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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天河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年度考核相关资讯,但很多人写作年度考核相关文章时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天河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河天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全面了解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改进和完善学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学年的考评结果并结合平时的业绩表现,作为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调配岗位、获得奖励、晋升及培训的依据。 二、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三、考核原则 1、通过考评,全面评价教职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状况与存在的不足,表彰和鼓励成绩优秀的员工,并使大家获得极积向上的
2、动力。 2、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学校管理,发表自己的意见。 3、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实行自我评价与学生评议、部门评价及员工互评相结合。 四、考评时间 学校定于每年5-6月份定期进行学年考评,考核教职工本学年的工作情况。 五、考评内容 考评的内容见教职工考评表: 1、教学人员适用教学人员工作表现评估表 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生评议) 2、班主任适用教学人员工作表现评估表 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生评议) 班主任工作评议表(学生评议) 3、教辅及后勤管理人员适用 教辅及后勤管理人员工作表现评估表 4、生活指导老师适用 教辅及后勤管理人员工作表现评估表 生活老师工作评议表(学生评议) 六、考评形式和办法 1、考
3、查教职工对本岗位工作职责的认识情况 2、员工自评 3、学生评议 4、员工互评 5、上级评价 七、考核程序 1、学校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制定考核方案,发出员工考评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2、组织学生对教学老师、班主任、生活老师进行评议。 3、考核对象进行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部门准备考评意见。 3、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办公室,办公室依考核办法综合对考评对象的评价。 4、两类评估表的总分为150分,依此可划分优、良、合格、不合格等定性评语(150-135为优、134-120为良、119-105为合格、104以下为不合格)。最后根据各方面的综合评价确定考评结果
4、。 5、考评结果将根据情况反馈给教职工个人,并交换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工作计划与具体改进措施及下学年的工作目标; (4)对学校发展的建议。 八、考核结果及效力 1、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反馈,并留存于员工个人档案。 2、学校办公室根据最后综合的结果,分别提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建议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对考核成绩特别优秀的人员分别进表彰、奖励。 3、对不符合学校要求的人员并结合平时工作的表现,根据学校的需要,提出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对工作成绩欠佳的人员提出改进的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 九、计划设立奖项 1、先进工2、优秀班主任3、优秀生活老师 4
5、、管理育人奖5、管理能手6、教学能手 7、工作积极分子 篇2:江南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南江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雨湖区教育局关于教师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南江小学全体教师。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现实表现; 能:指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效果和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情况。 三、考核标准:
6、1、考核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教师总人数的13以内。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敬业爱岗,师德师风优良,热爱学生,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和改革,各项工作成绩显着。 - 合格: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师德师风好,关爱学生,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
7、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能参加教学科研和改革,工作效果好。 - 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无体罚学生行为,在工作中有失误,但无较大责任事故,参加教研工作不够主动。 - 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成立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行政人员、年级组长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年终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学期结束进行考核。年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12 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年
8、终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 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年终考核。 - 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 一年内请病假(公伤、计划生育假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 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 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 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 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学期考核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为主,记载
9、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2、年终考核。由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汇报一年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再由群众评议,定出等次并填入“所在部门考核意见及结论”栏内。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填入“单位考核意见及结论”栏内。 3 、校长对教师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
10、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合格”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学校报区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对不合格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学校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交教育局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称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2、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 学校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 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3、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合格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 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在3个月内调换工作或缓聘等处理
