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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CC Inc. BCC/SP10-R02/08合同登记编号: 管理体系认证合同认证项目名称 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基于ISO/IEC20000-1的服务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其它认证 委托方(甲方) 审核方(乙方) 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责任公司第9 页 共9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充分知悉
2、并了解本合同全部定义、条款之内容。一. 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的内容和要求1. 甲方向乙方申请以下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基于ISO/IEC20000-1的服务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其他 甲方建立管理体系的依据、申请认证的类型以及申请的认可标识等详细信息参见相应管理体系的认证申请书。2. 拟申请认证的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 注:认证证书中的认证范围、过程等内容将以现场审核最终确认的内容为准。3. 甲方管理体系覆盖的总人
3、数 ,甲方总人数: 。二. 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的实施1. 乙方按认证程序对甲方进行认证审核,在确认管理体系符合合同约定的审核依据后,为甲方办理认证注册,颁发或换发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初次发证的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周期自初审认证决定批准之日算起。再认证证书的生效日期为再认证决定批准之日,终止日期为上一次证书终止日期加三年。2. 甲方在乙方审核计划上的签字作为对合同履行的确认。3. 现场审核应在甲方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处于正常运行期间进行,其中:1) 初审:第一阶段审核前,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不少于3个月。对于能源管理体系或生产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不少于6个月。如果初次二阶
4、段审核结束后6个月内不能对严重不符合的纠正及纠正措施进行有效验证,则应在推荐认证前再实施一次二阶段审核。对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一、二阶段审核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如超过6个月,则应重新进行一次一阶段审核。2) 监督审核:a) 第一次监督审核建议在第二阶段审核或再认证审核最后一天起10-12个月内进行,最晚应在认证决定日期起1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监督审核应在第一次监督审核最后一天起12个月内进行。当甲方因停产、搬迁等原因不能在12个月之内进行相应的监督审核时,至少应在每个日历年进行一次监督审核,两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个月。b) 对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的获证
5、组织:i)单场所认证组织,第一次监督审核应自初次认证或再认证决定6个月内进行,之后为一年一次现场监督审核。其中两次现场监督审核之间有一次文审。ii)多场所认证组织,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监督审核,第一次监督审核应自初次认证或再认证决定6个月内进行。同时,每年至少一次监督审核应在组织活动的旺季或高峰。当获证组织发生投诉、重大变更或严重不符合时,有可能需要额外增加现场审核。c) 如甲方未按期接受乙方的监督审核,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及标识。3) 再认证:a)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期满前进行,甲方应至少在认证证书到期前3个月按照本合同要求提出书面申请、签订再认证审核合同、接受现场审核、缴纳认证费用
6、并符合认证条件以确保完成认证批准。因甲方未按期履行前述义务导致认证无法批准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再认证审核应在第二次监督审核最后一天起12个月内进行。当甲方因停产、搬迁等原因不能在12个月之内进行的,再认证审核的结束日期不能超过当前认证终止日期。b)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再认证审核应自初次或再认证决定30个月内进行。c) 如甲方未按期接受乙方的再认证审核,甲方应依据相关规定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及标识。三. 项目费用(人民币 美元 其他: )1. 甲方应向乙方交付以下费用,乙方于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向甲方出具相关发票。1) 初次认证费用(含中英文正本证书一套): 计 元2) 每年保持证
7、书费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除外): 计 元3)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 每半年 每年保持证书费用: 计 元4) 再认证费用(含中英文正本证书一套): 计 元5) 预审核费用(需要时): 计 元6) 副本及子证书费:中文 张或英文 张50元/张, 文500元/张 计 元7) 证书展示框费用:a) 树脂框:150元/个(每框含1张证书副本: 中文/ 英文)计 元b) 水晶框:150元/个(每框含1张证书副本: 中文/ 英文)计 元注:1、审核费将依据认证审核的工作量(人日数)来确定,核算认证审核的工作量(人日数)的方法详见公开文件GPL-09管理体系认证收费规则。若影响认证
8、审核的工作量(人日数)的因素发生变化,将导致审核工作量(人日数)增加或减少,具体实施审核的工作量(人日数)见审核项目发送通知书,审核费用也将根据审核工作量(人日数)的变化做出调整,双方需签订合同更改补充协议;2、根据认证规则要求,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初次认证审核前以及再认证审核前,组织应在SAI网站进行社会指纹自我评估,费用为300美金(USD300),由组织自行承担,不包括在上述费用内。2. 初次认证费用中包含:申请费1000元/次、审核费(按照认证审核的工作量核算)、审定与注册费2000元/体系。保持证书(监督审核)费用中包含:审核费(按照认证审核的工作量核算)、年金2000元
9、/体系。再认证费用中包含:审核费(按照认证审核的工作量核算)、审定与注册费2000元/体系。3.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初次认证/再认证费用的50%,剩余部分的初次认证/再认证费用应在现场审核前一次付清。4. 保持证书费用由甲方在每次监督审核的45日前向乙方一次付清。5. 预审核费用应在预审核的45日前,由甲方向乙方一次付清。6. 副本及子证书费应于证书制作前5日内付清。7. 证书展示框费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该款项后开始制作相应的认证证书展示框及证书副本。8. 乙方派出的审核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由甲方实报实销。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审核人日数或费用的增加,其增
10、加部分应由甲方承担,甲方拒绝承担的,乙方有权中止认证程序;自乙方通知中止之日起满6个月,且双方无法就增加部分达成一致,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审核人日数或费用的增加,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承担。10. 多体系认证时如出现某体系证书不保持的情况,其余体系的费用应调整至满足公司的相关要求。11. 其它要求 。四.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权 利:a) 有权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提出管理体系认证范围的要求(包括产品/服务/活动/场所);b) 有权对乙方在认证服务过程或活动中违规和损害公正性的行为提出申诉或投诉。2) 义 务:a) 第一阶段审核前确保体
