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法期末考试重点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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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行政法期末考试重点总结行政立法行为 : 是指国务院、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制定行政法规或规章的行为;行政事实行为 :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不易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力义务为目的进行的活动;确定力 :已生效的行政行为具有行政主体方和行政相对人方都不得任意转变的法律效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生效,就具有不再争议、不得更换的效力;执行力: 生效的详细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行政裁决: 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依据法定程序,对公平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亲密相

2、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详细行政行为;行政法的特点: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并且调整的是行政关系;行政法的渊源:1 宪法2 法律3 行政法规4 地方性法规5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 行政规章7 国际条约和协定8 法律说明合法行政原就(一)位置:首要原就,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区分的主要标志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1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二)依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政原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行政制度上的延长,对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性;行政机关的打算必需守法两层含义:人民代

3、表大会制度确定了国家行政机关1.法有规定时,不得违法,包括积极违法和消极违法;(超越职权、违反程序、消极不作为等)2.法律无规定时,不得做损害相对人的行政;无法律无行政,法无规定即禁止;两项内容:法律优先:行政立法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法律保留:宪法或宪法性法律将某些事项保留给立法机关,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进行规定;而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除非有法律的授权;合理行政原就 :(一)含义:合理行政原就的主要含义是行政打算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特别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二)内容1.公正公正原就;要公平对待行政治理相对人,不偏私、不鄙视;2.考虑相关因素原就;3.比例原就;行政机关行为的

4、目的和手段之间要确保必要性和适当性A 合目的性原就;是指所实行的措施必需能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目的之达成;B 对当事人损害最小原就;是指在合目的性原就已获确定之后,在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纳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形下,应当采纳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C狭义比例原就; 手段应按目的衡量,得的利益;即任何手段所造成的损害应轻于或小于达至目的所获派出机关有 :行政公署,区公所,接到办事处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与行政机关托付的组织 1. 对象不同,被授权组织必需是治理公共事务的非国家机关组织,行政托付的组织包括其 他行政机关和组织;2. 所行使的行政权力来源不同;名师归纳总结 行政机关托付的组织的

5、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托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法第 2 页,共 16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3. 行使行政权的方式不同;行政机关托付的组织基于托付取得的行政权不能独立行使,必需以托付机关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4、承担责任的不同,被授权的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法律责任,被托付的组织由行使行政权力的名义机关承担法律责任;5、法律位置和行为的后果不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做被告或被申请人;而行政机关托付的组织不行以各项法律制定的主体1

6、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国务院2 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特设直属机构,事业单位3 地方政府规章制定主体:国务院直属机构,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务院直属省级政府,省会或者自治区首府所在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经济特区 4 地方性法规制定主体:地方各级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有关机关备案: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以下规定(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

7、定的地 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 院备案;(三)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四)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五)依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打算规定的机关备案;总结:部门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 同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8、;较大市政府的规章分别报国务院,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1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详细行政行为的废止:1.废止的缘由合法但不再适应新的客观需要(1)法律依据被有权机关修改、废止、撤销(2)事实依据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复存在(3)法律成效已成完成,2.废止的后果 自废止之日起丢失法律效力;对无过错的相对人赐予补偿详细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分:1 对象:详细行政行为的对象具有特定性,是针对特定对象、特定事项做出的;而抽象行政 行为的对象就具有广泛性,具有普遍的约束力;2 反复适用:详细行政行为的适

9、用是一次性的;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反复使用;3 对相对人权益的影响:详细行政行为的作出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益,形成法律关系;而抽 象行政行为作出后,并不肯定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益,有些需要通过作出详细的行政行为;4 是否可诉: 行诉法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起诉; 而对于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打算、命令等 抽象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的特点:1 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 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 3 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4 是对一般禁止的解除 5 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6 是一种过程性,连续性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10、限: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1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一)常常性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设定主体:1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律的设定 2 国务院以行政法规设定 3 省级、较大市人民政府已地方性法规设定 设定规章:实行上位法优先的原就,即上一个等级没有设定的,下一个等级才可以设定(二)临时性行政许可的设定 设定主体:1 国务院必要时以打算的方式设定 2 省级政府以规章的设定 设定规章:1 国务院设定的临时性行政许可,终止:即在其实施期届满后自然终止,转化:国务院应及 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或

