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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某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某某公司平安生产工作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平安,保证平安牢靠发电,制定本规定。其次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平安,保证平安牢靠发电,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平安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
2、系。 第三条 XX公司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平安第一责任人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平安生产保证体系和平安生产监督体系,保障平安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各单位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职工共同做好平安生产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实施平安质量标准化,推动平安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六条 各单位要贯彻“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做到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平安工作。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平安设施,必需与
3、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八条 各单位要乐观开展平安性评价和危急点分析工作,改善劳动环境,夯实公司平安基础,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 第九条 遵循电网调度管理条例,遵守调度纪律,加强与电网经营企业的平安生产信息的沟通,共同做好电网平安工作。 第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平安生产工作的管理。 其次章? 目? 标 第十一条 XX公司的平安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三)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四)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电网事故。 (五)不发生负人为责任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六)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第
4、十二条 实行平安生产目标四级掌握: (一)XX公司掌握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和电网事故。 (二)各部门掌握轻伤和障碍,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 (三)班组掌握未遂和特别,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 (四)个人掌握失误和差错,不发生人身未遂和特别。 第十三条 每年实现的平安生产周期目标:全年无事故记录。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四条 XX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平安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和平安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第十五条 总经理作为平安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平安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平安生产的指示、重要文件等,
5、准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消失的问题。 (三)准时了解平安生产状况,督促、检查平安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平安监督部门的汇报。定期主持平安分析会议,准时组织讨论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消失的重大问题。 (四)保证平安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平安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五)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平安嘉奖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六)组织制定本公司的生产突发大事应急预案,并在突发大事发生后组织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七)在配备有关负责人时,把平安生产业绩作为调整、任免的主要条件之一,并把平安生产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准时、照实报告生产
6、事故。 (九)其他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十六条 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第一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对公司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七条 各部门和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平安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平安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四章? 平安监督 第十八条 XX公司实行内部平安监督制度,上级对下级进行平安监督。 第十九条 XX公司的平安监督职能由安监部部行使,应配备有专职的平安监督人员。安监部部业务上受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上级平安监督机构的领导,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平安监督机构的审查。公司下属风厂、项目部不设独立平安监督机构,设
7、有专(兼)职平安员。 其次十条 XX公司安监部部、风厂和项目部平安员、班组平安员组成公司三级平安网。 其次十一条 XX公司的安监部部由行政正职主管。 其次十二条 安监部部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意平安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平安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识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当。? 其次十三条 安监部部职责: (一)监督本公司各级人员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平安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二)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平安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平安的防护状况;在监督检查中发觉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准时下达平安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三)组织编制本公
8、司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方案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状况;监督所属风厂对方案的执行状况;监督劳保用 品、平安工器具、平安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四)监督本公司及所属风厂平安培训方案的落实;组织或协作电业平安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平安网活动。 (五)参与和帮助本公司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事故缘由不清晰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训练者没有受到训练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实行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看法。 (六)对平安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赐予表扬、嘉奖的建议或看法;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判、问责、惩罚的建议或看法。 (七)参加
9、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其次十四条 平安监督人员的职权: (一)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掌握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平安状况。 (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有权要求爱护事故现场;有权向公司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状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四)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看法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平安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订正或越级反映。 第五章? 规程制度 其次十五条 公司上下必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
10、平安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 在贯彻中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细则或补充规定,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其次十六条 应建立健全保障平安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 (一)依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公司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制度,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上级颁发的调度规程,编制本公司的调度规程,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依据上级颁发的施工管理规定,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平安施工措施,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四)依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消防规程、制度,制定本公司的消防管理实
