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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水质检测实验室管理规定1.目的-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检验流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适用于集团水质检测实验室。第二章 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 检测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四条 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启用、配制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且在通风橱内进行。第五条 在进行加热、
2、蒸馏等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若因故必须暂时离开操作现场,必须停止工作。第六条 安环部应定期检查电路和电器设备,防止因电线、器件老化或损坏而造成安全事故。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增设电源线路,随意移动电器。确因工作需要可向设备管理部门申请。第七条 易燃、易爆试剂应单独存放。剧毒试剂存放在保险柜内,双人双锁管理。同时注意防火、通风。第八条 未经批准,与检测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检测工作区域。检测工作区域内禁止进食、禁止吸烟。 第九条 检测人员每天下班之前要对水、电、门、窗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锁门离开。第三章 化学品管理规定第十条 实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所需用的药品。第十一条 化学药品要
3、按无机物、有机物分类存放,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存放,盐类中按金属活跃性顺序分类存放。第十二条 剧毒药剂要按剧毒品规定进行保管和领用,易挥发性药剂的贮存要注意密封,且贮存在阴凉通风处;强氧化剂、强腐蚀剂不得与其它药剂混放;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严禁混放。第十三条 各种药剂、样品标签要清晰。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第十四条 化学试剂定位放置、节约使用,但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严禁在实验室存放大于20L的易燃液体。第十五条 药品柜
4、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避免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第四章 采样、留样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采样时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第十七条 采样前,根据水样性质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第十八条 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和采样人等。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第十九条 水样的保留坚持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水样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第二十条 保留水样的容器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
5、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第二十一条 水样保留量要根据水样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留样300mL以上。第二十二条 留样一般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按具体情况而定。第二十三条 所留水样要分类有序摆放;留样瓶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保持留样柜卫生清洁,并按规定处理过期留样。第五章 检测报告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作业人员按照相应的检测规程进行水质检测,做好原始数据的记录。第二十五条 严禁随意更改记录数据,确需更改时应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并注明记录人员名字或盖其检验章。第二十六条 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如发现观测失误应注明。第二十七条 检测报告单是
6、实验室重要的检测资料,一般保存三年以上。第六章 仪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检测仪器应按其性质、灵敏度、精密程度,固定放置、不得随意挪动,放置精密仪器应与化学处理台面分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及水汽腐蚀仪器。第二十九条 烘箱、高温炉应放置在阻燃的地面或台面上,天平及其它精密仪器应放在防震、防晒、防潮、防腐蚀的房间,小件仪器用完收藏仪器柜中。第三十条 精密仪器应设专人保管,建立技术档案,如(说明书、检定记录、维修记录),贵重的精密仪器(电子天平)每使用一次要签名登记一次,对某种仪器没有使用过的人,最初几次使用应该有专人指导,不能自己随意拔弄。第三十一条 精密仪器均须标明保养责任人。保养责任人应按仪器的保
7、养要求及时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精密仪器使用、维护保养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第三十二条 如需校准的的仪器,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如发现有误及时纠正,并作好台帐记录。第三十三条 玻璃仪器按种类规格进行分类存放并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包括种类、规格、数量等。玻璃仪器为易碎品,使用、洗涤时应轻拿轻放,以防破碎。第三十四条 玻璃仪器的使用、洗涤和干燥按相关要求进行。第七章 卫生管理制度第三十五条 检测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更换工作服、工作鞋。第三十六条 实验室每天要清扫,保持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干净。第三十七条 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第三十八条 一切不溶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按相关要求排放。第三十九条 对污染的地面、台面应及时清理。第四十条 检测工作结束后,检测人员应及时清洗玻璃器皿并干燥。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集团质控中心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5年6月16日起执行。