11、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将其转化成常常性行政许可;2 省级政府设定的临时性行政许可:通常情形下实施期限为1 年,实施满 1 年需要连续实施的:转化,即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将其转化为常常性行政许可;(三)行政许可设定的禁止事项 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虽然有权分别设定常常性许可和临时性许可,但是不得设定以下 三项许可:1 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资格、资质的许可 2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许可3 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供应服务,入本地区市场的许可;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均可对上位法已设定的许可事项进行详细化规

12、定,但是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也不得违反上位法的其他许可条件;行政许可的撤销:(一)缘由:1 许可机关违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2 被许可人违法:欺诈或贿赂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1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二)撤销主体:1 许可机关自行撤销 2 许可机关的上级机关撤销,包括一级政府的上级政府;3 被越权的法定行政许可机关撤销(三)撤销情形:1 被许可人违法,应撤销,被许可人的缺失不予赔偿 2 许可机关违法,可撤销,

13、被许可人的缺失应赔偿 3 二者共同违法,应撤销,被许可人的缺失不赔偿(四)法律责任1 尚未取得许可的申请人责任:其隐瞒有关情形或供应虚假材料申请许可的 :不予许可;警 告,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生健康、 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许可,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2 已经取得许可的被许可人的责任:其以欺诈、 贿赂等不正值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撤销许 可;依法赐予行政惩罚;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许可,在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撤回:1 条件:许可已生效 为公共利益需要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或者 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2 后果,因撤回给公民、法人或

14、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缺失的,行政机关应当赐予补偿;行政许可的注销:缘由在于行政许可终止,可因违法终止,也可因合法终止 许可期满未续 主体丢失才能 撤销撤回吊销 不行抗力一事不再罚原就:概念: 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次以上的行政惩罚; 一事:同一个违法行为只能惩罚一次, 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赐予两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1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不再罚: 假如一个违法行为仅违法一个法律规范,只侵害一个详细的社会关系,就只能赐予一次行政惩罚;如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并侵害两个以

15、上的社会关系,就显现了行政违法行为的法条竞合,有关机关应分别作出惩罚打算,只是不得作出两次以上同类型的行政惩罚;责令改正: 当事人在被惩罚后,假如违法行为具备即时订正条件而不订正的,行政机关可以再次惩罚;惩罚时效 :违法行为 2 年内未被发觉,不再惩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治安: 6 个月,税收: 5 年)起算: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有连续连续状态的,从终了之日起;当场收缴罚款:1.当场作出的,罚款20 元以下的罚款,(治安治理惩罚规定50 元以下的);2.当场作出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罚款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留意:当场收缴的

16、,必需出具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否就,当事人有权拒绝;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 应自抵岸之日起日内交至行政机关,银行;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行政机关应当在日内将罚款缴付给指定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治理过程中,为禁止违法行为、掌握危急扩大或在紧急、危急等情形下,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临时性限制,的行为;间接强制执行:或者对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临时性掌握是指执行机关通过间接方法强制法定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执行方法;又可分为代履行和执行罚代履行: 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行政打算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当事人

17、履行义务,并向当事人收取必要费用的执行方式;如拆除违章建筑;执行罚: 指强制执行机关通过使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人承担新的连续不断的给付义务,促使其履行义务的执行方法;如加惩罚款和滞纳金;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1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打算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法治要求行政机关的一切权力都必需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授权,行政强制执行权作为一 种较为严格的行政权,也必需源于法律的规定或授权,法律没有