11、施细则,按规定批准后执行。 (五)依据上级颁发的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公司的实施细则,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其次十七条 应准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 (一)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本公司事故防范措施需要修改现场规程时,应准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二)每年应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连续执行”的书面文件,通知有关人员。 (三)现场规程每3至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其次十八条 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的
12、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其次十九条 必需按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施工作业必需严格执行平安施工作业票和平安技术交底制度。 第三十条 必需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和监控规程、标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和监控专责人的技术管理作用,保证设备和电网平安牢靠运行。 第六章? 反事故措施方案与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方案 第三十一条 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方案和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方案。 第三十二条 年度反事故措施方案应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生产技术部门为主,平安监督等有关部门参与制定;平安技术劳动爱
13、护措施方案由分管平安工作的副总经理组织,以安监部部或人力资源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与制定。 第三十三条 反事故措施方案应依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退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牢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公司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方案应纳入检修、技改方案。 第三十四条 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方案应依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平安”为动身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平安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公平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平安施工措施应依据施工项目的详细状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第三十五条
14、平安性评价、平安检查、危急点分析、技术监督、重大危急源管理、缺陷管理、牢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方案和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方案的重要依据。 防汛、抗震、防台风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方案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门应优先支配反事故措施方案、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方案所需资金。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方案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专项使用。 第三十七条 安监部部负责监督反事故措施方案和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方案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准时向生产副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八条 生产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反事故措施方案、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方案的
15、实施状况,并保证反事故措施方案、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措施方案的落实。 第七章? 训练培训 第三十九条 新入公司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需经公司、部门和班组三级平安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培训和考试内容包括电业平安工作规程等有关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 第四十条 新上岗生产人员必需经过下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一)运行、调度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需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一条 在岗生产人员的
16、培训: (一)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进行反事故演习。 (二)离开运行岗位1个月及以上的主要岗位值班人员或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一般岗位值班人员,必需经过熟识设备系统、熟识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一个轮值,并经电业平安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三)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需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平安技术训练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全部生产人员必需娴熟把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全部职工必需把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四十二条 新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应经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
17、位平安职责的学习,由上级管理部门支配或组织考试。 第四十三条 平安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一)XX公司的正副职领导、平安监督和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有关平安生产法规的考试。 (二) 平安监督和技术管理部门和风厂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平安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第四十四条 依据状况对一线人员的平安考试进行抽考,如抽考成果与定期考试成果差距较大时,应重新进行考试,并通报批判。 第四十五条 每年应对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当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第四十六条 平安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成果记入个人训练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18、。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峻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八条 运用平安录像、幻灯、电视、计算机多媒体、广播、板报、实物、图片展览,以及平安学问考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扬、普及平安技术学问,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培训训练,提高职工的平安意识和自我防护力量。 XX公司应设置平安训练室,用音像、实物等对职工进行平安训练。 第四十九条 准时印发系统内部及外部的典型事故案例,公司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学习、分析、探讨,准时对有关人员进行训练。 第五十条 要加强对全员的平安生产训练,树立平安生产法制化的观念,树
19、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三不损害”(不损害自己、不损害别人、不被别人损害)。 第八章? 例行工作 第五十一条 班前会和班后会。 由班长组织,班组平安员帮助。 班前会:接班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急点分析,布置平安措施,交代留意事项。 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平安状况,表扬好人好事,批判忽视平安、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二条 平安日活动。 由班长组织,班组平安员帮助,风厂厂长参与并检查活动状况。 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平安日活动,活动以学习有关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事故通报、分析班组发生的担心全大事以及典型的违章现象、分析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危急因素为
20、主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 平安生产例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平安生产例会,综合分析平安生产趋势,准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平安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讨论实行预防事故的对策。会议由公司平安第一责任人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任人参与。 第五十四条 平安检查。 公司所属风厂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平安检查。定期检查包括春季和秋季平安检查,春季或秋季平安检查应结合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平安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平安检查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第五十五条 平安简报。 定期或不定期编写平安简报、通报、快报,综合
