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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吉林省禁毒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活动的一切组织和个人(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法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
2、机制。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禁毒工作需要。国家和省拨付的禁毒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市、县人民政府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克扣。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 页,共 16 页 - - - - - - - - - 2 调、指导本行政区域禁毒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禁毒工作规划和禁毒工作措施,明确奖惩措施,抓好责任落实;(二)
3、宣传禁毒法律、法规、政策,并对禁毒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建立健全毒情滥用监测评估、滥用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定期发布毒情形势和变化动态;(四)明确本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建立成员单位协作机制和工作述评通报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指导下级党委、政府、禁毒委员会落实本级党委、政府、禁毒委员会的禁毒工作意见,对其禁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支持本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六)贯彻落实上级禁毒委员会和本级党委、政府的禁毒工作部署,定期向上级禁毒委员会和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禁毒工作。禁毒委员会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承担禁毒
4、委员会日常工作。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参加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禁种铲毒等工作。第八条各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禁毒工作列入本单位、本系统整体工作规划,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2 页,共 16 页 - - - - - - - - - 3 第九条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毒品违法
5、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渠道、方式和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禁毒委员会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体系。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实现禁毒宣传教育全覆盖。禁毒委员会应当组织编写、制作禁毒知识读本、音像制品、互联网宣传产品等,运用各类媒体对公民进行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禁毒教育基地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提供禁毒宣传教育服务。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公共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安排宣传版面和时段,免费定期刊登、播放禁毒公益
6、广告和节目。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应当提供禁毒宣传教育读物。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公职人员培训机构应当将禁毒宣传教育列入培训内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定期开展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3 页,共 16 页 - - - - - - - - - 4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内容,加强师资培训,督促落实毒品预防教育教学任务。学校禁毒
7、教育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当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安排教师、教材和教学课时,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学校发现在校学生有吸毒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 通知学生家长, 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帮教,督促戒毒。学校不得以吸毒为由开除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学籍。第十四条公路、铁路、水上、航空、城市轨道交通和邮政、快递等经营单位以及旅馆、洗浴、会所、茶馆、酒吧、歌舞厅、网吧等娱乐服务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毒警示标识,公布举报方式,开展禁毒宣传。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村屯、社区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禁毒宣传教育。鼓励在村规民
8、约中规定禁毒的内容,并督促遵守。自治州、自治县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开展禁毒宣传,鼓励开展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第十六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4 页,共 16 页 - - - - - - - - - 5 违法犯罪活动。第三章毒品和制毒物品
9、管制第十八条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大麻、古柯等毒品原植物和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第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依法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加强禁种宣传,定期组织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巡查,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单位和个人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第二十条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商务、海关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动态管控、流向追溯、责任倒查等制度
10、,提高管理效能。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使用、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相关单位应当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日常流转台账,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第二十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销售含麻黄碱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5 页,共 16 页 - - - - - - - - - 6 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发现市场异常销售情形的,应当及时
11、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凭处方购买、实名登记、限量销售、专柜专人管理等制度。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发现销售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被用于非法目的的,或者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第二十三条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籽、苗)、大麻籽(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第二十四条公安、交通、邮政、铁路、民航、海关等部门应当建立毒品查缉工作机制,根据查缉毒品的需要, 在交通要道、边防口岸、机场、车站以及物流集散地等场所,对来往人员、物品、货物以及交通工具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第二
12、十五条邮政、快递和物流企业应当建立寄递实名登记、收寄验视、信息保存以及收寄人员禁毒培训等管理制度,发现寄递疑似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等违禁物品的,应当停止运送、寄递,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第二十六条旅馆、洗浴、会所、茶馆、酒吧、歌舞厅、网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场所内发生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前款所列场所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贩卖、提供毒品;(二)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13、 - - 第 6 页,共 16 页 - - - - - - - - - 7 射毒品;(三)为进入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本条第一款所列场所从业人员发现场所内有贩毒、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取证。第二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管理制度,配合侦查机关加强对毒品违法犯罪可疑资金的监测。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毒品违法犯罪的资金流动情况,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报告,并配合做好侦查、调查工作。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房屋、 场地租赁管理。 房屋、场地的出租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出租场、房内有涉毒违法犯罪活
14、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开展调查。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网络制作、发布、传播、转载、链接有关吸毒、制毒、贩毒的方法以及技术、工艺、经验、工具等涉毒违法信息。各类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空间的创建者、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他人利用互联网、网络空间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发现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停止传播、保存记录等措施。公安、通信、网络等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查处网络涉毒行为的协作机制,加强网上涉毒违法信息的监测,依法处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第三十条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运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15、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7 页,共 16 页 - - - - - - - - - 8 输工具驾驶资格和从业资质申领的审核、管理,防止吸毒人员驾驶交通运输工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吸毒筛查纳入首次申请和换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体检项目,严格驾驶证申领资格审查审批。三年内有吸食、 注射毒品行为,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法不予受理。第三十一条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交通工具。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第一款所列交通