11、系有效运行不少于3个月(能源管理体系、或生产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不少于6个月),获得认证证书后持续有效运行相应的管理体系。b) 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认证监督等管理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和协助,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特别是获证之后)。c) 接受乙方、认可机构等安排的非例行检查/审核、确认审核、见证评审等,并在检查/审核/评审中给予必要的配合。d) 遵守乙方的有关认证规定(参见乙方网站http:/ 所发布的公开文件),按时交纳和承担各项费用,逾期交费按合同总额每日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e) 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
12、法性及有效性,同时提交的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乙方审核的要求,甲方应根据乙方文审意见对体系文件进行修订。f) 为乙方进入现场审核作出全面合理安排,包括向乙方提供为进行初次认证、监督、再认证审核所需要的文件,审核人员所需进入的场所(保密区域应提前向乙方书面说明),提供充分的资料证明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在认证审核过程中,如必需使用ICT技术(信息和通讯技术,例如拍摄照片、录制音视频、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过远程介入方式访问文件和记录、通过实时监控系统进行观察)才能确保有效实施审核,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网络、技术人员等,并确保信息和数据的安全和保密。对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现场审核,根据S
13、A8000认证规则,审核现场应对工作场所进行拍照,甲方不得拒绝。对于其他管理体系,如因技术、商业保密等原因不允许拍照、录制音视频等,应提前告知乙方。g) 获得认证证书后,对认证信息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i) 在传播媒介(如互联网、宣传册或广告)或其他文件中引用认证状态时,应按乙方公开文件的要求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有关信息,就获准认证的范围作宣传;ii) 不做出或不允许有关于其认证资格的误导性说明;iii) 不以或不允许以误导性方式使用认证文件或其任何部分,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通过认证;iv) 证书暂停期间,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暂时无效,不得使用证
14、书和标志继续宣传认证资格;v) 证书撤销时,按照乙方撤销通知和公开文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所有引用认证资格的广告材料,并将证书归还乙方;vi) 在认证范围被缩小时,修改所有的广告材料;vii) 不允许在引用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时,暗示乙方对产品(包括服务)或过程进行了认证;viii) 不得暗示认证适用于认证范围以外的活动和场所;ix) 在使用认证资格时,不得使乙方和(或)认证制度声誉受损,失去公众信任;x) 对违反以上任一要求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h) 证书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通报渠道详见公司网站上的公开文件GPL
15、-13信息通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i) 法律地位、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的变更;组织、组织结构和管理层(如法人代表、最高管理者等关键的管理、决策或技术人员)的变更;联系地址、注册地址、通讯地址、活动场所、多场所等的变更;行政许可资质的变更、更新、复查换证、到期、注销等情况信息;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和(或)边界的变更;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的变更;管理体系文件的变化;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变化;其他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重要信息;生产、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被质量或市场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安全事故、信息技术服务质量事故、
16、与能源有关的重大事故、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等事故以及产品召回、发生劳动纠纷、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等事件;客户及相关方的重大投诉;消费者投诉信息;有关执法监管部门或消协组织的处罚和通报。ii) 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的组织除进行上述通报外,还应及时通报以下信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和过程的重大变更信息;产品工艺环境的变化信息;所在区域(周围)内发生的有关重大动、植物疫情的信息;官方检查或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场抽查中被发现有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出口的产品因卫生方面的问题被进口国(地区)主管当局通报的;不合格品召回及处理信息
17、等。iii) 组织的能源绩效未达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要求或考核为“未完成”等级的;iv) 获得基于ISO/IEC20000-1的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除进行上述通报外,每三个月应向乙方通报顾客投诉的相关信息,及时通报服务目录的变化情况。v) 获得医疗器械管理体系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认证的组织,当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甲方同意乙方将审核报告上传至监管机构。i) 接受乙方因甲方相关内容变更后的调查和必要时的追加审核和认证决定,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j) 甲方应保证管理体系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因隐瞒管
18、理体系覆盖的组织机构、人数、多场所数量等信息导致审核人日不足、多场所抽样量不足、审核结果无效或认证证书失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责,并承担对乙方造成的损失。k) 向乙方申请管理体系认证之日起前一年内,承诺未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i) 其他认证机构对本组织作出过不推荐认证注册(初审)、不推荐再次认证注册或不推荐继续使用认证证书(监督)的结论;ii) 其他认证机构对本组织做出过暂停认证证书或撤销认证证书的决定;iii) 本组织发生严重事件或违法情况,被执法监管部门调查或责令停业整顿;iv)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对获证组织未按要求通报的处置i) 如果发现获证组织未按要求进
19、行信息通报,将根据需通报信息的内容、性质、严重程度,对获证组织予以书面告诫、对注册资格作出暂停或撤销的处置。ii) 当获证组织发生了各类事故、事件、重大投诉、消费者的投诉或在各类监督抽查中存在不合格,如果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向BCC进行通报,BCC将在获知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立即对其注册资格先行办理暂停(情况严重的则直接办理撤销),同时发出书面告知书要求企业对问题事实及后续的行动(包括纠正和纠正措施)及相关部门的后续处置结果(存在时)予以书面说明。获证组织应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要求如实提交相关的资料。如果在接到通知后无充分理由不予配合的,我公司将从第四个工作日起对获证组织的注册资格作出撤