21、平安状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平安简报至少每月出一期。 第五十六条 平安性评价工作。 平安性评价工作根据XX集团公司平安性评价工作管理方法进行,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开展。第一年进行评价,其次年复查,第三年巩固提高。第四年开展新一轮的评价。 第五十七条 平安生产月。 平安生产月活动每年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部署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的重点是加大平安生产工作的宣扬力度,增加全社会对平安生产工作的熟悉,提高全民的平安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平安文化水平。 第五十八条 结合公司的实际,乐观采纳“危急点分析”等方法,并乐观探究新的管理手段,对风厂和项目工程工作现场的平安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
22、节和事故隐患,准时实行防范措施。 第五十九条 针对可能发生的严峻影响平安生产的突发大事制定危险处理预案,乐观做好各项危险处理预备工作,保证危险状况发生后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章? 建设项目 第六十条 建设或技改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平安工作的原则。项目法人担当本规定所明确的组织、协调、监督责任;施工企业担当本企业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平安责任。 第六十一条 建设项目必需成立建设项目平安委员会。 第六十二条 建设项目平安委员会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召集成立,并出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施工企业推举代表担当。委员会其他成员由各第一承建方(施工企业)法人代表或
23、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员参与。 委员会成员单位发生变化的,要在7天内依据变化状况相应调整委员会成员。 第六十三条 建设项目平安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通过并发布建设工地和施工企业统一的平安工作规定。 (二)打算工程建设中重大平安问题的解决方法。 (三)协调施工企业之间涉及平安问题的关系。 (四)聘任平安监督人员。 平安委员会不替代施工企业的内部平安管理工作。 第六十四条 平安委员会必需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决议和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向全部施工企业通告。 第六十五条 平安委员会实行重大决议表决形式。对于未通过的决议,有关条款未经修正不再次表决。决议不得违
24、反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六条 平安委员会下设平安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安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人员由项目公司专职平安监管人员和监理公司平安监理工程师组成。 第六十七条 平安监督管理办公室向平安委员会负责并由平安委员会授权。其主要任务: (一)监督各施工企业执行平安委员会决议的状况。 (二)对工程中的重大平安问题提出处理看法,交平安委员会打算。 (三)完成平安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十八条 平安委员会、平安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建立与各施工企业平安监督机构(或平安管理机构)的联系制度,共同保证平安委员会各项决议的落实。 第六十九条 平安委员会应建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事故报告制
25、度,随时把握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状况,并根据有关规定由项目法人单位逐级向集团公司报告,必要时要准时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七十条 施工企业在工程中的重伤、死亡事故应报告本工程的平安委员会。 第七十一条 平安委员会对施工企业的考核按委员会决议执行。 第七十二条 XX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时,应将本章有关条款作为合同内容明确。 第十章? 承发包工程 第七十三条 XX公司的电力生产工作应充分挖掘、利用自身的人力和设备资源来完成。确需要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需对外发包工程,严禁雇佣临时工。 第七十四条 建立承发包工程管理制度,规范承发包合同的形式、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各有关方应
26、担当的责任。 第七十五条 对外承包和发包工程项目必需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应详细规定XX公司和承包方各自应担当的平安责任,并由企业的平安监督部门审查同意。 第七十六条 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需对承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一)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平安施工记录。 (二)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养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三)承包方保证平安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平安防护设施、平安用具能否满意平安施工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平安防护用品,是否有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格的特种
27、作业操作证。 (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平安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平安员;低于30人的是否设有兼职平安员。平安管理机构、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是否满意要求。 第七十七条 XX公司作为发包方应担当以下平安责任: (一)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本规定上条所列条件。 (二)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平安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依据承包方供应的员工名单,审查施工人员的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必要时,在承包方训练培训的基础上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工人进行平安训练培训和考试,供应有关平安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三)在有危急
28、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损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损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XX公司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做好危急点分析,并制订平安措施,经XX公司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方实施,并按电业平安工作规程的要求承包方必需设监护人。 (四)合同中规定由XX公司担当的有关平安、劳动爱护等其他事宜。 (五)XX公司与承包方的工程合同中,必需明确双方的平安责任,并签订平安协议做为附件。 第七十八条 XX公司与承包方签订的平安协议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XX公司提出的确保施工平安的组织措施、平安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 (二)承包方制定的确保施工平安的组织
29、措施、平安措施和技术措施。 (三)承包方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平安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XX公司对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五)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六)对施工人员进行平安训练、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胸卡的要求。 第七十九条 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承包方将工程的某些详细工作交由XX公司的单位、班组或个人完成。施工单位在工作中遇有特别状况的确需要由XX公司协作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单位、班组完成。 第八十条 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平安生产规程制度时,XX公司平安监督部门应予制止,直至停止承
30、包方的工作。 第八十一条 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XX公司设备、电网事故,由XX公司负责调查、统计上报。XX公司依据合同对承包方进行惩罚。 第八十二条 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承包方人身事故,不对XX公司进行考核,但XX公司与承包方有资产关系或有管理关系者除外。 第八十三条 XX公司的部门、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 第十一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八十四条 平安生产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并设立嘉奖基金。对平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予以嘉奖;对平安工作严峻失职、违章指挥、违章调度、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惩罚。 第八十五条 平安工作的嘉奖实行精神鼓舞和物质嘉奖相结合、批判训练与经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训练为目的。 第八十六条 XX公司每年至少一次表彰、嘉奖为平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XX公司各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八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综治制度 绿化制度 编制制度 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