16、工具的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其已经取得的相关驾驶证照应当依法予以注销。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因吸毒被注销驾驶证的,取消其从业资格。校车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第四章戒毒管理与服务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戒毒工作,应当依法采取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心理矫治、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吸毒检测,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17、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8 页,共 16 页 - - - - - - - - - 9 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国家公务员招录期间,可以委托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已确定考核人选的报考人员进行吸毒检测。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发现的吸毒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成瘾认定。吸毒成瘾或者吸毒成瘾严重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具有资质的戒毒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定标准进行。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戒毒医疗机构,由省
18、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指定。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实行动态管控。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负责动态管控,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对在下列特殊岗位工作的被动态管控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当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一)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所列交通工具,从事驾驶、信号、指挥等岗位;(二)电力、燃气、供热、石油、化工、仓储等行业对安全生产、公共安全负有重大责任的岗位;(三)操作重要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的岗位;(四)高空作业、地下勘探等危险工作岗位;(五)医疗、教育以及公证、统计、鉴定等岗位;(六)其他对公共安全、公
19、平正义等负有重大责任、不适宜继续工作的岗位。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9 页,共 16 页 - - - - - - - - - 10 第三十六条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戒毒的,可以到设有专门区域的公立医院、戒毒医疗机构、戒毒康复场所或者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受戒毒治疗,并签订和履行自愿戒毒协议。承担自愿戒毒工作的公立医院、戒毒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指定。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第三十七条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
20、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维持治疗机构登记,可以依法参加使用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戒毒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第三十八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第三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工作,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落实有针对性的戒毒措施。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21、障、教育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第四十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定期接受吸毒检测、谈话。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0 页,共 16 页 - - - - - - - - - 11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第四十一条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原决定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
22、街道办事处。第四十二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戒毒工作需要,优化布局,科学设置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定,具备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功能。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收戒规模
23、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配备相应医务工作人员,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四十四条吸毒成瘾人员被依法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交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依法予以接收。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1 页,共 16 页 - - - - - - - - - 12 对患有艾滋病、心脏病、尿毒症、传染病等严重疾病和吞食异物自伤自残的病残吸毒人员的具体收戒办法,由省级公安机关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制定。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
24、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因素,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日常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戒毒人员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害行为。第四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进行戒毒诊断评估。对依法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需要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由强制隔离戒毒所提出意见,报原决定机关批准。第四十七条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但对已强制隔离戒毒2 次以上的,应当直接作出
25、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的决定。社区康复参照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第四十八条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提前解除。第四十九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医疗、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鼓励企业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为戒毒康复人员提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2 页,共 16 页 - - - - - - - - - 13 供就业岗位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戒毒人员戒
26、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第五章禁毒工作保障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毒情形势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岗位设置科学的禁毒机构和队伍,加强禁毒专业力量建设,保障禁毒工作需要。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毒教育基地、戒毒(康复)场所、毒品检查站、禁毒情报中心(站)、毒品实验室等禁毒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有关标准配备禁毒装备。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禁毒委员会应当加强禁毒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禁毒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开展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的收集、分析、使用、交流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将与禁毒工作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汇入禁毒信息综
27、合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第五十三条省和设区的市禁毒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明确重点整治任务。国家和省、设区的市确定的重点整治地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毒综合治理,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不得参加以地区为单位的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评比表彰活动。第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提供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3 页,共 16 页 - - - - - - -
28、- - 14 康复指导、吸毒人员心理干预等专业服务。第五十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成立或者参加禁毒、戒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领域的行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第五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禁毒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防范和减少禁毒工作中的职业风险。对因禁毒工作致伤、致残、死亡的禁毒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抚恤和工伤待遇。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
29、,由上级机关、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九条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资格。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籽、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30、 第 14 页,共 16 页 - - - - - - - - - 15 苗) 、大麻籽(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六十一条邮政、快递和物流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寄递实名登记、 收寄验视、 信息保存、 收寄人员培训等制度,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导致收寄、承运毒品,
31、发生涉毒案件的,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企业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第六十二条房屋、场地出租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发现出租场、房内有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单位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三条单位或者个人制作、发布、传播、转载、链接涉毒违法信息的,或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空间的创建者、管理者发现他人利用互联网、网络空间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停止传播、保存记录等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
32、或者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5 页,共 16 页 - - - - - - - - - 16 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六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一)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二)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三)挪用、截
33、留、克扣禁毒经费的;(四)擅自处分查获的毒品和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五)违法泄露戒毒人员个人信息的;(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第七章附则第六十五条根据中国与俄罗斯、韩国政府签订的双边合作框架协议,在公安部统一指挥协调下,省级公安机关或经授权的市(州)公安机关可以与俄罗斯、韩国等国家有关执法部门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开展缉毒执法国际合作,交流毒品情报信息。第六十六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6 页,共 16 页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