18、规定应予强制执行的,即使 相对人没有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也不得擅自强制执行;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打算的行政机关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打算的,行政机关可实施间接强制,间接强制不能实现目的的,法律规定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直接强制,没有强制执行权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自知道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有关规定超过日的,从其规定;申请期限的延长:不行抗力和正值理由耽搁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排除之日起连续运算 行政复议的打算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打算,法律规定少于 60 日的除外,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 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19、 30 日)行政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的范畴 确定列举:1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否定列举:国务院全部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以外的其他文件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议的对象;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制定规章的机关所制定的规章以外的文件可以作为申请复行政复议的管辖也实行条块结合的制度,除实行全国垂直领导的部门外,原就上答应申请人挑选向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一)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1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

20、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一般情形: 申请人可以向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政府的主管部门申请行 政复议; 例外: 对实行全国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只 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而无权进行挑选: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治理;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做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挑选向该部 门的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是: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地税、国土资源 等领域;(二)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对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以外

21、的地方各级政府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上一级地方政府是行 政复议机关;对省、 自治区政府依法设立的排出机关(行政公署) 所属的县级政府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 不服的,而提起申请的兴这个复议机关,应当是行政公署;(三)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向作出该详细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打算不 服的,可起诉,也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为最终裁决)(四)其他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行政复议机关;由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别申请人时,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

22、为行政复议机关;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是派出机构在依据法律、法规、 规章的授权形式行政权力的时候;而在排斥机构受托付的情形下,该派出机构不是被申请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时,由直接治理该组织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时,机关;由他们的共同的上一级行政记挂为复议连续行驶被撤销行政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由连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行政复议打算

23、;执行性自然资源确权打算的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省、自治区、 直辖市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的土地的打算,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土、矿、水、森、山、草、荒、滩、海等自然资源的全部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打算为最终裁决,申请人对此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为:省级政府管辖竞合的处理收到申请的时间由先后次序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1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同时受到的,由收到申请的复议机关在日内协商确定,由其中一个行政机关受理 协商不成的, 由共同的上一

24、级行政机关在日内指定其中一个复议机关受理;协商时间 和指定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不同点:性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兼行政性司法性司法性受案范畴详细、抽象 /详细 /审查范畴全面审查合法性处理权限宽:撤销、变更窄:有限的变更程序不同但,是非最终的但,是最终的一级、书面二审终审、开庭审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连接关系:一、完全挑选: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1.只能选一个,不能同时进行 2.改选的机会只有一次;3 复议诉讼连接 维护 起诉原行政行为,以原行政行为机关为被告 变更 起诉复议行为,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不予答复的:对不

25、作为不服的,起诉复议机关,对原行为不服的,起诉 原行政机关;二、复议前置:必需先复议、对复议打算不服的,才可诉讼;维护 起诉原行政行为 变更 起诉复议行为 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不予答复的可诉其不作为;撤回复议申请,不得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1. 认为行政机关侵害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全部权、使用权的,应当申请复议;2. 税收争议,先缴税,然后可以行政复议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1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3. 国家安全法规定,对拘留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4. 商标、专利申请纠纷,可以

26、复议(专利法第41 条( 3 个月)、商标法33 条( 30 日5. 对审计打算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三、挑选终局:可复议、也可诉讼;特点1.只能挑选一个,不行同时进行;2.改选的机会只有一次;但如挑选复议,就复议打算为终局的,不行再起诉;3.与完全挑选的区分在于:复议机关作出打算后,不得起诉;4.只有法律才可以规定挑选终局;类型(1)对中国人出入境治理中的拘留(2)对外国人出入境治理中的拘留、罚款打算()省级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对自己做的详细行政行为的复议打算(复议法 14 条),4 复议终局:只能复议,且为终局只有一种情形: 依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

27、征用土地的打算, 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全部权或者使用权的 行政复议打算为最终裁决;行政诉讼的受案范畴:确定列举式:行政惩罚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许可 侵害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发放抚恤金的行为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 其他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行政裁决 行政确认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1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行政检查 行政合同 准行政打算:受理行为、通告行为 司法说明和其他法律规定可以起诉的案件:行政行为侵害公民公正竞争权的案件 国

