购工作。 2、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经费、设备、校舍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3、定期对学舍、电路等进行检修和维护,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管理好学生营养餐工作,做好师生饮水、取暖等工作。 6、搞好门卫管理,制定门卫管理制度。 7、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学校报帐工作。 8、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定相应制度。 第十八条 教科室负责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成果管理
10、,为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教科室设主任一人,全面主持本室工作。 1、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育科研指导管理,组织课题论证、申报运作工作。 2、加强对教学流程的关注,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引领教职工整体进步。 3、对学校师生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收集、归档和宣传。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科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学有所长,使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二十条 注重基础、鼓励冒尖、合理负担、讲究方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
11、动手,学会健体。 第二十一条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五爱”教育。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加强德育队伍的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学校德育工作的新经验。 (一)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培养教职工高尚的师德。 (二)对学生进行“五爱”教育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及传统美德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2、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班级建设,提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干部职工的教育水平,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培养良好班风、校风。 (四)学校要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学习成绩排列学生名次,学校不以考试成绩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惟一标准。 (五)学校每年度评选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召开一次德育经验交流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全
13、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教研工作,引进教改成果,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学校在对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三)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教学功能。 (四)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着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智力和特长,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五)学样每年举办一至二次教学竞赛、教学经验论文交流活动,对参赛教师予以鼓励,对竞赛取得优秀成绩者予以奖励。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校组织好考试,认真做好学生考试的分析和统计工作。 第二十三条 建立教学开放日制
14、度。每月18日为全校教学开放日。 第二十四条 坚持领导听课制度。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副校长不少于40节,正副主任不少于60节,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二十五条 学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整班性补课。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选择教材,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更不得兜售或强行搭配其他书籍,不得将编印的复习资料、试题等在学生中推销。 第二十七条 每学期学校根据上级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历。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听课的,一天以上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安排合理的休息时间,学生每天
15、在校内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不超过7小时。 第二十九条 学生的课后作业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时间适合,减轻学生负担,保证学生的休息。 第三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规定,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操、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开好春秋运动会和小型体育竞赛活动。 第三十一条 学校抓好美育工作,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学科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利用课外、校内兴趣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三十二条 学校抓好劳动教育,培养学生从小开始爱劳动的习惯,树立劳动观念和劳动人民的感情。 第
16、三十三条 指导好学生课外、校外活动,与学生家庭、图书馆等校外活动机构联系,开展有益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学生和学生家长工作,防止学生流失。任何人不得歧视差生,不得淘汰或变相淘汰学生。 第四章 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三十五条 学校招收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外地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六条 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三十七条 严格管理学籍,专人负责,每学期进行两次学籍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五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工作 第三十八条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
17、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设有专职校医,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体检。 第三十九条 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等都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 第四十条 不断改善学生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校医定期举办卫生常识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一条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治安、消防、交通、卫生、建筑和集体活动等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定好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校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定期检查总结。 第四十二条 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
18、施,保障师生安全。班级外出要经校长批准,学校组织外出报请市(县)教育批准。 第六章 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四十三条 发挥学校自身优势,组织学生开展以服务、宣传为主的文明活动,为社区的文明建设服务。同时,建立社会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作用,使学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时,了解、认识社会。 第四十四条 在校长的带领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家教工作。 (一)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使其了解学校的发展及工作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 (二)成立家长学校,以教学年级为单位,成立家长教学班,采取六年制方式,学生入学家长入学,学生升级家长升级,学生毕业家长毕业。每学期至少开两次
19、课,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掌握教学方法,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三)每常年开展一次家长教育经验活动,评选一次“好家长”。 (四)办好“家长小报”,建立“家长学校”联系卡,及时沟通信息。 (五)教师做好家访工作,开好家长座谈会。 第六章 教师和学生 第四十五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逐年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支持鼓励从事教
20、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第四十八条 学校每学年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励的依据。 第四十九条 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者;管理工作突出者;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异者;见义勇为、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者;为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成效显着者;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条 对违反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的教职工,视其情节轻重,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行
21、政处分。 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十一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我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十二条 学生享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发展个性特长。 第五十四条 学校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活动。 第五十五条 对全面发展的学生,学科竞赛成绩优异者、思想品德高尚、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的典型人物,见义勇为,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者,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学校给予奖励。 第五十六条
