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制度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工作制度办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医院工作制度办法 医院工作制度方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科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制定工作细则!以下是医院工作制度全文,请阅读!医院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科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 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科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制定工作细则!以下是医院工作(制度)全文,请阅读! 医院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科学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防止医疗差错事故,使医院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在(总结)试行医院工作制度试行草案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医院
2、工作制度。各级医院可依据本制度的原则要求,结合详细状况,制定工作细则。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化科室制度 1.领导要常常深化科室,调查讨论,直接把握状况,抓好典型,帮助总结推广先进阅历。 2.深化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看法,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化科室检查工作,发觉问题准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与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与。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讨
3、论和支配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与。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与,汇报讨论及沟通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状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与。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讨论和支配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与。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状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与。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
4、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全部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与,每月一次,讨论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与。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与。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看法,增加团结,改进工作。 三、恳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状况,必需准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恳求报告: 1.严峻工伤、重大交通事故
5、、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需动员全院力气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峻差错,损坏或丢失珍贵器材和珍贵药品,发觉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与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与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与,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
6、政和临时事宜,准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 3.做好值班记录,仔细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扬“除四害、讲卫生”学问,训练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仔细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仔细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常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
7、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仔细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方案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仔细做好环境爱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需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留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当保管和爱惜,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
8、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七、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医院必需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精确,字迹清晰,并妥当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淌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淌状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终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
9、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依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阅历,发觉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批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需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需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需妥当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
10、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名目索引卡片,便利查阅。 7.图书室必需保持清洁、宁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亲密协作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供应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统一方案支配。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仔细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阅历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依据进修人员详细状况拟定方案,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
11、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便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担心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5.医院领导要常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状况,关怀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看法,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别贡献者应赐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峻错误者,由医院提出看法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依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赐予批判训练、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
12、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准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缘由,追究责任。 十一、传达、门卫制度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姓名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忱接待,态度和气,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伴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伴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需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
13、权查问或扣留。 十二、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依据病情打算,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需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忱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章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打算,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留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
14、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看法。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劝说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三、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依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状况。 4.热忱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具体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急躁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者,
15、需经省、市卫生厅、局介绍,并事先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支配入院。不符合上述手续的,一般不予接待。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十四、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赐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掌握,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打算,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需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
16、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干净宁静,不准吸烟。要爱惜公物,节省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五、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肯定临床阅历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当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与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怜悯心,准时、严厉、灵敏地进行救治,严密观看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
17、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马上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准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预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常常检查,准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看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亲密观看病情变化,准时有效地实行诊治措施。观看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马上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与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
18、在乐观救治的同时,要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急状态或特别苦痛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峻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痛苦、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
19、、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猛烈、发病后快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行机械执行耽搁病员,如状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依据病员全面状况斟酌打算。 十六、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状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准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准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
20、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七、急诊观看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依据病情尚须急诊观看的病员,可留观看室进行观看。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依据病情严密留意观看、治疗。凡收入观看室的病员,必需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准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准时修订诊疗方案,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察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准时记录、反映状况。 5.值班医护
21、人员对观看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看床病员,要按时具体仔细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状况书面记录。 十八、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殊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帮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与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议。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肯定阅历的医师、护士担当,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需支配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
22、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准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依据医院详细状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支配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仔细检查,简明扼要精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需做到精确准时。门诊手术应依据条件规定肯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依据病床使用及病员状况,有方案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
23、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怀爱护病员,态度和气,有礼貌,急躁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方案地支配病员就诊。 11.门诊应常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训练,宣扬卫生防病、方案生育和优生学学问。 12.门诊医师要采纳保证疗效,经济廉价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仔细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看法。 十九、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号,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气,初诊
24、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连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历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二十、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
25、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的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别状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需在涂改处签字
26、。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需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纳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状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峻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
27、.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二十一、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需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忱、爱护。 3.亲密观看注射后的状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准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预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准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育。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十二、治疗室制度 1.常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
28、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准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晰。 4.毒、限、剧药,珍贵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常常保持七十五度。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顺手清理、清点,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二十三、换药室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
29、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别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二十四、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乐观帮助。 2.定期向病员宣扬讲解卫生学问,依据状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帮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干净、舒适、安静、平安,避开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留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
30、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需穿戴工作服帽,着装干净,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准时查明缘由,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看法,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状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舞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念。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气,语言要温柔,避开恶性刺激。对个别病
31、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急躁劝解,既要爱护关怀又要把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状况,不要告知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急躁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苦痛。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6.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和苦痛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冷静,尽力避开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劝慰工作,以消退病员的恐惊和顾虑;术后要告知病员良好的转归状况,使其安心疗养。 8.合理支配
32、工作时间,避开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宁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状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准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根据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疗养生活。合理地组织病员参与文娱活动。 11.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章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章,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亲密合作,听从治疗和护理,安心疗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常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
33、干净与宁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打算,不能任凭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需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便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便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别状况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7.住院病员应爱惜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珍贵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开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
34、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供应看法,关心医院改进工作。 11.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赐予劝阻训练,必要时应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二十五、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精确,字迹清晰、干净,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根据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宅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看法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恳求他科会诊,应将恳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看法在病历上填写清晰。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恳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看法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缘由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第 16 页 共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