28、际贸易行政案件 反侵销行政案件 反补贴行政案件 否定式列举:国家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终局行政打算行为 刑事司法行为 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行政调解,仲裁行为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重复处理行为 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司法说明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案件行政诉讼的管辖:1.主管和管辖 主管:法院系统与外部之间的关系 管辖:法院内部之间的关系 2.特地法院与人民法院的分工(1)行诉法说明第 6 条第 2 款:特地法院、人民法庭、(民庭、刑庭)不审理和执行行政 案件名师归纳总结 (2)( 2001 司法说明):海事法院有行政案件管辖权第 12 页,共 16 页- - - -

29、-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管辖:法定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裁定管辖:指定管辖;移动管辖;管辖权的 转移级别管辖情形(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二)中级法院受案范畴:1.被告高级 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政府(以县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留意( 1)县级以上政府而非政府职能部门(2)除外情形: A 仅限于县政府,B可以除外,而非应当 2.被告特别:专利行政机关、中心商标部门、各级海关、证交所 3.人数众多:重大共同诉讼、重大集团诉讼 4.涉外案件:重大涉港澳台外案件(含国际贸易案件、部分反倾销案件、

30、部分反补贴案件)(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包括反补贴、反倾销、国际贸易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 全国范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案件(包括国际贸易案件)1.当事人认为重大复杂、或者基层法院不相宜审理的,可以向中院起诉中院三种处理;第一,自己审(管辖权的转移)其次,指定辖区内其他基层法院审(指定管辖、异地管辖)第三,告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起诉;地域管辖:一般原就被告所在地管辖一般案件复议维护案件挑选管辖复议机关与原机关所在地复议转变案件 (转变事实证管辖据;转变规范依据;撤销或变更原行为结果)名师归纳总结 原被告所在地管辖限制人身自由案件(原告所第 13 页,共 16

31、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在地包括户籍地、常常居住 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专属管辖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案件开庭审理方式:庭审方式:行政诉讼一审程序必需开庭审理,并遵循以下原就:必需实行言辞审理方式 以公开审理为原就,除涉及国密,个隐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一律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安排 一、被告的举证责任:1.被告对做出的详细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据以作出被诉详细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被告及其代理人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不得自行收集证

32、据,否就法院一律不予采信 、被告怠不举证的补救,第三人可以向法院供应,无法供应的,可申请法院调取,法院在 当事人无异议,但你涉及国利,公利,他人法益情形下,可依职权调取;如其供应的证据能 够证明行政许可行为合法的 二、原告举证责任的范畴:1.供应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一般案件 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存在 证明利害关系存在 证明在起诉期限内,但被告认为原告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其他条件(例如复议前置)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告是认为详细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详细的诉讼恳求和事实依据;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4 页

33、,共 1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2.不作为案件 证明曾向行政机关提出过申请的事实 但例外: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值事由不能供应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做出合理 说明的;3.证明因受被诉详细行政行为侵害而遭受缺失的事实 4.有权益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在行政赔偿案件中,无论是单独仍是一并提起的,原告都应当对倍速详细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供应证据证据的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下,可以依职权或依申请保全;1.依职权,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到场;2.依申请,应当

34、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法院可以要求供应担保;证据保全的条件:A 是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 B 申请保全的证据需要与待证事实之间由相当的关联性 C必需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D 如法院认为需要供应担保的,当事人应当供应担保 E 法律、司法说明规定诉前证据保全的,从其规定;程序和方法:审查: 法院接到申请应在48 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 立刻执行;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复议: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的裁定之日起5 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法院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 5 日内作出复议打算;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驳回原告知讼恳求 缘由: 合法, 但无可维护、 不能维护; 既违法又合法, 违法事小, 合法事大; 或无害于他人;情形:1.合法的不作为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5 页,共 1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2.合法但不合理 3.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 4.合法,但不存在;(一审中,被告转变原行政行为)5.第三人或者法院调取的证据证明行政行为合法 6.依当时法律,违法,但依现在法律合法,且无害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6 页,共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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