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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学院基建处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学院基建处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负责基建处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每月初向学院领导上报基建处月工作计划及上月工作小结。 三、检查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 四、协助建设办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并为签定建设工程合同提供决策意见。 五、代表学院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单位协调与沟通。 六、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对施工图纸会审、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并参与“四控二管一协调”工作。参与工程实施过程中审核工程进度款及竣工结算款的支付工作。 七、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及工作业绩的考核
2、。 八、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院长报告工程实施情况。 篇2:学院基建处工作职责 学院基建处工作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框架内容 基建处 1、大型基建项目 (1)协助做好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 (2)负责建设项目的报建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和造价控制工作; (4)负责基建项目的决算; (5)负责基建项目工程款的结算; (6)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基建维修 负责协调组织施工方对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或因施工问题导致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3、零星工程 (1)负责学院零星工程的立项、预算、施工合同拟定; (2)负责学院零星工程的预算; (3)负责学院零星工程
3、的验收; (4)负责学院零星工程的决算; (5)负责学院零星工程款的结算。 篇3:学院基建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基建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基建处是学院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主管学院修缮工程立项方案的报批及质量管理等工作。为了规范化地开展各项工作,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设工程管理工作 (一)项目准备阶段 1、参与拟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研讨工作,协助工程地质勘察单位现场勘察工作。 2、协助建设办进行拟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协助建设办进行拟建项目的合同签定工作。 4、负责拟建项目施工现场路通、水通、电通及施工现场平整工作。 5、负责到相关
4、的政府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 6、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7、复核并确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复测结果。 8、熟悉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总工负责组织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工作。 9、审定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人员名单等。 10、在项目开工前15日向学院报施工准备计划书,详细报告项目开工准备工作情况,并向建设办提报项目甲供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书,确保拟建项目如期开工。 (二)项目施工阶段 1、项目的质量控制 (1)甲方代表应参与所有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及办理相关签证工作。对关键工序及
5、关键部位应实施旁站监督并做好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 (2)甲方代表应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相关数据,会同总工程师 原始凭证。凡涉及到造价变更或延长工期的签证均应加盖学院基建处公章。 (3)检查并确认施工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表观质量及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必要时可现场抽取试件进行复验。甲方代表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甲方代表负责甲供材料在施工方使用前10日向建设办提报使用材料清单。甲供材料到工地卸车前,甲方代表应依据建设办所提供的品质验收。验收合格即可通知
6、仓库保管安排人员卸货到工地合适的位置,如材料验收不合格,应通知建设办采购人员来现场善后处理。 (5)甲方代表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等要求进行施工。如在巡视或参与验收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下达局部整改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甲方代表应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应定期检验,不定期地进行抽验,确保度量资料的准确。 (7)甲方代表应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的持证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设备等情况。收集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并即
7、使整理归档。做好每天施工现场情况的记录工作,每月末应将施工日志报分管院长审阅。 2、项目安全控制 监督施工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要求施工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于因施工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项目进度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总工程师应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并报分管院长阅示。 (2)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如发生工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3)总工程师应建立工程进度台
8、帐,校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向学院分管院长及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等。 4、项目造价控制 (1)预算工程师负责施工单位申报的月计量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量,不超计、不漏计,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证。 (2)预算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工程变更签证并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格及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原则上不得超额付款,不得提前付款。预算工程师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特殊情况应提前征得学院建设领导小组或董事会的同意。 (3)预算工程师应认真核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资料和协助审计事务所进行竣工结算工作,会同总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文件。 (4)预算工程师应收集并整理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并按要求上交学院档案室。 5、项目竣工验收 (1)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负责组织项目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发现存在的质量缺陷等要求施工及时整改,对存在质量缺陷的部位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总工程师有权拒绝组织竣工验收并发函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返工。 (2)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总工程师负责签署项目竣工验收的各种文件,指定专人办理项目竣工备案等工作。凡经备案的工程,其相关资料应及时上交学院档案室。 + 展开范文.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