20、销的处置。同时我公司将按照认证信息通报要求向上级主管机关通报;iii) 当获证组织发生了各类事故、事件、重大投诉、消费者的投诉或在各类监督抽查中存在不合格未按上述要求向BCC通报,BCC在后续的例行监督、再认证审核或其他非例行的审核/检查中按规定向获证组织了解本周期是否发生前述事故、事件、投诉、不合格时,获证组织再次未能如实告知,该情况一旦被发现,BCC将根据问题的内容、性质、严重程度,立即对获证组织的注册资格作出暂停或撤销的处置。m) 生产、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被质量或市场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自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报起30日内获证组织应接受监督审核;其他方面的不合格参照执行。n) 现场审核
21、前,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审核计划进行确认,并对审核过程中审核组执行审核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由于审核计划执行过程出现问题导致审核无效或认证证书失效,由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o) 乙方网站http:/以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 中刊载的与甲方相关信息亦是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的义务。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a) 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场审核结论,确定甲方认证注册范围;决定是否给予甲方认证注册和颁发证书。b) 有权依据甲方的违规行为,作出暂停、注销或撤销甲方认证注册资格,收回证书的决定。c) 有权在甲方管理体系出现异常情况时,适时地安排非例行的审核;其时间及费用由双
22、方另行商定。如甲方的产品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被查出不合格时,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通报,同时自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报起30日内,乙方应对甲方实施监督审核。d) 有权根据组织提供或现场审核收集的信息,在证明组织的管理体系严重不满足认证要求后,做出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决定。e) 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乙方所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但当现场审核结论为不同意推荐认证注册时,应在现场审核结束后30日内退还甲方相应体系的审定与注册费。2) 义务:a)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认可机构的规定。b) 按照认证程序、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c) 严格
23、保密承诺,不得将甲方在经营、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非公开信息以任何方式泄密给第三方。但下列情况除外:i) 甲方已公开的信息;ii) 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iii) 认可机构及监管机构需要时;iv) 应法律要求时。 除法律禁止外,乙方应将拟提供的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如出于安全原因),对乙方公开的甲方的名称、相关规范文件、认证范围和地理位置的公开程度作出限制。d) 负责在有关媒体上发布甲方已获认证注册的信息。e) 对于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组织,乙方对其颁发的认证证书的有效性负责,获得认证的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证书覆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时,乙方负有相应的责任。五
24、. 合同的生效1. 本合同一式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2.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所有的正式信息均应以书面形式文件表达(允许使用传真件、电子邮件)。3. 本合同在未签署新的合同前长期有效,但甲方认证证书自然到期且未重新接受审核、撤销等情况除外。六. 合同争议的处理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依法定程序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七.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合同,如签订合同后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由于终止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不可抗力应是法律上认可的)。 八. 合同更改在合同
25、有效期内,因合同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应签署合同更改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中新条款生效后,本合同中与其相抵触的条款失效。九. 通知和送达各方同意以本协议载明的通讯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对上述地址有修改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仍以载明地址为准。甲方确认:乙方任何书面文件或通知送达下述联系人(含电子邮箱)的视为有效送达,该联系人及邮箱作出的回复视为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方如变更上述联系人,须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因甲方未对本协议确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指定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进行及时通知,导致乙方有关文件无法有效送达的,甲方不得对
26、因此导致的任何不利或损失向乙方主张权利。十. 其它事宜1. 甲方须按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的要求提交资料,乙方对申请书评审通过后方可安排审核。评审中涉及合同有关内容变更时,以双方文字确认为准。2. 再认证前,甲方应重新向乙方提交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及所要求资料。3. 乙方授权乙方的分支机构 代表乙方收取认证费用。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 是否需要专项增值税票:否 是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否 是,请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及以下信息: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 ;地址: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委托方(甲方):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
27、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http:/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审核方(乙方):总部: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国英1号11层 邮编:100035http:/ E-mail: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财务电话: 010-58561834 010-58561836 传真:010-5856180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开户名称: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200003609201022805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分支机构: 地址: 邮编: E-mail: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财务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