22、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在对学生进行相关处分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以修订。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有相抵触的一律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鹅溪小学。 篇2:浦袁小学章程 序言 杭州市浦袁小学位于钱塘江、富春江和浦阳江三江汇合之滨,创
23、建于1928年(民国17年),始称“普宁小学”。1955年改名为“新宁小学”,“*”期间又改称 “五一小学”,1978年正式命名为杭州市浦袁中心小学。1998年从浦袁街易地到兰溪口村1号新建。2022年进行了扩建和对各村小的撤并,2022年学校成为西湖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更名为杭州市浦袁小学。现占地面积40876平方米,建筑面积21400平方米,可以容纳浦袁地区近2000名的儿童入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杭州市浦袁小学,英文表述为 Hangzhou Yuanpu Primary School;住所地址为 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兰溪口村1号,邮政编码为 310024;注册域名和官方网址* 第三条 学校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举办,经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学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西湖区教育局划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6至12周岁义务教育小学阶段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48个班级,总体不超过2160人。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
25、学校文化 第五条学校办学理念:让每一位师生绽放生命的美丽。 每一位孩子都有自己独有的潜能,教育正是激发学生这种潜能,让他们能绽放出自己生命的成长之美;而教师在这过程中体现了自身生命的价值和智慧之美;学校将以美善相谐,美人之美,各美其美贯穿教育的始终,彰显文化之美。 第六条学生培养目标是:健康 乐学 宽容 博爱 在学校接受完整的六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在达成国家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各项目标的基础上,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身心健康,个性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积极上进的学生。 第七条学校精神 (一)学校以“至真 至善 至美”为校训,以“自主合作 勤问敏行”为学风,以“尊重赏识 勤业善教 ”为教风,以“务实
26、进取 团结”为工作作风。 (二)学生誓词:我是浦袁小学的主人,我爱自己的学校。在此我宣誓:我铭记至真至善至美的校训。我要像小金鲤一样自强不息。我健康,我快乐,我勇敢,我创新,我是新时代最美的小学生。 (三)教师誓词:我是浦袁小学的一员,我爱自己的学校。在此我宣誓:我铭记至真至善至美的校训。我愿把自己的一生贡献给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者的全部义务。我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权利,平等对待所有学生。用欣赏的眼光相伴他们成长,激发他们的真、善、美。勤业善教,为每一位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 第八条 学校以“浦袁”两字的首个拼音字母“Y、P”变形而成的浪花图案为校标,以图案加圆形中英校名围绕组成的图
27、案为校徽,以小金鲤为学校吉祥物。校报:小金鲤。 第九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28、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浦袁小学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浦袁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
29、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教职工(代表)大会享有下列职权: 审议学校章程以及发展规划等学校重大规章。 审议和通过与全体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审议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年度经费决算方案。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发展需
30、要设置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为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
31、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并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
32、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
33、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全员参与的一体化德育管理。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全员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德育为先的工作理念,构建至善至美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
34、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第二十三条学校实行“小组合作+竞争”的班级管理。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相信学生能行的理念。班级实行正副班主任管理模式,负责班级管理日常事务。班主任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家长会,每学年不少于一次的家访。 开展以“小组合作+竞争”的班级管理,通过小组管理的形式,让学生在小组的合作与竞争中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形成优秀的班集体。 第二十四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根据学校地域特色和师资能力建设有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教师是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的主体。 第二十五条
35、学校根据学生的兴趣和教师资源设立若干校内社团,社团活动既是校本课程的实施平台,也是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的重要途径。 社团由学校教导处管理、考核,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社团展示,结合学校特色创建特色社团。学校鼓励志愿者或聘请专业人才来校担任社团辅导员。 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规范特色”的教学管理。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重视强化教师教学质量意识,树立以文化素质为核心的全面、和谐发展的教学质量观,团结协作,努力向教学有特色,学生发展有特长方向发展。 学校不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重视课程的过程
36、管理和评价,课程考核成绩计入学生成长手册。 第二十七条积极实践生本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探索小组合作,分层指导,多元评价的课堂教学。促进每一个学生参与学习,实现学生学习能力的发展。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等学习方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实施以激励性为核心的课堂学习评价,注重过程性评价。 第二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每月开展一次体育联赛。每年四月最后一周为学校体育节。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卫生工作。 学校
37、建立资源教室和心理健康辅导室。开展心理健康个案辅导,完善心理健康值班制度。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教师应进行专门的培训,取得心理辅导C证以上资格。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艺术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通过校园环境、日常艺术课、及业余艺术活动和学校艺术节,创造艺术教育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素养。每年5月份的最后一周为学校艺术节。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科技教育的法律规章,通过校园环境、科学课程,每年9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科技节。 劳动教育作为“学会自理和责任心”成长目标的课程,渗透到学校生活的各个方面。建立劳动教育课程内容,教育学生尊重劳动成果,尊重学校的服务岗位的教师员工。人人有自己的劳动岗
38、位。建立校外劳动教育基地,通过劳技课提高学生的劳动技能。 第三十条学校成立信息技术发展指导小组,开展信息技术素养提升的培训研究,指导教师开展现代信息技术对提高教学效率的整合研究,实现校园环境宣传数字化,教师办公网络化,管理服务信息化。 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整合,每学期开展对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不断推进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环境下的校园建设,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第三十一条学校确立科研兴校的战略,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落实科研兴校战略,根据学校发展品牌定位
39、,开展系统的课题研究。绽放美丽为教科研通讯,定期刊发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等方面的各项重要资讯、成果、心得。 第五章学生 第三十二条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西湖区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服务区内和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第三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
40、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四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第三十六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手册,对学
41、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十七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着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八条学校对路途较远或家长无法白天照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营养午餐,餐费自理。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资助。 第四十条学校建立学生少先队大队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
42、、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
43、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六章教职工 第四十三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将按照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不断调整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四条学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
44、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五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