11、。 - 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我校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学校校级领导、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区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本方案从二八年起实施,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 篇3:邵东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东邵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职工考核制度,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好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凡在职在岗教职工均系考核对象。共分四大系列,一是高考文化科目专业技术人员,二是非高考文化科目专业技术人
12、员,三是非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工人。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学识水平、劳动纪律、工作总 量、教学教研常规或工作表现、工作绩效等八项。 三、考核方法 (一)通过目标管理对考核内容的前三项实行定性考核,后五项实行定量考核,重点考核其在考核年度内(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二)考核前,凡被考核对象均应填写东邵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东邵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自评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两表、规定时段内的获奖原始证件及有关资料,逾期未交者视为可放弃优秀资格评选。 (三)各系列人员具体考核计分办法 1、高考文化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的考
13、核 按本方案第四条“记分标准”计算出基本得分后,再根据其有关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按第五条加分标准计算加分,最后计算总得分。 2、非高考文化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1)由考核主管部门组织学科组内互评,根据组内总人数按文化科目师平分划分等级的方法确定一、二、三等各等的指标数,组内每一个人给所有人按规定指标数定等,一、二、三等分别用A、B、C表示,一等记60分,二等记50分,三等记40分,计算每个人的互评平均得分。 (2)由考核主管部门组织全体行政领导和年级组长以上述同样的方法给每个人定等,并计算每个人的平均得分,两块平均分的平均值为该教师的最后绩效得分。 (3)按本方案第四条评价记分标准计算出基本
14、得分后,再根据其有关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按第五条加分标准计算加分,最后计算总得分。 3、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1)由考核主管部门组织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分系列述职,全体行政领导、年级组长听取述职; (2)先根据参加考核的总人数划分出三等的各等指标数,一等记分区间为90-100分,二等记分区间为80-89分,三等记分区间为70-79分,全体被考核人员进行互相评价记分,全体行政领导和年级组长对被考核人员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进行评价记分,两块记分分别去掉两个最低分和两个最高分后计算平均分; (3)取两块平均分之和的平均分再乘以60%为其绩效得分; (4)按本方案第四条评价记分标准计算出
15、基本得分后,再根据其有关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按第五条加分标准计算加分,最后计算总得分。 4、工人的考核 同三(三)3(1)、(2)计算出两块平均分之和的平均分为其最终年度考核分。 四、记分标准 (一)学识水平:5分 达到合格学历且当年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达标者记5分,任一项不达标者扣1分。 (二)劳动纪律:10分 出满勤记10分。学校统一上班期间请事假(含教工大会、教研活动)每天(次)扣0.5分,请病假每天(次)扣0.2分,旷工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1分,教工大会或教研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10分。分部门按月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办公室公示,计入考核。 (三)工作总量:5分 满量或超工作量记5
16、分,未满工作量的记4分,组织照顾未满工作量的不扣分。 (四)教学、教研常规:20分 1、教学常规:10分 由教务处制定专门方案对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分学期考核,并评定为A、B两等,其中A等占30%,记10分,B等占70%,记8分。两学期的平均分为其教学常规得分。 2、教研常规:10分 由教科室制定专门方案对教师的教研常规进行分学期考核,并评定为A、B两等,其中A等占30%,记10分,B等占70%,记8分。两学期的平均分为其教研常规得分。 (五)工作绩效:60分 1、 高考、学考、全县(校)统考和班主任工作量化结果:以年级备课组为单位均分为一、二、三等。一等记60分,二等记50分,三等记40分。
17、2、高考、学考、统考师平分划分等级办法: 若2人任教,第1名记一等 95,第2名记二等90;3人任教,第1名记一等,第2名记二等,第3名记三等;4人任教,第1名记一等,第2、3名记二等,第4名记三等;5人任教,第1、2名记一等, 第3名记二等,第4、5名记三等;6人任教,第1、2名记一等,第3、4名记二等,第5、6名记三等;7人任教,第一、二名记一等,第三、四、五名记二等,第六、七名记三等;8人任教,第1、2、3名记一等,第4、5名记二等,第6、7、8名记三等;9人任教,第1、2、3名记一等,第4、5、6名记二等,第7、8、9名记三等;10人任教,第1、2、3名记一等奖,第4、5、6、7名记二
18、等,第8、9、10名记三等,11人任教,第1、2、3、4名记一等奖,第5、6、7名记二等,第8、9、10、11名记三等,以此类推分等。 3、班主任工作按50%的绩效计入考核,依据其量化记分排名,参照学科师平分划等的办法分为三等,第一等记60分,第二等记50分,第三等记40分。教学师平成绩等级得分和教育管理等级得分之和的平均值为教育教学绩效总得分。其中只担任班主任未上课者,教育按班级量化定等记分,其他管理工作按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定等记分,两块记分的平均值为最后绩效得分。 4、行政领导评优保持一定比例,教学工作部分按实际定等记分,管理工作部分由校长组织有关人员考核记分,两块记分
19、的平均值为其绩效总得分;校长由县教育局进行单列考核。 五、加分办法(总加分不超过12分) (一)论文或新闻报道加分(总加分值不超过6分) 同一篇文章若有两人署名,第一署名占三分之二,第二署名占三分之一;若有三人署名,第一署名占二分之一,第二、三署名各占四分之一,以此类推。 1、发表文章加分: (1)发表在国家级党报党刊、主流教育类报刊杂志、教育网上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每篇记4分(500字以下记3分,论文记3分),若为头版报道另加记1分; (2)发表在省级党报党刊、主流教育类报刊杂志、教育网上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每篇记3分(500字以下记2分,论文记2分),若为头版报道另加记1分; (3)发表在市级
20、党报党刊、主流教育报刊杂志、教育网上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每篇记2分(500字以下记1.5分,论文记1.5分),若为头版报道另加记1分; (4)发表在县级党报党刊、主流新闻媒体、教育网上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每篇记1分(500字以下记0.8分,论文记0.8分),若为头版报道另加记1分; (5)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教辅类报刊杂志上的论文每篇记0.5分,习题解答、一题多解等非论文不计分。 2、评奖论文加分: 省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2分,三等奖记1分; 市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 记0.8分,三等奖 记0.6分; 县级:一等奖记0.6分,二等奖记0.4分。 (1)只限于从学校起逐级推评、经县教科所
21、认定的评奖论文方可加分; (2)若为案例或单一教案获奖,参照同级别论文降一等加分,同一篇论文只记最高层次得分; (3)省级获奖论文加分不超过3分,市级不超过2分,县级1 分。 (二)学生竞赛加分(学生在高考中能加分的获奖项目,相关教师加分只受最高 总加分限制,其它竞赛加分总值不超过4分) 1、享有高考加分的各类学科比赛: 国家级奖记6分,省一等奖记4分,省二等奖记3分,省三等奖记2分。 2、非高考加分的学科竞赛、机器人A类比赛、因获奖而能直接获得高考自主招生资格的比赛项目、艺体比赛: 国家级及省一等奖记2分,省二等奖记1.5分,省三等奖记1分,省优胜奖、市一等奖记1分,市二等奖记0.8分,县一等奖 记0.5分,县二等记0.3分。 (1)艺术、体育比赛集体获奖按上述标准的三倍记分,该项总加分不超过6分; (2)学科夏令营、冬令营竞赛,机器人B类竞赛获奖,按五(二)2款标准折半记分。 3、其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的学生参赛获奖,按实际组织级别参照五(二)2(2)款标准记分,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未经学校逐级推选参赛的获奖一律不计分。 4、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发表习作、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的征文赛,按五(二)2(2)款标准降一等记分,未评等级的获奖按相应标准最低等次记分。 (三)教学比武、教案加分 第 24 页 共 2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